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县教育局(教委),柳铁教委,各高等学校:为加强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课程教材建设与管理,规范我区课程教材规划、立项、编写、审查、进校等方面的行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1号《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
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细则》
和教育部《关于"十五"普通高等教育教材建设与改革的意见》的精神,自治区高校工
委、教育厅决定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课程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区各级各类
学校课程教材和进校书刊的规划、发展、开发、立项、审查、确定并公布进校书目等
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课程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需要,下设5个专门委员会和1个中
心:广西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审查委员会、广西高等学校
教材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广西高等学校"两课"教材审查委员会("两课"是指马克思主义
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广西教师教育教材审查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课程教材发
展中心。
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是:根据领导小组的授权,主要负责制定定全区各类教育课程教
材建设和管理的政策与办法,具体组织对地方性课程教材的规划、选题、组织编写、
送审、评估等工作。中心隶属领导小组组长直接管理,兼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根
据领导小组的授权,组织实施课程教材和进校书刊的规划、开发、组织编写、送审等
日常工作。具体协调各新闻出版部门、新华书店的关系。
凡未经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课程教材建设领导小组或其授权的机构批准,任何教
材、书刊一律不得向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培训
机构发行和征定;凡未经审查委员会审查、教育部评估合格的"两课"教材,一律不得进
入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根据教学需要,依法自主选遍教材,但要大力提高教材的编写
与选用质量,并接受广西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组织对全区高校选用教材质
量的检查、评估。
各地、市、县教育局(教委),柳铁教委,各高等学校,要明确课程教材编写审定的
职责、范围,严格有关编写审定程序;要自觉维护教育部和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
对课程教材编写审定管理的权威性,不得越权审批课程教材和其他进校书刊;要严肃
查处课程教材管理和进校书刊管理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课程教材建
设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课程教材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http://www.gxedu.gov.cn/kcfz/zywj/6.htm
2. 广西壮族自治区课程教材建设领导小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 http://www.gxedu.gov.cn/kcfz/zywj/7.htm
以上摘自: http://cache.baidu.com/c?word=%B9%E3%CE%F7%3B%D7%B3%D7%E5%3B%D7%D4%D6%CE%3B%C7%F8%3B%B3%C9%C1%A2&url=http%3A//www%2Egxedu%2Egov%2Ecn/kcfz/zywj/5%2Ehtm&b=5&user=baid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