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壮族教授、民族出版社副总编辑黄凤显博士关于长篇小说《布洛陀》的发言(根据录音整理)
长篇小说《布洛陀》怎么能出版,我觉得是咄咄怪事。这是一部艺术上糟糕,思想上反动的小说。说它艺术上糟糕,是不争的事实,不用细加分析,也没必要分析,不值得分析,稍微翻一翻该书就可得出这个结论。它的人物形象是虚假的,它描写的生活是失真的,作者压根儿不懂得壮族的历史文化和壮族人民的生活;它在叙事上胡编乱造,它的语言更是令人读了浑身起鸡皮疙瘩。说它思想内容上反动,这不是我给它贴什么标签,不是这样。主要是它篡改历史事实,逆历史潮流而动,实际上是与历史为敌;它仇视壮族人民和壮族文化,与壮族人民为敌,所以说它反动。问题在哪里?可以说有很多方面,但要害的是两点。
首先,它刻意歪曲历史事实,挑拨壮汉民族的关系,这是最要害的。为什么说他歪曲了历史事实?因为你的《布洛陀》写的不是我们壮族人文始祖布洛陀,你小说里的主人公不能叫布洛陀。当然,我们知道小说是艺术创作,是可以虚构的,但哪怕是时下的新历史主义小说,你也不能完全不顾历史事实和历史逻辑。我看《亮剑》就有新历史主义的特点嘛,它尽管着力刻画了李云龙的人性特点,甚至表现了其人性弱点,但它主要是写了我们八路军将士的民族大义和英勇顽强。如果《亮剑》歌颂的是八路军团长勾结日本鬼子,那就是歪曲历史事实。小说要做到历史真实、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统一。同样,氏族社会,包括父系氏族、母系氏族社会,它是历史长河当中的一个阶段,它有合乎历史逻辑的历史真实和文化事实,这是不能违背的原则。《布洛陀》却对壮族始祖布洛陀生活时代的历史进行了严重歪曲。这是无知,是歪曲,更是刻意篡改。举个例子说,父系氏族、母系氏族,是我们后来研究历史给出的概念,但小说里布洛陀却声称“我们父系氏族,你们母系氏族”,这个像什么话!这是人话吗?我们布洛陀是壮族的智慧神,低能到了这个地步吗?唐太宗、康熙皇帝、乾隆皇帝他们不会自称“我们封建社会”,这真是荒唐透顶。小说里还说布洛陀那时桂林就有郡王府,这是无知到了极点!桂林作为一个郡,是秦朝才有的;桂林有郡王府还是明朝才有的。作者连这个常识都没有。由于对历史的无知和歪曲,小说所描写的壮汉民族关系必然也是歪曲的。小说中有关汉族、壮族的概念在氏族社会是不存在的,有关要用汉人来改良百越民族(包括壮族)种群的内容,歪曲和篡改了古代民族融合的关系和事实,尤其是把我们壮民族视为低劣种群,更令人发指。壮民族是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是一个在南方生存、繁衍了几千年的勤劳、智慧、勇敢的民族,这个民族和其他兄弟民族一样,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明,而且数千年绵延不断。我们低在何处?劣在何方?一直到近现代以至当代,壮族人民都在为祖国的统一富强,为中国革命和建设英勇奋斗,贡献力量。我们作为近2000万人口的民族,为中华民族的团结进步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因此,决不能容忍该小说及其作者为我们脸上抹黑。前一段时间我看过一本写壮族文学发展史的书稿,著者都是广西学者,其中有些内容和观点明显错误,比如说壮族“缺少进取心”,壮族是缺少进取心的民族吗?缺少进取心还有今天的繁荣兴旺的壮族么?所以书稿我们先退回再修改。还有前段时间公演的壮剧《瓦氏夫人》,包括我看过的一些作品,每每有矮化、丑化壮民族的情况。现在这本《布洛陀》可谓达到登峰造极了。这既是关系到尊重历史真实的问题,更是事关壮民族尊严的问题。包括我们的一些壮族同胞,往往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其实壮民族和汉民族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是团结融合的关系。当然,我们作一个少数民族曾经饱受封建统治者的歧视、欺凌和压迫,但是更多的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历史,这是不能抹杀的。在座的各位,大都是壮族,但是身上可能就带有汉族的血统。比如我自己,是百分百壮族没有问题,但家谱记载,我这个黄姓家族是明朝中叶从广东迁过来的,而黄姓在到广东之前,其郡望为江夏,在河南湖北一带,这说明有一部分黄姓汉人迁徙到岭南、岭西,与壮族人共同生活,互通婚姻,然后壮汉民族融合和同化了,是这么一个过程。也可以这么说,今天在两广一带的汉族有不少人是带有壮族血统的。所以,挑拨壮汉民族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其用心是险毒的,居心是叵测的。壮汉民族相处融洽,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一个象征。《布洛陀》的作者写这么一本反动小说,把民族融合关系视为种群改良,他到底想干什么?
其次,丑化我们民族始祖,丑化我们壮民族。丑化的问题,我就不必多说了。小说花了相当的篇幅渲染布洛陀淫乱、群交、滥交,把所谓的兽行描写到淋漓尽致的地步。好像我们的布洛陀没有一点神性,没有一点人性,展示的全是兽性,极大地伤害了我们的民族感情。这又让我联想到壮剧《瓦氏夫人》,它一开场,就出现了漫山遍野高喊“留种”的场面,壮族是这样的吗?我在壮族地区生活了那么多年,我们壮民族对男女之事是非常讲道德讲规矩的。尽管我们唱山歌、谈恋爱,很自由,但是你要是在村里有一点越轨,过去那是要“沉潭”的。漫山遍野喊“留种”,人类哪个民族这么干过的?野人也没这么干的,狮子也没这么干过,动物种群都有很强的亲属性。那天我去看演出出来,我都觉得很丢脸。写瓦氏夫人58岁了还有情人,瓦氏夫人59岁去世,还给她硬配了一个情人,这像什么话?丑化我们民族的事,既有《布洛陀》作者之流,也有我们个别壮族同胞。
出现这么严重的问题,我们该怎么办?第一,要表达我们的义愤,表示我们强烈的谴责,表达舆论上的正义之声。不管它在哪里出版,搞了什么研讨会,我始终相信邪恶终究是邪恶的,正义始终是正义的。我们壮族的有识之士发现了这个问题,现在正在群起而攻之。他是见不得阳光的。他现在敢回应吗?他不敢!为什么到现在我们听不到《布洛陀》作者之流回应的声音呢?因为你是龌龊的、肮脏的、丑恶的,所以你是软弱的,你是没有力量的。第二,要依靠组织,依法办事。我们要逐级向上反映,充分相信上级有关部门会重视这个问题,处理这个问题。如果这个事情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我们将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因为从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到其他法律都明确保障少数民族权益。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并发出了“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号召。长篇小说《布洛陀》,不仅伤害壮民族的感情,而且严重违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是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里的不和谐因素,毋庸置疑,我们坚决反对!
同时,我们也要深思。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批判这部小说和伸张正义上,重要的是我们要深思。深思什么?第一点,作者写这本小说到底要干什么?利益驱动是一方面。最直接的是图名图利。但他的贪图名利是以把我们的始祖不当人,以出卖我们的祖宗为基础的。你有本事你在南宁卖菠萝去!你现在竟然这样来糟蹋我们的布洛陀!怎么能这样寡廉鲜耻、丧尽天良呢!我不认识小说《布洛陀》的作者,与之毫无恩怨。他作为一个作家,写什么阿猫阿狗我不理会,但这样糟蹋我们壮族的始祖我就有气,我们都气愤。再一方面是作者从骨子里歧视我们少数民族,歧视壮民族。壮族地区的水米养活了你,不指望你感恩,但决不容许你侮辱这个民族。从这部小说中,我们不难看出它的作者简直就是一个无德无行、无耻无赖、无知无聊的人。第二点,这本小说出笼不是偶然的。这样的作品为什么能在广西出笼,为什么还有一些老乡给他吹捧、奔走?这个问题我们要拷问一下。刚才有一个大新的同学说了一句实话,我为你的坦诚感到欣慰,当然也感到不安,这种情况不仅是你,在壮族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漠视自己的民族以及自己的民族文化,这表明我们民族文化的失忆失语,长此以往有可能导致这个民族文化失态、甚至失控。在这个文化状态下,广西部分人为这本小说奔走吹捧,那是很正常的,也是这种文化状态下导致的一种必然的结果。我们有些人靠民族得了照顾就忘了自己的民族,有些人靠民族读了书就忘了自己的民族,很多情况是这样。对自己的民族不了解,你就不能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你就不能正确认识中华民族。中华民族是一个多元一体的文化,中华民族是一体,壮族文化是其中的重要一元。弘扬中华文化,也就包括壮族文化在内,这是不言而喻的。第三点,我们注意到,现在有一些人,打着开发民族文化产业的旗号,其实是在干着贩卖民族文化资源、民族地区自然资源的勾当。只要来钱,什么都敢卖,什么都敢干。连我们的老祖宗布洛陀都有人拿来卖了。听说,现在有些商品也用布洛陀来做招牌,什么布洛陀大米、米酒之类的,恐怕今后连布洛陀厨卫都有可能出现。真不敢想象!这种胡作非为实际上是破坏民族文化,是民族文化的罪人。对于壮族的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首先应该要保护,其次要科学利用,切不可胡来。
最后我想再说的是,我们该做什么?批判这部小说不是我们的全部目的。建设、重铸我们的民族文化才是目的。这本小说出笼也是件好事,可以当反面教材,可以让我们警醒,可以擦亮我们的眼睛。通过对这部小说的批判,更加凝聚了我们的民族感情,使我们大家有一种关心我们的民族文化、建设我们的民族文化、重铸我们的民族文化的信心和责任。这才是最重要的。我们要对整个事情思考和吸取教训。我们在不同的学习工作岗位上,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我们的民族文化。也只有弘扬我们民族的优秀文化,我们才能在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伟大事业中尽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今天就讲这么多,讲错了请大家批评指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7 16:02:45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