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ontent.edu.tw/country/changhwa/dachu/taiwan/h/h2/h22/h22_11.html
原住民的分佈與來源
台灣原住民在文獻上由其漢化程度,按前人分類而分成平埔族和高山族。平埔族居住在西部平原地區,與漢人接觸已久,大多漢化,已失去其固有語言文化;高山族居住在山區及其附近,與漢人接觸較晚,漢化較淺,大部分保有其固有文化特質、語言及傳統習俗,現將各族名稱與其分布略述於下:
⊙平埔族可分為十族,人口約十餘萬,各族分布大致如下:
一、凱達加蘭族(Hetagalan):分布於淡水、台北、基隆一帶,現已近絕跡。
二、雷朗族(Luilang):分布於台北、中和一帶,現已絕跡。
三、噶瑪蘭族(Kavalan):分布於宜蘭、羅東、蘇澳一帶,以及移往花蓮市附近及東海岸之豐濱鄉與台東縣長濱鄉等地。
四、卡斯族(Taokas):分布於苗栗、新竹一帶。
五、巴布拉族或稱拍瀑拉族(Papora):分布於大甲一帶。
六、貓霧揀族或巴布薩族(Babuza):分布於彰化附近。
七、巴則海族(Pazeh):分布於豐原附近。
八、洪雅族(Hounya):分布於彰化、嘉義和南投一帶。
九、西拉雅族(Siraya):分布於台南至屏東一帶,以及移往花蓮縣富里鄉,台東縣關一、池上等地。
十、邵族(Shao):分布於日月潭附近。(邵族是否屬於平埔族尚待察證)
⊙高山族依其分布地區與文化差異分為九族,人口約三十萬。
一、泰雅族(Ataya):分布於台中、埔里、花蓮一線以北之山區,包括台中、南投、苗栗、新竹、桃園、台北、宜蘭、花蓮諸縣境內,現有人口約六萬餘人。
二、賽夏族(Saisiat):分布於新竹縣的五指山和苗栗縣屬的大東溪一帶,人口約三千餘人。
三、布農族(Bunun):分布於中央山脈兩側、南投、花蓮、高雄、台東諸縣境內,人口約三萬餘人。
四、鄒族或曹族(Tsoa):分布於南投、嘉義和高雄縣境內,人口約五千人。
五、排灣族(Paiwan):分布於南部知本山之南以迄恆春兩端。包括高雄、屏東、台東縣境內,人口約四萬餘人。
六、魯凱族(Rukai):分布於台東、屏東、高雄等縣境內,人口約七千餘人。
七、卑南族(Pnyuma):分布於台東縣境內,人口約六千人。
八、阿美族(Ami):分布於花蓮、台東和屏東縣境內,人口約十二萬餘人。
九、雅美族(Yami):分布於距台東之東四十浬的蘭嶼島上,人口約二千餘人。
至於台灣原住民的來源問題,到目前為止並沒有定論,不過大體可分為三種說法,其一為北來說,認為台灣原住民來自北方;其二為西來說,認為台灣原住民來自中國大陸;其三為南來說,認為台灣原住民來自南方海島。從語言、體質和文化的層面來看,許多學者贊成南來說;然而從地下出土的陶片、石器以及若干古文物來看卻證明其來自西方,屬大陸系的成分較大。至於北來說,僅少數分佈於恆春瑯嶠一帶的移民,有學者以為是自琉球遷來。
概括來說,台灣全島在漢人未來之前,主要是原住民居住期間。待明清以來,漢人大量移入,西海岸之平埔族首先接受漢化,他們現在的生活已與漢人無異,部分不能適應漢人生活文化者則遷往山區,或台灣東部,他們仍能保有部分固有文化,但為數不多,仍以未漢化或漢化較淺的高山族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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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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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原住民傳統的生活方式簡單而原始,其生活能力極強,對於飲食、衣著和居住等不甚講究,主要在維持人類基本的生物需求,不面我們概述各族傳統的生活方式。
□飲食□
我們由其生產型態可知其食物獲得的概況,原住民各族以農耕生產為食物獲得之大宗,另外配合畜養、狩獵、捕魚和採集,所以食物的種類繁多,但食物烹調方法極為簡單。
原住民喜歡喝酒,以往酒多由自己用米或粟製成。喝酒不在乎有無菜肴,尤其每逢喜慶節日之時,更少不了以酒助興,往往必喝得酩酊大醉方才罷休。
□衣飾□
原住民一般都有織機,自己種麻織布,所織的布花紋形狀,各族雖有差異,但穿著則同樣有常服和盛裝之別。常服即日常穿著之衣服,男子於夏天上身赤裸,下身僅著一丁字帶以護陰;女則上裸而下圍一布裙,不穿內褲,冬天即上身加上衣或披布一塊。盛裝是在喜慶節儀之日方才穿著,盛裝時戴帽,如阿美族的羽冠、雅美族的銀兜,以及衣裙袍褲齊全,但各族均有差異。例如泰雅族以珠衣為著,排灣族和魯凱族男子盛裝時則穿裙子。盛裝之時,除衣服華麗之外,並佩帶各種飾物如耳飾、頭飾、頸飾、肩飾、腳飾、珠帶、貝帶等,其質料多為獸牙、貝殼、玻璃珠和銀銅之類,五顏六色,甚為美觀,男子佩刀,其狀尤為武勇。
□居住□
各族由於地勢所限,有的居住於高山地區,如泰雅族多在海拔二千至一千公尺之間的山區,而阿美、卑南、雅美等族皆在海拔五百公尺以下的平原地區,但皆成聚落居住,以阿美族的聚落最大,其大者可過兩、三千人。建屋的材料有草、木、竹、樹皮、石頭、石板和泥土等類。各族的屋形都不一致,泰雅、賽夏、鄒和布農大都為長方形,泰雅有半穴居的現象,排灣、魯凱的住屋以石頭堆牆,石片作瓦。阿美與卑南為草木建成之長屋,雅美則為半穴居之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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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的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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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原住民在印度尼西亞圈內諸民族中,是受印度教、佛教、回教、回教和基督教等外來宗影響最少的民族,他們大都保存著其固有的信仰。
原住民傳統的本質是精靈主義,以信仰靈的存在為中心,此決定了其宗教態度,他們對神祗、精靈、死靈和妖怪之觀念分明,大多數的族群相信靈魂和神靈有善惡兩種,人死則化為靈魂,正常死者為善靈,凶死者為惡靈,善靈可到天界,能保佑子孫,惡靈留於人間作祟,令人生病或帶來厄。靈魂多少被人格化,子孫務須勤於祭祀才能獲得其保佑,所以人們為祈求作物豐收、漁獵獲多得、耳體健康而展開了一連串的歲時祭儀和一系列的生命儀禮。
祭儀是宗教信仰的實踐,歲時祭儀以粟為中心而展開農耕儀禮,中間摻雜捕魚和狩獵活動。農耕儀禮中有播種、除草、收割、入倉、豐年祭等定時祭儀,以及求雨求晴、驅蟲、防風等不定時祭儀,每種祭儀其目的皆在祈求動植物之繁殖與豐收。生命禮俗有出生、命名、成年、結婚、喪葬等,各族間其重要性自不盡相同,如阿美族對成年禮極為隆重,而賽夏族則未有任何儀式。
原住民昔有一種眾所周知的獵頭習俗,這種被視為野蠻而又殘忍的行為已有多種解釋。但從宗教的觀點來說,其目的無非是祈豐求福,因為他們相信凶年或流行病發生是由於其祖先不足以保估其族人,乃獵他族之頭,饗之以酒肉,使其成為自己之祖靈來保護族人,並庇估作物豐收或族人安康。
在人興靈之間,各族皆有司祭和巫所充當媒介,司祭有時由部落首領兼任,部落公眾祭儀時向神明祭獻和祝告。巫師則有黑白之分,黑巫術能害人,白巫術則助人,替人治病,是以又可稱之為巫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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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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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土著族
台灣的土著民族是屬於南島系的民族,在人種上屬於原馬來人。由於漢化的關係,漢化深的主要住在西部平地,稱為「平埔族」;漢化淺的住在山區,稱為「高山族」。
平埔族部分計有十族(註),大部分皆已失去其原有的語言和習俗。至於高山,計有阿美、泰雅、賽夏、布農、曹、排灣、魯凱、卑南及雅美等九族。
註:平埔族計有噶瑪蘭族、凱達加蘭、道卡斯、和洪雅、西拉雅、邵族、巴布薩、巴則海、巴布拉、馬卡道等十族。(邵族是否屬於平埔族尚待察證)
雅美族和卑南族
雅美族大多集中在嶼島上,人口約有二千六百人,是台灣土著中最原始的一支。住屋一半在地下,稱為半穴居。男性穿著丁字帶。他們吃的是薯、芋、栗,以捕魚為生。他們的拼板船雕刻甚為優美,漁舟下水禮是他們的大事。同時,在台灣土著族中,雅美是唯一沒有「酒」的民族。
卑南族正稱為普由馬,分布在台東縣,人口約六千人。卑南族是母系社會,男女婚嫁是由男方嫁到女方家。卑南族是以農耕為生的,為所有「高山族」中漢化最深的民族。
排灣族和魯凱族
排灣族舊稱派宛,分東西兩支。散居於高雄、屏東、台東山區,人口約五萬多。排灣族是一個有階級觀念的民族,分戊貴族和平民,行封建制。家族由長嗣(或男或女)來承繼。崇拜百步蛇,木雕藝術最為出色。
至於魯凱族,由於和排灣族住的很近,所以受排灣族的影響很大,也是一個有階級觀念的社會。現人口數大約為六千。
阿美族
阿美族分佈在台灣東部、花蓮、台東及屏東縣境內,是台灣土著中人口最多的一族。
阿美社會的特色是母系社會,由男的嫁給女的,婦女繼承家族。男子從青少年開始,即離開家庭,進入男子會所,接受訓練。十八歲左右水加入年齡組織(依年齡區分的組織),成為社會的一員,直到結婚才可離開會所住入妻家。
阿美族居住在平地,以大家族為理想的型態,所以家屋很大。他們都熱愛歌舞。現在一般所謂的山地歌舞,大都源於阿美族而為別族所採用。
泰雅族和賽夏族
泰雅族古稱「番」或「王字番」,因其紋面故有此古稱。
泰雅族現分佈在台灣北部中央山脈的兩側,以及花蓮、宜蘭等山區,人口約六萬餘人。他們是以山田燒墾和狩獵採集為生的。男子很勇武,過去以獵頭出名,民族性甚為強悍。泰雅族男女在成年之時,都要在臉上刺青,一來表示成年的象徵;二來,這也是一種美的表現。
賽夏族分佈在苗栗和新竹縣境內,人口約三千。和泰雅族毗鄰而居,深受泰雅族影響。賽夏族也有紋面的習俗,也是一個父系社會,愛好和平,以舉行矮靈祭而聞名。
布農族和曹族
布農族散居在南投、花蓮、台東和高雄、屏東縣境內,以南投縣為主。布農人喜歡山居,高山深處常有他們的聚落。他們是父系社會,行大家族制。人口約三萬多。
曹族又稱鄒族,分佈在嘉義、高雄和南投縣境內。人口約五千左古。
曹族是父系社會,善獵。古時有獵頭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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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的生產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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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原住民種類不一,習俗分殊,但其受環境的支配與利用環境的狀況卻彼此類似,近海者捕魚,山居者打獵,而山田燒墾的農業為台灣本島各族主要的生產方式。農作物收入是賴以生存的主要來源,飼養則是各族主要的家庭副業,其經濟情況是屬於一種自給自足的狀態,並無明確的職業分化,亦尚未達到交換經濟的境界,以下我們略述原住民傳統之生產型態。
□農耕□
台灣的原住民已度過了石器時代,而有簡單的鐵器從事農業生產,耕地多羊在聚落附近的地地上。在人稀地廣的昔日,他們行棄耕制,每一塊地由於不知施肥,因此經過數年之種植,地力已盡,即棄而另選地地再種。待人口漸增之後,行休耕制,一地經數年耕之後即閒置一段時間,五、六年不等,然後再行開墾。種植之作物繁多,一般以粟為主,並有一連串與粟有關的農耕祭儀,各族皆有聖粟之習俗,其他如甘藷、芋、玉米、水稻等種植亦多。水稻為漢人傳入,山田種作採用混作的方式種植,般不知作水土保持和施肥;離居住處較遠之耕地皆有耕作小屋或涼棚之建築,以便貯藏與休息。
□狩獵□
狩獵是各族獲取獸肉的主要來源,山居諸族至今仍行之,狩獵概由男子擔任,以人員多寡可分為團體獵與個人獵,狩獵的方法則可分為陷坑獵、追逐獵和焚獵等。團體獵往往在祭儀之前後舉行,其意義是多方面的;個人獵則隨個人所好而行之。獵具一般以獵刀(腰刀)、弓箭、長槍和火槍等為主,火槍從漢人處交易得來,獵獲一般以山羊、鹿羌、野豬和山鳥為多,所得之鹿茸、鹿鞭諸物多與漢人交換日常用品、鹽、糖和火藥槍枝等物。
□捕魚□
近海居住者,如蘭嶼島的雅美族,東海岸的阿美族和平埔族都善於捕捉海魚,他們備有漁船,或竹筏,以供出海作業。尤其是雅美族,捕魚業最為發達,日月潭的邵族捕魚亦甚為發達,恥他各族多從事山溪或河湖魚撈。
捕魚亦可分個別和團體兩類,方法有毒魚、射魚、堰魚、網魚、誘魚和釣魚等。團體捕魚多與公共活動、歲時祭儀有關,往往全社參加,以毒魚為主,兼具娛樂性。各社有其固定的漁區,所得之魚獲共同消費。
□採集□
採集在各族經濟生活中亦佔重要地位,男女老幼都能參與。採集是原始生產方式的存留,可補上述諸生產方式的不足,食物採集的對象以小動物、昆蟲到野菜、野果為主,其他陶土、石片、木材、竹子、藤子等工藝材料及薪柴等亦為經常採集之物。
綜上所述,台灣原住民傳統的生產型態是以農耕為主,兼以畜養狩獵捕魚和採集,而狩獵與捕魚之盛行與否則視其所處的環境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