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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壮、傣二群体越人分化于南越时期索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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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3 19:38: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白耀天 李富强 

《贵州民族研究》 2007年第1期
 
    
  摘要:壮傣群体越人分化为傣、壮两群体是在南越国时期。此后,西迁的壮傣群体越人与东留的壮傣群体越人隔山隔水,很少来往,于是壮傣群体越人形成了壮、布依群体越人和泰掸群体越人两个群体。
  关键词:壮傣群体;越人;分化
  中图分类号:K2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7)07—0121—10
  
  “呼父为波,呼母为咩。”这既是傣族的语言,也是壮族的语言。壮、傣二群体同源而异流,考古学资料和文献记载都在说明,民族学资料可以资证,语言学材料也可以稽验。与壮族语言、文化相近的,今有布依族、操临高语群体以及越南的侬族等;与傣族语言、文化相近的,今有越南的岱族、老挝的佬族、泰国的泰族、缅甸的掸族以及印度阿萨姆邦的阿含人等。壮、傣二群体越人本属一个群体,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分化异流,却隐然未明。兹勾稽索隐,略予辩析。
  
  一、男逸女劳,妇浴渌波
  
  广西钦州独料和邕宁坛楼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址出土的距今4000年前陶祖、石祖,标志着壮傣群体越人已从原始母权制社会进入了原始父权制社会。其契合的年代,约相当于我国历史上的夏朝。从此,壮侗群体越人分化为壮傣、侗水二群体越人,分路扬镳,各自发展。从现在壮傣、侗水二群体越人传人的语言分析看,他们分化以后,壮语、布依语、傣语、谓菜蔬为plak或phak,侗语、水语、仫佬语、毛南语谓ma或ma,二群体的传人其语各自不同,可知在壮傣、侗水二群体越人分化的时候还没有认知菜蔬,形成菜蔬的概念,更没有菜蔬的种植。
  虽然分化各自发展以后,侗水群体越人认知和种植了蔬菜,但他们中并没有存在插上篱笆,圈起菜地园子。因为分化之时,壮傣群体越人的社会发展跃出母权制进入父权制阶段,一夫一妻,一家一户,允许有了私人财产,而侗水群体越人则仍留在母权制阶段,女性主权,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群婚群育,不容许存在标志着家庭私有财产的园子出现。因此,篱笆,壮、布依、傣等族语谓fa1或fa2,音谓相同;侗、水、仫佬、毛南等族语分别谓为ja:k10、pa:n2、wai6jon1、pi:n5,各不相同。菜地园子也一样,壮、布依、傣等族谓su:n1或son1,音谓相近,源出一词;侗语谓ja:n1水语谓ca:n1、仫佬、毛南二族语谓fjen1,各自相异。这样情况,道出了侗水群体越人在分化为侗、水、仫佬、毛南等族以后,方才出现标志着家庭私有财产之一的园子。
  有了以篱笆为限的园子,壮傣群体越人社会的一夫一妻家庭,全力而精心经营,种上了pjak(菜),种上了fai4 man3(李树)、kjo:i3(芭蕉)等ma:k7(果子),3 o:i3(甘蔗)等经济作物。4
  农田方面,壮傣群体越人拦河筑fa:i1(水坝)灌溉农田,5焚烧禾杆草形成tau6(草木灰)作为pwn6(或fun5,肥料)种植作物。6
  同时,相互间ka:i1(或xa:i1,卖)此 aw4( w4或 w4,买)彼,互通有无,有了交换贸易的认知,存在了交换贸易的行为。
  与社会发展相应的,是“嫁”行为的存在以及“嫁”概念的形成和“嫁”一词的出现。嫁,壮、布依、傣等族语谓ha5或xa,音相近,为源同一词的词语。嫁,侗语谓pa:i1水语谓ta5,仫佬语谓 uk7ca,毛南语谓pa:i1或ca5,显然不尽相同,而且有些民族“嫁”一词是借汉语词,不是自己的民族语言。
  上述涉及的这些词语,迄今在壮、布依、傣等族语言里还是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道明了它们原来都各自源于一词。而侗水群体越人所含各族关于此类语词基本上都各自相异,说明该群体越人在分化为侗、水、仫佬、毛南等族之前,于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并不存此一类事物和活动。
  此种情况,道出了壮侗群体越人分化为壮傣、侗水二群体前,尚未认知菜蔬,种植菜蔬;尚未认知并种植亚热带地区特有的芭蕉、甘蔗;尚未认知和建筑水坝;尚未认知将禾杆草烧成灰以施肥;尚没有发生互通有无的交换行为;等等。由此,或可以略知壮侗群体越人分化为壮傣、侗水二群体时,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极其有限而低下的。此种有限而低下的社会生产力,说明壮侗群体越人的原始母权制社会还存在宽阔的发展空间,母权制社会发育还不充分。但是,壮傣群体越人却于这个时候从壮侗群体越人中分化出来,从母权制社会中腾地而起跃进于父权制社会阶段,而侗水群体越人却久久地徘徊于母权制社会。这是为什么?
  这主要由于壮傣群体越人所居地理环境,山川阻深,岭树重遮,洞洞自成一天,郁热气闷,蚊蚋成堆,年年瘴疠,形成脾急、气躁、“轻悍”、记仇,好相攻击,轻于献身,血族复仇没完没了所导致。
  西汉太尉田蚧说“越人相攻击,固其常”,道出各氏族部落群体相互攻击,乃是古代越人社会中经常而普遍存在的事实。此种情况,历传而下,迄于明末清初,在壮傣群体越人的传人中仍然有存在。
  “乌浒,南夷别名也,其落在深山之中。其种为人所杀,则居其死所,且伺杀主。若有过之者,是与非则仇杀之”。俚僚“质直尚信”,“勇敢自立”,“尽力农事”,“言誓则至死不改”。诸蛮“刻是与非则仇杀之”。俚僚“质直尚信”,“勇敢自立”,“尽力农事”,“言誓则至死不改”。诸蛮“刻木为契,不能相君长,以财力雄强。每忿怒则同气加兵,父子间复仇怨不顾死。出入腰弓矢,匿草中射人,得牛酒则释然矣”。壮人“不知礼法,性多刚愎,稍有龃龉,没齿不忘,恒刻木锯石削铁以识诸闾党,传之子孙,必图报复而后快心。同类相残,其视附近居民不啻异域”。“其积怨相仇,纤芥不已。虽同类必复,至数十世而犹不息者”。“出辄带刀,禀性悍悍。稍有争论,即相斗杀。”“性顽悍而轻生,凡逋粮避差与睚眦小怨,即投山服毒”。“其性尤犷悍。一有收租取债及夫妇争论口角,忿激辄服毒草图赖。相沿成风,无能禁也”。怨怨相报,成了恶性循环。据刘锡蕃《岭表纪蛮》载,“军营式的村舍”,“在依壮环居的蛮峒地方——如庆(远)、泗(城)、镇(安)、太(平)等(府)属——所见甚夥。……商贾上市,农夫耕耘,亦携枪自卫”。由此可见壮族历史上血族复仇风习相沿而下未能革除,给后人造成多么大的困扰、创伤和戕害。
  壮族如此,壮傣群体越人另一传人傣族也是如此。元朝李京《云南志略.诸夷风俗》载,“金齿百夷”“略有仇隙,互相伤贼”。明代,郑颙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4也载:“百夷酋长与其同类有隙,则互相伤贼。”延于清朝,刘世长《种彝》诗仍称“水摆夷”“心强身弱怒生嗔,报怨忘恩不问亲”。
  结怨、报怨,纷争、交战,犹如狩猎,既需智慧、体力,又需没日没夜地与对象周旋。在氏族部落中,女性成员既要主持家务、参加劳动,又要怀孕生育,护理孩子,只能将参与战争、保卫氏族部落安全的责任撂与男性成员,由男性成员负起承担氏族、部落间的纷争及交战的责任。这是人类性别间的一种自然分工。壮傣群体越人氏族部落间的结怨报怨,相互攻击,血族复仇没完没了,将男性成员推上矛盾、战争舞台的第一线,成就了男性成员的职业。
  氏族部落间矛盾的激化,摩擦的增多,战争的频繁,不仅需要男子挺身前行执戈相博,而且需要有坚毅、勇敢、智慧、果断而办事为众认同的男子作首领拿主意、作决策、率众前行。从而,作为氏族、作为部落军事首领的男子逐渐成为氏族部落亲属妇孺的依托,成为社区的中坚,成为部落的灵魂。这样,随着壮傣群体越人社会的发展,男子在社会上的角色地位益形重要、益形突出、益形位居中枢,从而导致原始氏族社会母权制向父权制的转变。
  在壮傣群体越人社会中,长期的枕戈待旦,成就了男子的职业。没有战事,男子便无所事事,从而在壮傣群体越人社会里男子出现好逸恶劳的行为;长而久之,形成了男逸女劳的习俗。当然,越为蛮夷,上古壮傣群体越人社会中流行的男逸女劳习俗,中原人未曾注目,没有记载,难明其详情。“今人不见古时人,依旧青山路如故。”由后来壮傣群体越人传人都盛行“男逸女劳”的习俗,而这些传人又广布各地,绝少交往,可知此一风俗自古而下,在壮傣群体越人传人中世代传承,端源于一,同源于上古壮傣群体越人所行的习俗。
  《旧唐书》卷197《南平僚传》载,僚人“俗皆妇人执役”。僚人,就是壮傣群体越人的传人。因此,晋朝郭义恭《广志》载:“僚(音老)在牁牂、兴古、郁林、交趾、苍梧,皆以朱漆及为兜鍪(头盔)。”僚“俗皆以妇人执役”一句,透露了僚人男子不营营于家内和家外维系生计的劳动,安闲自在,逸乐自得。
  宋初,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59载,循州(治今广东惠州市东北)“织竹为布,人多蛮僚。妇人为市,男子坐家”。所谓“妇人为市,男子坐家”,就是男逸女劳。“妇人为市”,是个表面现象,实际就是“俗皆妇人执役”,家内家外劳动都是妇人承担,男子安居家中,无所事事。南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10《十妻》对此有比较详细的记载:
  城郭虚市,负贩逐利,率妇人也。而钦(州)之小民,皆一夫而数妻。妻各自负贩逐市以赡一夫……为之夫者,终日抱子而游,无子则袖手安居。
  时至明末清初,壮傣群体越人传人之一的壮族,其传承的上古先人的男逸女劳习俗仍没有大的变化。嘉靖元年(1522年)官于横州(今广西横县)的王济《君子堂日询手镜》载:
  余初到横,入南门,适成市。荷担贸易,百货塞途,悉皆妇女,男子不十一。余甚疑焉。询之,云:“城中居者多戎籍(军人),不敢买仆。有仆则有差,虽武弁之家,例不得免,故厮役多用妇女。至于贩粥、侍从亦然。大家巨族,有至一二十人。有善经营者,值银二十两。”
  有司民间亦染此俗,诚可鄙也。
  又有乡村人负柴米入市,亦是妇女,尤为可笑。
  女劳男逸,妇女承担起家内家外的劳动,无论是上山砍柴、下田劳作,还是入市贸易,都离不开妇女。清初《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卷1415载庆远府(治今广西宜州市)“耕作力田,以及走墟市物,大率皆由妇人”。卷1421载思恩府(治今广西武鸣县府城)“市麈贸易,妇女为政”。张邵振康熙《上林县志》卷上载,广西上林县壮人“男子怠惰,不勤生理。盖所习惯然也”。“盖所习惯然也”,道出了此乃世代沿袭、不断地承传旧的习俗才会成为这样的。
  壮族如此,远在西南的壮傣群体越人另一传人傣族不异其样。
  元朝意大利马可.波罗(Mraeo polo)于至元十二年(1275年)来到中国,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离开,由他所述形成的《马可.波罗游记》载“金齿州”(其地包有今云南省保山地区及德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傣族“其俗,男子尽武士,除战争、游猎、养鸟外,不作他事,一切工作皆由妇女为之,辅以战争所获之俘奴而已”。元朝中叶,李京《云南志略.诸夷风俗》载“金齿百夷”男子“不事稼穑,维护养小儿”。“妇人尽力农事,勤苦不辍,及产方得小暇”。这验证了马可.波罗(Mraco po—lo)记载的真实性。人明,郑顒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3载:傣族“女劳男佚”。“大抵男子少治产业,而耕种率以妇人。(妇人)终岁勤劳不辍,有孕将产,方得少暇”。清初,一仍如此。范承勋康熙《云南通志》卷27载:傣族“男贵女贱,虽小民,视其妻如奴仆。耕织、贸易、徭役皆妇人任之。非疾病,虽老不得息”。
  老挝的佬族也是如此。伽尼(F.Gamier)《越南半岛探路记》载:“老挝人甚懒。如家不甚富,不能蓄奴婢者,则命其妇作诸事,不但理家务,且为舂米、耕作、操舟等事,男子,仅为渔猎而已”。壮、傣二族散居于西南各地,古代山川阻深少有来往,其男逸女劳的习俗承传却一模一样,说明在壮傣群体越人没有分化以前,已经存在了男逸女劳习俗。
  壮侗群体越人社会中,人口数量众多、氏族部落繁夥的壮傣群体越人男子由于专务氏族部落间的纷争、交战,捍卫本氏族部落的利益和存在,突出了其社会角色地位,在母权制社会中脱颖而出,高居于氏族部落之巅,凌驾于女子权力之上,迫使女子遵从于自己的意志和利益需求,改男嫁女娶为女嫁男娶,改夫从妻居为妻从夫居,改女子继承制为男子继承制,完成了母权制社会向父权制社会的转变。但是,由于壮傣群体越人社会父权制的产生、过渡和完成不是壮傣群体越人社会生产力发展瓜熟蒂落的必然结果,从而造成了壮傣群体越人社会的先天不足:母权制社会发育尚不充分,父权制便过早地成熟了。妇女在生产劳动、集市贸易、家庭经济中的重大和决定作用,以及妇女与子女间由于呵护而生的依存关系,在一夫一妻制家庭中,男子除了可以悠哉游哉、安闲居处外,所得甚少,特别是子女依然为妻子所呵护,父子如同路人,这可让他们忍受不了。于是,他们为了获得对子女的至高无上的权力,便利用自己的地位,迫使女子让出育儿、呵护子女的权责,代妻育子,实行产翁制。
  关于上古壮傣群体越人社会的产翁制习俗,因没有记载,无从知悉其事其情。但是,自从壮傣群体越人分化以后,壮族、傣族一在东一在西,都传承着产翁制习俗,而与壮族近在咫尺的侗水群体越人所含的侗、水、仫佬、毛南等族却没有这样的习俗,可以知道壮、傣二族根归于一,都传承着他们的先人在没有分化时的习俗。
  记载壮傣社会产翁制最早是宋初《太平广记》卷483引唐人尉迟枢《南楚新闻》及南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10《僚俗》引唐人房千里《异物志》:
  越俗,其妻或诞子,经三日便澡身于溪河,返具糜以饷婿。婿拥衾抱雏,坐于寝榻,称为产翁。其颠倒有如此。
  南方有僚妇,生子便起,其夫卧床褥,饮食皆如乳妇。稍不卫护,生疾亦如孕妇,妻反无所苦。
  僚妇生子即出,夫惫卧,如乳妇。不谨则病,其妻乃无苦。
  迄于元朝及其后,关于壮傣社会产翁制的记载就比较多且略为详细了。冯承钧译《马哥波罗游记》第119章《金齿州》载:傣族“妇女产子,洗后裸以襁褓,产妇立起工作,产妇之夫则抱子卧床四十日。卧床期间,受诸亲友贺。其行为如此者,据云妻任大劳,夫当代其苦也”。李京《云南志略.诸夷风俗》载:“金齿百夷”(傣族)妇女“尽力农事,勤苦不辍,及产,方得小暇。既产,即抱子浴于江,归付其父,动作如故”。范承勋康熙《云南通志》卷27载,百夷(傣族)“凡妻生子,贵者以水浴于家,贱者浴于河,三日后,以子授其夫,耕织自若”。
  男子坐褥的习尚,在壮、傣二族社会中延宕时间很长。自有记载的唐朝,历宋、元、明、清,有些地方仍在流行。乾隆进士、大才子袁枚(1716~顒1798年)《子不语》卷21《产公》载:“广西太平府(辖境相当今崇左市)僚妇生子,经三日即澡身溪河,其夫仍拥衾抱子,坐于寝榻,卧起饮食,皆须其妇扶持之;稍不卫护生疾,一如孕妇,名日产公。而其妻,反无所苦。”此一记载,就是该情况的说明。
  男子坐褥,产生于原始父权制确立之际,由男子为控制子女所有权的努力而形成的一种习俗。它历几千年而不变地沿袭下来,固然说明壮、傣群体越人社会母系制发育不充分、父系制过早地成熟以及女子在家庭中决定性的经济作用,同时也是长期传承的男逸女劳的习俗促成。女“勤苦不辍”,男子“不勤生理”,所以“为之夫者”,便“终日抱子而游”了。无疑,男子坐褥与男逸女劳,二者是相辅相成,互为依存的。这就是壮、傣二族社会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特点。
  男逸女劳及男子坐褥习俗的形成和发展,说明壮傣群体越人在社会发展中又增添了新的文化习俗。此一文化习俗的增添,源于壮傣群体越人的历史发展,源于壮傣群体越人社会父权制确立而女权制势力仍十分强大的时期。而侗水群体越人社会的发展由于没有经历这种历史发展,也就没有产生此类与社会历史发展相应的文化习俗。
  
  二、十月岁首,壮傣群体越人遵秦历
  
  “鸡骨占年拜水神”。上古壮傣群体越人以水为心中的神灵,作为奉祀的对象。他们认为,雷是主司布水的。于是,他们天上惟怕雷神,惟祀雷神。天上苍茫浩瀚,日月星辰,有形无形众多,惟雷是认,不究其他,他们中形成了轻天重地的意识观念和价值取向。与中原汉族的“观天文以察时变”相反,他们是“察地物而明时变”。比如,“山中野老不记年,只看山花为岁历”,是如此;“观禽兽之产识春秋之气,占薯芋之熟纪天文之岁”,是如此;“谷熟时,里闬同取戌日为腊”,“俗不知岁,惟用八月酉日为腊,长幼相慰以为年”,也是如此。又比如,周去非《岭外代答》卷10《僚俗》载,僚人“岁首以土杯十二贮水,随辰位布列,郎火(村中头人)祷焉。经夕,集众往观。若寅有水而卯固,即知正月雨二月旱,自以不差”。时至今日,东兰、凤山、天峨等县壮族群众举行青蛙节葬青蛙,也还是待来年观青蛙骨骼的干爽、成色等以测当年的年成。不观天象而察地物,自然无从形成、具备天文历法知识。
  壮傣群体越人的“察地物而明时变”的切入点,导致了雷即天的认知,形成了天大地大雷公大的意识观念,诚如南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10《志异门.天神》所载:
  广右敬事雷神,谓之天神,其祭日祭天。盖雷州有雷庙,威灵甚盛,一路之民敬畏之,钦人尤畏。
  圃中一木枯死,野外片地草木萎死,悉日天神降也,许祭天以禳之。苟雷震其地,则又甚也。
  其祭之也,六畜必具,多至百牲。祭之必三年,初年薄祭,中年稍丰,末年盛祭。每祭则养牲三年而后克盛祭。其祭也极谨,虽同里巷亦有惧心。一或不祭,而家偶有疾病、官司,则邻里亲戚众尤之,以为天神实为之灾。
  上天浩浩,惟认一雷,自然以雷代天,也以雷代云,天、云、雷共为一词。迄今同是壮傣群体越人传人的广西龙州县壮族和云南西双版纳傣族仍然是以天、云、雷三者共为一词,即fa4。这种情况的产生,是壮傣群体越人以原始而简朴的直觉来致思的结果。
  壮傣群体越人的此种“只看山花为岁历”的纪时纪年法是极原始的、朦胧的,脱离了天体运行的规律,是不科学的。而且,地域不同,气候变化有别,山花的开谢也不一样,比如谷熟时有的地方是八月,有的地方是九月,因此有的地方以酉日为年,有的地方则以戌日为年,随意性大,无法形成统一的“岁历”。
  战国末年,秦国强大。秦始皇灭六国、一统中原后,派兵攻取百越之地。壮傣群体越人坚决予以抗击。反复多年,秦兵在付出巨大的牺牲后,最后征服了他们。从此,他们也就乖乖地接受了秦始皇的统治。一而抗,二而服,这是壮傣群体越人的性格特征。比如,南北朝时,僚人社会,“亲戚比邻,指授相卖。被卖者嚎哭不服,逃窜避之。乃将买人捕逐,指若亡叛,获便缚之。但经被缚者,即服为贱隶,不敢称良矣”。秦朝征服了岭南壮傣群体越人,壮傣群体越人也就接受了秦朝的统治。当时,秦朝在一统的疆域推行颛顼历。颛顼历,实为殷历,十月为岁首,闰在岁末后九月。从此,壮傣群体越人从总体上也接受了以十月为岁首的秦历。
  
  颛顼历,一年的长度是365(1/4)日,一月的长度是29(499/940)日。秦朝推行的颛顼历,汉朝初年继续使用。经过一百多年以后,因颛顼历和天象很多不合,常有日蚀在晦的天象,于是汉武帝将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改为太初元年,颁行新历,即“太初历”。壮傣群体越人以秦为准奉行以十月为岁首的秦历,一直没变。时至清朝年间,近二千年过去了,许多地方的壮傣群体越人的传人仍照行不误。比如,王崧道光《云南志钞》卷183载:临安府(治今云南建水县)傣人“以六月属蛇日为节,十月属蛇日为年。至期,搭棚以敬天祭祖,长幼皆严肃,无敢哗者”。明朝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田汝成《炎徼纪闻》卷4载:“在牁牂之间为八番子,其俗劳女而逸男,以虎、马日为市……以十月望日(十五日)为岁首。”“八番子”就是历史上统治者对今布依族的称谓。入清以后,一些地方的布依族人仍以十月为岁首,所以康熙《贵州通志.蛮僚》载定番州(治今贵州省惠水县)布依族,“以十月望日为岁首”。张无咎雍正《临安府志》卷7载,临安府(治今云南省建水县)的“土僚”(壮族一个支系),以十月朔(初一日)为岁首。李熙龄道光《普洱府志》卷18也载,普洱府(治今云南省普洱县)“白土僚”“重农力穑,卜居近水,以便耕作。十月朔(初一日)为岁首,习汉语”。而广西的壮傣群体越人传人壮族至民国年间大多数已经奉行以正月为岁首的汉族阴历,但是在一些边远而交通闭塞的山区壮族,“姓氏多韦、莫、骆、王,以孟冬(十月)朔日(初一日)为岁首”,依然奉行着二千前的秦历。由此可见其人当初认了秦历,便世代传承不加更改的拗劲。这也就是唐朝柳宗元在《柳州复大云寺记》中说的越人“傲化而偭仁”的性格特征吧。一而抗二而服,这是壮傣群体越人的性儿。当年,他们抗秦失败,服了秦人,接受了秦王朝的统治,接受了秦历。从此,在壮傣群体越人的心坎里,“秦”也就落了根,很难抹去。泰族居于今泰国,已历千几百年。泰族,属于傣此一群体越人的传人。至今,泰国泰族指中国仍以“秦”称。秦朝在中国历史上是个短命王朝,“六王毕,四海一”,国势一时显赫,由于秦始皇的暴政,不过维持15年时间。中国自秦朝以后,不论是汉朝还是唐朝,经济发展,国力伸张,王朝持续的时间都在200年以上,可是泰国泰族唯以“秦”称中国,惟以“秦”认中国,不知中国有“汉”有“唐”,可知当初短命王朝秦朝在壮傣群体越人心上烙下了多么深的印记,以致于二千年后他们的传人仍念念不忘。
  
  三、壮、傣分化,绵远回忆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秦兵征服岭南壮傣群体越人,设置南海、桂林、象郡三郡,岭南归于秦王朝一统版图。对三郡的治理,秦王朝另行处置,从宽治理,惟“置南海尉以典之,所谓东南一尉也”。地方上,还是让壮傣群体越人首领实行自治。这就是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97所说的秦时“南海惟设尉以掌兵,监以察事而无守”。这也就是以后南海郡的越人首领吕嘉能连“相三王”,握着南越国实权,以及汉武帝派兵南征时居翁能“谕瓯骆兵四十余万”降汉和瓯骆左将黄同能斩西于王降汉的原因所在。
  壮傣群体越人在秦王朝“南海尉”的监察之下,各部落首领实行自治,传统文化得以相沿而下,自然在服秦王朝管辖的同时,又感激秦王朝的法外开恩,铭记其德政。这也是壮傣群体越人念念不忘于秦的原因之一。
  秦王朝创建一统的王朝,奠基了中华一统的疆域,史无前例,是个社会发展、历史进步。但是,秦始皇也是立基于暴政之上方才取得此一成就的。千百万人在秦始皇虐政之下活不下去了,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死,次年陈胜、吴广便率众起义。公元前208年秦王朝灭亡,全国陷入刘邦、项羽斗争的漩涡中。当时,镇守岭南为秦王朝“东南一尉”的任嚣看到了封关绝道割据岭南的大好时机,可惜他身体不行了。公元前208年病危时,他召来心腹龙川令赵佗,告诉他,南海郡“亦一州之主也,可以立国”。他死后次年,赵佗便封关绝道,“稍以法诛秦所置长吏,以其党为假守”,静观中原之变。公元前204年,刘邦打败项羽建立汉王朝,赵佗即派兵“击并桂林、象郡,自立为南越武王”,割据岭南,建立南越国。高后死后,他又“以兵威边,财物赂遗闽越、西瓯骆,役属焉”。最后,“南越王尉佗攻破安阳王,令二使典主交趾、九真二郡,即瓯骆也”。赵佗这么连续三次遣兵向西讨伐,促使原来居住于岭南地区的壮傣群体越人离析,一些氏族部落留居于原地成为南越国的居民,一些氏族部落则离岭南向西迁徙,导致了壮傣群体越人逐渐分化,形成了壮、傣掸两个群体越人。可以说,由于外力的冲击,壮傣群体越人分化成为壮、泰掸二群体越人,就是在南越国时期。这个问题,除了第二部分所说的今日泰国泰族对秦王朝怀有深深的印记至今仍以“秦”谓中国外,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理解。
  第一,泰掸作为一个群体的部分越人在汉武帝时代之前已经远离岭南西徙于今印度阿萨姆邦建立了“滇越”。
  《史记》123《大宛列传》载张骞说:
  “昆明之属无君长,善寇盗,辄杀略汉使,终莫得通。然闻其西可千余里有乘象国,名日滇越,而蜀贾奸出物者或至焉”。
  滇越,是《史记》卷116《西南夷传》载“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其西靡莫之属以什数,滇最大”的“滇”以外的另一国家。《后汉书》卷118《西域传》载:
  天竺国,一名身毒,在月氏之东南数千里……从月氏高附国以西,南至西海,东至磐起国,皆身毒之地
  “磐起国”,疑为“磐越国”之讹。郑樵《通志》卷196《西戎下》“天竺”之文抄自《后汉书》却作“磐越国”,可知今传《后汉书》关于天竺的“磐起国”为“磐越国”之讹。
  “磐越”,三国鱼豢《魏略.西戎传》、《南史》卷78《中天竺国》作“盘越”,《梁书》卷54《中天竺》作“槃越”。诸称音同字异,当为同一国的指称。《太平御览》卷797《盘越》引《魏书》载:
  盘越国,一名汉越王,在天竺东南数千里,与益部相近,其人小大与中国同。
  载此段文字的《魏书》,今传本没见,《魏书》当为《魏略》的抄讹。《魏略》为三国时魏人鱼豢所撰。该书虽已失传,但《三国志》注及诸类书多有引文,清以后王仁俊、张鹏一都各有辑本行世,法国人沙畹(Edouard Chavannes)并作了《魏略.西戎传笺注》。《太平御览》所引的此段文字恰是《魏略.西戎传》的文字。
  又玄奖《大唐西域记》卷10载:
  迦摩缕波(kāmarūpa)国,周万里,国大都城,周三十余里……此国东,山阜连接,无大国都,境接西南夷,故其人类蛮僚矣。详问土俗,可两月行,入蜀西南之境。然山川险阻,瘴气氛诊;毒蛇毒草,为害滋甚。国之东南,野象群暴,故此国中,象军特盛。
  迦摩缕波国“其人类蛮僚”与《魏略》的盘越国又称“汉越王”,“其人小大与中国同”,明示了不论是盘越国还是迦摩缕波国的人都与印度半岛上的天竺或身毒主体居民属欧罗巴人种不同。而其国“象军特盛”,恰与《史记》所书的“乘象国”呼应。因此,唐代的迦摩缕波国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盘越一.脉相承,其上则源于滇越。
  汶江先生《滇越考》指出:迦摩缕波国的古名,在印度古籍中,除东辉国(Pragjyotisa)以外,又称Dānava。此词为“鬼怪”为“蛮僚”的意思。作为国名,其来源于传说中的迦摩缕波第一个国王的名字Maharanga Dānava。“Dānava”,即“滇越”的对音。汉代称其国为“滇越”,就是因此而来的。盘越国,沙畹(Edaouard Chavannes)《魏略.西戎传笺注》认为在阿萨姆与上缅甸之间。盘越国后为迦摩缕波国。唐代迦摩缕波国,其传人即为今印度阿萨姆邦的阿含人。虽然现在阿含人语言已失,但从1916年印度人博鲁瓦(Golap Chamdra Barua)编著的《阿含萨姆英语词典》(Ahom—Assamese—En.glish Dictionary)中可知该语言属于壮傣语支的语言。
  张骞在建元二年(前139年)和元狩四年(前119年)先后两次奉汉武帝之命出使西域,在西域前后共十余年。关于滇越国的情况,张骞是在西域活动时听闻的。由此可以清楚,在汉武帝(前1413~前87年在位)即位之前,泰掸人已经在今印度阿萨姆邦建立了一个滇越国。此事说明西汉前期或其前,壮傣群体越人的壮、傣等族已经分离。
  又《后汉书》卷116《南蛮传》载,“永元九年(97年),徼外蛮及掸国王雍由调遣重译奉国珍宝(朝贡)。和帝赐金印、紫绶。”“永宁元年(120年),掸国王雍由调复遣使者诣阙朝贺,献乐及幻人”。掸国在今缅甸北部,其地与滇越相近,其国民即今缅甸掸族的先人。掸、泰同一,掸人与滇越人也是同一群体的越人。此也说明汉或汉以前,壮傣群体越人已经分化为壮、傣两个群体,各自分立,各自发展。
  第二,傣历以天干地支纪年,读作“母子”。汉语将天干读作“母”,地支读作“子”,惟存在于秦与西汉。
  唐贞观十三年(639年),由于傣族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以及民族间文化的交流,傣族的主体社区有了本民族的历法,称为“萨哈拉乍”,俗称“祖葛历”或“小历”。但是,由于傣族人的分布是大集中小分散,傣历产生了,并不是所有的傣族人都信奉傣历,比如王崧道光《云南志钞》卷183引《临安府志》载,临安府(治今云南省建水县)的傣族即以“十月属蛇日为年,至期搭棚以敬天祭祖”。而且,傣历是阴阳历,平年12个月,354天,闰年384天或385天。月视月亮的盈亏而定,大月30天,小月29天,实行单月大、双月小的规则;十九年七闰,闰月都在九月,30天。这似乎又留下因袭其前奉行的“闰在岁末后九月”的以十月为岁首的秦历的尾巴。
  早在殷商时期,中原古人就用干支来纪日,后来又用来纪年、纪月。以干支表示时间演变顺序的方法,是中原汉族先人历法的一项发明和创造。傣历同样取法于中原汉族的以干支纪年、纪日,所记年代与汉历完全相同。比如,傣族《泐史》记载第一代“召片领”叭真入主猛泐(今西双版纳)的时间是傣历542年庚子,庚子年即南宋孝宗淳熙七年(1180年)。傣语对天干地支的音读与古代汉语干支的音读多半相同。傣历中,天干称“母”,地支称“子”。在汉族历史上,只有西汉及其前曾以“母”、“子”称干支,东汉以后再没有这样的称谓了。傣族一度接受秦历,接受以“母”、“子”称干支的说法,并世代传承下来,以至于汉语失了其称而傣语仍照称不误。此一传承,道出了壮傣群体越人中壮、傣的分离是在西汉前期。
  第三,粳米于西汉前期传人岭南,壮族、傣族对粳米的音谓不同。
  1976年广西贵县罗泊湾汉墓一号墓出土的木简上书有“客 米一石”四字。稻,就是籼,也就是汉人扬雄《方言》所说的“江南呼税(粳)为籼”的籼。客,《说文解字》释作“寄”,也就是外来的意思。贵县罗泊湾汉墓,是西汉朝前期墓葬。也就是说,西汉前期,粳米才由江南传入岭南。粳米,壮语谓hau4 su:n1或hau4si:n1,西双版纳傣语谓xau3a:n1德宏傣语谓Xal3 a:n6显不同。这就界定了壮傣群体越人分化为壮、傣为二群体越人是在西汉前期赵佗的南越国时期。第四,壮、傣二群体越人对上古越人的“断发文身”习俗,有不同的承传。
  “断发文身”是上古越人的习俗。这在春秋、战国时人的诸如《墨子》、《庄子》、《韩非子》等书中都不乏记载。在成于春秋、战国时代的广西左江流域崖壁画中,也可以见到女子椎髻,其形如椎;男子断发,惟饰以羽毛等物。这说明男子断发,乃是壮傣群体越人汉以前传统的头饰。但是,汉初赵佗割据岭南,变俗以和辑百越以支撑其政权。所以,他接见汉朝使者陆贾时“魎结箕踞”“魎结”,据师古《汉书》卷43《陆贾传》注,即“椎髻”。所谓椎髻,就是“一撮之髻,其形如椎”。
  怎么会这样?原来中原汉人的理念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因为这是“孝之始也”。因此,中原历代王朝,便将髡(剃去头发)作为一种刑罚。秦前汉后,汉人男子都是全发全蓄,或以冠压发,或以巾帻包头后戴上帽子。赵佗是中原汉人,要自异其帜俗同于越,既不能断发悖于他自小形成的理念,又不能同于汉人的头饰,于是,他以越人女子的发式作男子的发式,实行“A结”。自此迄于明代,“椎髻”成了壮族先人中男子世代传承的发式,并成为壮族及其先人的代称:“椎髻老人难借问”;“桂林地险通椎髻”;“椎髻蛮堪骇,侏离语孰传”。
  然而,傣群体越人自南越国时西迁以后,其发式仍承传着越人断发的传统,迄于明初仍是如此:“官民皆髡首黥足,有不髡者,则酋长杀之”;罗伦康熙《永昌府志》卷24载,车里(今西双版纳)傣族“有过客流赘,谓之上楼。上楼,则剪发不得归”。
  当然,历史上傣簇先人因受其他因素的影响,部分社区的群体其头饰也曾有过变化,比如,唐代“金齿蛮”“皆当顶上一髻”,“茫蛮”“红缯布缠髻,出其余垂后为饰”;元代“金齿百夷”男子“彩缯束发”。但是,“断发文身”的意识却仍潜在意识底层,所以明代傣族“官民皆髡首黥足”,一复春秋战国时代壮傣群体越人惯行的习俗:断发文身!
  同为壮傣群体越人的传人,壮群体越人因是南越国赵佗的臣民,绝了断发习俗的承传,而傣群体越人,因不受赵佗的鞭策,依然故我,彰明了壮傣群体越人分化为傣、壮两群体是在南越国时期。壮傣群体越人跨入父系氏族社会以后,在房前屋后,扎起篱笆,围成园子,经营起自家的产业。这个时期,他们的经济、文化都有一定的发展。公元前214年,秦王朝统一岭南,他们接受了秦的治理,接受了其颁布的历法。秦灭汉兴,赵佗在岭南“击并桂林、象郡,自立为南越武王”,并进讨在今越南北部的“安阳国”,迫使部分壮傣群体越人向西迁徙。
  此后,西迁的壮傣群体越人与东留的壮傣群体越人隔山隔水,很少来往,于是壮傣群体越人形成了壮、布依群体越人和泰掸群体越人两个群体的越人。
  
  [作者] 白耀天(1937—),男(壮族),广西上林县人,广西民族大学壮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富强(1965—),男,广西陆川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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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3 20:09:00 |只看该作者

白耀天老师的大作一定要支持!绝对是一篇好文!

不过,"分化于南越时期"能否改为"分化始于南越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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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4 00:07:00 |只看该作者

以前在也网上看过了.觉得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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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4 09:13:00 |只看该作者

猜测的成分太多,比如滇越国,不知作者哪里看出是傣掸人所建???从下文里看不出来吧??!!!

---------------------------------------------------------------------------------------------第一,泰掸作为一个群体的部分越人在汉武帝时代之前已经远离岭南西徙于今印度阿萨姆邦建立了“滇越”。
  《史记》123《大宛列传》载张骞说:
  “昆明之属无君长,善寇盗,辄杀略汉使,终莫得通。然闻其西可千余里有乘象国,名日滇越,而蜀贾奸出物者或至焉”。
  滇越,是《史记》卷116《西南夷传》载“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其西靡莫之属以什数,滇最大”的“滇”以外的另一国家。《后汉书》卷118《西域传》载:
  天竺国,一名身毒,在月氏之东南数千里……从月氏高附国以西,南至西海,东至磐起国,皆身毒之地
  “磐起国”,疑为“磐越国”之讹。郑樵《通志》卷196《西戎下》“天竺”之文抄自《后汉书》却作“磐越国”,可知今传《后汉书》关于天竺的“磐起国”为“磐越国”之讹。
  “磐越”,三国鱼豢《魏略.西戎传》、《南史》卷78《中天竺国》作“盘越”,《梁书》卷54《中天竺》作“槃越”。诸称音同字异,当为同一国的指称。《太平御览》卷797《盘越》引《魏书》载:
  盘越国,一名汉越王,在天竺东南数千里,与益部相近,其人小大与中国同。
  载此段文字的《魏书》,今传本没见,《魏书》当为《魏略》的抄讹。《魏略》为三国时魏人鱼豢所撰。该书虽已失传,但《三国志》注及诸类书多有引文,清以后王仁俊、张鹏一都各有辑本行世,法国人沙畹(Edouard Chavannes)并作了《魏略.西戎传笺注》。《太平御览》所引的此段文字恰是《魏略.西戎传》的文字。
  又玄奖《大唐西域记》卷10载:
  迦摩缕波(kāmarūpa)国,周万里,国大都城,周三十余里……此国东,山阜连接,无大国都,境接西南夷,故其人类蛮僚矣。详问土俗,可两月行,入蜀西南之境。然山川险阻,瘴气氛诊;毒蛇毒草,为害滋甚。国之东南,野象群暴,故此国中,象军特盛。
  迦摩缕波国“其人类蛮僚”与《魏略》的盘越国又称“汉越王”,“其人小大与中国同”,明示了不论是盘越国还是迦摩缕波国的人都与印度半岛上的天竺或身毒主体居民属欧罗巴人种不同。而其国“象军特盛”,恰与《史记》所书的“乘象国”呼应。因此,唐代的迦摩缕波国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盘越一.脉相承,其上则源于滇越。
  汶江先生《滇越考》指出:迦摩缕波国的古名,在印度古籍中,除东辉国(Pragjyotisa)以外,又称Dānava。此词为“鬼怪”为“蛮僚”的意思。作为国名,其来源于传说中的迦摩缕波第一个国王的名字Maharanga Dānava。“Dānava”,即“滇越”的对音。汉代称其国为“滇越”,就是因此而来的。盘越国,沙畹(Edaouard Chavannes)《魏略.西戎传笺注》认为在阿萨姆与上缅甸之间。盘越国后为迦摩缕波国。唐代迦摩缕波国,其传人即为今印度阿萨姆邦的阿含人。虽然现在阿含人语言已失,但从1916年印度人博鲁瓦(Golap Chamdra Barua)编著的《阿含萨姆英语词典》(Ahom—Assamese—En.glish Dictionary)中可知该语言属于壮傣语支的语言。
  张骞在建元二年(前139年)和元狩四年(前119年)先后两次奉汉武帝之命出使西域,在西域前后共十余年。关于滇越国的情况,张骞是在西域活动时听闻的。由此可以清楚,在汉武帝(前1413~前87年在位)即位之前,泰掸人已经在今印度阿萨姆邦建立了一个滇越国。此事说明西汉前期或其前,壮傣群体越人的壮、傣等族已经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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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5 10:14:00 |只看该作者
很有道理

Fear can hold you prisoner, hope can set you f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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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4 17:16: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滇国,黄懿陆先生的《滇国史》有比较详细的论述!

山歌不唱忧愁多,大路不走草成窝; 钢刀不磨生黄锈,胸膛不挺背要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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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5 22:42:00 |只看该作者

“江山北望”网友刚来不久,可能不知关于“掸人”及“滇越”人的族属,家园里曾有过深入的讨论。“掸人”及“滇越”为泰(傣)民族的先民一说,其实是当初中国学界为对抗泛泰主义学说的“泰人南昭(大理)论”而抛出的论著。随着现代侗台民族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其实已经逐渐否定这一说法。家园中就有《傣泰民族起源再探 》一文: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5&ID=28448&page=1,“江山”网友可找来一看。

白耀天先生《壮、傣二群体越人分化于南越时期索隐》一文中所引“掸人”及“滇越”的说法可能不正确,但从语言、历法及民俗等多方面论证壮泰族群的同源性还是很有说服力的。


对于未来,我们无可预知!所以,我们不能因为对未来的不确定或自以为预知了未来所发生的事,而放弃了我们本应该要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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