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西职称评定又有新规定,职称改革有了新的突破:其中有突出贡献者、在国内外获硕士学位以上者、在乡镇从事农林水、卫生专业五年以上者职称外语可免试;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对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评审范围将扩大到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高级工程师。这是记者从8月10日在南宁召开的全区职称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信息。
据悉,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创新和完善我区的人才评价体系,积极探索职称改革的新路子。广西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有关职称评审工作改革的系列文件:《关于2004年度全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文件精神,对于群众关心的职称外语要求问题,今年广西职称外语要求调整如下:
一是对做出突出贡献、有重要科研成果、有相当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予免试;二是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全国相应级别合格证书者,在考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内有效,不受使用期限限制。即1999年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B、C三个等级合格证书者,在考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另外对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修订问题,则是将评审对象不再限于企事业单位在职的高级工程师,而改为“评审对象为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高级工程师”。同时,不同系列(专业)在同一职称内申报高一职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再转系列(专业)确认评审。有关文件还要求凡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确定了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档案、身份的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均可申报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有关部门将进一步疏通、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渠道,为其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台。
会议认为,职称工作是人才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结构调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会议要求我区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同志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职称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职称政策措施,强化服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开创我区职称工作的新局面。(记者陈江 实习生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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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