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 夜郎 之请,现将上文省略部分补充如下:
明 代
明代向贵州的移民,在规模和数量上都超过了前代。主要有以下几类:
1、仕宦任职。明代实行异地任官,洪武间“定南北更调之制,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后虽不限南北,但“自学官外,不得官本省”。这使得贵州各地流官府衙机构主要职位非外省人莫属。史载贵州从永乐十一年立省至明末崇祯间任省级机构主要文职官员者1137人,其中总督27人,巡抚83人,巡按178人,布政使88人,参政128人,参议153人,按察使102人,按察副使及学政等212人,分巡道及佥事166人;如加上知府、知州、知县及各级机构中的杂职属吏,数量则更多。这些省外籍官员居某一官位虽不会太久,往往在数年间一次、几次的考绩中或升黜,或调离,但官位常设,你去他来,流动周转,居于这些岗位的官员,自然也成为当时入籍本地的一批特殊移民,在传播中原封建文明、使边疆与内地一体化的进程中,发挥着其他移民群体所起不到的重要作用。
2、军士留戍。明初定制:“从征者,诸将所部兵,既定其地,因以留戍。” 洪武时明兵平定各地,军锋过后,随即留下相应军士镇守。明代实行军籍制,卫所军士及子孙均入军户,世代为兵,不得更动;而且“军上起解者皆佥妻”,“如原籍未有妻室,听就彼完娶,有妻有籍者,着令原籍亲属送去完娶”,军人必须婚配,妻小跟随丈夫到戍守地点,不得随意迁徙或逃亡。嘉靖时两广总督王守仁上疏反映广西驻军缺额严重,其中南丹卫官军人数不足500,但连同“其家众,则亦不下二千”。”说明明代西南地区军户家庭人口一般在4人左右。
贵州当地西南要冲,战略地位重要,“云南、湖广之间,惟恃贵阳一线;有云南,不得不重贵阳”。明初傅友德、蓝玉、沐英率大军平定云南后,朱元璋即令其务必消除贵州的不安定因素,否则如当地土司不尽服之,“虽有云南,不能守也”。故明军从入黔起,就在其范围内尤其是从湖南经贵州东、中、西部直达云南的通道一线普遍设置卫所,派驻重兵防守;自永乐时单独设省后,更进—步加强了对贵州的控制。有明一代,在贵州境内先后设置了贵州卫、贵州前卫,及永宁、普定、平越、乌撒、普安、赤水、威清、兴隆、新添、清平、平坝、安庄、龙里、安南、都匀、毕节、敷勇、镇西20卫,如加上当时地属贵州而兵辖于湖广都司的偏桥、平溪、镇远、清浪、铜鼓、五开,及万历时于遵义所设威远,共27卫。各卫驻扎之兵,均远超出每卫5600人的编制。嘉靖《贵州通志•;;兵防》所记明初全省18卫及黄平、普市2千户所驻兵原额,最多的普安卫即达30093名,其次赤水卫10307名,安庄卫9976名,清平卫9803名,最少的贵州卫也有5704名,总数达16万余人,如加上偏桥、威远诸卫,将远超过20万之数。各卫下设所、屯、堡等,形成大大小小的军事据点,分布各地,而大多集中于自贵州延伸于湖南、云南的通道周边。这些军士,绝大部分来自湖广、江西、四川等地,如按一军一户四口之家计算,当时贵州境内移民达六七十万。可谓规模宏大,盛况空前,故民间有“调北镇南”之称。今安顺、平坝、长顺、镇宁一带,尚居住着20多万明代屯军的后裔“屯堡人”;因其“散处屯堡各乡,家口随之至黔”,所住地方多以屯堡如汤官屯、吴家堡之类命名,故又称“屯军堡子”。屯堡人文化习俗世代相传,不仅语言服饰长期保留明代的特征,而且有演地戏、跳花灯、抬汪公、祭五显等习俗,婚姻、丧葬也保持了古代遗风,与后来进入贵州的汉族及当地民族均有不同。
3、谪迁流放。谪迁,主要限于仕宦;流放,又称充军,则包括了所有不同阶层之人。明代的充军分“终身”、“永远”两种。终身者,充军之人单独至戍所,身死而止;永远者,“罚及子孙”,举家迁徙,世代不得返回故里。明时的贵州被称“瘴疠蛮荒”之地,中原人视为畏途,成为官府安置贬谪官吏和充军罪犯的地区之一。如:洪武时,山东曲阜人孔子后裔孔文山,以知府谪贵阳,“卒于谪所”,子孙安家于当地;永乐时,福建道御史范青以“言事”,谪贵州黎平府铜鼓卫;成化元年,“山东即墨县民于旺等七十二人俱自宫求进,命执送锦衣卫狱罪之,发充贵州边卫军”;成化九年,“都督佥事杨铭有罪,……发充贵州边卫军,家属随往”。清平卫、乌撒卫、新添卫等地,即有卫人“皆江南迁谪”、“皆中州迁谪”、“迁自中州”之类记载。谪迁者中最有名之人,当数正德时因触犯宦官刘瑾而被谪贵州龙场驿任驿丞的兵部主事王守仁。
4、自发流移。民间百姓因各种原因而产生的自发流移,也是贵州外来人口的重要来源。明初实行“移民就宽乡”政策,曾组织过移民往贵州,如思南、思州自永乐时废宣慰设省,“其官军士民移自中土,且因迁调附住于此,生齿渐繁,风化日启”。但贵州总体上自然条件较差,可耕之地不多,故由官府统一安排的批量移民主要是军队屯戍,属行政安排的平民移迁则不似邻省云南显著,民间迁入者多系自发行为逃荒、流亡、经商之类。如思南府,永乐以来,“土著之民无几而四方流寓者多”,流寓者中又以四川、陕西、江西人为众。尤其思南因地接川东重庆、播州、酉阳等处,“每遇荒年,川民流入境内就食,正德六年,流民入境数多”;嘉靖时,入境流民更是“络绎道途,布满村落,已不下数万。一些土著大姓将空闲山地招佃安插据为己业,有的一家跨有百里之地,更是吸引众多流移之人,“亲戚相招,缰属而至,日积月累,有来无去”。一些逃亡罪犯也从各地拥至思南,“四方流冗、亡赖匿命,此焉逋薮”。思南一度因“流民为患”,嘉靖时御史思南人田秋曾上疏朝廷,请于当地专置官员管理流民,“设道员以镇抚之”。而处于湖广、云南之间的贵州境内交通沿线,则有不少内地商贩在少数民族村寨通婚落籍,被当地民族所同化,“浙江、江西、川湖流离及市鱼盐瓜果为生者,久之而化为苗”。明末南明永历政权据西南滇黔抗清,也有不少追随者流落贵州。如曾任河北永平知府的湖广黄冈人罗以忠,随永历至贵州,后来隐居遵义南乡之龙坪,安家立业,生有儿子4人。
明代进入贵州的移民以汉族为主,并有部分来自中原、江淮一带的回族将士;各地区中以四川、湖广、江西人居多,故嘉靖时有“贵州军民鲜少,多系江西、川、湖流民侨居”的说法。移民中还有部分工匠,多系随军而来,至黔后或在军中或在官府服役;也有部分自发流入者,为谋生而各地奔走,思南府即有“工匠技艺之徒、嚚讼穿窬之辈,处处有之”的记载。经过几代人数十百年的发展,一些外来移民在当地民族的影响下,形成了既保持着原本家乡习俗而又具有某些地方特点的群体。如安顺府有明初来自安徽凤阳“征苗”入黔的“凤头苗”,“女子挽髻于顶,与各苗迥殊俗,以凤头苗目之,其习俗多与汉人同”;贵阳、黔西、大定、清镇等地有来自于外省而流寓本末无考的“里民子”,“男子多贸易,女穿细耳草鞋,勤俭耕作,闲时则纺毛布作衣,爱养牲畜,常带入山作活,每岁节与汉人同”;另外还有永宁州的“土人”,安顺府的“屯田子”、“经家”,黔西北威宁、大方一带的“农家子”等。随着移民不断增多,外来人口的比重越来越大,不少贵州人的祖籍往往追溯到省外,著名者如明代文学家、理学家孙应鳌祖籍江苏如皋,诗人、画家杨龙友祖籍江西庐陵,明末抗清名将何腾蛟祖籍浙江山阴。
清 代
明末清初,贵州经多次战乱,加上后来的改土归流和镇压苗民起义等等,人口大幅度减少,因而不同时期中通过各级机构的设置、安屯设卫、募民垦荒、谪迁流放及经济发展促成的经商流寓、矿业开采等,外地移民又大批进入。
清代职官制度,大抵沿袭明代而略有损益,地方各级政权机构中的主要职务,仍为不同省籍官员之间异地担任。有清一代,贵州仅省级文职官员即有567人,其中总督79人,巡抚124人,布政使123人,按察使153人,提学道(后又称提督学院、提学使)88人。同明代一样,连同各地府、厅、州、县衙门,常年保持着大批外省籍流官亦即性质特殊的外来移民队伍。
军事性质的移民,在进入贵州的外地人口中仍占有相当比例。清代实行绿营兵制,设镇、协、营于各处驻防;“三藩之乱”平定及改土归流后,西南各地广置汛塘关哨。清前中期统治者对湘黔少数民族地区不断用兵,贵州境内即设有不少军事据点,驻有大批屯军。如雍正时开辟贵州“苗疆”,在黔东南土司地区置古州、台拱、青江、丹江、八寨和都江等6厅;至乾隆初仿明代卫屯之制,于都江之外的5厅内先后设置9卫120堡,有屯军8930户,按户分给屯田。乾隆时都匀府城附近,设有汛地13处72塘,分防各汛兵丁1364名;凯里卫,有13屯堡,屯军1036户,另有14塘、10铺;松桃厅,嘉庆初镇压石柳邓苗民起义后,于城东南至北边短短80里即设14汛、111座碉卡,南接铜仁府,北接湖南永绥厅,百里之中顷刻可达。如以每户4口人计,仅古州5厅即迁来移民35000多人。
募民垦荒,为清代在西南地区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的一重要政策。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廷批准云贵总督赵廷臣奏议:“滇黔田土荒芜,当亟开垦。将有主荒田令本主开垦,无主荒田招民垦种,俱三年起科,该州县给以印票,永为己业。”直至康熙二十年(1681年),清圣祖在驳回吏部所题在两广、江西、福建等地招民之议时,仍然下谕:“惟四川、云、贵招徕流移者,仍准照例议叙。”从而吸引内地移民纷至沓来,大量抛荒的原屯田及无主荒地在短时期内被垦种。据《清实录》记载统计,清前期贵州新垦田,康熙时为66657亩,雍正时25200亩,乾隆时91967亩,三朝共计183824亩。新垦田地的不断增长,与外来移民的进入及辛勤努力分不开。除官府外,一些地方土司也在募民垦田,土旷人稀的普安一带,即有土目大姓招佃耕种,使得“流民凑聚,滇蜀失业穷黎携妻挈子而来者,踵相接也”。通过应募垦荒渠道进入的移民,在外来者中数量不少。
商业兴盛及矿业的开发,吸引着另外一些因谋生而进入的外地人口。明代已居住有不少汉族的交通沿线城镇,此时更成为外来移民的定居之所。如省会贵阳,“五方杂处,江右、楚南之人为多”;水陆便利的镇远府城,“居民皆江、楚流寓”;普定县,“黔、滇、楚、蜀之货日接于道,故商贾多聚焉”。不少偏远地区也多有外地移民。如铜仁府,多有来自江西的汉民,“抱布贸丝,游历苗寨”;松桃厅,“城市乡场,蜀、楚、江西商民居多,年久便为土著”;威宁州,其地盛产铅、铜,外地客民汇集,“汉人多江南、湖广、江西、福建、陕西、云南、四川等处流寓”;开州产朱砂、水银,“江右之民麇聚而收其利”;与粤、楚交界的苗疆重地黎平府,“楚、粤奸民往往混迹于工匠之内,恣为抢窃”,距府治200里左右的茅坪、王寨、卦治三地,可通舟楫,“商旅几数十万”;黔西北大定府,“关厢内外,多豫章、荆楚客民”。相邻省区遇有天灾人祸,也往往导致流民入黔。道光十四年云贵总督阮元即奏言:“近因湖北等省频年被水,致有贫民携妇带孺流人黔省。”
清代的罪人放逐,主要集中在东北、西北及北方三个区域,而西南的贵州作为传统的贬谪之所,仍在继续安置流犯。如乾隆时浙江淳安人吴文世,学问高深,因“诗案”牵连,被流放至贵州铜仁府。乾隆一年四月、二年七月清廷先后规定,满洲汉人犯发遣之罪及其他犯有强盗免死减等遣犯无妻室子女者,改发云、贵、川、两广等“极边烟瘴与烟瘴少轻地方”充军。仅道光十八年,贵州境内即积有“递年寻常军流人犯”1730余名,以及“新疆改放人犯”1240余名;这些人中有的携家带口同来,即便遇赦也不愿回乡,“生齿日繁,皆与客民无异”。大批罪人发遣贵州,一度使地方难以安置,乾隆十二年,即因“贵州各属苗多民少,充军人犯聚集太多”,清廷被迫将一些犯人改发其他地区。同以前一样,这些充军人犯也成为了外地移民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外地移民经各种渠道不断进入,至清代中后期,贵州境内已无一处无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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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贵州民族研究》(季刊)2003年第1期第135-141页
题目:元明清时贵州地区的外来移民
[内容提要] 本文对元明清不同时期中贵州地区外来移民的方式、来源及民族构成等进行了系统的考察研究,并对其在贵州历史上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作出了分析评价。
[关键词] 元明清 贵州 外来移民
[作者] 古永继(1953一),男,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主要从事西南地方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 K280.17:C9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6959(2003)01-013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