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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氏袭官与忻城土县的教育文化——广西忻城土司秘史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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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 20:50: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摘要:忻城县学(也称儒学)由兴至废,历时57年,受教育者寥寥无几。莫氏袭官后500余年,县学废而不立,史称“忻城土县例不建学”(即沿例不建县学)。自第四任土官后,始建官家私塾,又建社学、义学,“诗书之声渐出蛮乡”,使“边城之地,乎向化”。第十二任土官制定《教士条规十六则》,是忻城迄今为止发现的明、清时期莫氏土官有关教育文化思想理论比较完整的文献,也是其他土司记载教育文化史料文献所罕见的。从中可以略窥古代汉儒学在忻城的传播和壮民族接受中原教育文化熏陶的一个侧面。莫氏袭官实行愚民政策,搞文化禁锢,实施“文致治平”。   关键词:秘史;“例不建学”与官家私塾;文致治平   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说过:“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笔者据此将莫氏袭官及官族诗人流传于世的诗、文、楹联、宗谱视为一部忻城土司秘史、一部壮族土司秘史、一部壮民族秘史,曾先后写下《“裁流复土”与莫氏袭官》(载《柳州师专学报》2002年第一期)、《莫氏袭官与忻城土县的社会经济》(载(柳州师专学报)2002年第4期)。现仍继续通过莫氏袭官及官族诗人的有关诗、文、楹联、宗谱的探究,进一步了解忻城土县的教育文化发展情况。   一   忻城县“裁流复土”与莫氏袭官之前,据史载,忻城县学(也称儒学、学宫,又称黉宫)始建于明洪武三年(1370年)。洪武二年(1369年),明太祖朱元璋诏令:治国之要,教化为先;教化之道,学校为本。命全国府、州、县皆建立学校。忻城流官知县遵旨开办县学。洪武四年(1371年)正月,诏择府、州、县学生员之俊秀通经者入国学,以充实国子监生源。洪武十六年(1383年),把选送生员入国子监的权力交给地方学官,令礼部榜谕天下府、州、县学,自次年起,每年要选送生员1人,于正月到京师(南京),由翰林院试经义、“四书”义各一道、判语一条,中式(考试合格)者入国子监,不中式者学官罚停廪禄,生员罚为差役。忻城县学教谕(教官)骆基感到责任重大,难以完成,便向朝廷上奏:“忻城山洞瑶蛮,衣冠不具,言语不通,自古以来,宾兴之所不及,今虽建学立师,而生员方事启蒙,难以充贡。”对此,朱元璋口谕:“边夷设学,姑以导其向善耳,免其贡。”永乐二年(1404年),忻城县学训导到任一年余,无人来校读书,就亲自赴京(永乐帝都北京)报告其事。礼部尚书李至刚等认为“不当,擅离职守,请罪之”。明成祖朱棣就此事口谕:“委其职事而去之,可罪以离职,无事可治而赴阙自陈,盖非苟禄偷安者。”命吏部另调他用。永乐十九年(1421年),宜山(今宜州)韦万皇、韦钱望率领宜山农民起义,忻城及柳庆诸县纷纷响应,镇远候顾兴祖率官兵三路进剿。忻城为其左路军的主要战场。时兵荒马乱,农民子弟避之犹恐不及,更无人敢冒险读书。故于宣德元年(1426年)巡抚广西监察御史申春上奏:“忻城、思恩累因蛮寇攻劫,杀虏人民,生员亦被拘略,今忻城全无一人,思恩只有四人。县民稀少,多是瑶僮,非但语言不通,不堪训诲,抑且不愿入学,徒存学官,无所施教,宜如洪武中河池县事例革去。”宣德帝朱瞻基准奏,遂罢忻城、思恩(今环江)二县儒学。忻城县学由兴至废,历时57年,而县学能持续引导“边夷”人民“向善”,实不足57年,“边夷”人民子弟入学受教育者寥寥无几。从宣德元年罢忻城县学至弘治九年(1496年),是流官与土官并存时期,历时达70年。这期间,忻城县“一邑二令,权不相统”,流官握空印,土官掌实权,两官同床异梦,钩心斗角,致使忻城县学废后不复立。自弘治九年,忻城降为土县,莫氏袭官,直至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如谢启昆《广西通志》所说:“忻城土县例不建学。”即沿例不建县学,历时共411年。   莫氏一至三任土官,征调频数,“鞍马无歇,皮骨仅存”,“操弓挟矢,绝少文字”,精通文墨的人甚少,上行下达文字,均靠师爷代劳。第四任土官莫廷臣(1489—1535年)承袭后,每念及先祖操弓挟矢,徒有武功,了略文字,难以长治久安的官宦生涯,总觉不足,“日以鄙塞为愧”,感到缺少文墨难以料理政务,便于明正德末年嘉靖初年(1520—1531年)间,首先在土司衙署内设官家私塾,“延名士教子侄,诗书之声渐出蛮乡,述列祖绩,镌于板,先人之遗,赖以不坠”。其夫人覃氏赞同他兴文事之举,经常训告子侄:“汝辈须加勤苦,多识几个字,自能多认得道理。从古为官尽用读书人,勿可自误。”莫廷臣中年病逝,由夫人抚养未成年的儿子,告诫他们不要“以弓矢为乐而不念忠孝之教”。第六任土官莫镇威(1547—1610年)承袭为官不久,于明万历三年(1575年)开办社学(设于乡社间的学校)一间,律子课读,勉其子侄,“留心词翰……学优则仕,斯言将终身诵之。振威之余,泽以文教,边城之地,乎向化矣”。莫镇威镇压农民起义有功,蒙赏黄金10两,官升四品。其料理军政闲暇,还留心读诗词写文章,著有《训荫官》、《协剿八寨记》、《石牛山记》、《秋日同郡大夫游西山迎晖楼赋得山色上楼多》等,并流传于后世。   到了清代,第九任土官莫猛为保世袭官位而及时“献图纳土”,表示归顺,于是“旨准世袭”。第十一任土官莫元相(1667-1730年)承袭后,地方无事,惟族中争夺袭职而相互仇杀多年,元气大衰。为睦族匡政,采取以法谕治,作《劝官族示》悬于土司衙署前,要求族人:一须读书明理,始不致犯上作乱,暴戾凌人;二须耕田收获,才不因饥寒交迫而起盗心;三须精一技艺,一技之长亦能授业子孙;四须经商贸易,互通有无,治产积居,可延数世之富……《劝官族示》反映“耕读保家之基”的教育思想,对忻城土县的教育、文化、经济的发展均有深远影响。莫元相还著有《黄竹岩记》、《翠屏山赋》、《过斗二隘》等诗、文流传后世。第十二任土官莫振国(1690一1724年),幼时与弟振邦共读经书,重视礼义廉耻,兄友弟恭。袭职后,县境有唱歌跳鬼,击鼓招宾的旧俗;土民家藏鸟枪,身佩环刀,寻衅仇杀事件时有发生。每听禀告,莫振国常常感慨:“欲洗此陋俗,非读书不可!”于是出面募捐,在土司衙署右侧建立义学(与私塾相似的免费学校)3间,“延名土掌教,聚官族子弟暨堡目民俊秀者肄业其中”。时值康熙年间,清政府已经巩固,乃以柔化与压制的手段,用“圣谕”的方式,颁布“圣谕十六条”(雍正时又演进为“圣谕广训”),其内容虽为封建道德的总目,但实际上是封建学校训练的标准,对生员具有特殊意义。“圣谕十六条”的内容是:(1)敦孝弟以重人伦;(2)笃宗教以昭雍睦;(3)和乡党以息争讼;(4)重农桑以足衣食;(5)尚节俭以惜财用;(6)隆学校以端士习;(7)黜异端以崇正学;(8)讲法律以儆愚顽;(9)明礼让以厚风俗;(l0)务本业以定民志;(11)训子弟以禁非为;(l2)息诬告以全良善;(l3)戒匿逃以免株连;(l4)完钱粮以省催科;(l5)联保甲以弥盗贼;(16)解仇忿以重生命。“圣谕”在学校中奉于至尊地位,每月初一、十五两日,“令儒学教官传集该学生员宣读,令遵守,违者责令教官并地方官详革治罪。为官一方的莫振国贯彻“圣谕十六条”是无疑的,本着“圣谕十六条”精神,结合忻城土县的实际,著订学规,名为《教士条规十六则》,“前言”写道:“今圣天子尊儒重道,偃武修文,自汉晋唐宋以来,理学名儒,莫有盛于此时者也。近观阖属土民与童子试者……有向化之基矣。本县竭棉力,构造书房数间,延大邦名士,教正官音,讲明书义,凡属官族子弟暨各堡目民,有志上进者,均许入学肄业,乃作教士条规十六则,悬于讲堂,示诸生童,朝夕触目惊心。”其内容为:一崇道统;一讲性学;一博经史;一文礼乐;一敦实行;一谨士趋;一尊严师;一重益友;一会讲章;一勤著作;一戒怠惰;一慎言语;一防静驰;一遏嗜念;一乐为善;一速改过。此条规后又悬示署外,让邑人观诵,以期感化。有不敢来学者,莫振国亲自前往激励,“每春耕劝农外,复面谕各堡目土民务以读书为急,从此踊跃来学者,颇晓制义……文教之兴大有力焉”,社会鄙陋之弊渐除。数十年后,官族后裔莫震(欺)有幸于该所严格要求和严格训练的义学就读,一靠名士施教,二靠自己的天赋和刻苦努力,为忻城土县第一位举人。《教士条规十六则》,凡三千言,是忻城迄今为止发现的明、清时期莫氏袭官有关教育文化思想理论比较完整的文献,也是其他土司记载教育文化史料文献中所罕见的。通过它,我们可以略窥古代汉儒学在忻城的传播和壮民族接受中原教育文化熏陶的一个侧面。此外,莫振国还著有《游西山寺》、《迎晖楼文》等诗、文。第十三任土官莫景隆(1713—1763)袭职后,继承其祖父、父亲兴文事及带头读书著文的遗志,继续办学,并于乾隆九年(1744年)纂修《忻城莫氏宗谱》,《序》中写道:“忻城自有清康熙……以还。官斯土者,不以边隅薄其民,颇能教之以诗书,文之以礼乐,一洗蛮烟瘴雨之乡,变为声名文物之地。较先代尤有加焉。”莫景隆曾协理知府李文瑛修纂《庆远府志》,又著有《芝州家训(十条)》,《庙祝记》、《祧庙志》、《舆地志说》等,与莫元相、莫振国父子公孙三代人共享文名。宣统元年(1909年),忻城土县虽废止官制,改委流官弹压,莫氏土官仍留于任。根据清廷学部要求,施行《癸卯学制》,在忻城县城西宁街原火神庙处建立第一所初等小学堂。   莫氏袭官数百年,不但朝廷不拨给俸饷,而且每年还要完成对朝廷和上官的纳贡、征收和徭役。莫土官所需的一切费用,均来自辖区内土民上交的田地租赋和税收。“例不建学”以来,朝廷既不派教师到忻城任教,也不拨分文资助土官办学。土官办学校,首先是为官族及土目培养了不少有文化的人,如举人莫震、莫云卿、莫鸿裁等,便是这些有文化的人的优秀代表。此外,土民中家境小康及自耕农(即不佃耕官田、官族田、土目田、役田、兵田等之农户),为使其子弟学文化求上进,自筹资金延师设私塾以授本人、本族及其亲戚之子弟。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乡试,有59岁的莫云卿率子孙三代八人赴省城桂林应试,云卿一举中榜,传为佳话。可见科举制度、封建文化在清代中后期对忻城土县的深远影响。光绪末年废除科举制度时,忻城土县已有举、贡、廪、庠、增、附生员共200余人。   鲁迅先生有“美丑并陈”之说。本文陈述莫氏袭官兴文教的同时,对莫氏袭官在忻城土县实行愚民政策、搞文化禁锢也予以披露。清代文人赵翼在《檐曝杂记》中说:“凡土官之于土民,主仆之分最严……土民虽然读书,不准应试,恐其出仕而脱籍也。”忻城莫氏袭官从不开科取士。土民子弟学有所得者,欲往庆远府应试,需土官出具证明,谓其家史清白,方准报名。土官规定:土民凡三代以内有前科,有同姓婚配,种役田,从事卖粉摊、吹鼓手、抬轿、庙祝、阉鸡猪牛、养公猪、打更、清道夫、鬼师、巫婆、理发剃头、裁缝、唱戏等职业者的子弟,均不准报名应试。有幸获准应试的土属童生,还需“府学之土属廪生及拔入府学之汉籍廪生认保,方能报考”。小康土民“认保”,实非易事,需讲人情,送厚礼。思练街汉人方俊贤,少聪颖,有文才。因莫土官限制外族人参加科举考试,他只好回祖籍宾州(今宾阳)取证明应试,中举人。方回忻城后,倍受莫土官的嫉恨和排挤。咸丰九年(1859年),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率部回师广西驻庆远,其部将朱衣点来到忻城思练,得知方俊贤既有才华且对土官权势不满,便想请方入伍,共襄义举。于是亲自登门拜访,相互唱和。朱诗表达对对方敬佩爱慕之情,以及愿与方结为挚友的心意。方不满现实,清高不仕,值得敬佩,但他还没有起来“造反”的勇气,这是他的局限性。方在和诗中,有“天使有心求巨孟,书生无福效班超”之句,巧用典故,以谦虚口吻,婉谢朱之邀请。又有“牛衣对泣妻交谪,马帐谈经子尚娇。纵欲远游游不得,祈容疏懒伴渔樵”之句,进一步阐明自己难以从命的缘由,语意质朴委婉,真切感人。太平天国革命失败后,莫土官不失时机,于同治四年(1865年)诬告方俊贤“通匪”,欲置之于死地。方在桂林法庭如实申诉,并一口气把朱与他唱和的诗全部背诵出来,作为他没有“从匪”的证明,始免于难。方回到思练后,因身心遭到摧残,不久便得病去世。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湖南人谭兆先后莅任忻城土县典史、弹压,对土司之于土民子弟读书应试苛刻限制甚为不满,在他所写《告地方人士书》中说:“读书有禁,笑彼土司野蛮!”并进一步号召地方人士大力支持兴学。莫氏袭官搞文化禁锢,施愚民政策,无疑是对忻城土县教育文化的发展起过消极影响。尽管后来“改土归流”,于民国时期,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忻城县的教育文化发展很快,但由于基础薄弱,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忻城县至今乃是国家级贫困县之一,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莫氏袭官长期“例不建学”,搞文化禁锢、施愚民政策,也应该说是历史原因之一。   二   莫氏第十六任土官莫昌荣(1813—1884)于同治年间(1862—1874年)重修《忻城莫氏宗谱》,请提督广西学政鲍源深作序,序中有对莫氏袭官“武定祸乱,文致治平”的赞语。莫氏袭官历史过程中,其前期,莫保、莫敬诚、莫鲁、莫镇威、莫志明等土官,均先后多次参与明王朝镇压农民起义,正是“武定祸乱”,奠定莫氏袭官的坚实基础。其中期,莫宗诏等土官亦以武力平息官族中争夺袭职的内讧,也可以说是“武定祸乱”。其后期,末任土官莫绳武也是借助武力协同清军镇压会党义军,亦属“武定祸乱”。“武定祸乱”贯穿莫氏袭官的始终。第十二任土官莫振国每征战班师,见儿子们总来围观,则召立庭前告谕:“兵凶器战危事也。汝父非乐此不疲,惟是食君禄,自当劳君事矣。若辈勿以此为扬威耀武,频存杀机。自古称良吏者,只在学问经济(即以广博知识而经国济民——笔者注)耳。而孙吴诸子非所论也。暇时,即入书房,课诵学庸,教读诗经,为训解曰,圣经以修身为本。致格诚正,既尽其功,而齐家治国平天下,由斯而举矣。至诗之教,所以验人情物理潜心乎。此则忠孝从此兴,博爱亦从此备。”这正是“文致治平”之说。于是,莫振国身体力行,继承莫廷臣、莫镇威、莫元相等土官兴文教的优良传统,继续教化官族子弟及土民“向善”。   考察莫氏袭官兴文教的史实,知其教育文化的主要内容为:继承以儒学为主体的封建主义的教育文化,并将其规范化;利用宗教信仰及封建宗族观念钳制人们的思想。   关于继承以儒学为主体的封建主义的教育文化,并将其规范化。莫振国在《教士条规十六则》中,首先提出“崇道统”。“道统渊源为纲纪万化之本,由尧、舜、汤、文以及孔子,始集群圣之大成……凡读书怀古者……务期寻源溯流,毋使正学为异端所窃也。”即要尊崇儒家正统思想,因为儒家思想体系是社会秩序和国家法纪以及各种教化的根基,从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文王直到孔子,才集众多圣贤的研究成果形成这套思想体系。在读书做学问时,务必寻根溯源,不要让儒家正统的学说被异端邪说篡改或替代。接着提出“讲性学”。孔子言“性相近”,孟轲言“性善”,说法不同,实质相同。北宋教育家程颢说:“性即理也。”是说性就是天理,也就是天然之性。南宋教育家朱熹说:“性在气中。”是说天然之性(即仁义理智)就在人的精神状态中(因人的精神状态变化,仁义理智这些天然之性就趋于相近)。读书学习,首先要讲性,要排除私心杂念,精力集中,认真读孔孟之书,并做到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心领神会。莫氏袭官先后所著诸如《官箴》、《分田议例》、《训荫官》、《遗训(三章)》、《劝官族示》、《芝州家训(十条)》等文,都贯穿着“崇道统”、“讲性学”这一尊儒重道的思想,并将其化为“训”、“示”而规范化。这又涉及家教问题。家教又是土官封建主义的教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家教的内容与教育文化的内容基本一致,归纳起来,都是为“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提倡“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强调“道统常伦”,弘扬“尊儒重道”等儒学哲理。莫氏袭官的教育文化法规与家法族规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对于促进忻城土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包括平息和防止祸乱根源十分复杂的内讧)以及维护莫氏袭官的统治,都显示了“文致治平”的威力。   关于利用宗教信仰、封建宗族观念钳制人们的思想。忻城土县是以壮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的山区县。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原始宗教信仰;崇敬祖先、天地和膜拜图腾。统治者利用少数民族的原始宗教观念,经过神汉、巫婆巧饰,蒙上述信色彩,从思想意识方面麻醉人们的意志,施行“政教合一”的统治。莫氏袭官概不能外。这对土官世袭制度的维护与巩固,发生不可低估的作用。对于人为宗教,包括莫氏袭官在内的统治者,总是非常重视。“唐置芝州”后,中原道教文化流布忻城,县城翠屏山西段北麓及今大塘镇第一中学各有一处古庙宇遗址。“宋庆历间置县”后,距县城以西5华里的西山龙隐洞有一块存碑可考得知历时二百余年香火不断的一座佛教寺院。明、清时期,莫氏袭官先后在县城建筑的道观、庙宇有:三清观、三界庙、城隍庙、火德星君庙、花婆庙、关圣帝君庙、文昌梓潼帝君庙、观音阁、文昌阁等。第六任土官莫镇威于“万历十年以后地方无事,征调不闻,遂造思练堡官房,作劝农停车所……建三清观……于是民得所托,神获所依”。第十任土官莫宗诏平息内讧后,先后修建关帝庙、城隍庙(道教)和观音庙(佛教)。莫宗诏在《关帝庙序)中写道:“凛凛寸心无能图,惟是教率斯民子弟力田、亲上、奉公,无敢二心焉。”又在《重修城隍庙序》中写道:“城隍所以驱灾逐厄而护国庇民者也。”城隍庙旧址在县城北门街,据载:庙门有一对石狮子,大门上书“城隍庙”,两边对联是:   为人可有良心初一十五何需汝焚香点烛;   作事若昧天理三更半夜须防我铁链钢叉。   殿宇宽敞,神祗有城隍老爷、十殿阎君,阴森可怖。这副语言通俗、形象、鲜明、生动的对联,妇孺皆知其义,对于顶礼膜拜者或瞻仰者,不无惊心镇慑作用。土官规定:今后凡新袭的土官,上任第一天或前一天,必到城隍庙进香、祈祷,行阴阳分工而治的仪式,礼毕,请戏班唱几天几夜的大戏,允百姓自由观看。莫氏袭官如此重视扶植人为宗教,其目的显而易见。不知兴建于何时的思练白帝(古代五帝之一)庙,内有神像大小三百尊,庙门长联是:   德奉三无况三千世界三百神仙三才赞三教钦逢兹华诞三三同庆三祝;   功安九有更九五尊严九重恩泽九洲沾九里润值此春光九九合颂九如。   据说在白帝华诞之日,当地一位满腹文章的举人撰写此联,以增添庙会隆重热烈气氛。这位举人于高雅的文字游戏中,铺叙极写白帝功劳德行无量,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神仙都钦佩和赞颂,道、佛、儒三家均奉其为神明,其神通广大,于九洲普施恩惠,赐予黎民多福多寿多子,值春光融融之时纪念白帝,黎民不失时机地对白帝顶礼膜拜,以期有求必应。白帝庙从来香火旺盛,其原因不难理解。   第十三任土官莫景隆著作《祧庙记》、《庙祝记》表明:莫景隆认识到守先人之业而知创业之维艰,守之亦非易,承蒙皇恩深重;为勉后者,重修祖庙(宗祠),告示族人及子孙后代,要牢记古代圣贤的美德与教诲,尊崇法统,遵守法规,敬孝祖先和长辈,弘扬祖宗的功德,尽力完善祭祀祖宗的制度。在《忻城莫氏宗谱》中,莫景隆亲手绘制《祠堂总为一龛图》、《时祭陈设图》,亲定《大宗小宗图》,确定“祭田”、“祭器”、“祭品”及“祭祀礼仪”。“祭祀礼仪”凡数万言,篇幅颇重,可谓颇费心力。   散居于忻城外堡(今思练镇)的莫氏官族十一世莫梅山后裔,在清代道光二年(1822年)于莫梅山墓前建响亭,因“六房一族”而得名“六一亭”,为莫氏宗支祠。请“三元(解元、会元、状元)及第”的桂林人陈继昌题写亭名。清末民初官族诗人莫煦南撰写“六一亭”楹联和述祖德组诗。“六一亭”楹联写道:   六房虽系六支澈柢算来远近依然同个祖;   一族即如一树从根观去亲疏都是自家人。   以十分通俗易懂的语言与非常贴切的比喻来表述一族六房同宗共祖、亲疏一家的意思,读来琅琅上口,致使妇孺同知,收到家谕户晓之效,宗族观念深入人心。述祖德组诗摘抄如下:   六一亭依梅岭西,此名原是状元题。   愿教合族同思义,好振家声再整齐。

  虽然同族已分房,联结宜于雁共行。   勿以亲疏情顿异,须知源远自流长。

  目击时艰寸念萦,攻愁欲借酒为兵。   无如一脉情难遣,未雨绸缪曷敢轻。

  荣辱无关官不官,只求随遇族俱安。   一家礼法能长在,世禄虽蠲亦足欢。

  今此潮流实不同,各强各族始尊崇。   祖亭名义分明甚,莫负当年六一公。

  古来众志自成城,整顿家规次第行。   今日先将根本立,对祠好动感情生。   诗人深知“天下之本在家”,封建家礼家法能使封建家庭(家族)产生一种无形的内聚力,这些诗紧扣“睦族匡政”的主题,或说教,或设喻,或期盼,或号召,或呐喊,让族人念念不忘祖德宗功,念念不忘“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坚持以封建家礼宗法的原则治家(族),让家礼宗法“长在”,“室家之道修,则天下之理得”,“爱亲敬长”,“养老、慈幼、恤孤独”,以待民风纯正,总结并吸取“百十年间而亲亲相残”(主要指从明代万历年间至清代康熙年间族人争夺袭职而15次动刀动枪)的惨痛历史教训,努力使家族整齐有序,和平安定。这在当时的社会,是具有进步性的,在今天,“安定团结”压倒一切,诗人所倡导的,对于现在以德治国治家也是有借鉴的意义。诗人期待着家族兴旺发达,力挽莫氏袭官后期的颓势,在客观上也是为着莫氏袭官“本支百世”与“列国一同”。   此外,莫氏袭官还极力宣扬、灌输封建等级、主奴观念。他们规定:在县城,土民不准建高屋,屋檐不准超过8市尺(至今城厢弯街、东门一带仍有不少低矮土屋,最低屋檐仅1.92米);不准土民穿白衣服,甚至不准撑伞,不准拿纸扇;不准穿长衫套马褂;富户人家不准骑马进城,更不准骑马经过土官衙署大门,违者马砍脚,人杖罚;土民见土官必称老爷,见土官儿子称少爷,见土官女儿称小姐等;土官出巡行经街巷,土民必须回避,若来不及回避,则须面壁伫立,或俯首蹲下,且不准抽烟、说笑、指手划脚;每季农作物登场或各地有何好果品,土目必须送给土官尝鲜。种种规定,其目的在于把土官塑造成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土皇帝,从思想上慑服被统治者。   (原载于《柳州师专学报》第18卷第一期第105—1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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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http://www.rauz.net/bbs/UploadFile/2005-12/200512812183381526.jpg[/img] 山清水秀在宜州,谷围高高站村头, 散开几排喝德米,人生得意亮歌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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