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玷污我们的民族女英雄——瓦氏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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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发展史上,涌现出无数的英雄,当中不乏巾帼英雄。在这个有着千年封建制度统治并几乎由男人一统天下的古老国度里,女性的地位从来都是处于弱视群体地位,在这样一个历史大背景之下,巾帼英雄,尤其是为民族、为国家、为百姓奋勇抵抗外族侵扰的巾帼民族英雄,她们可歌可泣的英雄壮举更值得我们去敬仰,她们是我们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之一。遗憾得是,对于一些巾帼民族英雄的历史我们知之甚少,更说不上去纪念,去把她们的精神看成是我们民族精神的一部分。更令人悲愤的是,一些所谓的文化人竟然不顾历史事实,不顾我们的民族感情,肆意歪曲历史,把一些根本不存在的情节放在我们的巾帼英雄身上。明朝历史著名的抗倭女英雄——瓦氏夫人,就遭遇这样的歪曲和侮辱!
广西壮剧团创作的历史舞台剧《瓦氏夫人》本意是通过舞台展现这个民族女英雄的光辉形象,但是,这个舞台剧的主创人员罔顾历史事实,竟冒天下之不韪,为了迎合时下所谓的情感戏路,给这个58岁的抗倭女英雄安装了一个情夫!我们不禁要问,《瓦氏夫人》到底是一部什么样的舞台剧?主创人员歪曲历史事实,其真实用意何在?是对历史的无知,还是肆意践踏和玷污我们神圣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令人不解的是,这样一部歪曲历史、践踏历史、侮辱我们中华民族的抗倭女英雄,竟然还获得了文化部的大奖,竟然没有人站出来呐喊,实在是值得我们中华儿女进行一次深刻地反思和反省:我们为什么对历史麻木到了这样的地步?
历史上真实的瓦氏夫人是什么人物?瓦氏夫人是历史上一个真真实实存在的人物,她跟我们大家熟知的花木兰还不一样,花木兰只是一个文学作品形象,而瓦氏夫人在正史里是得到记载的。瓦氏夫人是广西田阳人,壮族人,本姓岑,是归州(今广西靖西)知州大人的千金。嘉靖三十三年(1555)倭寇侵扰东南沿海,自请领兵出征,被任命为女官参将总兵,率田州、南丹、东兰、归顺等地俍兵6800多人,于次年春到达浙江沿海抗击倭 寇,屡败敌人,功绩卓著,人称“石柱将军”。因功获奖钱币,加封二品夫人。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她赫赫战功,彪炳史册!“花瓦家,能杀倭”的民谣在江浙沿海广为传颂,可见她在人民心目中的崇高地位。可以说,瓦氏夫人是一个真正的民族女英雄,是中华民族杰出的代表!她的爱国情怀、她的英雄壮举、她的抗敌御辱、她的坚忍不拔,都是难能可贵的精神,她的精神要融入我们中华民族的血液,成为我们民族的精神支柱!我们不仅要知道戚继光的抗倭,也要知道瓦氏夫人的抗倭,多少年来,我们对瓦氏夫人知道得太少,这一课我们需要补上,以前遗忘了没有关系,现在补上还不晚!
现在舞台剧《瓦氏夫人》出来了,它不是去维护瓦氏夫人的民族英雄形象,而是“标新立异”,以所谓“爱情”为主线。有人写过评论,将这个爱情主线看成这个剧创新,“叫好又叫座”的地方。而正是这个所谓的创新,其实就是给58岁的瓦氏装上了一个情夫,极其不严肃,极其不负责任!明嘉靖六年(1527年),田州土官、瓦氏夫人的丈夫岑猛被指控叛乱,遭朝廷讨伐,与其子岑邦彦战败而亡。岑猛与其子死后由孙子岑芝承袭田州土官。因岑芝年纪尚幼,瓦氏夫人主政代理知州事。瓦氏夫人在职期间,克己砺志,善理州政,安定了社会秩序;同时积极发展农业生产,建义学,兴教育,在各方面均有所成就,人民得以安居乐业,赢得了百姓的爱戴和拥护。可以说,历史上的瓦氏夫人是一个忠贞的女性!而舞台剧《瓦氏夫人》对民族英雄丝毫没有任何尊重和虔诚之意,将一个严肃的历史任人物歪曲成这个样子,实在令人不齿!
令人感到不解的是,这样一部舞台剧竟然多次获得全国大奖,曾荣获第七届中国戏剧节曹禺戏剧奖、第十二届孔雀奖全国少数民族题材剧本金奖等奖项,在2006年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上还荣获戏剧类大奖。为什么这样一部不符合历史、不尊重历史的戏剧竟然接二连三得获奖呢?历史真相何在?英雄的尊严何在?!民族精神何在?!
我们对舞台剧《瓦氏夫人》不尊重历史、肆意歪曲历史,不尊重民族英雄、丑化民族英雄,不弘扬民族精神、玷污民族精神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和抗议。我们坚决要求:(一)立即停止公演舞台剧《瓦氏夫人》;(二)剧组主创人员要在主流媒体公开向全国人民道歉;(三)相关颁奖部门撤回授奖,反省并致歉!
历史是我们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人物是我们民族共有的精神遗产。我们血液里流淌着先人沸腾的鲜血。英雄不朽的精神是民族的明灯,永远指引我们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程。让我们以虔诚的精神面对历史!让我们以崇高的敬意面对历史英雄人物!让我们以坚定的信念和历史责任守望我们的精神家园!让我们的民族精神在我们彼此守望中得以生生不息地传承、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