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来,勤劳智慧的壮族人民在田林这块神奇美丽的土地上,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北路壮剧就是壮族文化艺术中一朵绚丽夺目的奇葩。 北路壮剧是壮族人民创造的一种戏剧形式,有独特的唱腔和表演程式,是操北路壮话方言的地方戏曲。 北路壮剧诞生于乾隆三十年,起源于田林县旧州镇,其发展过程可分为五个阶段: 一是成形期。北路壮剧于乾隆三十年成形。这个时期从八音坐唱开始,历经板凳戏、门口戏、游院戏、平地戏、搭台戏等阶段。 二是发展期。嘉庆至道光年间,历经三代艺师,剧种的声腔、演技、剧目、伴奏、舞美都得到较大发展,九个唱腔定型,角色行当齐全。 三是全盛期。从咸丰到光绪末年,北路壮剧进入繁荣兴盛期。当时有戏班25个,剧目180个,唱腔发展到15个。演戏、看戏成为当时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主流。 四是冷落期。“文革”时期,壮剧蒙受巨大损失。戏被禁演、剧本被烧,演出服装被抄或没收,部分艺人被批斗或监禁,壮剧被冷落长达十余年之久。 五是振兴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文艺“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的正确实施,北路壮剧恢复了生机与活力。据1989年统计,当时田林县共有业余文艺团队106个,业余演员2300多人,平均每100个人口中就有1名业余演员,堪称全国之最。 据普查统计,北路壮剧上演剧目有300多个,多数为本民族创编剧目,内容涵盖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有歌颂美满姻缘的《农家宝铁》、《那妯姑娘》;有揭露封建社会黑暗统治罪恶的《文龙与肖尼》、《龙图公案》;有颂扬农民起义和民族英雄的《农智高》、《刘二打番鬼》;有反封建婚姻制度的《四姐下凡》、《血泪姻缘》;有反映人伦道德的《观音堂会母》、《一天卖两起》等。现代壮剧有《西林教案》、《一双布鞋》、《九品官办宴》等。移植剧目多已“壮化”,唱词和道白取其意而用壮语替代,声腔则全部用壮腔。一些剧目曾荣获市、区、全国奖,为田林满载声誉。 北路壮剧表演的角色分行主要有生、旦、武、丑等四大行当。生角有小生、中生、文生、穷生、公子、老生;旦角有小旦、正旦、花旦、中旦、彩旦、摇旦;武角有武生、小武、老武、武旦;丑角有大丑、小丑等。 北路壮剧音乐风格古朴,素雅洗练,意味浓烈,感人心肺。主要伴奏音乐有大过场、二过场、梳装调、八仙调、夜摸调等。唱腔有正调、卜牙调、升堂调、山歌调、采花调、牡丹调、喊板、哭板等三十多个声腔。其中正调唱腔最具特色,它调式稳固明朗,旋律甜静优美,具有浓郁的壮族田园风味。 在北路壮剧的乐器中,马骨胡最具特色,是壮剧艺师独创的一种伴奏乐器,“琴筒”是用马的大筒骨制作的,它音色高亢嘹亮,声音清脆,余韵悠远。是其他剧种所没有的。 北路壮剧的服装,早期是借用新郎、新娘的衣物穿戴。后来发展到自己制作,用土棉布为面料,用牛胶调配颜料绘制,图案多具民族风格,有狮、龙、凤、花、壮锦等。戏帽用黄牛皮雕花上色而成。平塘村现在还保存有同治三年至十年的旧戏服,这是第三批戏服了。由此推算,康熙后期壮剧已有自己绘制的服装。如今演出服装大多已购买厂家正规生产的戏服。但也还有仿古绘制的新戏服。 北路壮剧在长期传承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鲜明特征: 上演剧目大多来自本民族的生活实践,反映壮民族的生活意愿和审美习惯,讴歌真、善、美,鞭达假、丑、恶,符合壮族人民的道德规范,因而形成了鲜明的民族风格和深刻的思想性。 北路壮剧的演出多伴随着民族的活动而产生和发展。一般都在婚嫁喜庆,节日歌圩才登台演出,具有浓烈的民间习俗。 北路壮剧既有源于本民族的土曲、土调,民间杂耍和民间舞蹈的继承,也有对民歌、八音、时令、小调的吸收,还有从兄弟剧种的音乐、曲牌、表演形式、技巧的引进。形成了壮剧自身艺术的多源性。 壮剧演出唱、念都用壮语,引用本民族谚语、比喻、俚语和格言,语言生动、词汇丰富,对仗工整、押韵上口,醒人耳目。形成了独树一帜的戏剧语言特征。 北路壮剧历史悠久,源远流长,集中体现了壮族人民的智慧和结晶。纵观壮剧舞台艺术,大多来自本民族的民间故事、神话故事和传说,表现手法丰富多样。流传剧本多用古壮字,较全面地反映了壮族人民的丰富语言特质。因此,北路壮剧具有较高的文学、语言、美学、音乐等艺术研究价值。同时,北路壮剧能满足壮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对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颂扬敬老爱幼、勤劳俭朴的传统美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潜益默化的教育作用和推动作用,充分体现了壮剧的实用价值。 作者:实习记者 林雪云 通讯员 农正海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广西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