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民歌保护行动”现场采录原始民歌385首
谁能唱响那往日的歌谣
2004年03月18日 01:34
实习生 刘慧娴
“少数民族民歌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刘慧从2002年3月到2003年,参加了由民协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组织实施的“中国少数民族民歌保护行动”,很多民歌种类濒临失传的现状,令她和所有的考察组成员痛心疾首。
3月16日,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在京通报了这次行动的考察成果。“行动”考察组先后对广西、青海、甘肃三地的众多少数民族自治县和乡镇村庄进行考察,行程2万多公里,采访了侗族、瑶族、壮族等10个民族的235名歌手,录制民歌385首。
考察组领队、民协副主席兼秘书长刘春香说:“目前的少数民族歌手绝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比如在广西为我们演唱的67名歌手中,50岁以上的有36位,占了70%以上。巴根屯全屯会唱传统歌谣的只有11人,其中最突出的3人都在50岁以上,20岁以下的年轻人没有一个会唱。”
据了解,因为长期不唱或没有人唱,不少很有价值的传统歌谣已经逐渐消失。像能与创世古歌《密洛陀》媲美的布努瑶族鼓歌《杠葩众》,到2001年4月,只剩下7位古稀老人会唱。
刘春香说:“民歌的失传缘于少数民族生活方式的变化,民歌赖以生存的环境在变化。” 考察组采访的一个回族乡,一半以上的村民都在县城打工、买房,他们的子女在县城上学,孩子们连土语都不会,就别提唱民歌了。刘慧至今对某土族自治县县长的话记忆犹新,他说:“我们为什么要教孩子土语?有什么用?别人根本听不懂。教两句普通话还能出去打工呢!”
另外,一些传统歌谣需要在一定场合、活动中演唱。例如侗族的“月也”,就是以村寨为单位在春节期间互相走访,曾经十分流行。1958年之后“月也”终止,歌谣也因此消失。而一些仪式歌也因为生活方式改变、仪式简化甚至消失而不复存在,如布努瑶“不落夫家”婚姻习俗的消失使《送女歌》无处可唱。“依歌择友”的传统在年轻人中也不再盛行。如今的年轻人不再像前辈一样用歌声择偶,打电话和直接约会更方便,情歌由此逐渐消失。同时,由于文化娱乐活动日益丰富,唱民歌不再是主要的休闲方式,民歌受到冷落就在所难免。
刘慧告诉笔者:“经过这次考察,我们发现,一般民歌传唱、保存现状较好的地区,是一些比较贫困和封闭的地区。”
如今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歌保护陷入了尴尬:相对开放和富裕地区的民歌失传严重,而相对封闭和贫困地区,虽然目前保护情况较好,但有的贫困地区主要精力放在改善生活上,对民歌保护不够重视,另外一些具备保护意识的贫困地区,又没有足够的力量开展这项工作。
刘春香特别提到了甘肃省永靖县。永靖县是个贫困县,用永靖县政协副主席马永清的话说:“经常穷得连工资都发不了。”但是永靖县在民歌保护方面做了不少工作。
政府用有限的财力组织节日文娱活动,比如每年四月初八的“花儿会”。他们还为民歌好手分配工作,李贵洲就是因为民歌唱得出色而成为县里的一名干部。不过马永清说:“因为县里财政有限,一些活动我们都没办法举行。”也因为贫困,所以人们文化水平低,李贵洲想收徒弟的愿望也无法实现。
此次“行动”中,考察组现场录音、录像,保存了歌手演唱时的原始风貌,并采用了民族语、汉语、英语、国际音标标注和互译的方式,便于科学研究和大范围的交流。
民歌可以录音、录像,但保存下来的依然是凝固的东西,无论后人通过光碟聆听和观看到怎样真实的民歌和演唱场景,它都“不是鲜活的”。而“活鱼是要在水中看的”。
所以,刘春香说:“我们的后期工作还很艰巨。我们计划今年4月份把采录的光碟送到采录地区的中小学校,让少数民族的孩子知道他们民族的歌谣是这样动听,希望有更多孩子能够去学、去唱民歌,希望这些资料最终能写入中小学课本。这也是我们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努力的目标。我们希望人们真正将我们采录的这些资料当作宝贝去珍视,当然这需要政府和教育部门的支持,不是民协能办到的。”
http://zqb.cyol.com/gb/zqb/2004-03/18/content_839314.htm
原文发表于《中国青年报》2004年3月16日 8版 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