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子最后由南粤孤客在 2003/12/06 09:53am 编辑]
转录者按:“11月28日,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部、国家语委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纪念《汉语拼音方案》颁布45周年座谈会,全国人大、国务院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有关方面专家学者也做了发言。”(《中国教育报》2003年12月2日第5版)下面转录的是各位“负责同志讲话”中的一则 。
《汉语拼音方案》是创制少数民族新文字的共同基础
周明甫(国家民委副主任):1958年周恩来总理在《当前文字改革的报告》中强调:“今后各民族创造或者改革文字的时候,原则上应该以拉丁字母为基础,并且应该在字母的读音和用法上尽量跟汉语拼音方案取得一致。”根据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原则,我国政府先后帮助壮、布依、彝、苗、哈尼、傈僳、纳西、侗、佤、黎、景颇(载瓦支系)、土等12个民族创制了16种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在汉语拼音方案的基础上创制的这些少数民族文字,声母、韵母、声调全部用拉丁字母表示,一般说来,学过本民族新文字的学童,更容易学会汉语拼音。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基础设计的少数民族新文字,是民族地区推广普通话和帮助少数民族学习规范汉字的辅助工具。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基础设计的少数民族新文字,全部采用国际上通行的26个拉丁字母来设计,可以十分便捷实现信息的传输与共享,为少数民族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便利的通道。在信息化的今天,其优越性已越来越明显:可以轻松实现办公自动化,可以轻松实现排版印刷,可以轻松在网上传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