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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越人是夜郎文化的创造者(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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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13 16:37: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濮越人是夜郎文化的创造者
伍文义


  一、夜郎文化源于牂牁文化

 《管子·小匡》曰:“(齐恒公)九全诸侯、一匡天下,南至吴、越、巴、牂牁、不庚、雕题、黑齿、荆夷之国。”“注曰皆南夷国号。”说明春秋时期已有牂牁,且它是南方一个较大的古国,其名号才能与吴、越等春秋大国并立。春秋之后,牂牁国衰,其国中夜郎部落兴起,至郡国并存之时,仍是以牂牁而不以夜郎作为郡名。对此,著名的清代布依族史学家莫与俦在《南齐以上地理考》中有详实考证:“(牂牁)其国当自巴以西南并夜郎及以南之地,几与南越接,故《史记》、《汉书》并云:‘道西北牂牁江,江广数里。’此言接南越之处。又云:“夜郎者,临牂牁江,江广百余步。’此言当后夜郎境中如此广远,皆得牂牁之名,其国之大可知。后虽此国渐微,他小国各雄长,而故名尚存。故置郡时,以最大之夜郎而不以名郡,亦以牂牁又古最大之国耳。”《贞定遗集·牂牁考》又曰:“春秋以后,此国遂微,而西呕、夜郎、滇争相雄长,故《史记》、《汉书》言西南诸君长以什数,皆不及牂牁,盖降为夜郎旁小邑中,惟江水于旧国名,独无改称耳。逮约轩夜郎,又诛且兰,平南夷以立郡,而不取最大之夜郎为名,岂不以牂牁为最古且大之国钦。”
 《异物志》又曰:“(牂牁国)处牂牁江上,因以江名国。”“俗人谓之越王牂牁。”
    江即今珠江上游的红水河、南北盘江,地跨今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洲、安顺地区和六盘水市。说明当时因是越人分布地,统治者称“越王”,所以冠之以“越王牂牁”。这就是夜郎国前身的社会文化背景。
   
  二、竹图腾崇拜发源于江边,是当地人民的宗教文化,
    并逐渐伴随着夜郎国的诞生上升为统治阶级和国家的政治象征

 《华阳国志·南中志》曰:“有竹王者兴于遯水,有一女浣于水滨,有三节大竹流入女子足问,推之不肯去,闻有儿声,取持归破之,得一男儿,长养有才武,遂雄夷濮。氏以竹为姓,捐所破竹于野,成竹林,今竹王三郎神是也。”这条史料是夜郎国竹图腾崇拜的记载。它至少说明几个问题:第一,“遯水”即牂牁江,亦即今之南北盘江。第二,其母“浣子水滨”,应是习惯居住在江边水旁而不是其它地区的部落成员,这个部落信仰竹图腾。第三,“大竹”中“闻有儿声”。说明这一部落崇拜的是江边生长茂盛的大楠竹(即当地布依族习惯称之为“龙竹”者),而不是其它竹类。这种江边生长的大楠竹,必须具备充足的水分和温热气候的生态需要,在其它高山寒冷处是不能成活的。第四,在这个部落中的大型宗教仪式中应有大楠竹而不是其它作为神圣的崇拜之物。同时,这个部落及其后裔应继承对“大竹”崇拜的相应宗教礼仪。这是我们探寻贵州民族中的夜郎文化应当注意的很需要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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