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贝侬问的问题,我可以感觉到贝侬心里焦急的心情,您太激动了,但我能理解。不过,并不是一切都能通过处罚来解决问题的。
但对你说的,倒不敢苟同。壮语确实通用于广西各地,何来不通用之说?莫非贝侬曾有说壮语之时被人阻止么?
《宪法》第一章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
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
等、团结、互相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
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
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
,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
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
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因此,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允许其他人说壮语都是违法,宪法告诉我们有说的权利,也有说壮语受到保护的权利。但不说壮语也是一个人的自由,在法律上政府也没有错。所以,要提倡壮语就只能靠我们努力,但我们还是可以影响官方的。只要你想说,谁都不能制止,谁制止就是违法。但你自己不说,就不能怪别人。于法律上没错并不代表就是对的,如果政府不提倡壮语确实是他们的失职,因为他们是我们的政府,就应当以发扬民族文化为己任。应该和实际,是差的很远的两件事情。不能完全指望政府去发扬民族文化,因为那不止是政府的事情,更多的是我们自己的事情,不是么。所以,贝侬在好好把握好宪法给予你的自由的同时,也要尽量让周围的人,切实的知道自己有这样的自由,行使起来,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而且,不知贝侬为何又无视政府所作所为的一些确实有利于我们民族发展的行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