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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杯子里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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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试论黄种人和中华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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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 16:42:00 |只看该作者
 伊斯兰教还在东非取得一个规模小得多的立足点;在那里,很早就建立了穆斯林阿拉伯社会。阿拉伯移民同班图妇女通婚,创造了一个新民族"斯瓦希望人",即"沿海居民",其语言成为东非的混合语。在东非,他们仅以沿海飞地或岛屿为居留地,因为这里更安全,不受大陆部落的侵扰

即是指索馬里人?他們皮膚很黑,不過都屬於阿拉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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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xnews.net/382/2004-8-4/20@45274.htm

回族和伊斯兰教的历史渊源

宁夏新闻网 [ 2004-8-4 17:34:40 ]

  如果伊斯兰教没有传人中国,就不可能产生并形成回族。从某种意义上讲,伊斯兰教中国的过程就是回族形成的过程...

  回族人口在我国56个民族中居第四位。从回族的历史上看,她是形成于中国大地上的一个历史悠久的新型民族共同体,是由来自海内外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吸收和融合了多种民族成分而逐渐形成的。在形成和发展中,与其他民族不同,不是通过某个氏族、部落融合发展而成的,不具备一般民族形成种族的单一性。回族的族源在种族、民族成份的构成上是中外土著和非土著的多元结合,而且种族来源的出现在时间上也有先后,这就构成了不同地区的回族在形成时间上并不完全一致,一般认为大致形成于元代,但也有的认为形成于元代之后,实际上,在元代之前就已有了记载有关回族情况的大量史料。在回族的形成和发展中,伊斯兰教起了十分重要的纽带和决定作用。完全可以肯定,如果伊斯兰教没有传人中国,就不可能产生并形成回族。

  (一)唐宋时期的穆斯林“蕃客”和元代之前的早期回族。

  回族族源,最早可追溯到唐宋时期侨居中国的穆斯林“蕃客”。唐宋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高度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之一。那时,西亚的阿拉伯人以伊斯兰教为旗帜,曾建立了西濒大西洋、东至中国西部边陲的“大食国”。中、阿两国一东一西,横贯东、西的陆上“丝绸之路”和南中国海至波斯湾的海上“香料之路”,使两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保持着频繁的往来。据唐代《西域传》等史籍记载,唐高宗永徽二年大食国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644一656年在位)首次遣使来华,中、阿两国正式缔交后,大食使节和“贡使”来中国不断,有时一年一次,有时一年两次。见于我国史书记载,仅唐代大食使臣来华次数就达37次之多。不被记载的民间商贸活动估计更为频繁。

  654年(唐永徽五年),波斯王子卑路斯曾多次遣使者来中国,中国与波斯的关系与阿拉伯相比更为密切,其原因从地理上讲,波斯的位置更接近于中国。今天回族经堂语中许多词汇都是波斯语,这也证明了当时和之后的相当长的历史进程中,在中国的波斯人并不比在中国的阿拉伯人少,只是后来统称他们为大食人或阿拉伯人罢了。

  八世纪初,阿拉伯帝国势力东伸,在葱岭以西与唐朝疆域相接。在阿拉伯帝国征服了中亚各国灭掉波斯之后,波斯人、九姓胡人逐渐也皈信了伊斯兰教。其中九姓胡人也称“昭武九姓”,他们属于中亚锡尔、阿姆河流域间的9个小王国。所以说,在八九世纪来华的波斯人、九姓胡人、中亚其他地区的人们,多数都是穆斯林。当时,阿拉伯、波斯等地的各族穆斯林商人、传教士主要是通过海上香料之路或陆上丝绸之路来到中国的。据《唐大和尚东征传》载,天宝年间,广州“江中有婆罗门、波斯、昆仑来船,不知其数。并载香药珍宝,积载如山。其船深六七丈。”他们来华后,有的集中在中国东南沿海的广州、泉州、扬州、杭州,有的集中在内地的长安、开封等地,从事香料、象牙、珠宝、药材和犀角等类物品的贩卖,并带回中国的丝绸、茶叶、瓷器和其他商品。八九世纪时,阿拉伯、波斯商人的珍宝是出名的,当时书中所描写的阿拉伯波斯商人,都是藏有珠宝的富商,他们的一颗珠子就可以卖很多钱。10世纪中叶以后,阿拉伯商人的犀角象牙,尤其是香药很出名,大的象牙可以重到100多斤,犀角可以重到10多斤,香料中的乳香是宋政府特别统购的专卖品。阿拉伯人香药品的输人,无疑扩大了当时中国药物学的内容。而卖香料、卖药、卖珠宝,直至千年后,还是回族的传统行业。

  由于当时的阿拉伯、波斯商人以经商为主,中国人称他们为“蕃客”、“蕃商”和“胡商”等。这些来华通商贸易者,一般多在冬季回国,但由于商业往来频繁,有利可图,加上唐、宋政府鼓励商业贸易,因而有不少人便留居中国不归,称之为“住唐”,这是当时中国和阿拉伯、波斯等国友好往来的显著特点,也是早期阿拉伯、波斯等商人迁居中国的原因所在。还有许多来自中亚各国的“诸胡”,也曾留居在长安、洛阳等地。比如唐时沿丝绸之路经商来到长安的九姓胡人,多久居不归,并各以其国名康、安、曹、石、米、何、史等为姓,世代繁衍,与阿拉伯人、波斯人一样、也就成为了回族早期的先民。

  在八世纪的阿拉伯旅行家马尔瓦则的《论中国突厥人与印度》一书中还记载了什叶派穆斯林大批进人中国的最早史实。大约在七世纪八十年代,阿拉伯帝国内曾爆发了反抗伍麦叶王朝的武装斗争,反抗主力是什叶派穆斯林,在这次反抗斗争失败后,有一批什叶派穆斯林因逃避伍麦叶王朝的逼迫逐渐由西向东迁徙,来到中国北方,学会了当地语言,作了中外贸易的“牙客”。而今天的回族中,做牛。羊、马、干果、古玩等行业“牙客”的人仍有很多,特别是在北方一带,同时,中国穆斯林虽基本属于逊尼派,但在宗教细节的某些方面和日常生活中却有不少什叶派的残存印记,反映了当时迁到中国北方的什叶派穆斯林也是回族早期的先民之一。

  安史之乱期间,唐朝曾借过阿拉伯帝国的兵士帮助平叛。据史书记载:“肃宗至德二年九月……,元帅广平王领朔方、安西、回纥、大食之兵十五万,将收西京……中军兵马使仆固怀恩领回纥及南蛮、大食等军,从城南过产水东下营。十月壬戍,收复东京(洛阳)。”叙利亚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卡米勒尔·雅德博士的《中国与阿拉伯之间的历史关系》一文中也说,安史之乱时,唐朝皇帝曾向哈里发请授,哈里发“派遣了一支由阿拉伯人、突厥人和维吾尔人组成的军队,在突厥人业阿福尔的率领下前往中国,帮助中国军队平定了叛乱,恢复了中国皇帝的王位,中国皇帝向支援他的穆斯林官兵提出,如果他们愿意,他们可以留住京城,允许他们同中国女子结婚,并在762年敕建清真寺一座。”在今天西安回族中仍有与之相吻合的民间传说,有“回回巴巴”(爷爷),汉民娜娜(奶奶)”的说法,也反映了早期的回汉通婚。这些安居长安沙苑等地的平定安史之乱的官兵有些也成为回族早期的先民之一。

  唐时,侨居或在中国安家落户的阿拉伯人。波斯人,据《通鉴》贞元三年条记载,玄宗天宝年间(742—756年)以来,“留长安久居者或四十年”,“安居不欲归”,“有田宅者,凡得四千人”。长安城内有专门为这些蕃商设立的“西市”,街上有他们开办的珠宝店,药铺等,被称为“波斯店”。唐代僧人鉴真还见到天宝年间居住在海南岛上波斯人的村寨,“南北三日行,东西五日行,村村相次。”《旧唐书》载,760年,杨州发生了兵变,阿拉伯波斯商人遇害的有好几千人。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第三册第415页记载,879年,“黄巢率兵攻破广州,东回教徒、犹太人、基督教徒、袄教徒,为数近十二万以至二十万人。”由此可见,中国与阿拉伯、波斯等国的交往十分频繁,留居中国的穆斯林人数并不少。

  宋时,由于政府实行鼓励通商的政策,通商贸易的规模在唐代基础上又有了发展,在华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及其他穆斯林更为增多。据我国史书记载,仅当时住在广州、泉州、扬州、明州、杭州等地的“胡客”就达数十万人,所以南宋周密在他的《癸辛杂识》续集中就有“今回回皆以中原为家,江南尤多”的记载。986年,占城(今越南南方)的蒲罗遏率其族百口,迁至海南岛居住,988年,占城回回忽宣率族人301人迁至广州。甚至还有130岁高龄的阿拉伯人无西忽卢华因“远慕皇化”而定居广州。为此,中国政府为照顾他们的生活习惯,将他们的留居地称为“蕃坊”,允许与汉人通婚和携家眷来往。并设有“蕃长”,负责管理“蕃坊”居民的日常事务,主持宗教活动。”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不少“富盛甲一时”的巨商豪贾,反映了他们当时已有相当的社会经济地位。另外,在宗教信仰上,早在唐时,来华的穆斯林就可自由地进行他们的宗教活动。八九世纪时的长安,极有可能就有礼拜寺,广州扬州也很有可能有。唐代来华的阿拉伯商人苏来曼在其游记中,对广州“蕃坊”穆斯林的生活这样记载:“其处有回族牧师(即教长)一人,教堂一所,……各地回教商贾既多聚广府,中国皇帝因任命回教判官(即蕃长)一人,依回教风俗,治理回民。判官每星期必有数日与回民共同祈祷,朗读先圣戒训……判官为人正直,听讼公平,一切皆依《可兰经》,圣训及回教习惯行事。”(张星《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2册,中华书局1977年版)

  这些来自中亚、阿拉伯、波斯、突厥等国家和地区,以及南海、占城等地的穆斯林,源源不断地来中国置产寓居或定居,与当地汉族和其他不同种族的人民和睦相处,婚亲交往,繁衍后代,成为了今天回族的一部分。如 961年,小亚细亚人、禾文学家马依泽应邀来宋,参与修新历《应天历入任司天监,后代今天已繁衍至40代,遍及全国及世界各地,历史上不乏回族名人。除了经商、学习汉文化以外,有的穆斯林甚至还在内地作官,著书立传。783年,波斯人后裔骆元光率部平定叛乱有功,被封为武康郡王,后被皇帝赐姓为李,更名元谅,官至陇局节度使J48年,阿拉伯人后裔李彦升考取了进士,曾轰动一时。唐末五代的诗人李玉旬是久居四川的波斯人后裔,人称“李波斯”,全家以贩卖“蕃药”为业,李劲还著有《海药本草》人南宋末阿拉伯人的后裔蒲寿庚曾在泉州任提举市舶使达30年之久,后在元初兼任福建“安抚沿海都置使”,其兄蒲寿教著有《小心泉学诗稿》传世,成为中国式文人。宋代大画家米芾,先世为西域人,独创“米家山水”画技,书法苍劲有力,影响深远。

  由于这些长期定居在中国的穆斯林后代在自己的蕃坊内建立起了礼拜寺,并拥有了自己的公共墓地。南宋方信孺的《南海百咏》中记载了广州的穆斯林后人:“蕃人家,在城西十里,累累数千,皆南首西向、现在东南沿海尚有的一些清真寺遗迹和广州郊外的“回回冢”以及泉州出土的阿拉伯文石刻,就是遗留下来的历史见证。也许是这些穆斯林后代居中国太久,对自己原有民族的语言和文化有淡化趋势,北宋大观、政和年间(1107—1117),广州、泉州设蕃学,以对“蕾客”、“胡商”子弟进行文化教育,教授阿拉伯语及文化知识,类似今天回族各地办的阿语学校。所以说,这些出现在广州、长安、泉州、扬州、杭州等地的大量的“土生蕃客”或“四世蕃客”、“五世蕃客”,实际上已具备了今天回族的大致特征,是回族的最早雏形,或者说本身就是早期的回族。但在当时中国人传统的观念中,他们仍是长期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的后裔,而出生在中国的穆斯林后代,大多数由于本身就具有汉族血统,所以往往把中国作为自己的国家,而把阿拉伯、波斯、中亚各国等地仅仅作为自己的故国用自己祖先的国家,这就如同今天定居在中亚独联体的陕甘回族(东干族)人一样,尽管目前传至四、五代,血缘也绝大多数是中原回族血统,但他们仍认为中国是故国,是老家,是老舅家,而自己现在所在的国家却是自己的祖国。这种状况在东南亚的华裔中更为普遍。因为在这些华裔中许多人已不会讲中国话了,所以在他们的观念中,根在中国,但自己的国家却在东南亚,有的甚至自称是马来人或印尼人,只不过这种马来人或印尼人有中国血统罢了。所以说,从这些古今中外的大量史实中我们可以这样初步认为,那些唐宋以来长期定居中国,在中国娶妻生子,一代代繁衍的穆斯林后代,必然通用当时的汉语,已具备了回族的基本特征,是今天回族的雏形或者说是早期的回族。

  尽管回族主体的形成是到了元代才开始的,到了元代之后才有大量的被称为回回人的中亚各族穆斯林的东迁,但从共同的居住区域门“蕃坊”人共同的语言(通用汉语并夹杂有阿拉伯语或波斯语等词汇入共同的心理素质(属穆斯林)和共同的经济生活(大多数经商)来看,唐宋时期与汉族和其他民族互通婚姻的“五世土生蕃客”们,或者说两往后出生的六世、七世、八世蕃客后裔,虽不能与今天的回族完全相一致,但按早期回族来理解也是比较准确的。因为在元代之前,这些早期回族的人数已具备相当规模。在宋元之交的词家周密的《齐东野语》中记载着1236年(南宋理宗瑞平三年)蒙古军进攻襄阳时,宋襄阳的宋军中有回回兵。周密的《癸辛杂识》续集下《盗马踏浅》条,记载着1274年(南宋度宗咸淳十年)蒙古军渡江南时,宋军中的回回兵,常从江水浅处潜渡至江北盗蒙古军马,有时所盗马多至三、四百匹。从所盗马数可知此兵不在少数。另据宋无名 氏《昭忠录》记载:“1235年(南来理宗瑞平二年),蒙古太子阔瑞率兵五十万,由宝鸡南面的大散关南攻。宋将曹友闻率兵在西州(今陕西勉县)南大安(今宁强县北人鸡冠山、回回寨一带拒战。曹友闻是甘肃天水人,为宋初名将曹彬之后,先任天水军教授。1234年蒙古军灭金后,宋政府令曹友闻招募忠义军备防。曹所招的兵中有一部分是投降蒙婢的金将武仙、汪世显部下的回回西夏十八族中不肯投降的官兵。蒙古军灭西夏在1227年,在此之前的一个长的时期中,说明西夏境内已形成了早期的回族。所以,《昭忠录》中记载曹友闻所招募的忠义军中有回回兵,且称之为族,是有一定道理的。当时官都曾消灭蒙古军10余万,从中也可估计出回回兵不在少数,再加上已有回回寨的地名。说明回族确实已初步形成。另外,由于北宋时西夏本身占据着丝绸之路的大动脉河西走廊,所以中外商人中穆斯林很多。早在10世纪前半期,伊斯兰教的呼罗珊王阿布·哈森·纳沙尔(913—942年),曾企图杀掉在撒马尔罕的五百摩尼教徒,高昌回鹘王知道后,派人警告说:“在我国中伊斯兰教三倍于在你国中的摩尼教徒J果你们杀死一个摩尼教徒,我将把国中的伊斯兰教徒加以监视,甚至杀了。”(见阿拉伯人奈丁《群书类述入马苏第《黄金草原》、福虑格尔《摩尼师及其著作》等书》事情发生在五代时期。说明紧连河西走廊的吐鲁番等地,已分布有大量的穆斯林。元曲中有演宋、夏战争的《狄青复夺衣袄东》一剧,剧中就有河西回回兵。在西夏灭亡(1227年)不到半个世纪时,马可波罗来到河西走廊,当时敦煌、张掖等地都居住着伊斯兰教徒。所以有的学者认为,中原回族形成的时间不迟于十二世纪晚期,而长安等地回族的形成可能更早些。这种观点不无道理。

  在元代以前形成的早期回族的问题上,这里需要补充两点。一是由于唐宋时期的早期回族和回族先民形成回族的条件和机遇没有元代那样的大环境优越,所以当时许多穆斯林的后代,包括“五世蕃客”们汉化的现象比较严重,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事实却是存在的,包括许多早期回族穆斯林的后代,甚至这些有阿拉伯、波斯血统的回族名人本身就有浓郁的汉文化气息,由于当时这些后代与伊斯兰文化联系不多,所以受汉文化影响大,相当一部分的唐宋穆斯林后代(包括穆斯林名人的后代)融人了今天的汉族。还比如,在西安近郊的汉族中,康、安、曹、米、何等姓为数不少,古代就有人研究其得姓渊源的。如《通鉴》卷248武宗会昌六年条有“夏州节度使米暨”,注:“米姓出于西域康居,枝庶分为米国,复人中国,子孙遂以为姓。”又如宋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说:“西域米国胡人人中国者,因以为姓。”近代也有人对西安汉族中的康、曹、史、安等姓氏进行过研究,认为皆出于九姓胡。而从明清两代在西安地区留存的有关回族伊斯兰教的碑石看,立碑人多为安、石、米、何等姓。另一方面,西安回民中安、米、何姓较多,至今仍为大姓。而在西安近郊的一些地名中,有南、康村、史家湾、曹家庙、南J何村等,而米家崖、东、西曹里村在清末回民起义迁出前一直都是回族村可见早在唐宋时期,由于互通婚姻等原因,就形成了“回回中有汉人,汉人中有回回”的局面。二是按照阿拉伯、波斯中亚等地商人在中国长期发展的情况看,逐渐在中国形成一个新民族是完全可能的。但回族整体和主体的全面形成却是由于蒙古贵族的西征,回国人的东迁,从而构成回回民族今天的大体框架和结构分布,所以说,今天回族的祖先不只是唐宋穆斯林商人的后裔,更多的则是蒙古西征军强迫东移的大量的穆斯林后裔。

  (二)元代回国人的东迁和全国范围内回族的形成

  在元代,回国人是泛指信仰伊斯兰教(甚至当时还没信伊斯兰教的)的中亚突厥的各族人及西亚的阿拉伯人、波斯人,由于“回回”这一概念比较模糊,所以甚至还包括了一些来华的基督教徒、犹太教徒和吉普赛人。回回人的东迁,是与当时中国北方蒙古汗国的兴起以及由此而引起的重大政治军事和社会的变动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早在蒙古国建立之前,一批批回国商人就已进人蒙古高原,用中亚纺织品、粮食换取蒙古人手中的貂皮等珍贵土产,有的回回人还效力于蒙古各部,成为拥有“答刺罕”称号的开国功臣。南宋末年,蒙古汗国兴起,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的三次西征(1219—1225,1235—1242,1252—1260),先后征服了中亚和西亚的广大地区,包括葱岭以西,黑海以东和以南信仰伊斯兰教的各个国家和民族。西征中,每攻克一城一地都要俘掠工匠和妇孺为奴,并签发征调青壮年充军。这样,随着每次战争的胜利,一批批中亚、西亚各地各部落和各王国的工匠、平民、军士以及一些降将、贵族和学者等,都被迫签发或安置到中国从事各种工作,这些被迫东迁、遭受了无数折磨的回回人,人数多达数十万至二、三百万。在蒙宋战争中,许多回国将领建功立业,忽必烈即位后,因发生李硬事件,汉族军阀渐失信任,于是适宣、赛典赤·赡思了、阿合马等回回政治家、理财家被重用;平李檀~阿里不哥、征南宋等战争中,回回将领战功卓著。由于当时大批回国人进人中原,在宪宗蒙哥二年(1252年)括户时,又正式立“回回户”,按照《中国回族大词典》的观点,这“标志着回回先民的‘藩客’地位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即由‘客’变‘户’,正式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实际上,《资治通鉴·唐纪四八》贞元三年载;“李沁知胡客留居长安者或四十余年,皆有妻子,买田宅,举质取利,安居不欲归。命检括胡客有田宅者,凡得四千人,将停其给。胡客皆诣政府诉之。讼曰:‘岂有外国朝贡使者,留京师数十年不听归乎?今当假道于回纥,或自海道各遣归国。有不愿归,当于鸿胪自陈,授以职位,给俸禄,为唐臣。于是胡客无一归者。”可见早在唐代的回回先民就已人籍中国,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只不过当时不叫回回,没有“回回户”罢了。到世祖中统四年(1263年)时,仅中都路(今北京)的回回户就达2953户,且多系富商大贾势要之家。

  同时,由于蒙古贵族的西征,使中西交通大开,而元政府又在西域开辟了官道,设驿站,置守备,减少了行旅的困难和危险。从此,西亚、中亚和东南亚穆斯林商人利用东西水、陆交通的方便,沿着陆上丝绸之路和水上的香料之路大量进人中国,盛况空前。尤其是突厥各族穆斯林移居中国西北,大部分城镇都有穆斯林定居的史实就曾被西方传教士卢布鲁克及稍后的马可波罗所目睹,而先前随蒙古军东来的中亚各族人(包括维吾尔族)也随战争而散居各地。这些来自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使用着不同语言文字的穆斯林,甚至包括一些非穆斯林,在“回回”这个共同名称下,以驻军屯牧或以工匠、商人、官吏、学者、掌教等不同社会身份,散处在黄河上下,长城内外以及大江南北各地。元初,足迹几乎遍及中国并在扬州做官的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其游记中曾多次提到中国各省都散布着伊斯兰教徒。元末来中国的摩洛哥旅行家伊本·白日泰在其游记中也写道:“中国各城市,都有专供穆斯林居住的地方,区内有供行聚礼用的清真大寺。”《明史·西域传》载:“元时回回遍天下。”

  在元代的回国人中,除了绝大多数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外,还有一些非伊斯兰教徒也成为了当时回回人的一分子,融人了今天的回族。《多桑蒙古史》引《世界侵略者传》说:“(有)偶像教徒之儿童沦为回教徒奴婢,曾在其教中养育成人者;偶像教徒之自愿改从回教者。”《元史》卷二七说:叶至治二年(322年)十月人敕蒙古子女器为回回汉人奴者,官收养之。”可见回国人中有不少的汉人和蒙古人成份。另外,回回人虽在原则上不和非伊斯兰教人通婚,但有时也对汉族进行片面通婚,即娶汉女而不婚汉男。这在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中,使得一定数量的汉人也融人回回人之中。在蒙古人因归信伊斯兰教而融人回回人的例子中,阿难答是一个很好的实例。据《多桑蒙古史》记载,元世祖忽必烈之孙阿难答,自幼为一穆斯林抚养长大,笃信伊斯兰教并潜心研究《古兰经》和攻读阿拉伯文,至元17年(1280年)继安西王位之后,在其辖地河西、关陇地区及所部蒙古军民中传播伊斯兰教,广建清真寺,实施回国历,“所部士卒十五万人,闻从而信教者,居其大半。”以8万计,为数就已相当可观了。除此,瓦刺部中信仰伊斯兰教的蒙古人,其中不少人归附中原后而逐渐变为回回人。在陕西省西安市所属的兰田县发现的一本“黑”姓回族家谱就表明,兰田黑姓祖先为蒙古人,后来归信伊斯兰教而成为回回人,融人回族,清末陕西回民大起义爆发,黑姓回族的一支随白彦虎进人中亚,现在是独联体的回族,而未出走的黑姓回族迫于周围压力,被迫反教,今天已成为汉族的一部分了。可见,在中原因回中,祖先为蒙古人的不会占少数。此外,北宋从印度孟买等地区来中国经商时侨居开封的犹太人,因其习俗与伊斯兰教有相似之处,又以青布缠头,而被称为“青帽回回”或“蓝帽回回”(元代还把犹太人称为“术忽回回加术速蛮回回”的)。蒙古西征时,征服了持波斯语的部落阿速人,阿速人原信奉东正教,后多从军进人中原,组成阿速军,被称为是“绿睛回回”。这些回回人显然不是穆斯林,但在历史的长河中,相当一部分也融人到了今天的回族当中,尤其是当时的犹太人,由于宗教上的亲近关系,后来成为穆斯林的更多。同时其他一些被称为回回人的基督教徒、袄教徒也改信了伊斯兰教,成了今天回族的早期先民之一。在回族的族源上,还有许多非阿拉伯、波斯和中亚的人种。比如“罗哩回回”,这是元代对吉普赛人的称呼,元代的“罗哩回回”大多来自波斯,多数信仰伊斯兰教,直到明代还将其称为“回国别种”,其中有的罗哩人也融人了回族。另有宋元时寓居在占城(今越南中南部)的穆斯林即“占城回回”,后来许多也迁居中国。而“昆仑回回”(即“黑回回”)则是对今中印半岛南部和南洋诸岛上属于马来人种的穆斯林的称呼,其中也有一些因迁居中国而成为回族先民之一。另外,学术界还一致认为,维吾尔族仍有一部分在历史上成为了今天回族的先民。

  元代回回的社会活动是以战争和农耕占其重要地位的。元朝建立之前的半个世纪内,人居中国的回回的大多数被分别编人“诸道回回军”或“西域亲军”,还有以族籍见称的“哈刺鲁军”、“阿儿浑军”等等,随战争而转战各地。无战争时他们便进行垦牧,这种“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的兵农合一的生活,使 回回的社会经济进人新的发展时期。全国统一的安定局面,为其在各个方面的发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至元十年(1273年),元世祖忽必烈诏令各种戍军“随地人社,与编民等”。大约从此以后,大批回回军士在社的编制下进行农耕,取得普通农民的身份,但还有一部分人过着兵农合一的生活,即“屯戍”人口。屯戍人口是聚居的,人社居民可聚居,也可与别的民族杂居。人社的本意在于劝农,一般是50家为一社,这是农村的社会基层单位,可以说是后来回回营、回回村或聚居的某家营、某家村的开始。而“屯聚”与“牧养”的联系,也可以理解成是后来的回回农户多以放牧牛、羊为副业的开端。

  在元代,回回人的以伊斯兰教信仰为核心的民族心理素质在逐步形成。尽管元代的回回人在政治、经济上的地位仅次于蒙古人,但从回国人被迫东迁的历史中,我们也不难窥见蒙古贵族对回回人的那种持强欺弱的压迫和民族歧视。在《多桑蒙古史》中,记载了察合台所执的法,忽必烈重申的法令,都是根据蒙古人的风俗习惯,去强迫非蒙古族的人去遵守的许多实例,由于回国人严守伊斯兰教律,坚持礼拜前的沐浴、烙守《古兰经》和不用破腹法宰杀牲畜,从而屡屡遭受迫害,并引来杀身之祸,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回回人不屈的反抗精神,这与今天回族共同的民族心理素质几乎完全一致。

  由于回回人与其他色目人最先归附蒙古,又屡立战功,帮助朝廷治国理财,因而受到元廷的优待和重用。政治上的持权,经济上的优待,已十分明显,回回上层人物已成为蒙元统治阶级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仕官、科举、刑罚和私有兵马等方面,可以得到比汉人好一些的待遇。据文献记载,回国人在政府中担任各种职位的官吏不少,其中任职中书省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及参知政事等重要职务者多达320人;在10个行中书省任丞相、平章、参政等重要职务者多达65人。至于在中央各部门和地方路、府、州、县各级政府机构中任达鲁花赤等官吏者就更多了,出现了一批著名的回回政治家。赛典赤家族中,赡思丁出任云南行省平章、政绩卓著,其后裔纳速拉丁、忽辛、马速忽、忽先、砂的等长期主持云南行省政务,成为云南赛、纳、速、刺、丁、忽、沙、马、闪、米、保、哈等氏回族之祖先。纳速刺了马伯颜,大德年间主持“赛梁秉政”,使赛典赤家族在政治上处于顶峰时期。 阿合马家族左右朝政达19年之久,随着阿合马被诛,这个家族开始衰落。元代回 国人担任宰臣的几乎代不乏人,世祖时之阿里、宝合了、麦术丁、咱喜鲁丁,成宗 时之伯颜、哈散、阿老瓦丁,武宗时之忽都不丁,仁宗时之哈散、察罕、乌怕都刺、伯颜察儿,顺帝时之买术丁、马某火者、陕思了等,伯颜倒刺沙等甚至因参与皇 位继承争斗而丧生。此外,康里人家族中如阿沙不花,脱脱及其子铁木儿塔识、达识帖睦迩,不忽木及其子回回、婆婆、斡罗思及其子庆童、哈麻、雪雪兄弟等,在元朝政治中都曾起过重大作用。阿速、阿儿浑等家族则多为武臣、将领。元廷规定,中书右丞相为蒙古人担任,而回回人中如哈散亦曾任此职;枢密院汉人,南人不可任职,康里人玉枢虎儿吐华则官至同知枢密院事;元制规定,蒙古人为达鲁花赤,色目人为同知,汉人、南人为总管,而回回人出任达鲁花赤者比比皆是,可见回回上层人物是蒙古贵族统治全国的重要支柱。在经济活动中,回回人除协助元廷理财外,回国商人多从事珠宝、贩运、外贸等业,亦有替蒙古贵族放债取息、或替官府承包赋税,称’‘斡脱线”或“羊羔儿息”。元代有许多回回巨商,经营香料、珠宝、金银器皿和药材,一些回国商人还擅长海上贸易,其足迹达亚非十数个国家和地区,包括菲律宾请海、印度支那半岛、印度尼西亚等南亚地区及波斯湾沿岸,阿拉伯半岛和非洲北部的东岸沿海地区。这些回回世商交纳的税款在元世祖时期的财政收人中占重要地位,为“军国之所资”。元贞年间,有一回国商人奉珍宝进售,名曰“押忽大珠”,售价高达60万锭。武宗时,中政院所需食羊,是通过阿老瓦了贩运浙盐盈利后供应的,而泉州佛莲就拥有海舶80艘,珠宝等无数,由此可知元代回回商人资本之雄厚。由于回国商人既有生财之道,又有理财之术,所以受到皇帝重用而进人仕途者也不乏其人,如泉州的蒲寿庚父子,世祖时的阿合马、乌马儿等人。另外,伊斯兰教的掌教按元朝的法令,与僧、道、也里可温(基督教的长老)等神职人员一样,都享有免役免税的待遇。尽管元代回国人的社会地位很高,但对最广大普普通通的回国人而言,却处于无权无势的地位,甚至沦为“驱口”(奴婢),供人买卖,可见回回人的阶级分化在元中后期已日益明显。一方面,回回上层人物,特别是各级官员,对元廷始终忠贞不二,他们对抗农民起义军和明期,在战乱中“死节”者人数颇多,不少回国人为挽回元朝的江山而不惜生命。另一方面,却有大量的回回人为推翻元朝而拼杀伯朱元漳部下的回国将士)。 由于回回人在色目人中占较大比例,所以在元明两代更替之际,全国许多地区,尤其是割据势力方国珍、陈友定控制的地盘,大汉族主义复仇思想浓烈,在打击报复蒙古人的同时,排挤、打击、屠杀色目人(包括回回人)的事件也屡有发生。泉州发生亦思巴奚战乱后,陈友定乘机大肆杀戮色目人,迫使大批泉州穆斯林逃离或更姓埋名。到明代初年,许多回回家族踪迹已不可考,回国人因战死、避难、隐姓埋名等原因致使人口锐减,泉州及东南沿海一些地方穆斯林从此几乎音信皆无也始于此。

  在元代,回国人通过官职调迁,军队驻防、屯田、官营手工业局场、商业活动、宗教活动等因素,散居于全国各地,与广大汉人杂居同处,他们把带来的科技知识、宗教民俗等穆斯林文化传人中国,在保持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基础上,吸收各地的汉文化并加以发展,因而大大丰富并发展了中华文明,对中国文化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在元代,回回家族中不少人从第二、三代起,渐渐接受汉文化,涌现出了一批杰出的诗人、史家、思想家、曲家、翻译家、书画家,其成就令当时各界感到惊奇。作为著名画家、诗人的高克恭,善画山水,黑竹,与赵孟9顷齐名,其画和诗至今有存。还有元代回国诗人中最杰出者萨都刺,博经通史、历史、地理、河防、老庄之学,著作10余部之多的大学者赡思,在当时都有很高的地位。而通诸国文字、精历史典故、译著众多、著有《历代纪年纂要》的学者察罕,与关汉卿、贯云石齐名的散曲家马九皋、还有费费的书法、伯颜的著作、数贤、泰不华、沙班、伯笃鲁丁、买阎、吉雅漠丁的诗,了野夫的诗和画等,也都取得了较高成就。在元代的减开科以来,许多回回人中举人仕,其人数在蒙古色目人右榜中也都占有很大比例,在政治、军事、经济和科技各方面,均有突出表现。由于大量的回回工匠在官手工业中从事建筑、编织、武器、皮革、制毡、金银器皿及酿造等业的劳作,所以在这些领域回国人均作出了杰出贡献。在丝织品和毡制品方面,回回工匠织造的“纳失失”是西锦的一种,嵌有金线和珍珠。颜色鲜艳,样式新颖,被视为珍品,是元朝宫廷皇室缝制宴飨礼服“只孙服”所需衣料。回国人扎马刺了率领工匠织造的“撒答刺欺”,也是西锦的一种,多用犬、兔毛仿西域丝织品而成,极为精美。回回工匠织造的“回回剪绒毡”也被列为上等品。在科技文化方面,回国人还从西方输人了天文历算学、医药学和音乐,回回学者扎马鲁丁曾制造浑天仪、方位仪、斜纬仪、平纬仪、天球仪、地球仪、观象仪等天文仪器七种,并制有《万年历入元代观测天象的机构也以回国司天监和司天监同时设置。回回医药学在元太医院下,有三个机构,一个是广惠司,另外两个是大都回国药物院和上都回回药物院。回回医学家萨德弥实著有《瑞竹堂经验方》5卷,回回营养学家忽思慧撰成《饮膳正要朋卷,对饮食卫生、治疗及回回植物研究颇有价值。《元史·百官志》还记载了礼部仪凤司下有“常和署”的机构,“管领回回乐人”,乐队共分三队,由回国人用回回乐器来奏乐,用于宫廷祭飨、供奉及娱乐。在兵器方面,回国人阿老瓦丁和亦思马因制成了抛石器械,即“回回炮”,重达150斤,比中国原有的抛石机优良。为此元政府专门设有回回炮手军匠上万户府,正三品。在建筑方面,回国工匠对漠北城市及宫廷建筑均有杰出贡献,曾建造了以万安阁为中心的和林城和后来成为元朝阳都的开平城。尤其是著名的回回建筑学家亦思迭儿了对大都(今北京)的设计和建设,对明清北京故宫和整个北京的城市建设和发展,都发挥了积极的影响。另外,由于回回人在民族成分上具有多元性,因而在文化上也具有多元特色。来自阿拉伯、波斯和突厥各族穆斯。林,种族和语言各异,以阿拉伯文字为基础而创制的新波斯文回回字即成为当时回国人中通行的文字,也是国内通行的三种官方文字之一,回回国子监则讲授回回字和“亦思替非文字”(阿拉伯文)。这些语言文字的统一,有助于回回世俗文化,诸如文字语言学、文学、史学、哲学、阴阳学、医药学、天文历算、地理学、工程技术等的形成和发展。元代是回回人不断融合其他种族、壮大自己的时代,也是回回民族共同体主体形成的时代。元中期以后,回回人或受汉文化影响,或因日常生活的需要,采用汉姓、汉名,或用先祖姓氏中的一个字为姓者日益增多,日常生活中使用汉语已不可避免。随着回回人遍及各地,各回回聚居区的清真寺也不断建立,执掌教法的人称“哈的”,可以依照伊斯兰教法处理穆斯林中的婚姻、财产纠纷,判断他们之间的是非曲直。有元一代,回回人已遍及全国城乡,因而伊斯兰教也扩及到了全国范围,这种大规模遍地开花般的伊斯兰教分布在唐宋时期是没有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回回民族共同体的主体——从元代进人中原的回回人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一回族。

  (三)明清以来回族的巩固和发展以及所遭受的巨大的民族灾难

  明代是回族最终形成时期。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伊斯兰教中国化的过程就是回族形成的过程。而明代的伊斯兰教已经彻底完成了中国化的进程,使回族在中国本土上孕育成长了起来,回族已不是昔日的阿拉伯人、波斯人、西域人或被迫东迁的回回人,也不是归附了回回的汉人、蒙古人,而成为了一个有别于汉族,但又产生于汉文化圈之内,有着异域风格的新型民族共同体。给人的直观感觉是,今天的中国伊斯兰教文化与明代几乎一脉相承。

  至于民族的形成,斯大林有个著名的定义,在这个定义中科学地举出了民族形成的四个标准(或四个特征),即“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对照明代初年回族社会的现状来考察,我们不难发现,明代初年的回族与元代初年的回回人已有较大的不同。首先,进人明代以后,回回人经过数代甚至十几代。数十代在中国本土上的繁衍生息,和与汉族的通婚,这时的回族已经有了与周围文化环境相一致的共同的通用的语言一夹杂着大量经堂语词汇的汉语,而元代初年进人中原的回国人,其共同语言由于种族的关系必定没有形成,或还不够稳定。其次,由于战争的需要,元代初年的回回人往往没有固定的居住区域,被编人军营的回国人常常是随军而战,不战则农,流动性较大,是作为国家机器中的一部分在发挥着作用,而到了明代初年,原有军垦的回回兵士已长期固定在了全国各地,并经过开荒种地,繁衍生息,已经形成了稳定 的居住区域,而长期经商的回国人也开始有了长期稳定的居住区域,常常聚寺而居,共同生活在一起,这些稳定的居住区域,并不象其他古老的民族那样,共同孤立地生活在同一个广阔的地理环境中,而是以一个或几个村子,一条或几条街道为共同的居住区域,在这一区域中必定有一个或几个清真寺,由于有了共同的居住区域用么才有可能形成共同以清真寺为核心的社区文化,而这个文化就是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文化,是回族文化,试想,如果回族当初没有这样遍及全国的大分散、小集中的共同的居住区域,(那怕这共同的居住区域仅仅是一条街甚至半条街,一个村子甚至半个村子人)那么回回人(或回族)很可能已成为一个历史的古老名词了。这也就是今天在城市拆迁安置或村子迁移过程中,如果不考虑回民区的建设,那么这个城市、乡村回族的民族意识、民族文化就会逐渐淡化的原因,这也是回族人民目前在城市拆迁安置和乡村迁移过程中达成的共识:即聚寺而居是回族人民正常的生存权利。而这里的聚寺而居恰恰道出了斯大林关于民族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准,即要有共同的居住区域,没有共同地域的民族,要想生存发展,几乎没有可能,除非逐渐被周围大民族所同化(或融合)。再次,在共同的经济生活方面,元代初年的回回人相当一部分是随军的将士,他们受朝廷雇佣,没有相对长期稳定的共同经济生活基础,而到了明代初年,回族人早已较稳定地居住在各地,同周围汉族一起繁衍生息,建立起了以农业为主的社会生产,同时兼营手工业、牧业,且以善于经商而闻名,并拥有了在伊斯兰教思想指导、影响下的自己的经济生活的特点,这是回族形成和发展的物质条件。再其次,在回族形成民族共同体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其实是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里的共同文化,针对回族而言,就是中国化的伊斯兰文化,其核心是以《古兰经》和《圣训》为主体的伊斯兰文化,其个性特色是有着浓郁的中国风格,具体表现在以著名思想家王岱舆等人为首的汉文译著伊斯兰经籍活动的开展,初步确立了中国伊斯兰教义学体系,这使伊斯兰教在中国进一步扎根。而这种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与伊斯兰文化本身并不相冲突,而是一种调和和宽容的共存,比如说明代的清真寺尽管在建筑上更多的是以中国古典建筑风格为主(其建筑形式从这时开始被基本固定下来),但在内容和实质上则与阿拉伯式清真寺无丝毫差别。而元代的清真寺由于回国人的种族、固有文化不同,因而建筑风格既有阿拉伯式的,也有中国式的,还有简易式的,呈现出多元和不统一、不固定的特色,还没有形成共同的文化认同,而到了明代初年之后,由于这种共同的文化认同形成并已约定俗成,那么回回民族共同的心理素质则完全建立了起来,尽管这种心理素质的萌芽在唐宋时期穆斯林或早期回族中就已初步形成,但是由于元代回回人的大量流人中原,这种建立在共同文化认同基础上的共同心理素质才在明代初年完全彻底地建立了起来。这是一种以宗教感情为基础和纽带,以弱小民族生存的现状为可能而形成的,因而这时的回族人已分不出其先祖是阿拉伯人、波斯人、蒙古人或汉族人了,因为他们已拥有统一的、规范化的、能够共同认可的一系列严格的信仰、生活习惯、风俗礼仪,而这些都统统构成了回族人民共同的心理素质外化的基础和内容,于是“回回见面三分亲”、“党护族类”、“行费居送,千里不持粮”、“同类相遇则亲厚”、“固守其俗终不肯变”如此等等,都是对回族共同心理素质外在表现的客观描述。而这种共同的心理素质尽管在不同地区、不同人的身上表现程度不同,内涵也不尽一致,但却有着坚固的稳定性,至今不衰,她是构成回族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独特因素。元代初年,具有中国特色的清真寺的广泛和极为普遍的建立,标志着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完成(而目前中国回族社会中新建的清真寺又开始以阿拉伯式为主,这说明现在的中国伊斯兰教已经迈入了国际化的轨道,回族已成为与国际穆斯林世界息息相通甚至步调一致的一员了),而回族风俗习惯的约定能够保存至今,也说明了一个新型民族共同体这时已经完全成熟。

  在拥有共同语言、共同文化的基础上,回族的经堂教育兴起。这对回族和中国伊斯兰教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甚至是关乎民族兴亡、教门盛衰的巨大作用。因为要在大分散和与汉族杂居的现状中保存自己独特的文化不被同化(或融合人其关键是要建立起一支自己的教育体系。而经堂教育恰恰在这时自然而然地兴起,其创始人为十六世纪陕西咸阳的胡登洲,他早年研习儒学,后又朝觐麦加,成为了经汉兼通的伊斯兰教学者。虽然经堂教育起源于阿拉伯,但经堂教育在中国的兴起却是回族社会发展的必然,应当充分肯定,经堂教育体系的建立,对回族和中国伊斯兰教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并一直沿续至今,久经不衰。诚然,古老的经堂教育还需注入新时代新鲜的血液,这也符合经堂教育的最初传统,所以笔者认为,经堂教育体系在中国穆斯林世界的前景是如何发展的问题,而不是其他。

  由于时代是回族发展、壮大、定型的时代,所以这一时期仍有大量的非回族人士融人回族。一是归附回回,包括原籍为阿拉伯、波斯、西域突厥诸种和东南亚回回,其中包括少量维吾尔族,比如英宗就曾先后迁移肃州“归属回回,实为维吾尔人)702人于浙江。而且今天在河南、湖南等许多地方都有当年的维吾尔人后裔,有的成了回族,二是寄住回回,是指侨居的外国穆斯林,他们往往以“贡使’”形式进入中国,使团成员多达数百,有的贡事完毕返归本国,有的则侨居或定居中国,比如永乐间苏禄东王病逝山东德州,其子守坟,成为德州北营回民的先祖。三是还有许多因婚姻原因而成为回族的汉族人;这时的开封犹太人也因不食猪肉与回族习俗相似已有一部分开始融人回族。与元代相比,明代回族人已没有了优待身份,兴盛发达时期已过,明朝廷对回族的政策是高压,比如朱元漳曾禁止蒙古色目人更易姓氏,限制回族人本族通婚,采取强迫同化政策(当然从某方面讲也扩大了回族人口的数量)。但是明代也是与回族人关系比较密切的朝代。这不仅仅因为回族民间有“十回保一朱”的传说,认为明朝江山是回回打下来的,而且有朱元漳御制至圣百字赞”流传下来,再加上明皇室确有修建清真寺和保护清真寺宗教职业人员的谕旨,另外,武宗还禁止百姓养猪,并在评论诸教时也说过:“儒者之学,虽可以开物成务,而不足以穷神知化。佛老之学,似类穷神知化,而不能复命皈真。盖诸教之道皆各执一偏,惟清真认主之教深原子正理,此所以垂教万世,与天壤久也”以天方至圣实录》卷二十二人对伊斯兰教评价颇高。再依据其他许多史料,有的中外学者甚至认为朱元璋本人就是回族,明王室信仰伊斯兰教。笔者认为,说朱元漳是回族,明王室信仰伊斯兰教似乎很难站住脚,但说朱元璋和明王室与回族关系密切却是可以使人相信的。因为学术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朱元璋的马皇后本人就是回族,而武宗也曾纳回回女为妃,在回人遍天下的时代,回族人在皇宫内院的估计也不会只有一、两人,因而皇室家族个别人是否会在某些方面保留一些回族习俗甚至信仰伊斯兰教似乎也是完全可能的,这也可以回答明史上的许多史料疑点,同时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伊斯兰教和回族人在明代社会,尤其是明皇室中确有较大影响。

  在明代,许多杰出的回族人物脱颖而出。开国功臣有胡大海、冯国用、冯胜、常遇春、沐英、蓝玉、丁德兴等人,并出现了回族历史上第一个反侵略的英雄麻英,他曾在日本人侵朝鲜时赴朝作战,西北战场上则有抗击蒙古的达云等戌边名将。有明一代,最知名的当推著名的航海家郑和,刚直不阿的著名政治家、清官海瑞、反封建礼教的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李费,都以其杰出的成就显示了明代回族文化人的档次和水平。回族官员除海瑞以外,还有任兵部尚书和吏部尚书的马文升和清官孙继鲁。文化名人还有丁鹤年、马自强、金大车、金大舆、马继龙、闪继迪、马上捷、马锦等。值得一提的是,回族杰出的伊斯兰学者在这时涌现。除了经堂教育创始人胡登洲外,还有以汉文译著闻名于世的王岱舆、张中、伍遵契等人,他们的众多著作对中国穆斯林社会的影响十分深远。在科技方面,回国历仍然是明代主要历法,与大统历参用,陈友、赵荣先后主持过京城一些建筑项目,回回炮则演变成“金眼回回”,并被封为“大将军”号。

  由于明代的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早在明代初年,在肃州就出现过回族反抗明王朝的起义,正德年间,陕西回族曾举行过三次反抗斗争,嘉靖年间,甘肃会宁回族也给明政府以打击。尤其是明朝末年陕北绥德回族马守应,和张献忠、李自成举起义旗,成为李自成起义军“革左五营”主力之一,被李自成授予“永辅营英武将军”的称号,是明末全国农民大起义中杰出的回族将领,表现了回族人民不屈的性格。

  到了清代,回族社会政治地位降到了历史上的最低时期。这一时期回族的发展呈现出清末以前的进一步巩固、发展和清代末年大面积损失的局面。在明代的基础上,回族人民在全国各地扎根、分布(清代进人西藏),其中尤以西北陕甘宁青和云南、山东、河南、安徽等地回族人口最为稠密。清代的回族经济与明代一样,具有以农业为主,兼营牧业、手工业和商业的特点。回族农业已十分成熟,农业人口占回族总人口的绝大多数,而且农耕方式与周围汉族相差无几。牧业以饲养牛羊为主,手工业以屠宰、制革、农产品加工、刺乡等为主,一些地方的回族还开发矿藏,发展矿业。商业作为回族的传统经济部门,这时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回族商人的足迹遍及乡村和城市,内地和边疆,并产生了一些著名的回族商业集团,开辟了许多新的长途交通线(包括“西南丝绸之路”)。其经营的范围也十分广泛,一应俱全,以皮毛业规模最大,最具特色,出现了许多皮毛集散地。在政治舞台上,虽然回回官员也不乏其人,但就其职位和影响而言,在回族史上,已有每况愈下之势,其中以抗击侵朝日军而战死朝鲜的爱国将领左宝贵最为著名;在鸦片战争中,有抗击英国侵略军的“定海三总兵”之一郑国鸿和被誉为“奇男”的其子郑鼎臣;在八国联军人侵中国时,有抗击侵略军的总兵马福禄。文化上,汉文译著活动还在继续延深,经堂教育在全国普及,并出现了陕西、山东、云南三大学派,对伊斯兰教的传播和回族教育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批著名的回族学者以他们大量的著作对后世的中国穆斯林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如马注、刘智、马德新、马联元等人。另外,库不忍耶(一说产生于明初)、嘎德忍耶、虎夫耶、哲赫忍耶四大门宦及其支派相继正式产生并在西北获得广泛传播,一批宗教领袖应运而生。这一时期,虽然回族社会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但是还是产生了一批优秀的科学家、作家、诗人、学者,如丁拱辰、蒲松龄、马世俊、丁澎、孙鹏、蒋湘南、改菇等大量的回族文化名人。

  有清一代,特别是清朝中后期以来,清政府已日益腐败,强制推行民族压迫和宗教歧视政策,在政治、经济、法律、官吏任用和各方面都对回族进行残酷的民族压迫和无理歧视。如法律规定,回民犯法处罚较其他民族为重。在犯法回民头上刺以“回贼”字样,以示侮辱。官方文件中屡将回族之回加上反犬旁,以示回族“不伴于人类”。清朝地方官吏对回族人民横征暴敛外,还常常挑起回族内部各教派之间、回汉之间相互的争斗,以图达到以汉压回、以回治国的险恶目的,有的地方(如云南、陕西)官吏甚至亲自布置和参加屠杀回民的活动,使回族人民最起码的生存权利受到极大威胁,因而必然遭到回族人民的强烈反抗。这其中,未刺印、了国栋的甘州起义是反清运动的开始,苏四十三的循化起义和田五的石峰堡起义是反清运动的继续,还有贵州张凌翔、马河图、四川蓝朝鼎、蓝朝柱等人的起义。在太平天国革命影响下,杜文秀的云南起义和白彦虎等人的陕甘西北起义影响最为深远,对清朝的打击最为沉重,同时对回族社会的损失也 最为巨大,举世罕见。从这里我们不难窥见回族人民刚直不阿,视死如归的性格和以左宗棠、岑硫英为首的反动刽子手们灭绝人性地进行倾族大屠杀的 丑恶罪行。

  云南是回族较集中的地区。回族人民为云南的开发自元代以来便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但道光之后,欺凌、侮辱国民事件时时发生,而清政府往往处理不公,造成回汉仇杀。醒悟过来的回汉人民终于举起了义旗,把反抗矛头对准清政府,于是由杜文秀领导的以回族人民为主,联合汉、彝、白、傣、纳西、景颇、傈僳等族 人民的武装起义终于于咸丰初年爆发,建立了大理政权,废除了清朝年号,制定了“遥奉太平天国南京号召,革命满清”和“联合回汉一体,竖立义旗,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剪除贪污,出民水火”的革命纲领,规定了各民族之间一律平等的原 则,并设文武职官,各司其职,采取了一系列发展经济的措施,为安定社会秩序, 协调民族关系作出了可贵的贡献,并形成了波及全省的回族及各族人民反清运动,给清王朝在云南的反动统治以极其沉重的打击。后来在清军优势兵力和洋枪洋炮的进攻以及策反起义将领的阴谋下,轰轰烈烈的云南回民起义坚持了整整18年之后被反动统治者残酷地镇压了下去。清政府灭绝人性的本质在镇压回民的起义中也暴露无遗,比如清军夺取大理后,仍对大理城内及近郊起义军进行了血腥大屠杀,仅此一次回民被杀者就达10万余众,然后再把死者的耳朵和手剁下,装上几十大筐,送到昆明去夸功。所以有人估计,这次长期战斗死人总数在500万以上(据白寿彝先生文章,笔者估计这个数字也包括非回族死亡人数)。起义失败后,回族大量的财产被充公或被军官们占为己有,大量的人民流离失所,云南回族遭到了空前浩劫。许多回族的土地房屋被视为“逆产”,全被抄没,大都无立锥之地。一些回族子遗便纷纷逃出省外,有的还逃到傣族、彝族、白族地区定居,从而形成了今天的维回、彝回、白回;有的回族还逃到境外,其后裔至今还生活在东南亚各地。回族人民杰出的起义领袖和民族英雄杜文秀以其建立大理政权的丰功伟绩而被各族人民颂扬。

  在西北,回民起义首先是在陕西爆发的,而西北回民起义的爆发则揭开了西北近代史的序幕。陕西在同治起义之前是“汉七回三”,广大回族人民主要聚居在关中平原和陕北的一些肥沃之地,“回族居住较他省为多”,“人口最为稠密”,自古就有“关中八百里秦川是回回开垦出来”的说法,可见回族人民对陕西这块沃土的历史贡献。1862年,回民起义首先在渭南、大荔等地爆发,接着反清烈火迅速燃遍了八百里秦川,起义军组成了十八大营,退至董志原,并燃起了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地回民起义的浓浓烈火,回、汉、撒拉、东乡、保安、维吾尔、哈萨克等西北各民族人民纷纷投人到了这场正义的斗争中,几乎完全摧毁了清政府在西北的反动统治,使河州、肃州、金积堡、西宁成为当时回民起义的四大根据地。最后在左宗棠洋枪洋炮的剿杀和诱降下,轰轰烈烈的西北回民起义失败了。在这次起义中,陕甘回民起义从华州起义到肃州被屠历时12年,宁夏地区回民反清斗争坚持了9年,新疆回民起义也历时12年,涌现出了陕西白彦虎、孙玉宝、崔伟、甘肃马化龙、马占鳌、马桂源、马文禄、新疆妥得鳞、索焕章等 一大批可歌可泣的民族英雄和起义领袖。这次西北回民大起义,时间上虽然没 有云南长,但回族遭受的损失,人口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都比云南惨重得多。仅陕西而言,除了极少数逃至西安城内和秦岭深山的近千回民外,几乎所有的回 族都被屠杀或被驱赶,个别的还被迫反教,使昔日里清真寺遍布的八百里秦川竟无一清真寺幸存(除西安城内外);陕北一些地方本是回民重要的聚居区,但经过起义之后,回族人口已荡然无存。甘肃的回民由于有马占鳖的投降,可以说是保存回民最多的省份。而过去丝绸古道上的一片片回回村庄,经过“左屠户”的屠杀也无一幸免,其惨状由此可见一斑。在镇压回民起义中,清军巢杀之恶毒在人类史上也绝无仅有(仅陕西回族就有“十不存一”之说),改变甚至抹杀了回回民族在西北繁茂的人口分布,其倾族驱赶回族人民,专门把劫后余生之回民由原来的关中平原、银川平原等富庶之地而强制安插在甘肃平凉、静宁、会宁、定西及宁夏西海固和径原、隆德等山区贫瘠之处的安置策略,直接影响到了今天西北回族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完全可以说,今天西北回族的贫困就是由于当年清政府民族压迫的安置政策造成的。由于西北绝大多数回族人民或亡或逃(有的还逃到其他省份甚至外蒙),因而清政府便不论青红皂白和是否参与了起义,统统把回族的土地、宅院、财产以“叛产”处置。昔日回回聚居之肥沃之地或日益荒凉了(如陕北南泥湾),或把外地(如山东)农民再重新迁人,分给“叛产”(如陕西三原等地至今人们的口语仍有山东味,与秦人不一样)。所以说,西北回民大起义的失败,尽管历史意义极为巨大,但回族人民付出的代价也极为惨重。其结果对回族而言是空前浩劫,一切财产被掠夺,绝大多数人口被屠杀或在迁徙中身亡。为了生存,白彦虎等人被迫把一支陕甘义军的后代带到了俄国境内,从而才有了今天独联体的10万东干族。白彦虎东干族尊为“东干民族之父”。

  尽管回族在清末遭到了巨大的民族牺牲,但近现代以来回族在中国的历史上也丝毫不逊色,处处皆有自己出色的表现。在推翻满清王朝的斗争中,回族人民始终冲在反封建专制统治的最前列,以自己大无畏的牺牲精神赢得了孙中山先生的高度评价。从影响上讲,近现代史上回族军阀及其家族在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在西北都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从五四运动开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30年间,为新中国的建立回族人民的无数英雄儿女抛头颅、洒热血,英名永载史册。尤其是在抗日战争期间,回族人民粉碎了日本军国主义企图在西北建立回回国的阴谋,各界群众纷纷表现出了极大的爱国热忱,表现了回族人民自古以来的爱国主义传统。同时,回族自身的民族文化也在“五四”运动以后的30年间得到了充分的发扬和传播,回族学逐渐兴起,中国共产党也率先在延安正式承认回族为一个民族,从而为以后回族在新中国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尤其是近年来,回族已被国家正式确认为跨国界民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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