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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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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4-4-29 17:00: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孩子归我贝侬、路漫先生、《三月三》的各位作者、读者:

关于清风客2004.2.18.在“三月三.读者举报”上发的举报信:由于记忆有误,错把“三月三拟用文稿”中的《酒场高手》认为已在《三月三》发表,后在《南国早报》又读到同名小说,便以为是问题稿件而“举报”。今天接到孩子归我贝侬从深圳打来的电话并收到他发来的邮件说明,方知道由于我的草率给孩子归我贝侬造成很大的伤害,相信也已经在有关杂志社、报社以及读者、作者之间造成了误会。对此,我深表遗憾,并对孩子归我贝侬深表歉意!

对不起,贝侬!请您见谅。

清风客 200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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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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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4-4-30 09:59:00 |只看该作者

二位作者的帖子,我都看了。你们认真的从文态度,我非常钦佩。谢谢你们对本刊的支持和帮助!我个人认可二位的意见。今后盼多多赐稿,多多给我们批评建议,多多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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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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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4-4-30 12:19:00 |只看该作者

感谢清风客和路漫老师的理解。

作为作者遵守原则立场是应该的,也会一如既往支持三月三杂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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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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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4-4-30 16:25:00 |只看该作者
张大哥绝对不会那样做,上回我看了帖子就觉得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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