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僚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点击进入授权页面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查看: 2133|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自治区民委主任卢献匾到上林武鸣两县调研民族工作

[复制链接]

611

主题

2

听众

1万

积分

社王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最后登录
2018-6-13
注册时间
2009-1-2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10:53: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自治区民委主任卢献匾到上林武鸣两县调研民族工作

  

  31011日,自治区民委主任卢献匾率领政策法规处处长韦志坚、办公室副主任黄良,在南宁市民委主任苏志刚、副主任黄露等陪同下,到南宁市上林县、武鸣县就民族乡工作、民族经济工作、民族文化工作和维护民族团结等工作进行调研。

  10日上午,卢献匾主任一行在上林县县长孙志强等陪同下,深入上林县镇圩瑶族乡,实地考察了镇马村至怀因村通村水泥路建设工程,该工程是2010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民族乡基础设施完善工程所实施的一个项目,总投资185万元,其中市财政投资119万元。其后,卢献匾一行深入排芭庄考察了解民族乡生态家园建设和村屯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工作。下午,卢献匾主任一行与上林县政府进行民族工作座谈。11日上午,卢献匾一行与武鸣县政府就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工作进行座谈。

  在上林县调研时,卢献匾对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乡帮扶工作,三年安排1.03亿元实施民族乡帮扶工程和民族乡基础设施完善工程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南宁市委、市政府帮扶民族乡工作在全区各市是做得最好的,希望2011年继续把民族乡基础设施完善工程项目实施好,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座谈中,卢献匾对上林县委、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一直以来对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并与上林县就如何结合实际,利用民族优惠政策,发挥民族工作部门职能作用,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民族文化、维护民族团结等工作进行了积极深入的探讨。

  在与武鸣县政府的座谈中,卢献匾对武鸣县近年来积极开展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发展工作特别是积极打造“三月三”歌圩文化,连续八年成功举办中国壮乡.武鸣“三月三”歌圩活动的做法表示肯定,认为武鸣县作为重要的壮族聚居县,壮族文化的重要发源地,做好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工作意义重大。卢献匾希望武鸣县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发展的成功经验,通过进一步提升,促进民族文化特别是“三月三”歌圩文化进一步发展。

  在调研中,卢献匾还与两县政府座谈研究如何加强自治区民委与地方政府的合作,进一步发挥民族工作部门职能作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卢献匾也希望民族工作部门要围绕两个共同的工作目标,结合实际,积极行使调研权、建议权,协调民族关系,增进民族团结,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良好服务。

  (原载《广西民族报》2011318头版头条  作者:南宁市民委 苏志刚 黄露 谢国亮)

                               

 

 

 

 

1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帖子永久地址: 

僚人家园 - 论坛声明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不代表本论坛管理方立场。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僚人家园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或转载本论坛原创文章时须征得作者本人及僚人家园论坛管理员的同意
4、发帖者承担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相关责任。僚人家园管理团队有事先不通知发帖者而删除或屏蔽本文的权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0

听众

827

积分

山精灵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最后登录
2020-3-14
注册时间
2011-1-13
沙发
发表于 2011-3-24 23:36:00 |只看该作者
希望调研后能够出台一些有利于民族文化的政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允许回帖同步到新浪微博  

Archiver|手机版|壮族在线    

GMT+8, 2024-12-25 00:50 , Processed in 0.152176 second(s), 4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