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规范藏语文社会用字工作总结表彰会在拉萨召开
9月26日上午,西藏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规范藏语文社会用字工作总结表彰会,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区开展藏语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甲热·洛桑丹增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西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全区开展藏语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次仁平措传达《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热地同志关于规范藏语文社会用字工作的重要来信及中央、西藏自治区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西藏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党组副书记、主任(局长)、全区开展藏语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罗布顿珠全面总结去年以来我区开展规范藏语文社会用字工作情况,通报表彰在规范藏语文社会用字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22个先进集体和26名先进个人,研究部署下一步西藏自治区藏语文社会用字管理工作。各地(市)藏语委办(编译局)主要负责同志,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西藏自治区(中)直单位和部分军警部队负责人、西藏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全体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次仁平措主持会议。
甲热·洛桑丹增在会议上讲话
会议指出,学习使用藏语文、规范发展藏语文,是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实际行动,是构建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的重要内容,是构建世界旅游目的地的重要文化元素。学习使用藏语文、规范发展藏语文,不仅涉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继承和发展问题,更涉及中华民族文化的丰富和发展问题;不仅涉及文化事业发展问题,更涉及局势稳定的大局问题。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使用藏语言文字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工作机构不撤、工作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的总要求,切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发展藏语文的规定》的贯彻执行。注重抓宣传引导,着力提高思想认识;抓重点领域,着力扩大巩固成果;抓标本兼治,着力健全规章制度;抓协调配合,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动藏语文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法治文明美丽西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受到表彰的22个先进集体和26名先进个人代表合影
从去年9月开始,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藏语文社会用字工作。通过活动,在全社会掀起了学习、使用、发展藏语文的热潮,净化了社会用字环境,彰显了民族地区特色文化的独特魅力,为今后藏语文事业的科学规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西藏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副主任(副局长)曲扎、科研处编辑部主任拉旺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