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 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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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
壮族实行一夫一妻的氏族外婚,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过去盛行媒妁之言、父母包办,早婚现象很普遍,一般十三、四岁即由父母包办订婚。订婚由媒人把奶银钱、酒菜及孝敬女方父母的衣服和给姑娘置办的衣服、首饰送到女家。成婚时,向祖宗献饭,拜家堂,告祖宗,婚仪与汉族相同。人赘婚俗称“上门”,礼与娶妇同,但仪式从简,不要男家聘礼,由女家酬客宴宾。有“转房”婚俗,但仅限于兄死嫂转为弟妻,今已少见。长期以来,盛行婚后“坐家”,女子婚后即回娘家。“坐家”期间,男女双方有社交自由,但行为必须在父母管教下进行,待怀孕或生子后才开始到夫家长居(逢年节和农忙时节,可由丈夫或其弟妹接回来短住)。若是三、五年仍不孕,但弟妹已长大结婚,就得“落夫家”,反之则改嫁。1981年以后,“坐家”的时间已大大缩短,约三、五个月甚至个把月就能与丈夫长久同居。个旧、蒙自、开远等市、县称“土佬”的壮族,“坐家”的习俗已有改变,婚后即落夫家。男女青年也有自由恋爱的,凡赶街子或节日,通过对唱山歌、抛花包(刺绣的球形香袋)等方式进行择偶,但即使双方情投意合,也须征得家长同意并通过“合八字”方可成婚。结婚时,“土佬”和“侬人”盛行水泼新郎,“沙人”则盛行水泼媒人。接亲之日要挑粑粑去新娘家。“侬人”拜堂时长辈要为新郎、新娘起结婚名,以后公婆呼媳妇的结婚名,岳父母呼女婿的结婚名。
开远、蒙自的“土佬”请媒说亲,第一次就要带酒肉,俗称“打狗菜”。订婚称“吃水酒”,结婚则称“献饭”。接亲时,女方大门紧闭,男方陪郎要从门缝中塞“红包,并送“姑娘鸡”才开门。“姑娘鸡”当日宰杀以招待客人,酒筵持续到次日天亮,边吃边唱。次日,女方家仍招待迎亲人,但有饭无菜,必须唱“要菜歌’才送出来。饭后迎亲人接新娘上路,女方家要送“晌午”,其中必须有一块猪头肉。新娘到家要给“进门钱”,门槛上放一根扁担,以示新娘从此要挑起一家人的生活担子。
大门的两边放“弯刀”或弓箭,新娘用随身带的花伞挑开,表示新娘的机智勇敢。金平、河口、元阳的“侬人”、“沙人”,订婚叫“吃小酒”。结婚头天,从小与姑娘相处很好的女伴,各自从家中带着炒黄豆、炒蛋饼送到新娘家共餐,陪新娘边吃边唱。弥勒地区互相认识并建立感情后,由男方家请媒人到女方家求亲。女方父母同意,就把姑娘的生辰交媒人带给男方家。如“八字”相符,男方家请算命先生择算吉日,由媒人转告女方家,女方家就忙着给姑娘做嫁妆。结婚的头一天,男方家选1个伙子代表新郎,1个姑娘和两个年纪较大的男子挑着酒肉到女方家接亲。吉日早上,女方家把亲戚都请到家中吃一顿“嫁囡饭”,然后从其中选出男女各6人送亲。姑娘到了男方家并不和新郎同房,而是跟前来送亲的6个姐妹住在一间屋子里。第二天和新郎到酒席上敬酒,第三天回门。待来年裁种季节,由新郎亲自到岳母家领回新娘,从此夫妻才共耪田园,长久合一。个旧地区结婚的年龄一般不超过20岁,18岁前父母就为他选择对象,也有自由恋爱的,但必须征得父母同意,先请两个媒人去“说亲”,叫“讨话”。媒人第二次带着两块肋骨肉(又叫“讨亲菜”)和酒、菜等到女方家要生辰八字合婚。合婚到正式拜堂,要有三次礼仪:
包小婚:合婚中认为男女无“相克”之处,就包小婚(订婚)。男方给女方送“小水礼”,一般送酒7.5公斤、半头猪、大米77.5公斤、礼银160元、奶银66元、两个长头土布以及首饰等。订婚后,每逢节日要给岳父家送礼物,如端午节送糯米,中秋节送月饼,春节送肉和粑粑等。
包大婚:双方家庭通过媒人商定结婚日期。婚期决定后检查身体,领取结婚证书。婚前半年内,女方根据男方家庭经济情况要“包大婚”的礼物,钱多少不定、但要求带六字,如260等。其他还要有如1头猪、一驮米及够办酒席的酒和菜、几套衣服及鞋子、银手镯、双股圆腰后链、银、“蓝丝”针筒、管头等。如果男方经济情况好,女方则要金戒指和耳环等。包大小婚都要请客,送去商定好的礼银,作为准备女方的嫁妆如双人床、垫盖用品、箱子、衣物等。
结婚:婚期前一天男方家要“过礼”,即送1头猪,挑一份“水礼”包括糕点、茶、酒、小菜钱、新娘穿的红绿衣裤等。“过礼”后第二天举行婚礼。男方新郎。媒人及陪郎骑马到女方家时,要有人出来迎接。拜天地后,女家摆出鸡、鱼、肉3碗茶招待,意为鸡飞鱼走,吃完后就起身返男方家,嫁妆也跟随送走。过去,新娘坐轿,解放后改为步行,80年代以来盛行坐马车、拖拉机和汽车。男家门口以席于铺地,门槛上放一马鞍,新郎新娘未跨鞍前,请“撒帐”先生口念“退马车”的口诀,边念边用五谷、稻草,铜板向四方抛撒,谓之“撤帐”。大门口用桌子摆1杆秤、l斗米,米上放剪子和尺子。撒帐结束由两个未婚的姑娘把新娘接到新房,新郎则先站在房门口,用扇子敲新娘三下象征夫权。另一女子用1个装着七星灯的筛盘放在新床底下,七星灯要连续点3天。当晚,送亲的陪娘在新房同宿,新郎只能到别处就寝。第二天,新郎新娘同拜天地、祖宗、父母及亲戚长辈。拜后,长辈要赠送首饰或钱,壮族叫作要“耍板凳钱”。
寡妇再嫁由自己作主,但改嫁前要向婆婆说明,由婆婆去“敲”男方的礼银,说定利银数目。嫁时只能带走平时的穿着。去男家时,有个别的村不能让人发现,如被发现就要罚钱。有的不举行婚礼,只请亲友吃一餐饭就算结婚。
二、家庭
壮族由一夫一委组成家庭,解放前有个别多妻情况。家庭内多喜三代同堂,儿子婚后有能力的另盖新房分居。父母习惯留最小的儿子在老屋安家。小儿子有孝养父母及继承祖房的权利和义务,其它财产则由全家儿子平分。妇女和男子作为家庭中的成员,共同操持家务,在生产劳动中男子多承担耕犁和修房盖屋等,妇女多担负插秧、运肥、除草、种棉、收棉、纺织及饲养畜禽等。
壮族的家族观念较深,只要打听到祖辈弟兄们居住的地方,再远都要去攀亲联系。最先立寨的姓氏受到尊敬,该姓的长辈常被推举为村寨的“长老”,主持调解民事纠纷和全村的祭祝活动。
三、节日
春节被壮族视为1年之中的大节。腊月中旬修路和打扫房屋、采办新衣。腊月二十三过小年,近似汉族的“送灶”。小年之后,家家户户开始筹办节日食品,杀鸡宰猪,做年糕,泡米花糖,河口一带还要包粽粑。大年初一,争先恐后地挑新水,边走边拖着草扎的象征牛、马、猪。鸡等的头,口里模仿六畜叫声,以求“六畜兴旺”。有的地区初一清早祭祖后,要让儿童读一会书,家长拨弄一下算盘,妇女则拿少量肥料、谷种撒到田里,以示新年百业兴旺,生计有成。河口县居住在红河和南溪河畔的多为“黑旗军”的后裔,正月二十九日还要过“小年”,又叫“吃立节”(壮语意为过晚年)。相传中法战争时期,因战争繁忙不得如期过春节,战争胜利后已是正月二十八,人们方补过春节,共庆胜利。自称“侬人”的每年到农历二月初一、初二要进行拜年活动。
元阳县“故密给”节,每年过两次,第一次是旧历正月或2月属牛日前10天,准备1只小母鸡、l只公鸡、l条狗,用山草扎成草人,并用红纸剪成衣裳穿上。由寨老抬着草人在前引路,选择4个结实精干的汉子拖着猪、狗,提着鸡跟在后边,沿着村里的主要街道转一圈。把草人和拖着的猪、狗等送到村寨东边固定的石头或树脚下,搭起茅草房,将猪、狗、鸡等宰杀,拿去献祭。第二次在旧历7月,属龙口将大路修好,属马日“打扫寨子”。这次祭扫除杀鸡代替狗之外,与上次祭扫活动相同。祭扫这天,凡是村里的农户都要派1人参加。肉食必须当场吃完,不得带回村里。认为把寨子打扫干净,把妖魔鬼怪驱赶出村,人畜就会免受灾难,庄稼才会长好。
“故密给”节这天,村里人要到寨子上边固定的树林里,在选定的树脚下立一块石头,杀猪祭神。献祭寨神的“寨主”需选择五官端正、四肢齐全、有儿有女、夫妻双全的人担任。“老祭主”要先带领两个助手和其他6个人把树林打扫干净。猪头、猪脚在祭把时煮吃,其余的猪肉、糯米和白酒每户分一份带回家里,认为是“密给”分给的酒肉,这一份酒肉各家都要留到种棉花和开秧门那天带到棉花地头和稻田里去献祭。节目有孕妇或刚死了人的农户,只能在围墙外边等候,由其他人送出酒肉来。主持祭祀的“老祭主”和助手在节日的头两天,必须到温泉洗澡,不得与妻子同床,7天前不准吃牛肉、狗肉、鱼等腥物。过节这天,在划定“密给”的树林外放一盆香面水,凡进入场内的人,先要用香面水洗手。杀猪烫猪的水,刮下来的猪毛,全部要挖塘深埋,如埋得不深,引来苍蝇,就认为这年村里的苍蝇蚊子会多。当天,要搞“赶豹子”活动,即由参与“密给”的人中挑选1名当“豹子”,在吃饭之前、天快黑的时候,端碗肉给“豹子”。“豹子”抬着这碗肉提着一根火柴头正反绕三圈,众人便高声叫喊,意为追赶“豹子”。当“豹子”的人当天吃饭后不再返回和大家共餐,也不许出门串寨,否则就认为当年村里的人畜会遭害。节期,家家户户都要蒸黄、红糯米饭,煮颜色蛋给孩子们吃,还用松树砍成小马给孩子们拖着在村里跑。这天,外村人不得进村,本村人不许上山背柴,当天早上不到水井洗菜,违犯者寨老按规定处罚。节日期间互相请客,全村休息4~5天。男女老少穿上新农,白天男女青年到山上对歌,晚上在村子里跳乐作舞。
吃新米。每年在谷子收割前到稻谷黄熟后,各家自己选定吃新米饭的日子。谷子成熟后,到田里选割4~6把稻谷背回来加工成米,杀一只红公鸡,做水豆腐,煮熟新挖回来的芋头,抬到供桌上献神及在饭桌上献老祖宗。去割谷子的男子要早起,吃饱再下田,如饿着肚子割新谷,被认为当年全家要饿肚子。在往返路上,碰到人不准答话。吃新米饭时要把出嫁的姑娘接回来。长辈先吃一口后,其他的人才能去添饭。第一碗饭不能泡汤。
“土佬满年”。个旧、蒙自等地旧历九月二十八日,为当年去世的老人过“满年节”。节目前,老人的女儿同女婿要带着鸡、酒回娘家烧纸、献饭,请亲友上坟献祖宗。过去,“满年节”要连续举行3年,现在一般只做1年。“满年节”民间有两种传说:一是古时有1个皇帝,请壮族厨师做御膳。有一天皇帝问他:世上什么最甜?”厨师说“盐最甜”。皇帝一怒之下杀了厨师,又另请了1个厨师。这个厨师做菜不放盐,皇帝问厨师:“为什么不放盐?”厨师回答:“皇上说盐不甜,所以不敢放。”皇帝才知道错杀了人,就给杀错的厨师做“满年节”。二是古时有1个皇帝的妃子,是个土佬女子。有1年,妃子的母亲去世。她选好启程的日子(九月二十八)回家给母亲送丧。皇帝说:“天下雨,你不回去。”妃子说:“再大的雨也要去。”皇帝说:“天要下雨,天要下雨。”到了这天真的下雨了。据说,后来每到九月二十八日这天都会下雨,不下雨也要阴3天,天不阴,收成就不会好。
四、丧葬
壮族曾实行木棺火葬。旧志载:“土僚”“人死掘窖,置棺于上,乱击之,名日击土鼓,三日舁出而焚之。”“沙人”“死用薄棺葬,女媳盛妆罗立,曰站场,毕,舁于野,焚而掩之。”“依人”“亲死,素食麻衣,土巫卜朝火葬,不拘日月,岁终即除。”近代壮族普遍和汉族一样实行木棺土葬。唯蒙自称“依人”的分姓戴孝,如伍姓戴白帽,穿白色短衣;张姓包白头,穿白色长衣;沈姓、陆姓戴麻布帽,穿麻衣;王姓,人死棺木横停。“浓人”人棺前要先用筛子筛灰于棺底,然后用手拍击棺木查看灰有无异样痕迹,以断定死者魂魄是否离家妇于祖宗处。死者的枕头,要用三角形的白布装进筛净没有谷稗的大米。元阳壮族送葬时,长于肩挂装有谷子、稻花的黑布包,抱1只母鸡,跪在棺前,头上放一把长刀,刀口朝内,叩头3次后把刀抖落在地下看刀口方向,朝内表明死者不愿出门,还要继续叩拜,朝外说明死者已无牵挂。死者子女直至下葬后1个月内都要反穿孝衣。下葬后的第三天和第30天要杀鸡到坟上献祭。河口“沙人”死3年以后,要择吉日从棺木中把尸,骨捡出来,装在瓦缸中重新安葬。弥勒的壮族人死,即敲起铜鼓,村民听到鼓声,便知死讯。女人死,须待娘家主要亲人到场方装棺木,来者携祭帏、猪羊等。男人死,只须其同胞兄弟赶到即可人棺。无论男女死后人棺,均以糯米面仿做成牛、羊、房屋等置棺前祭奠,以供死者“受用”。守孝之子,l年内不得理发、刮胡子。包头孝布只可留为孙辈做衣服之用。
五、禁忌
有关社交方面的禁忌:公公不能进儿媳妇的卧室。识字人不敢给人写离婚书。有客人在家女人不上桌同吃。下一代不能陪同客人慢慢喝酒。哥哥不能同弟媳随便交谈。
有关生产方面的禁忌:阴历五月份属龙日不能挑粪、倒尿。六月六日忌下田做活。开工建房要看历书。如果历书上有“不宜动土”的意思,就另择吉日。
有关迷信方面的禁忌:春节忌说不吉利的话。正月初一不准吹火,不准扫地,不得串门,禁止舂米、洗衣服和动刀斧,不准外借东西。除夕前要还清借款和借物。不能坐门槛,不能用脚踩灶台和火塘上的三脚架,不能抬着锄头或戴着斗笠进家,不能攀爬或砍伐龙山上的树木。
有关妇女方面的禁忌:结婚之家,孕妇不准看新娘。家有产妇时,门上挂草帽1顶,暗示外人不能人内。出嫁的妇女回到娘家时,不能取祭坛上的东西。不准在孕妇的厨房顶上盖新瓦。妇女生孩子不满3天,卧室内不得点灯。产妇的衣服不能和男子的放在一处洗。大年初一女人不能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