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是本人在音响艺苑论坛转载过来,版权属于音响艺苑论坛,转贴该帖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明白十多年来这场在我们僚家门口的战争带来了多少损失,我们如此,越南境内的僚家同胞决不会承受得更少。我衷心希望愿中越之间世代友好,永不再战!!
正文:关于请求支持广西边境县医治战争创伤和恢复经济建设的报告
国家计委:
我区大新、龙州、宁明、凭祥、那坡、靖西、防城七县(市)与越南的四省十八个县接壤,陆地边界总长627公里(实际距离1020公里),隔北部湾与越南相望。七县(市)地地总面积1.84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占78.6%,有耕地面积249.1万亩,总人口226.48万人。这七个县(市)是老少边穷俱全。这里既是边境地区,也是壮、瑶、京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79.6%;又是经济不发达的贫困地区,其中龙州、靖西、那坡三个县列为国务院确定的特困县;同时,也是革命老区,大革命时期,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里发动了龙州起义,创建了左江革命根据地。
最近,根据中越边境趋于缓和的实际情况,为使边境地区尽快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发展生产,我们对边境地区作了一次较全面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战争给边境县造成的巨大损失和当前存在的问题、困难.
建国后,边境县一直处于战争前线,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是援越抗法、援越抗美;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是对越自卫还击战。特别是在长达十年抗击越军袭击、骚扰和对越自卫还击战中,边境县人民“一切为了前线,一切为了胜利”,全民投入这场战争,为保卫祖国安全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
战争给边境县造成巨大的创伤和严重的损失,主要表现在:(1)包括边境县在内,全区因战争牺牲、伤残、被抓走的共13893人,其中参战牺牲人员3000人,伤残2500人,被越军杀死的民兵和边民1537人、杀伤3387人,被抓走5128人,失踪422人;(2)被越军炮火毁掉民房4500座(间),约18万平方米,因后撤而失管致毁民房1879座(间),约6.6万平方米;(3)战争毁坏工厂(企业)41家,学校362所(处)、卫生院(所)28个,其他公房17万多平方米;(含因战后撤失管致毁);(4)毁坏农话电线、广播线路6200多杆程公里、公路(含乡村公路)860多公里,大小桥梁18座;(5)毁坏水利设施191处、水电站5座,致使5.6万多亩农田失灌,打死耕牛1810头,毁坏农田10830亩、山林10 多万亩,因越军埋雷和受枪击被迫废弃耕地2.5万多亩、林地40多万亩;(6)由于受越军不断的炮火袭击和偷袭的干扰,有十多万边民被迫后撤到内地,其中长期后撤的有189个自然村11800多户,62400多人无家可归。根据上述各项损失不同程度情况计算,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10.6亿元,间接损失更大。
对越自卫还击战结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有关部门的关怀帮助下,经过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边境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七个边境县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逐步有了一定的恢复和发展。但由于长期受战争的影响,加上自然地理条件较差和地处边远,目前边境县(市)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
第一,战争创伤远未治愈。一是参战牺牲烈士中有1500户烈属是老弱病残和孤儿寡妇,需要国家和政府长期救济照顾及帮助解决衣食住行的困难,特别是住房的困难;二是有1500座(间)民房、58所(处)中小学校、25处卫生院(所)及一批事业行政单位的公房等共计约28万平方米的建筑需要修建;三是159处水利设施和一批边防公路、桥梁、广播线路和农村电话线路等社会公用事业设施有待修复。
第二,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全国和全区的发展水平。一是工农业生产和财政收入水平低。1990年,七个边境县(市)人均工农业总产值(按当年价计算)只有934元,为全国人均数的34%和全区人数的65.7%;人均财政收入65.16元,分别为全国人均败政收入的59%,特别是靖西、那坡两县的人均财政收入只有26元和29元,仅为全区人均收入的23.7%和26.4%。二是由于经济发展缓慢,人民生活水平很低。1990年,七个边境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当年价)只有378元,分别比全国、全区人远离纯收入低252元和122元,还有43.2万边民尚未解决温饱问题。三是由于受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制约,直接影响边境县(市)的财政收入,致使边境(市)财政主要靠国家补贴过日子。1990年,七个边境县(市)当年共完成财政收入14799万元,当年财政支出达到26822万元,当年财政收入只占财政支出的55%,有45%的开支靠国家补助来解决,特别是靖西和那坡两县更为突出,县财政当年的收入分别只占当年支出的36%和22%,有64%和78%的支出是靠国家给予补助。
二、请求国家计委帮助边境县医治战争创伤
解决边境县医治战争创伤,需要大量的资金。由于我区财政是靠财政部补贴过日子的,财力十分有限,对各边境县(市)除从体制上给予特殊的优惠照顾外,无法再挤出太多的资金帮助边境地区解决困难。因此,我们特请求国家计委及有关部门在边境县医治战争创伤方面给予特殊照顾和帮助。
1、帮助部分边民重返农园。被毁民房至今仍未修复的1500座(间),约7万平方米,由于没有住房等原因,后撤边民中仍有965户,约4300人未能重返家园,他们耕管的土地中有一部份越南人过曾提出过争议,如不及早动员、帮助他们返回家园,将危及我国土的完整。修建被毁民房共需1400万元,请国家计委一次性补助900万元。
2、参战牺牲烈士中有1500户余下的是年老体弱的双亲或是孤儿寡妇,目前住的是危房或是四面透风的破烂草房,参战致残人员需要医治和康复治疗,其中有700人需要安装假肢。烈属、伤残人员和群众迫切需要政府解决他们的困难。修建烈属住房计需1500万元,完善区康复中心、购置医疗设备和区假肢厂设备更新需200万元,完善烈士陵园设施需200万元,以上共1920万元,请国家计委一次性补助960万元。
3、被毁学校至今未修复的58所(点),加上未修复的被毁医院(所)和其它公房等建筑面积21万多平方米,计需土建费5250万元,课桌、教学及医疗仪器、设备购置费500万元,请国家计委一次性补助2700万元。
4、修复水利设施159处,购买耕牛880头,修建部分人畜饮水工程等,共需投资4500万元,请国家计委商有关部门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万元。
5、被毁和因越军埋雷迄今未恢复种植耕地6500多亩、林地50多万亩,请国家计委商有关部门给予一次性补助恢复生产扶持费1600万元。
6、41家被毁工厂、企业重建或修复,计需土建、设备购置费5400万元,请国家计委一次性补助2700万元。
7、修复被毁公路318公里、桥梁9座、广播线路2560杆程公里,电话线1600公里,共需投资3200万元,请国家计委一次性补助1600万元。
8、恢复各边贸点市场9个,共需投资1800万元,请国家计委一次性补助600万元。
以上医治战争创伤项目,共需资金2.55亿元,除自力更生解决部分外,请求国家一次性补助1.036亿元。
三、请求国家扶持边境县(市)恢复和发展生产
我们拟在“八五”期间把边境县(市)的生产恢复和发展起来,并要求从边境县(市)的实际出发,1995年达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由1990年的777元增加到1079元,人均工农业总产值由428元增加到633元,人均工业总产值由174元增加到304无,农民人均纯收入由358增加到571元,温饱线以下贫困户由82771户、431944人下降到5110户、22954人。我区七个边境县(市)资源丰富、气候适宜,开发潜力大。“八五”期间,我们要求这些边境县(市)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每个县(市)开发一、两个有地方特色的产品,形成优势产业,然后再辐射带动其它产业。
为了加速我区边境地区恢复和发展生产,请求国家计委及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几个问题:
1、我们已经制定了边境县(市)发展经济建设项目计划,重点支持发展农林牧、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和以当地资源为原料的加工业,共需投资11亿多元。除了我区自筹一部分外,请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商定从今年开始连续三年,平均每年给每个边境县(市)安排专项贴息贷款2000万元,并允许其收回再贷十年。
2、请国家计委商有关部门在“八五”期间,每年增加我区以工代赈粮指标3500万元(实物折款),作为扶持边境县专项使用。具体项目见附表。
3、在“八五”期内继续保留每年补助我区3000万元支前经费的水平,每年的边境事业费由现在的870万元增加到1500万元,使受战争创伤的文教科卫及行政等社会事业得到已尽快恢复和发展。
4、为促进我区边贸发展,我区拟在“八五”期间新建边贸综合商场12个,共需投资7000多万元,请国家计委连续三年每年安排专项贴息贷款1200万元。
5、请求国家计委组织调查组赴我区边境地区调查,了解我区边境地区医治战争创伤,恢复生产发展情况,指导帮助边境地区的恢复建设工作,以利于加快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
以上报告,请审阅。
附:广西边境县(市)“八五”发展经济建设项目规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委员会
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