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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开方子不吃药”,矿难怎能不频发
2010/7/24 1:15:32 红网
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17日到18日,河南、陕西、甘肃、辽宁等五省接连发生5起煤矿事故,截至22日凌晨,造成了49名矿工遇难、6人被困。记者在调查中发现,5起矿难都基本上没有矿领导守在现场。(7月23日《新京报》)
前几天“矿山领导与工人一道下井”的规定引发了媒体的极大关注。但遗憾的是,热议的声音尚未落下,矿难已经接二连三的发生。5起事故,49名矿工遇难,6人被困,但里面却没有发现矿领导。原来,国家开出的“药方”在矿主眼里,只不过是一张废纸。
在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其实已经不少,从《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员监察条例》,到一个又一个红头文件,规章制度可谓多如牛毛。但规定虽多,矿老板一个拒不执行,就让所有的法律法规红头文件都成了摆设。显然,一纸规定并不能彻底解决煤矿的安全问题。国家在制定了宏观政策以后,还应该从微观管理入手,让这些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要想让国家规定真正发挥作用,国家加强监管力度,同时加强矿工权益是不二法门。比如在煤矿死亡人数近年一直为零的英国,每个煤矿都有一名政府安全巡视员对安全法规的落实等进行监管。政府还向矿区派遣环境巡视员,一旦巡视员认为某一煤矿有潜在的安全问题,他们有权勒令煤矿停业整顿。在美国,所有地下煤矿每年必须接受联邦机构四次检查,违者将受罚款处罚和刑事起诉。而且法律明确规定,矿工们有权随时要求联邦机构派员检查矿场状况。这些实实在在的做法,大大降低了矿难发生的可能性。
而我们的监管部门,却只会向煤矿下发一份又一份的规定通知,要求煤矿做这做那,却没想过自己派个人过去监督他们这么做,更没想过给离危险最近的矿工们以合法权益,在矿工和监管部门之间建立起一条有效的沟通渠道。在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发生前三天,就有工友向矿方报告了漏水情况,在事故发生前三小时,调度人员接到了漏水的预警电话,结果却全都被忽视。如果我们的矿工们也有权随时要求安监部门进行检查,如果现场也有官方的代表负起责任,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不管啥病,只是开张方子往墙上一贴,没人吃药,这病治不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个“必”字强调的是一个“严”字。在制定出好的政策或想出好的法子之后,还得想办法让它们落到实处才行。
[稿源:红网]
[作者:刘昌海]
[编辑:方天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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