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给谁做 送钱好说话
总标的达12亿元的工程的设计图纸,为什么交给一个仅有十多名技术人员的小民营公司“优化“?归案后的赵永华曾给出了多个答案,但最终无法回避其中的“交易”性质。
2004年6月初,赵永华与超越公司签下了第一单设计费达600万元的合同。在酒桌上,赵对熊说:“这段时间有很多人为了得工程,送钱送烟给我,三万五万的,算起来起码有二十万,烟我留下了,钱我一分没要。”按这个标准,超越公司得送几十万元。赵似在表白自己清廉的谈话,让深谙“潜规则”的熊读出了弦外之音。
2005年元旦节前,熊来到赵的办公室,将用报纸包着的5万元人民币塞进赵的办公桌抽屉。赵略作推辞后收下了。
几天后,熊又得到了继续对同济的几个项目设计图进行“优化”的工作,设计费为360余万元。熊于春节前又带着5万元现金,送到了赵的办公室。
2005年7月,尧山校区建设指挥部第三次将一个设计优化项目交给熊,设计费为60万元。当超越公司在合同上签字后,指挥部按程序将合同交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学校法律顾问室审核后提出要审查设计人员的资格和资质,审计室也提出要公开招标,然而赵永华对这些意见置之不理,仍在合同上批字“同意签署合同”。此后,赵又收下了熊送的20万元。
超越公司为尧山校区“优化”设计的建筑工程项目共计28万多平方米,设计优化费达1000万元,超越公司除4次送给赵永华共40万元外,还给起过“敲边鼓”作用的申伯胤送去1万元感谢费。
图纸“优化”后,施工轰轰烈烈上马。众多工程老板、包工头聚集,各显神通,或行贿,或串标围标。这当中以蒋某所作所为最为典型。
40多岁的蒋某是桂林市南方道桥修建有限公司的普通员工,文化不高,但能量颇大,善揽工程。2004年8月,蒋某听说尧山校区中央大道及电力电信工程即将招标,工程造价达800万元。他决定争取这块肥肉。
他先找到孙绍忠、申伯胤,恳求二人帮忙,表示成功后给予中标价1%的好处费。孙、申二人均表示“看看吧”。随后,蒋某找到赵永华,把8万元现金放在赵的办公桌上,赵收下了。由于是招标,蒋某决定“围标”。他与南宁、柳州、梧州等地的五家公司约定:各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投标,费用由他支付,若哪家单位中标,由蒋某以该单位名义承包,向该单位交一定的管理费。
五家单位同意后,蒋某又请孙、申二人在投标过程中关照,在资格审查时尽量把其他单位淘汰掉。
为了确保蒋某找来的单位入围,申伯胤把这些单位的标书拿给赵永华看,赵在这些标书上都写上了一个小小的“申”字。经过“运作”,只有七家单位入围,其中六家是为蒋某围标的。结果,某道桥公司中标,蒋某如愿以偿。
此后,某道桥公司承揽到尧山校区共计2100万元造价的多个工程,由蒋某来承包。蒋某未食言,先后五次共送了39万元给赵永华,两次共送了8万元给申伯胤,送10万元给孙绍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