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僚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点击进入授权页面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查看: 3305|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帖]巴马那桑金矿“八大怪事”———查到底肯定抓出一帮人!!!

[复制链接]

17

主题

0

听众

620

积分

新来贝侬

Rank: 1

最后登录
2012-11-26
注册时间
2010-5-2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5-22 23:49: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转贴自:http://bbs.hcwang.cn/showtopic-78794.aspx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4 2:38:31编辑过]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帖子永久地址: 

僚人家园 - 论坛声明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不代表本论坛管理方立场。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僚人家园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或转载本论坛原创文章时须征得作者本人及僚人家园论坛管理员的同意
4、发帖者承担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相关责任。僚人家园管理团队有事先不通知发帖者而删除或屏蔽本文的权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2

听众

2152

积分

樟树精灵

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

最后登录
2018-6-11
注册时间
2006-3-31
沙发
发表于 2010-5-23 10:47:0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曾虑多情损梵行, 入山又恐别倾城。 世间安得双全法, 不负如来不负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58

主题

2

听众

2万

积分

灶君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最后登录
2014-11-16
注册时间
2007-2-14
板凳
发表于 2010-5-23 11:30: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狼兵后裔)闹出人命让当地贪官下台~~~~~~~~~~...

打住!命不能丢,僚人的命不能那么不值钱,最好能用甘地方式解决.要相信DG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58

主题

2

听众

2万

积分

灶君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最后登录
2014-11-16
注册时间
2007-2-14
地板
发表于 2010-5-23 11:34:00 |只看该作者
这几个村不是有1万人口嘛?组织全部人马去县府请愿,向博白人民学习团结精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3

主题

3

听众

6979

积分

东灵神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8-2-22
注册时间
2004-10-19
5#
发表于 2010-5-23 09:54:00 |只看该作者
有证也是非法的,没有得到当地民众的同意就乱砍滥伐,这就是强盗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

听众

4039

积分

铜鼓精灵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最后登录
2016-10-21
注册时间
2010-5-16
6#
发表于 2010-5-23 06:47:00 |只看该作者

触目惊心,但已见怪不怪。那帮垃圾最后会跌落钱眼去死光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主题

0

听众

620

积分

新来贝侬

Rank: 1

最后登录
2012-11-26
注册时间
2010-5-22
7#
发表于 2010-5-23 21:11: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Maenhak在2010-5-23 9:54:18的发言:
有证也是非法的,没有得到当地民众的同意就乱砍滥伐,这就是强盗行为!

县国土部门的领导做群众工作时称,山上表土以上的东西归村民,表土以下的东西归国家,既然国家已发给老板开采证,就得无条件给老板开采。如果老板申请办理林木砍伐证、土地使用证,有关部门就得无条件给予办理。老板的错误只是没有申请办证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听众

70

积分

新来贝侬

Rank: 1

最后登录
2010-5-23
注册时间
2010-5-23
8#
发表于 2010-5-23 21:15:00 |只看该作者

团结就是力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58

主题

2

听众

2万

积分

灶君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最后登录
2014-11-16
注册时间
2007-2-14
9#
发表于 2010-5-23 20:25: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wwwdam)这类违法开采的习惯做法是:1、利用现...

高!我们贝侬就是要有智慧和策略,别象梁老等人,都要上庭了,还扯党啊党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3 20:27:48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

主题

0

听众

1435

积分

违规用户

Rank: 2Rank: 2

最后登录
2010-8-8
注册时间
2008-2-29
10#
发表于 2010-5-23 22:57:00 |只看该作者
以前读书时就是一直搞不清楚半封建半殖民地是什么意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

听众

697

积分

山精灵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最后登录
2019-8-21
注册时间
2008-8-24
11#
发表于 2010-5-23 18:47:00 |只看该作者

这类违法开采的习惯做法是:

1、利用现行法律中“一切资源归国家”的不合理规定,先将居住民排除在是否可以开发的局外。

2、通过钱-以交易等过程,获得一定的“审批文件”,使行为“合法”。

3、通过这些“合法”的文件,强制性占用居住民的土地进行开发。

提醒居住民注意的一点:所有“合法”的过程中,有一点是现行集权制法律条款过不去的,那就是:居住民生存地的生存环境破坏程度的补偿问题。要与这些人进行“合法”的斗争以争取自己的利益,不要纠缠资源利益问题,而只抓住“以人为本”的生存环境问题进行。生存环境中,先抓住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区别,再抓住土地植被的评估问题(例如珍稀植物植被),最后,再抓住空气污染、噪音污染等问题的评估作文章。

在这些问题上,必然要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即得利益者要求居做民拿出侵权证据,也就是所谓评估报告。这一点,现行法律是“证据倒置”原则。在即得利益者们拿不出这些评估报告及未通过协商给出相应补偿时,失去利益者有权阻止其施工。由此而引起的任何暴力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行为,而是为了保全公私财产的“正当防卫”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6

主题

2

听众

2万

积分

灶君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最后登录
2014-7-27
注册时间
2007-4-21
12#
发表于 2010-5-23 19:34:00 |只看该作者
吃人嘴软         自然不敢做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19

主题

9

听众

5万

积分

花王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最后登录
2020-5-28
注册时间
2005-9-17
13#
发表于 2010-5-24 11:46:00 |只看该作者

最可怕的是官商勾结……


山歌不唱忧愁多,大路不走草成窝; 钢刀不磨生黄锈,胸膛不挺背要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3

听众

6579

积分

东灵神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6-7-21
注册时间
2005-8-15
14#
发表于 2010-5-24 10:59:00 |只看该作者

法律的权威还是要维护的。公民依法维权,权益才有保障。暴力维权,往往造成权益受损失、自身受伤害,除非激烈到能促使恶人遭殃、贪官落马、法规修订的程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听众

93

积分

新来贝侬

Rank: 1

最后登录
2010-6-29
注册时间
2010-5-25
15#
发表于 2010-5-25 18:57:00 |只看该作者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木薯!!!群众们团结起来,把他们的乌纱帽给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允许回帖同步到新浪微博  

Archiver|手机版|壮族在线    

GMT+8, 2024-12-22 02:57 , Processed in 0.216079 second(s), 5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