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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红棉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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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小骆(勒修)”网友发言权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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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 19:04: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好好在2006-5-1 18:34:24的发言:
好好!!有这样的总斑竹这样的歪曲事实,想不服都难!!哈

是不是“歪曲”想必你心知肚明。你得以重新注册进来,就请好好地善待自己的发言权限,而不是以违规为乐。很遗憾你又已经违规,如果还在那里一味地玩人格分裂的把戏,相信管理员对你不会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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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 22:51:00 |只看该作者

你讲的非常正确。

你讲的违规在前,不能编辑在后,我请总斑竹再仔细去看看违规在什么时间,小骆要求删除在什么时间。

当然你不会去留意的!你不会在这方面浪费你的宝贵时间,你只是知道在某个方面死揪不放。

你讲我重新注册进来,你错了,这个号是小骆的!但是有时我也用!勒修是我的!自这个号被你们“无理”的删除后,我真的无意在申请,只是上去看看,唯一在有一天也是讲了唯一的一句话,刚刚申请到的四个捌(8888)的叫“YG” 的号码,然后就被你们无情的抹杀了,我没有讲一句话,这种只有“小人”为之的东西,在我们僚人家园里面,发扬得很好。

我刚刚上家园的时候,我对里面的每个贝侬还有管理者都非常的尊重,有时甚至非常的佩服,壮族有谁能做得到这么好的僚人论坛不容易,有这样好的本族历史知识,挽救壮族文化和以后的发展应该没有问题,但是在后来越来越不对味,看到的一味的吹捧奉承,有时候甚至把自己的意识强加在别人的身上!有权者(指在本论坛)总以为自我独尊。

我又用了小骆的号讲了我想讲的话,我已经通过了他的同意,要删除那也是你们的事了,我和他并不要求你们对我们客气什么,这就是我们的团结力量,哪怕这一点微薄的力量!要删除这个号我和他还是很理解,勒修我还是有号但不可以发言,我一样理解。

借小骆这个号发了这些言论,希望你能够看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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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 01:52:00 |只看该作者

一个论坛的规章制度,又如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法律法规,藐视法制和法治的你,没有资格说什么谁是小人谁是君子。

无论你是勒修也好,小骆也罢,总之违规就要记录,违规达到上限就要被取消发言权限,无理取闹蓄意破坏论坛秩序就要被封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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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7 21:23:00 |只看该作者
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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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6-5-9 14:50:00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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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3 19:36:00 |只看该作者
“无理取闹”什么??支持!谁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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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灵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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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3 04:24:00 |只看该作者

上壮族在线这么久,我还没上过这个版块,今天一看,吓一跳,这么多违规用户,还有的被封了什么东东IP,不知道说了什么话就要被满门抄斩,还会株连九族。我以后是不是也不能乱说话了,也不知道谁可以做我的老师,要发贴时先问一下,能不能发,否则发了不知天高地厚的贴子,就会被杀头。还好我是在网吧上网的,不然的话说不定哪天也会大祸临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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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3 11:08: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古榕在2006-6-3 4:24:15的发言:

上壮族在线这么久,我还没上过这个版块,今天一看,吓一跳,这么多违规用户,还有的被封了什么东东IP,不知道说了什么话就要被满门抄斩,还会株连九族。我以后是不是也不能乱说话了,也不知道谁可以做我的老师,要发贴时先问一下,能不能发,否则发了不知天高地厚的贴子,就会被杀头。还好我是在网吧上网的,不然的话说不定哪天也会大祸临头了。

你算是老网友了,居然连什么叫做违规都不知道,还说什么“满门抄斩”、“株连九族”这样根本不存在的荒唐话语?本论坛在管理上追求的是法治,依据的是论坛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对于“违规”、“违禁”以及“蓄意破坏论坛秩序”等言行,请仔细查看本版块的几个置顶帖子。其中,对“违规”和“违禁”的界定,请参考《本论坛管理原则与暂行规定》这个总置顶帖子,这个帖子在任何版块都可以看到的,你不至于没有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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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4 01:24:00 |只看该作者
古榕贝侬!非常佩服你的勇气!!但是你是个有志的青年!你要有更大的作为!头上面的"僚黑风"我们来扫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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