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制度是历朝中央政府对边地少数民族地区统治的政治安排。起源于唐,于北宋逐渐推广,明代趋于完善,于清代雍正年间渐趋没落。而凤山的土司制度直到民初才渐渐退出历史舞台。
凤山前属东兰州为东兰州十二哨之一(东院、武占、兰泗、隘洞、长江、都彝---此为内六哨----凤山、本农、长里、芝山、里喇(今巴马盘阳)、泗苟(今巴马凤凰乡)为外六哨。东兰前称木兰峒。在宋代属广南西路邕州都督府,土司一直由韦氏长官世袭。清(1730年)东兰州改土归流,管辖东院、武占、兰泗、隘洞、长江、都彝内六哨。另设凤山土分州辖(凤山、本农、长里、芝山、里喇、泗苟)外六哨由原来东兰土知州韦朝辅掌管,一直传到末代土官韦述勋止。开始世袭统治到民国8年设县治历时近200年。民国到中共时分盘阳乡、凤凰乡等地另成立了巴马县。所以这一地区的人民历时千年共同生活史使他们有着强烈的地域认同感才有世人经常提起的“东巴凤”这一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