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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通史》——僚人不可不读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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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6 14:29:00 |只看该作者

2 号骸骨(编号LDL2 ) :

包括颅骨1 件,除颅底部分缺失外,其他均较完整;下颌骨1 件,保存完整;股骨、肱骨、胫骨、腓骨左右各1件,保存均较完整,同属一个男性个体。下颌左右M 1,2 均为III级磨耗,估计年龄为25 岁左右。

颅骨呈椭圆形,未出现额中缝,矢状缝前自段和顶段为深波形,顶孔段及人字点段均为锯齿波形。颅顶为两面坡式,颅侧壁垂直。眉弓突出显著,眉弓范围超过眶上缘1 / 2 ,眶形为长方形,眶口后倾。犬齿窝较浅。鼻前棘中等,梨状孔下缘为钝型。鼻骨自上而下逐渐增宽,鼻额缝、额领缝为曲折上凸形。颧结节明显、鼻根低平,侧面观呈凹形,腭形为椭圆形,颏形为方形,摇椅下领。

该颅骨在人字点向前25 毫米,再向右旁开48 毫米处,有一椭圆形小孔,长径6 . 8 毫米,短径3 . 3 毫米,形状规则,该孔穿透颅骨的内外板,孔缘整齐,孔周内外骨面光滑;未见骨质增生反应痕迹,未见倾斜性边缘;未见齿痕、锯痕、凿痕等;孔壁与内外骨面垂直。由这些情况看,该孔应在主人生前即有,但其意义如何?有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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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6 14:30:00 |只看该作者

3 号骸骨(编号LDL3 ) :

包括下颌骨右半残片一段及附于其上的牙齿3 枚,游离牙齿6 枚及附肢骨小碎片数段。附于下颌骨上的3 枚牙齿是右M 1M2 乳牙及右M 1恒牙。这3 枚牙齿的磨耗分别为I 级、II 级和0级。右M1 恒牙刚刚萌出。由此推断,该个体年龄为6 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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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6 14:31:00 |只看该作者

4 号骸骨(编号LDL4 ) :

包括颅盖骨1 件及下颌骨的右半部1 件。颅盖骨仅保留额结节,颧弓根部及上项线以上的颅顶部分。外观灰白色,未明显钙化。颅型为卵圆形,骨面平滑,肌背可见,骨壁较薄,残存的右颧弓一般粗壮,枕外降凸中等,以上特征说明,该个体属女性的可能性较大。从其右半下颌骨上的M1M 2的磨耗程度分别为IV 级和III级的情况判断,该个体的年龄为25 岁左右。

对鲤鱼嘴人骨作过一些项目测量,结果列于附表。

对鲤鱼嘴人颅容量的计算,因颅底破碎无法测得颅高,故难以采用K . Pearson 公式,而用朱芳武等提出的从破碎的颅骨或分离的颅骨块计算颅容量的公式。计算结果,3 个成年人LDL1 , LDL2 L DL4 的颅容量分别为1 453. 8 1431 . 8 1362 . 8 毫升,三者的平均颅容量为1416 . 1 毫升,与现代壮族男性的颅容量1457 . 9 毫升,相当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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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6 14:32:00 |只看该作者

根据测量和统计结果,将鲤鱼嘴人与尼格罗人种、欧洲人种、蒙古人种进行比较,结果发现,鲤鱼嘴人的鼻指数、上面高、颧宽等完全落入蒙古人种的范围,鼻颧角163.6度超出蒙古人种的上限149度,说明鲤鱼嘴人具有非常强烈的面部扁平特征。这一特征于不同人种中有不同的发育程度,尼格罗人种面部扁平的程度超过欧洲人种,蒙古人种又超过尼格罗人种,而鲤鱼嘴LDL2号的面部扁平程度又更为强烈。鲤鱼嘴LDL2的齿槽指数、眶高、齿槽面角既落入尼格罗人种的范围,也接近蒙古人种的下限。鼻根指数完全落入尼格罗人种的范围,而鼻指数、颧宽、眶高也落入欧洲人种的范围。从RM)值来看,在三大人种中,鲤鱼嘴人与尼格罗人种的RM)值为7.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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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6 14:33:00 |只看该作者

大于蒙古人种的RM)值6.4957,但远小于欧洲人种的RM)值9.9788。这表明鲤鱼嘴人距离欧洲人种最远,与蒙古人种的距离最近,与尼格罗人种也有一定程度的接近。因此,鲤鱼嘴人无疑属于蒙古人种的范围。再与现代蒙古人种比较,鲤鱼嘴人的颧宽、总面角、眶指数均归入南亚人和东亚人的范围。上面高、鼻高、鼻宽及鼻指数归入或接近性状,而其头指数为66.2,属特长颅型,也可能是原始人类颅骨的一个普遍性状。鲤鱼嘴人的鼻颧角为163.6度,超出了现代蒙古人种各类型变化范围的上限。这一性状刻画出鲤鱼嘴人面部低矮、扁平的特征,是蒙古人种南亚类型比较突出的体征。可见,鲤鱼嘴人在头面部测量特征上与蒙古人种的南亚类型比较相似,同时与蒙古人种的东亚类型也比较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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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6 14:34:00 |只看该作者

三、瓯骆故地的史前人类相互之间及其与其他地区古人类的关系

为了说明瓯骆故地上的史前人类之间在种族亲缘上的关系,这里以测量项目较多的鲤鱼嘴人和甑皮岩人为代表,将之与晚期智人柳江人、山顶洞人作一比较。

(此处省略,详见原书第67页)

从表中可以看出,同属新石器时代早期的甑皮岩人与鲤鱼嘴人的体质形态有较大差异,这可能说明二者有着不同的来源。相比之下,甑皮岩人与柳江人比较相似。其接近阔上面型的上面指数,阔鼻型的鼻指数,低阔型的鼻根指数和突颌型的齿槽面角、半颌型的鼻面角等均与柳江人接近,这是甑皮岩人与柳江人之间存在着较密切的血缘承传关系的反映。

另外,将甑皮岩人、鲤鱼嘴人与柳江人和华北的山顶洞人作颅长、颅宽、头指数、颅高、额最小宽、面宽、上面高、鼻高、鼻宽、眶高、长高指数、宽高指数、上面指数、鼻指数、眶指数等项目的比较,并依共同的项目计算出它们之间的欧氏遗传距离(dik)值和种族亲缘系数,结果发现,甑皮岩人与柳江人之间的欧氏遗传距离为3.8884,而与山顶洞人之间的欧氏遗传距离却高达6.8948;甑皮岩人与柳江人之间的种族亲缘系数为1.0455,而甑皮岩人与山顶洞人之间的种族亲缘系数却为1.0413。这也说明甑皮岩人的祖先应是柳江人,而非山顶洞人。

至于鲤鱼嘴人,尽管它与柳江人之间的差异比甑皮岩人与柳江人的差异大得多,但它与山顶洞人的差异也不小。鲤鱼嘴人与柳江人之间的欧氏遗传距离为7.8991,而它与山顶洞人之间的欧氏遗传距离更大,为9.7508;鲤鱼嘴人与柳江人之间的种族亲缘系数为1.3867,而与山顶洞人的种族亲缘系数却高达3.6147。因此,鲤鱼嘴人的渊源尽管不如甑皮岩人清楚,但仍应该往柳江人或柳江人所代表的旧石器时代晚期蒙古人种南方类型去寻找。

综观瓯骆故地所发现的史前人类,其间似乎有如下一种发展脉络:柳江人—→老磨槽洞人—→鲤鱼嘴人(滑岩洞人)—→甑皮岩人。

当然,这种脉络是非常粗略的,其中还有许多缺环,但起码可以告诉我们,瓯骆故地的史前人类自柳江人至新石器时代居民一直延绵不断,而从甑皮岩人、鲤鱼嘴人与柳江人的比较来看,其头宽高指数增大,最小额宽变小,面角减小,面指数加大,眶指数加大,鼻指数减小,这大概可以反映瓯骆故地史前人类体质特征的发(68页以下内容扫描出错)

同项目的对比,据此算出各组群间的欧氏遗传距离和种族亲缘系数,就可绘制成各组群的系统树。可以看出,华南、东南亚的史前人类聚类成两大群;甑皮岩人与昙石山人最为接近,首先聚类,然后与河姆渡人、柳江人聚类;而鲤鱼嘴人则与老挝人、班清人、白石岩人、河宕人、越南史前人类聚类为一群。这不仅说明鲤鱼嘴人与甑皮岩人在体质上有一定差异,而且还表明,广西乃至华南的新石器时代居民与东南亚及澳洲的新石器时代有着密切甚至非常密切的亲缘关系,而与华北新石器时代居民的关系却较为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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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6 14:35:00 |只看该作者

第二节
    
现代壮族的体质形态


    


    

壮族及其先民在体质上有别于他民族的事实,很早以前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从2000多年前成书的《黄帝内经》,直到近人林惠祥、翦伯赞等,都对壮族或其先民的体质形态有所描述。但是,所有这些描述,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体质人类学调查和研究。1963年夏,程融酉等先生带领复旦大学人类学专业的学生到南宁、武鸣一带进行壮族的体质调查,对1121人进行了测量和观察,还收集了300余人的掌纹和指纹材料。真正科学意义上的壮族体质人类学调查和研究,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几十年来随着人体解剖学、血液学、遗传学、生理学、分子生物学等学科的发展,壮族体质人类学的调查和研究的方法越来越多,分析手段越来越进步,领域越来越宽广。到目前为止,壮族体质人类学的调查和研究主要包括体形特征、皮纹、血型和基因等四个方面。其中能与史前人类进行对比研究的,只有体形特征一项。因此,这里所说的主要是体形特征方面的情况。

1963年复旦大学人类学系师生的调查之后,1978年广西医学院的冯家骏对55例出自壮族地区的现代人进行了测量,可惜测量数值一直没有公开发表。19811月,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的张振标、张建军到广西南宁的几个工厂,对来自武鸣、扶绥、都安、天等、横县、龙州、邕宁、宾阳、柳城、大新、崇左等11个县的壮族工人306例(男245人,女61人)进行了体质人类学调查,还调查了255例(男172人,女83人)汉族作为比较材料,发表了《广西壮族体质特征》一文。1985年,广西医学院解剖学教研室丁细藩等收集了广西的84例正常男性成年颅骨〔
   
其中壮族33例,汉族51例;年龄2570岁),进行面颅的22个项目的测量。1986 1987 年间,广西中医学院朱芳武、卢为善和广西医学科学情报研究所雷一鸣等,对150 例现代壮族遗颊(男性71 例,女性79 例,年龄20 岁以上)进行测量与研究,发表了《
   
广西壮族颅骨的测量与研究》一文。1990 年,朱芳武、卢为善和雷一鸣又对世代为壮族聚居的马山县州圩的71例壮族成年男性颅骨进行测量,并发表了测量与研究成果。1993年,卢为善、朱芳武又以来自壮族世居地的干骨标本100例(男女各50例,年龄为2075岁)的测量结果,发表了《广西壮族的性别差异》一文。同年,黎彦才等发表了《中国33 个少数民族(部族)体质特征的比较研究》一文,其中包括壮族。

以上有关壮族体形特征的调查和研究,虽然都有不同的参考价值,但却也存在一些带有根本性质的弱点。例如,调查对象的血缘间题。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壮族与其他民族交往通婚,造成了民族之间的混血。尽管这种混血是普遍的,不可避免的,但各地仍有强弱的不同。因此,调查的重点应放在混血较少的壮人身上。而在以往的调查中,有的选择民族交往较频繁的南宁、武鸣一带壮族为调查对象,结果就使其调查测量的数值仅仅具有说明壮汉混血严重地区的壮族的代表性,而不可能作为整个壮族的代表性。另外,各地壮族的体质是否有差异?有怎样的差异?过去对这个问题还注意不够,往往将来自不同的相距甚远的壮族放在一起,作为一个测组来对待,这也必然降低了数值的准确度。

为了克服上述弱点,1992年广西民族研究所和广西中医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组成联合调查组,改变过去只是在工厂、学校等次生群体调查壮族籍群众的方法,深人壮族村寨,实行定点调查。而且在调查前,对调查地点和调查对象进行了严格的选择,以便了解与汉族(或其他民族)混血程度较轻的壮族群体的体质状况和特征。他们对调查地点的选择是按如下4个条件进行的:一、历史悠久的村屯,至少在该地生活10代左右。二、一贯讲壮话,至今仍是以壮话为日常交流的主要语言,而且自认为自古以来就是不同于汉族或其他民族的壮族。三、环境比较封闭,与外界交往不多,特别是婚姻关系较纯,与汉族或其他民族通婚极少。四、壮族传统文化保留较多。根据这4个条件,选定了龙胜各族自治县和平乡平安村(简称龙胜平安组,该村位于龙脊山上,交通极为困难),马山县勉圩乡勉圩村(简称马山勉圩组,该村位于壮族居住地区的中心地带),大新县旧州乡那廉村旧州屯(简称大新旧州组,该地在1979年以前仍是一个封闭地区)3个调查点。这3个村屯的壮族居民在当地的居留史已连续达13代以上,且无其他民族杂居。居民的婚姻状况为壮族内互相通婚,或同姓内互相通婚。调查对象为上述3个村屯的所有壮族成年男性及女性健康居民,发育畸形者不作调查;近年来才嫁到这些村屯的个别外族女青年也不列入调查对象。各地所调查的人数不一,龙胜平安组227例(男121例,女106例),马山勉圩组266例(男128例,女138例),大新旧州组250例(男120例,女130例)。各组的观察、测量项目除按不同性别分别统计之外,对测量项目还按亚成年组(男性2023岁、女性1822岁),成年组(男性2460岁、女性2355岁)及老年组(男性61岁及以上,女性57岁及以上)分别统计。

在调查中以活体观察和活体测量并举。所用的观察项目及方法、测量项目及测量方法依据《人体测量方法》一书的标准。各项测量、观察的结果见附表。

迄今已进行活体测量的壮族组群,除龙胜平安组、马山勉圩组和大新旧州组外,还有南宁组(张振标等,1983年调查结果)。为了了解他们之间的关系,又对龙胜平安组、马山勉圩组和大新旧州组相互间的差异显著性进行检验,以男性头面部19项主要测量性状计算上述4个壮族组群与汉族南宁组(张振标等,1983年调查结果)相互间的Mollison 相对偏差平均值RM)值;以头长、头宽、额最小宽、面宽、容貌面高、形态面高、鼻高、鼻宽、口裂宽、下颌角间宽等10个头面重要特征计算4个壮族群体间以及各群体与其他一些民族间的欧氏遗传距离值。根据上述指标或结果,可比较清晰地看到各地壮族在体质上的关系。

一、龙胜平安组、马山勉圩组及大新旧州组壮族相互间的关系

壮族的这3个组群不仅与周围其他民族比较隔离,而且其相互间在地理位置上相距也较远。仅就地图上的直线距离而言,马山勉圩组与大新旧州组相距约140公里,马山勉圩组与龙胜平安组相距约300公里,龙胜平安组与大新旧州组相距约440公里。由于相距遥远,山川阻隔,各在不同的地理环境下独立发育,这3个壮族组群的体质形态有一定的差异。在男性头面部21项测量性状中,大新旧州组与马山勉圩组之间差异非常显著或显著的5项,马山勉圩组与龙胜平安组之间差异非常显著或显著的10项,而龙胜平安组与大新旧州组之间差异非常显著或显著者高达12项。马山勉圩组与大新旧州组之间的RM)值为1.259,马山勉圩组与龙胜平安组的RM)值为1.965,龙胜平安组与大新旧州组之间的RM)值为2.226 。而马山勉圩组与大新旧州组间的遗传距离为1.3084,马山勉圩组与龙胜平安组间的遗传距离为2.1069,龙胜平安组与大新旧州组间的遗传距离为2.3015。这些指标说明,壮族大新旧州组与马山勉圩组比较接近,而与龙胜平安组比较疏远,即大新旧州组与马山勉圩组首先聚类,然后再与龙胜平安组聚类。这种在不同地理条件下发育形成的测量性状的差异是相当明显的。但是,壮族的这3个组群毕竟不是3个民族,而是在共同的基础上形成的,又在与其他民族混血较少的条件下发生的测量性状分化。因此,他们仍聚成一类而区别于其他民族。

二、龙胜平安组、马山勉圩组和大新旧州组壮族3组群与壮族南宁组的关系

壮族南宁组的材料是张振标1983年报告的对武鸣县化肥厂、南宁化工厂及南宁(手扶)拖拉机厂的来自武鸣等12个县的壮族职工所作的活体调查。壮族南宁组与汉族南宁组间的调查结果对比,尤其令人注目:壮族南宁组与马山勉圩组、大新旧州组和龙胜平安组之间的RM)值分别是4.837507695.153,比汉族南宁组与上述壮族3组群之间的RM)值(分别是4.1165.0784.384)都高。这表明壮族南宁组与汉族南宁组在头面部主要特征上非常相似。壮族南宁组与汉族南宁组有着最接近的遗传距离,因而在系统聚类分析中,被聚成最接近的一组;龙胜平安组、马山勉圩组和大新旧州组壮族3组群与壮族南宁组、汉族南宁组均有较大的遗传距离,因而聚类图中的亲缘关系是疏远的。这就明白地告诉他们:壮族南宁组是与汉族高度混血的人群,而在龙胜平安、马山勉圩和大新旧州,由于比较封闭,当地的壮族居民与汉族混血程度较轻,因而其体质形态有明显的特点。

三、壮族与其他民族间的亲缘关系

各地壮族尽管存在较大的体质差异,但总的说来,他们之间还是存在着比较统一的体质特征而区别于他民族。壮族与我国南方民族比较接近,而与北方民族比较疏远。

为了进一步说明现代壮族与其他一些民族在遗传上的亲缘关系,这里将龙胜平安组(编号:壮族Ⅱ)、大新旧州组(编号:壮族Ⅲ)和马山勉圩组(编号:壮族Ⅳ),及壮族南宁组(编号:壮族Ⅰ)与侗、傣、泰、黎4个壮侗语民族及汉族进行比较,比较的项目共18项,包括头最大长、头最大宽、额最小宽、面宽、下颌角间宽、容貌面高、形态面高、鼻宽、口裂宽、头指数、容貌面指数、形态面指数、鼻指数、身高(厘米)等。比较结果,在壮、侗、黎、傣和泰族中,除侗族与他民族的距离较远外,黎、傣、泰与壮族间的遗传距离都较小。它们之间的亲密关系是显然的。

壮族与我国南方一些民族及东南亚的泰族等民族存在比较密切的亲缘关系的论点得到了血型调查结果的支持,壮族龙胜平安组、马山勉圩组和大新旧州组三个组群A B O 血型分布的特点,与我国南方许多民族一致(O > B > A )。从表2(见第76页)可见,壮族的一些组群与我国南方的一些民族及曼谷泰族的M基因频率非常接近。

应该特别指出的是,壮族与泰人之间的亲密关系似乎不是偶然的、孤立的,它很可能反映了壮族与东南亚乃至大洋洲民族间的比较普遍的密切关系,将马山勉圩调查的现代壮族颅骨材料与华北、华南、东南亚、美拉尼西亚、密克罗尼西亚和波利尼西亚40个近现代组群的共同项目如颅最大长、颅最大宽等比较,计算他们之间的种族相似系数和欧氏遗传距离,并依欧氏遗传距离绘出反映他们之间遗传亲缘关系,可以看到,壮族与东南亚、美拉尼西亚、密克罗尼西亚和波利尼西亚很多族群比较接近,而与华北汉族的关系反而较远。这种关系直观明显地反映出:40个组群大体上聚类为五大群,其中壮族先民与广西汉族、贵港市汉族、湖南汉族、东南亚的越南人、婆罗州人、小巽他群岛人、摩鹿加群岛人、美拉尼西亚的海军群岛人聚为一大类,而后依次与其他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大群聚类。这应该是能够说明它们之间的亲疏关系的。

(此处省略,详见原书第75-79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28 19:55: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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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岭南欧骆人与楚人的交往


    


    

先秦时期,在华夏人聚居地的南境至岭南之间,还分布着一个强大的“荆楚”族系,简称“楚人”。由于岭南与楚地毗邻,其间有湘桂河谷相通,交通便利,故岭南瓯骆及其先民很早就与楚地民族有了交往和文化交流,彼此关系密切;中原华夏文化亦通过湘楚走廊传入岭南地区。

所谓“楚人”,其统治者“芈”姓,始祖青熊,西周时建国于荆山一带.都于丹阳(今湖北秭归西南).到熊渠时,疆土扩大到长江中游,乃迁都于郢(今湖北江陵西北纪王城)。春秋时,兼并周围诸部,强大一时,乃北上中原,与晋国争霸,到楚庄王(前631 一前591 年)时曾一度登上霸主地位。疆域西北到武关(今陕西商南西北), 东南到昭关(今安徽含山北),北到今河南南阳,南到洞庭湖以南。战国时,西南边境一度扩大到今广西荔浦、平乐、钟山、贺县及广东连县、连南、连山一带。关于楚王的民族成分,众说不一,有华夏说、苗蛮说、东来说、西来说、北来说、南来说等多种。我们认为,不管其王族来自何族何地,先秦时期,原楚国境内,即长江中游、洞庭湖一带,为“苗蛮”族系聚居区是没有问题的。所谓“苗蛮”者,系指“三苗”, “有苗”及其后裔“长沙——武陵蛮”,后又发展为今苗瑶语族诸民族。即便楚国王族来自华夏族或其它族系,但他们一早已落户于“苗蛮”族之中,无疑已经“入乡随俗”,而继续保存“蛮夷”之风。故先秦史籍多称之为“蛮夷”,而楚王熊通和他的先人熊渠等都自称:“我蛮夷也,不与中国号溢。”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楚国的强大和发展,它的先进部分日益接近中原华夏族,并且日益众多地吸收华夏的文化,到战国时期已逐步转化为“苗蛮”的只有楚国西南部山区之人,这便是以后的长沙、武陵蛮——苗瑶语族诸民族,即今苗族、瑶族、畲族等。

先秦、特别是春秋战国期间,楚人及其文化同岭南越人及其文化的关系,也是十分密切的。除东南沿海吴、越直接同中原华夏人接触以外,岭南越人往往要通过楚人同中原华夏人打交道,故楚人成了中原华夏文化与岭南越族文化交流的媒介。其地位显得特别的重要。

据《史记?楚世家》记载:“成王恽元年(前674年)初即位,布德施惠,结旧好子诸侯,使人献天子,天子赐胙,曰:‘镇尔南方夷越之乱,无侵中国。’于是楚地千里。”楚成王向南扩张,势必同越人发生频繁的接触和尖锐的矛盾。

《左传?鲁襄公十长年传》载云:“楚共王卒(前560年),子囊谋谥。……子囊曰:‘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

《史记?吴起传》载:楚悼王(前401——前380 年)闻吴起贤,用以为相,于是吴起“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后汉书?南蛮列传》 亦载:“吴起相悼王,南平百越。遂有洞庭、苍梧。”说明素为西瓯人所聚居的苍梧,也一度成为楚国的一部分,以上为楚越之间的军事接触与武装冲突,属于强迫兼并范畴,但客观上沟通了楚越之间的联系。

1957年,在安徽寿县城东丘家花园中出土了制作于楚怀王六年(前323年)的“鄂君启节”4 件文物。文物上的铭文记载了当时楚国境内的水陆交通路线。其中水路交通在今湖南境内者,沿着湘、资、沉、四条河流,分别到达其上游如“舟节”,途程有“内入湘、庚贴、庚邺阳;入氵雷、庚鄙;内入资、沉、。”其中,氵雷水,为湘江上游,今称来水,来水之上的鄙,今广西兴安县。邺阳,在湘江上游,即今广西全州县。由此可知,战国末年,楚国政治势力曾深入到越城岭西侧,当时为西瓯人所聚居。此乃吴起南平百越之后所造成的局面。

1972 年,在恭城嘉会出土的30余件春秋晚期青铜器中,其中鼎、、编钟、戈,与湖南、湖北出土的楚器完全相同;而靴形钺、尊、剑等却具有明显的越义化特点,充分休现了越人受楚文化影响的深度。

1974 年发掘的广西平乐县银山岭战国墓葬,墓葬形制全为狭长形竖穴坑墓,和湖南、湖北早期楚墓很相似;墓底设腰坑,与中原殷周遗俗相同。在出土的1400 余件遗物中,具有明显越人风格的有扁茎剑、钮矛、双肩铲形钺和靴形钺等,其余铜质兵器、铁质生产工具和器形单纯的生活用具杯盒等等,均与楚器及中原地区的器物相同。其主要器物应是由楚地传入的。

1962年和1963年,在广东清远县三坑公社马头岗连续发现两座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的墓葬,出土了以青铜器为主的随葬品。接着,到1972 年又先后在广东德庆、肇庆、四会、广宁、怀集、佛岗、龙川、罗定、龙门、揭阳、佛山等处发现38 座春秋晚期至战国时期的墓葬。墓葬形式与长沙战国楚墓的长方形竖穴上坑墓相同,有的墓底铺设河卵石或木炭,也有些墓底分成高低级的前后室,大墓使用棺廓,小墓不见葬具。38座墓共出土879件随葬品,其中青铜器为718件,占80%以上,余为陶、石、玉、金、琉璃等。从器形和纹饰分析,一部分与长江中游出土的楚文化相同;另一部分与广西出土的越文化相同,例如青铜器中的扇形钺、铲形钺、椭圆形戚、人首柱形器和印纹陶器等,均为越人固有的文化特点。表明这里的越人也受到楚文化的深刻影响。

即使深入瓯骆区域的今广西武鸣县马头安等秧等地,根据1985 年和1986 年发掘的春秋战国墓,墓葬形制多半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与楚墓形制相同;器物既有越人特点的靴形铜钺、铜斧、扁茎短剑等等,又有许多器物与长江中游出土的楚人器物相同。表明这里也受到楚文化的影响。

再者,在楚人区域发现有岭南越人文化特点的亦不少," ‘湖北、湘中以楚文化为主,越文化居次;湘西是楚、巴、越文化大牙交错;湘南则以越文化为主体。” 这是楚人吸收越文化的精练说明。

几何印纹陶被学术界一致认为是越人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解放后,在湖南发现有许多带有几何印纹陶的古遗址与古墓葬,当为越文化的遗迹。例如在安乡县汤家岗、县丁家岗、平江县中、浏阳城西樟树塘、沅江市石君、辰溪县浦市炮台、沅陵县瓦溪四毫溪、安仁县何左山、衡山县南岳彭家岭、金山岭等处,均发现有商代以前的几何印纹陶。其纹饰有曲折纹、方格纹、叶脉纹、菱形纹、波浪纹、“S”形纹等等。在湖南商代遗址中,也普遍出上几何印纹陶,其中零陵菱角塘遗址,印纹陶的数量竟占陶片总数的95%。春秋战国时期的平江瓮江、长沙太子冲、石门古城堤、宁远冷道故城及长沙湖桥、衡阳、资兴、临等遗址,均有几何印纹陶出土。纹饰多为米字纹、席纹、叶脉纹、蓖齿纹、细方格纹、弦纹、水波纹等等。

越式铜鼎(主要特征为盘口三足细高外撇)、扇形钺、靴形钺、双肩钺、铜剑、铜戈、铜矛、越式陶器等,是越文化的另一大特点,主要产地在江浙、福建、两广一带,但湖南也有广泛分布。据初步统计,仅在湖南发现的扇形钺、靴形钺、双肩钺就有几十件之多。

越文化不但在接近瓯骆地区的湖南有广泛影响,而且在楚区腹心今江汉地区,也有发现。例如在江汉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就发现有越文化特点的有段石斧及拔牙人骨。在商周时期遗址中,也发现有“越式鼎”、靴形铜斧、铜钺、印纹硬陶二就是在楚都附近,在楚国最强盛的时期内,也不乏越文化遗物,例如楚都纪城东北郊的九店、雨台山战国墓中,就多次发现有越式铜鼎和越式陶鼎,在楚都纪城内,也曾出土过战国时期的印纹硬陶器。

越楚文化的密切关系,既体现南方越系民族与南方苗系民族的密切关系,又体现越文化和华夏文化的密切关系。这是因为楚人大部分比岭南越人接受华夏文化早,而且又是华夏文化传播到岭南的必经之路.这就说明,岭南壮侗语族诸民族先民百越民族,自古以来就同中原华夏族以及南方诸民族结成了血肉不可分离的密切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很难分割。当然,在数千年封建统治年代里.由于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他们的阶级利益,总是要竭力地推行民族压迫和民族隔阂、民族歧视政策,实行军事镇压,强迫民族同化。但是,各民族之间的友好往来.互相影响和吸收,互相接近和融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先秦时期,越、楚、夏文化的相互接触与融合,就是最好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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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社会生产


    


    

由于历史和地理条件方面的原因,岭南越人的社会发展比较缓慢,商周时期,中原地区已进入奴隶社会,青铜文化已发展到繁荣时期,而岭南越族地区还处在原始社会末期的部落联盟或军事民主阶段,石器和木器仍是人们日常主要的生产工具。春秋战国时期,中原地区已开始进入封建社会和铁器时代,岭南越人才开始进入奴隶社会和青铜时代,而后才逐渐进入铁器时代,社会经济(包括农业和各项手工业)才有较快的发展。

关于先秦时期西瓯骆越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史籍缺乏记载,我们只能通过有关的考古学资料来窥探其发展的面貌。


    


    

第一节
     
农业


    


    

西瓯骆越先民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最早种植水稻的民族之一。从广西地区新石器时代贝丘遗址出土的石磨盘、石杵、石锛、蚌刀以及各种陶器等生产工具、谷物加工工具和炊煮食物的器皿来看,大约在距今70009000 年的新石器时代早期,瓯骆先民在长期的采集劳动过程中,便开创了原始农业生产。其生产工具为石斧、石锛,其生活用具为石磨盘、石杵等,由于这些生产工具仍很原始,所以,当时的农业生产规模尚小,耕作方法也很原始粗放,尚未成为人们生活的主要来源。当时的岭南地广人稀,得天独厚的亚热带气候,使自然界中有着丰富的可供原始居民采集、猎取饱腹充饥的天然食物资源,如广阔的山林谷地中的各种飞禽走兽,纵横交织的江河湖泽中的各种鱼、螺、蚌类以及各种野生植物的果茎根块,原始居民用简单的工具和方法,就可以获取这些天然食物,维持自己的生存。所以人们主要还是以渔猎和采集等手段为生。

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人口的不断繁衍增多,瓯骆地区的原始农业才有了较大较快的发展。其主要标志是先民们对生产工具的改进和各种新型生产工具的增多,除了前期常见的各种石斧、石锛、石磨盘、石杵外,新出现了大量的各种形体硕大、结构复杂、造型独特、功能优良、工艺精致的大石铲,以及石锄、石镰、石刀等,包括砍伐开垦、翻土挖沟、疏松土壤、清除杂草、收割、碾磨等一整套农业生产和加工工具。新的生产工具的出现,标志着瓯骆先民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耕作方式的改进,即由前期的刀耕火种发展到铲耕农业阶段。而耕作方式的改进,又促使耕种面积得以扩大和粮食产量得以提高,从而使瓯骆地区的原始农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与此同时,瓯骆地区原始居民的活动范围比前期进一步扩大。考古发现表明:这一时期的文化遗址不仅分布于江河畔,而且还延伸扩大到远离江河的丘陵谷地中,说明当时的耕作面积已经有了进一步扩大,农业已逐步发展成为社会主要的经济部门,传统的“攫取”型经济正在向“生产”型经济过渡,先民们开始过上了定居生活。但是,以大石铲为主要标志的生产工具,其生产方式仍然属粗放型,生产效率乃至粮食产量仍属低产型,社会还不可能有剩余产品,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只能是原始氏族集体公有制,只是氏族的规模要比母系氏族大家庭略小,而是由一个个父系家庭构成的一个生产单位,并按照年龄和性别的简单分工协作,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生产资料属集体所有,即土地、山林、河流等属于部落或各父系大家族所有,并由之分配给各父系家庭耕种,故只有使用权而无占有权.部落或父系大家族首领可根据人口的增长情况,对土地山林再行分配。生产工具及农产品属各父系家庭所有,他们可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制作各种劳动工具,农产品实行平均或按需分配。人们的社会地位是平等的,没有财产占有不均现象。但部落或氏族首领拥有对生产资料的分配权,而这也就为后来社会的分化、家庭奴隶制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春秋战国是瓯骆地区农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其主要标志是青铜工具和铁制工具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

早在商周时期,中原地区的青铜器已通过湘楚和湘桂走廊,源源不断地传入瓯骆地区,并且由桂东北逐步传入桂中、桂东南乃至桂西南。目前在广西兴安、灌阳、全州、荔浦、忻城、宾阳、上林、横县、陆川、南宁、武鸣等地,都发现有商周时期的青铜器。在中原特别是相邻的楚国的青铜文化的影响下,大抵到了西周末期或春秋时代,瓯骆人已掌握了青铜冶铸技术,并开始冶铸青铜器,形成了具有浓厚地方民族特色的青铜文化1985年考古工作者在武鸣县马头乡的元龙坡清理发掘了350座西周晚期的墓葬,不仅发现了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青铜器,还发现了一批铸造青铜器的石范,其中比较完整的铸范6套,另有30多件已残缺不全。这些铸范均以砂岩凿刻而成,每件分割成上下两块。整体呈长方椭圆形,内中凿刻成所铸器物的模型,一端留出浇注口。其石范可铸器形计有双斜刃钺、单斜刃钺、扇形钺、斧、镦、镞、圆形器、钗形器等。有的石范内有烧焦痕迹,更为重要的是,墓葬里出土有与石范相合的器物,说明这些石范是当地钺骆工匠所制造并已铸造出青铜器,这就为我们了解当时的青铜铸造工艺提供了极为珍贵的实证(见图一)。

目前瓯骆地区墓葬中发现的青铜器情况与中原地区一样,多为各种兵器、生活用器和礼器,极少生产工具。究其原因,大致有两种原因:一是在青铜时代初期,因青铜工具冶铸工艺复杂,产量有限.弥足珍贵,人们铸造的青铜工具,用于生产尚且不足,就不能用来作陪葬品了;工具使用磨损后,或许也不随便抛弃,而是再度加工成其它器物,所以在墓葬发掘中难见其踪迹。另一种可能是当时瓯骆人并没有把来之不易的青铜用来铸造生产工具,而主要用于铸造各种兵器和生活器物。尽管如此,青铜文化的产生,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的重要标志,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青铜铸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手工行业,需要有专门技术的工匠、专门的铸造工场和较为严密的组织与分工。而这些又都必须是在出现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即农业与手工业的分工之后才成为可能。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出现的根本原因是农业经济有了较大发展,粮食有了剩余之后,一部分劳动力便自然地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去,专门从事青铜冶铸或其他手工业生产。

战国时期,中原地区特别是相邻的素以冶铸业发达著称的楚国铁器开始传入瓯骆地区,并逐步在农业生产中推广使用,在使用铁器的实践过程中以及在冶铸青铜器的基础上,瓯骆人民逐步掌握了冶铸铁器的技术,开始制作铁器。在平乐县银山岭、岑溪县糯洞花果山、武鸣县马头安等秧、田东县祥周锅盖岭、宾阳县武陵韦坡、象州县田下那摘等地,都发现战国时期的墓葬,出土有成批的铁锸、铁斧、铁刀以及锄、镬、锛等农业生产工具.铁锸器身呈“凹”字形,弧形利刃,两边侈出;凹字形銎,以插装木柄,是翻土挖沟松土的工具(见图一一)。铁斧厚重,銎部大于刃部,侧面呈锲形,安装木柄,用以横向劈砍,效率甚高。铁刀呈长条形,也是砍伐工具。铁锄既可挖土,又可锄地,进行松土锄草。这些铁制工具的发现,说明战国时期瓯骆的许多地方在农业生产中已经使用铁器。这也是瓯骆某些地方社会生产力水平进一步提高的重要标志.因为铁器是“在历史上起过革命作用的各种原料中最后的和最重要的一种原料……铁使更大面积的农田耕作,开垦广阔的森林地区,成为可能;它给手工业工人提供了一种其坚固和锐利非石头或当时所知道的其它金属所能抵挡的工具。”由于瓯骆地区许多地方在农业生产中使用了铁器,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不仅使深耕细作、改进耕种方法、进行中耕锄草、提高粮食产量成为可能,而且还可大量开垦荒地,扩大耕种面积。从目前发现的考古遗迹看,到战国时期,瓯骆地区土地比较平坦肥沃,水源比较便利的地方,大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开发。

青铜器和铁器的出现以及在农业生产中的运用,标志着瓯骆地区社会生产力已有了飞跃性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必然会引起生产关系的变更。部落或氏族首领凭借着他们的威望和掌握生活资料分配权、产品交换支配权,逐步把人们创造的财富掌握在自己手中,进而占为己有,从而使部落或氏族内部出现贫富不均的现象。部落或氏族首领逐步蜕变成奴隶主。社会内部分化为“君”、“侯”、“将”、“民”等阶层,这些君、侯、将便是奴隶主,他们不仅把土地山林据为私有.而且把氏族成员变为奴隶,变成他们“会说话的工具”,他们剥削奴隶的剩余劳动,攫取日益增多的社会财富。这样,原始的氏族公社便解体,为私有制所代替。但由于阶级分化刚刚出现,尚处于家庭奴隶制阶段,奴隶主尚未完全脱离生产劳动,与氏族成员仍保持着一定宗法亲属关系。氏族公社的残余仍存在,这从战国墓地中大墓小墓处在同一墓地里以及左江崖壁画上大人小人处在同一画面上即可得到证明。

我国农业史专家认为,中国栽培稻种起源于华南;稻作农业亦起源于华南,特别是西江流域的两广地区。理由是:

一、分布于中国的普通野生稻是多年生野生稻,是公认的栽培稻祖先。普通野生稻在中国分布的海拔高度是30600 米,东起台湾的桃园(东经12015分),西至云南的景洪镇(东经100度47分),南起海南崖县的羊栏(北纬1815分),北达江西的东乡(北纬2814分),在这一范围内才是稻作栽培的可能起源地。

二、在这一范围只右江西、广东和广西发现有较密集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遗址,这些遗址周围的生态环境都是低洼地或沼泽,适宜于水稻种植。

三、虽然目前这些遗址中尚未发现水稻遗存,但已出土许多石斧、石锛、蚌刀、石磨盘、石杵等农业工具,说明人们已利用谷类作物,这些谷类应该就是水稻。桂林甑皮岩洞穴遗址中发现大量禾本科植物.根据孢粉取样分析,发现文化堆积愈晚,所出禾本科植物愈多.加之遗址内出土了可安柄的磨制石斧和蚌刀,以及石磨盘、石杵等原始农具.有理由推测甄皮岩人已经发明了原始农业,而且已开始栽培和种植水稻。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瓯骆人民农业生产经验的不断积累和金属工具的使用,其稻作的拼种方式已趋规范化。其表现为:一是稻谷品种的选择与培育,即选留下一年播种的优良品种。二是修筑成埂畴以利稻田的蓄水。三是掌握了生产季节、按季节播种中耕、收获。四是形成了较为规范合理的耕作方法,包括翻土、引水灌溉、中耕除草等。耕作方式的不断改进,有效地提高了稻谷的产量,促进了稻作农业的发展。

瓯骆及其先民除了种植水稻之外,还开垦旱地种植各种块根类作物。这是原始居民在长期的采集活动过程中将野生的块根类植物进行人工栽培的结果,因为瓯骆地区的地理及自然条件非常适合块根类植物的生长繁殖。这类植物不仅资源丰富,而且生命力极强,生长无季节性限制,一年四季都可存活,极易种植,远不及种植稻谷那样复杂。只要开辟出空地,清除杂草,挖穴栽种,便有收获,而且产量颇高,食用方便。古往今来,块根类植物一直是南方人的重要食物,俗称“杂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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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不相统属的松散社会组织


    


    

距今约3000年前(即相当于中原的商周时期),壮族地区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部落联盟或军事民主制发展阶段。各地部落林立,各治其业,互不统属,兼并战争频繁,一些小部落逐步被势力较强大的部落所兼并;也有一些弱小部落相互联合起来,以对抗强大部落的兼并。由此而逐步形成以西瓯、骆越为核心的强大部落群体。

从汉文古籍上看,先秦时期壮族先民分布的地区,曾经有过瓯、骆(路)、仓吾、扳子、产里、句町、濮、夜郎、毋敛等部。又“交趾远在百越之表……,其部落十有五焉:曰交趾、越裳氏、武宁、军宁、嘉宁、宁海、陆海、汤泉、新昌、文平、文郎、九真、日南、怀、九德,……至周庄王时,嘉宁部有异人焉,能以幻术服诸部落,自称雄王(按即雒王之误)。”这15部落中,有些可能包括壮族祖先。如交趾,先秦古籍《韩非子》、《尚书大传》等都说帝尧之地南至交趾,泛指岭南或长江下游,《尚书?尧典》 称为“南交”:“申命羲叔,宅南交。”故汉武帝所置的十三刺史部之一的交趾部,辖境包括今广东及广西大部。史籍上的这些部,有的可能是氏族,有的可能是部落,有的可能是部落联盟,有的则已经建立邦国,发展程度很不平衡。有的称谓则是地名与氏族部落名合而为一。其中最早出现的是瓯、损子、产里、桂国等。商代初年,商汤刚得天下,“伊尹为四方令曰:‘正南瓯、邓、桂国、损子、产里、百濮、九菌,请以珠矶、玳瑁、象齿、文犀、翠羽、菌鹤、短狗为献’。”骆名见于周初。句町、夜郎、毋敛为战国时古国名,亦可为建立该国之越人之称谓。壮族部分祖先还可能包括分布于今广东境的南越里人。诸部地望,自东而西,而南,依次如下:

仓吾:又作苍梧,《逸周书?王会解》里曾提到“仓吾翡翠”。仓吾地望,“于楚则川号泪罗,在汉则邑称零陵。地总百越,山连五岭。”① 又云苍梧国“自广东至湘潭”。其境内有苍梧山,“苍梧之山,帝舜葬于阳,帝丹朱葬于野。”是为今湖南的九嶷山。《孔子家语?五帝德》也说舜“陟方岳,死于苍梧之野而葬焉。”综上所述,仓吾人居地东到广东肇庆一带,西迫桂江,南到西江及浔江南岸,北至湘南宁远、道县、江华一带,即古零陵地。《史记?五帝本纪》说舜“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嶷,是为零陵。”九嶷山今在湖南省宁远县东南。战国末年,仓吾加盟于瓯。今桂东北角、广东连山、湖南江华尚有壮人,其中当有仓吾部后裔

瓯:又作区、呕、西瓯,是岭南百越中一个古老而强大的部落.大约夏代已名闻中原,故伊尹的四方令里正南第一个提到的便是它。战国末年,瓯人已相当强大,在秦瓯战争中,它竟能在兴安秦城一带神出鬼没,把秦军围困长达3 年之久,使秦军陷于“三年不解甲弛弩”, “宿兵无用之地,进而不得退”的困境。并能击毙秦军统帅尉屠睢,打得秦军伏尸流血数十万。瓯之地望,北接桂国,东与仓吾为邻,西迄桂西、桂西北,南到郁江、邕江、右江一线而与骆越交错。红水河、柳江沿岸为其聚族之地。

骆:即骆越,亦称路。它与瓯齐名,亦是岭南一个古老而强大的部落。商代初年,曾贡有“路人大竹”。到了战国时代,“越骆之菌”名闻中原。高诱注:“越骆,国名。菌,竹笋。”汉代,骆越之名史不绝书。考其地望,北与西瓯交错。《旧唐书?地理志》 在党州(今玉林县境)、宣化(今南宁市境)、郁平(今玉林县境)诸条下,分别注有“古西瓯所居”、“古骆越地也”、“古西瓯、骆越所居”。这说明,从玉林往西经南宁到右江一线,当是骆越与西瓯的交错线。在当今,正是壮语南部方言和北部方言的分界线。南到中南半岛中部,东到番禺西南,西接句町、夜郎,居地广袤。

桂国:《山海经》说,“桂林八树,在番禺之西。”此部因地多产桂树而得名。其地位于桂北,北到湘南,南迫桂江,西至融江一带,东接苍梧部。战国末年,已并入西瓯部。

损子:《异物志》称:“乌蛮在南海郡之西,安南都统司之北,即乌浒蛮也,古有损子国。生首子辄解而食之……。其国有乌蛮滩,汉建武中,国废。按乌蛮滩在横州东十里。”又云:“乌浒,地名,在广州之南,交州之北。”又《后汉书?南蛮传》载:灵帝建宁“三年,郁林太守谷永以恩信招降乌浒人十余万内属,皆受冠带,开置七县。”以此可知,损子分布于郁江中游一带。夹在瓯骆之间,人数颇众。居地当在今横县、贵县、容县、玉林,即今南宁地区东北部,玉林地区及钦州地区部分。其名称因食首子而得。

产里;亦称为产国,常与损子并称,即所谓“乌蛮国,乌蛮,古损子产国,即乌浒蛮也。”《天下郡国利病书》亦称“古损子产国。”《太平寰宇记》则云:“三梁故县,乌浒所巢,俗云三梁乌浒即此地也。”可见损子、产里地望相近,部分交错而居,主要在今玉林地区。

句町:又作钩町,战国时古国名,立其国者,当为淮越中之句町人,句町部。“至成帝何平中,夜郎王兴与钩町王禹、漏队侯俞举兵相攻。”牂牁太守陈立斩兴,诸小邦国尽归议。这是有关句町最后活动的记载。考其地望,“今云南之广南,富州,广西之西隆、西林、凌云、百色诸县即句町县地也。”又《水经注疏》 云:“句町在开化、镇昌〔今广西德保)之间。”从西林普驮发现的铜鼓墓葬及婆金铜棺葬看,这一带的青铜文化相当发达。句町所在地区,现在是壮人聚居之地,说明句町人是越人,其活动区域曾达到昆明一带,因之,“滇东和滇东南濮越文化多于氐羌文化。”③
     

夜郎:战国古国名,是战国至西汉时西南最大的邦国。“夜郎者,临牂牁江,广百余步,足以引船。”“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④ 唐蒙曾向汉武帝上书,说夜郎可得精兵十万。关于夜郎之兴起,民间传说:“有竹王者,兴于逐水。有一女浣于滨,有三节大竹流入女子足间,推之不肯去,闻有儿声,取持归,破之,得一男儿。长养有才武,遂雄夷狄。氏以竹为姓。捐所破竹于野,成竹林,今竹王祠竹林是也。”竹王即夜郎王,夜郎系百越中竹部落所建。夜郎中心在北盘江,其地望包括红水河中游,即今广西天峨、凤山、乐业一带。竹部大部子孙后裔为布依族,亦是红水河中游一带的壮人先民。竹王故事,在壮族民间流传甚广,桂西北一带壮族所奉祖先莫一大王,即是由竹王故事演化而来。

毋敛:此部疆域大体与西汉毋敛县相当,“毋敛治今荔波县而奄有独山州西境,并向广西河池、东兰及南丹那地州。”这就是说,毋敛境包括今河池地区的东兰、河池、南丹、环江一带,这些地方今有壮人分布。故此部应包括壮族先民。

以上诸部,不过是岭南众越人中较为著名的氏族、部落以及由氏族、部落发展而来的邦国,它们或因战争,或因朝贡,名声得以闻于中原。但既是百越,必不止这些。依《汉书?地理志》颜师古注所引臣攒语,“自交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则实际上氏族部落比记载的要多得多。在氏族社会里,氏族公社是社会的基层组织,它们“各有种姓”——图腾标志,因此,从图腾的遗迹可以推导出最初的氏族。正如恩格斯在分析易洛魁人的氏族时指出的:“摩尔根举出易洛魁人的氏族,特别是塞讷卡部落的氏族,作为这种原始氏族的古典形式。这个部落内有八个氏族,都以动物的名称命名:(1)狼,(2)熊,(3)龟,(4)海狸,(5)鹿,(6)鹬,(7)苍鹰,(8)鹰。”关于壮族的氏族标志,因年代久远而湮没,目前已难查证确知。但从史籍记载以及民间流传的创世史诗、神话传说、民俗等多方面来综合考证,仍然可以看出它的印记,主要有:

1)动物图腾类;鸟、蛙、羊、鳄鱼、鱼、水牛、黄牛、虎、狗、蛇、龟、马蜂、鹿、狼、豹、犀马、野猪、熊,其中鸟类又分别有鸬鹚、鹰、鹭、大雁、乌鸦、鸠等多种。

2)植物图腾类:竹子、笋、森林、枫树、榕树、木棉、葫芦、茅草、樟树以及形状奇特的大树等。

在这几十个图腾标志中,有的遗韵仍相当明显,有的已经淡化或消失,但从它们身上,仍可以推断出当年众多的氏族。有的氏族相当强大,有的相对弱小,有的则在兼并之中并入其他氏族部落。强大的氏族经过发展,成为部落联盟的核心。在众多的氏族部落中,有12个特别强大,在岭南越人中占有显赫的地位。12大部落的代码“12 "。在壮族乃至壮侗语诸族中是一个非常流行的神秘数字。壮族神话《 侯野射太阳》 中说,天上原本只有一个太阳,后来雷王又造l1个太阳,12 个太阳把大地烤得草木枯稿,河水断流,潭渊干涸。后来侯野射掉10 个,留日月照耀人间,人类才得以安宁。东兰、巴马一带的射日神话则说雷王生有12 子,即为12 日。有关姆六甲的神话书.说她生有12 个子女,师公根据这个神话创作的一部经书,详细描绘了她的12 个子女自相婚配繁衍人类的情形,十分生动。

民间文学不等于历史,但由于它有时代的镜子这一特质,实为历史的见证。它反映历史的方法是独特的,我们只要揭去文学本身所具有的夸张、侧面描写、浪漫手法等艺术手段,便可以露出包裹在其中的历史真实。按壮族神话创世史诗《布洛陀》说,开天辟地之后,宇庙分为上、中、下三界,雷王管上界,布洛陀管中界,蛟龙(鳄)管下界,老虎管森林,是为四兄弟,号称四王。此中透露出早先较强大的四个氏族或部落。神话说,后来大地万物峥嵘,人类兴旺,布洛陀便和雷王商议,把天地间分为12 “国”,关于12 “国”的情形,诗中是用图腾来表示的:

一国蛟变牛,

一国马蜂纹,

一国声如蛙,

一国音似羊,

一国鱼变蛟,

他国暂不讲… … 。

这里的“国”并非国家,不过是氏族、部落的代称,也就是蛟氏族、水牛氏族、马蜂氏族、青蛙氏族、羊氏族、鱼氏族,加上雷王本身鸟氏族。“他国”当为虎氏族、竹氏族、潭氏族、黄牛氏族和蛇氏族,这12 氏族当为岭南越族中较强大的集团,以后上升为12 部落或部落联盟,下文暂以部称之。

鸟部是越人一个最古老的集团,是百越的本支,可视为始祖部,势力很大。姆六甲、布洛陀、雷神都是该部重要的神。按壮族神话,天地裂为三界之前,是一个三黄禽蛋,这暗示了鸟部的始祖地位。壮话叫姆六甲Mehroeggap ,意为鸽始祖母。布洛陀有多种读音,其中一种为bouxroegdaeuz,意为鸟酋长、鸟头人或鸟首领。雷神在壮族神话及师公神像(包括面具)里,是一个鸟喙、鸟翅、鸟爪、鸟腿的人身鸟形神。宋代桂北壮人首领所铸雷王铜像,也是这副尊容。徐松石说:“南丹县城有僮人所拜的铜制雷神偶像,他的面部与铜鼓上的鸟头形十分类似。”又说“今雷神口像鸟喙,身像鸡形……。”鸟图腾在史籍中也多有记载,《越绝书》卷8记载鸟助越人耕种:“前后有差,进退有行。”《吴越春秋》亦有类似的记载。关于鸟田传说的神话,石钟健教授结合《交州外域记》所记雒田,认为雒(骆)即鸟,骆田即鸟田,壮人称鸟为roeg,音译为雒(骆)。石先生一语道破了鸟是骆越人的图腾。在骆越地区出土的石寨山型铜鼓上,纹饰多为鸟纹,足见骆越人对鸟的尊崇。这正印证了晋人张华《博物志》 的一段话:“越地深山有鸟如鸿,青色,名曰冶鸟。… … 此鸟白日见其形,鸟也;夜听其鸣,人也。… 越人谓此鸟为越祝为祖。”以鸟为祖,正是图腾的本质特征。

蛙部是稻作农业的产物,是新的经济类型的代表。按壮族神话,蛙是雷神之子,被派到人间作天使。这说明,蛙部是从鸟部分化出来的子部,与鸟部有“血缘关系”。古籍亦载:“西瓯,骆越之别种也.”别意为分支,即西瓯是从骆越中分化出来的,这正一与神话互相印证。蛙乃西瓯的图腾,瓯乃蛙字的汉字记音。“瓯,集韵:‘于口反’。‘于口’与‘乌浒’读音亦甚相近,故‘瓯’又可视为‘乌浒’同音异字。”“乌浒亦写作‘乌浦’”。乌浦又书作合浦。“乌”属上古影母鱼部,拟音a;“浦”上古属谤母鱼部,拟音pua,乌浦连音为apua。古越语原始声母有khr 音,蛙上古拟音khrop。合上古属匣母缉部,拟音为γop ,合浦合音为ppuakhopppuaapua读音相近。现代壮语“蛙”,武鸣标准音念为kop,临高念op,都明显地保留有aplua(乌浦)及γoppua(合浦)的痕迹,说明瓯乃蛙的汉字记音。由于瓯部在战国末期十分强大,其图腾蛙遂为包括骆越在内的诸部所供奉,故而有祭蛙神之圣地花山崖壁画留传后世,画面上的正身人像的蛙形特征生动逼真,瓯骆地区出上的灵山型铜鼓,鼓面多饰立体青蛙形象,显示了蛙图腾的突出地位。

蛟部即是以鳄鱼为图腾之集团。南海之滨及岭西江河多鳄鱼,对“陆事寡而水事众”的渔民威胁很大,故而由敬畏尊之为神。《汉书》载,越人“文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闻一多认为,端午节实起于越人敬蛟龙之俗,此说中的。在壮话中,蛟龙称为“图额”, 是一个蛇身、龟头、鱼鳞、蛇尾,能兴风作浪、占水为王的神物。据史诗《布洛陀》言,蛟部后来为农耕之水牛部所兼并。

马蜂部史籍未见记载,但在民间文学中经常出现,并且担任重要角色。岭南山林密布,藤萝之上,常挂有牛头大的马蜂窝,马蜂个体硕大,蜂毒甚烈,一旦受惊袭人,鲜能幸免。因此在民间文学中,它的厉害常被无限夸大。如英雄史诗《莫一大王》第十章,描绘莫一临死,嘱咐其妻将他的头颅密封于瓦坛中,后变成地龙蜂(马蜂中的一种),直飞京城蟹皇帝及众臣。透露了竹部与马蜂部曾有过联合的军事行动。此部分布于桂西北地区。

水牛部是12 大部中一个较为强大的部落,子孙遍及壮族地区,但主要分布在红水河中下游,取韦姓。水牛应是狩猎时代的产物,又是稻作时代先进的生产力,它是从狩猎驯养脱颖而出。在《尔雅》中记之为犟,是壮话Vaiz ( Vai31)的记音。壮人有牛王节,实为牛图腾祭祀日。

鱼部是岭南自然条件的产物,所谓“九疑之南,陆事寡而水事众。”指的主要就是水上捕鱼,其次才是采珠拾贝。鱼部遗韵甚为明显,在壮族先民铸造的铜鼓上,常有鱼纹,当为图腾的标记。又刘三姐传说中,她死后骑鲤鱼上天成仙。隆林各族自治县委乐乡壮人“正月初一从早到下午2 时左右,人见人或人见各种动物都概称为‘巴’(鱼)。”在龙胜龙脊十三寨和部分侗族地区,将三条鲤鱼共一头图案视为神物,常绘于建筑物或刻在桥头青石板上,过桥人“一脚踩三鲤”,便认为是亲人。这说明,鱼部曾经有过较大的影响。

以上七部皆见于壮族史诗《布洛陀》中,所遗五部,黄牛部子孙姓莫,莫者,黄牛也,壮话叫mozmo51)。主要分布在红水河中上游和柳江支流龙江之间的桂西北地区,今为壮族大姓,曾为南丹土州土司,传20多代.森林部主要分布在左江流域到桂西南一带,子孙姓侬,壮话念ndoeng (doη24) ,意为森林。森林部亦即虎部。该部子孙因出仁惠皇帝侬智高,名噪一时。侬智高失败后,部分人改从国姓,部分人被迫改姓赵。竹部曾建夜郎国,上文已述及。在壮族中,竹部子孙主要分布在红水河下游,姓蓝,为壮族大姓之一。《布洛陀》中说,布洛陀派卜黄给天下颁姓,一人提空篮而来,遂赐姓蓝。蓝壮话念lamz (la:m31),竹篮之意,与原意蓝色无关。水潭部子孙为覃姓及谭姓,也是壮族大姓之一。主要分布于柳江流域及红水河下游两岸。因壮族地区是喀斯特地形,多深潭及溶洞,神秘莫测,因以为图腾。蛇部名闻遐迩。壮族歌节“三月三”为敬祭短尾五花特屈的节日,《蛇郎》即是蛇图腾神话。

以上12 大部是岭南越人中最强大的集团,在它们的周围和彼此之间,可能还有其他的氏族部落。

壮族先民的这些氏族部落,都具备了一般氏族部落的特征:(l)它们都有酋长及临时军事首领,如西瓯君及继其后的荣骏,寨老即其遗风。(2)这些首领可以更换,如龙脊十三寨有较浓厚的氏族社会遗风,各寨首领如吃“背手钱”(受贿),便被议众或议团罢免,失去其位,另选人充任。(3)外婚制,壮族不少地方至今仍同姓不婚。神话《布伯》中兄妹不愿结合,透露出由血缘婚向族外婚过渡的信息。(4)财产必须留在氏族之内。壮族习俗,同族人有绝嗣者,财产由族人继承,或过继,或瓜分,他姓不得染指。(5)同一氏族部落内有互相保护、支援和同族复仇之责。桂西壮人从前有一种风俗,他姓人与本族内任何媳妇通奸,同族人可以群起闯入奸夫家,将家具捣毁,杀猪出谷,共同雪耻。(6)有各自的标志图腾。(7)可收养外氏族人加入本氏族。壮人入赞之风较普遍,寡妇改嫁带去的子女,须改从继父姓,这些都是遗风。(8)有自己的节日。如牛氏族有牛魂节、莫一大王诞日。(9)有公共坟地,但非正常死亡者另择垄地。(10)有民主集会,神话《母子访天边》中,全氏族人集会推选去寻找天边的勇士.龙脊的议众(氏族集会)和议团(部落联盟集会)有明显的遗风。此外,各部还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如使用古越语,大分散小集中,经济上从渔猎向以水稻种植为主的农耕转变,同时兼从事打猎、采珠拾贝,使用大石铲进行生产。风俗上也有共同点,如椎髻跌足、断发文身、以歌代言、男女同川而浴、巢居干栏、凿齿、崖葬等等。但是,它们也有许多不同的特点,在经济上,各氏族部落生产门类有所不同,如西瓯人最善于种植水稻,骆越人能“仰潮水上下”垦食骆田;臣人善捕蝉蛇,路(骆)人善伐大竹。产里、损子则善于采珠拾贝,《南州异物志》说其后裔“乌浒取翠羽、采珠为生,又能织斑布,可以为帷慢。”《周礼?春官》 载:“郁人和玉鬯以实彝而陈之”,“郁人掌裸器…… 玉鬯,芳草也。”玉鬯,百草之华,为远方郁人向周王室所贡之芳草,合酿之以降神。郁,指后来的郁林郡,周王室常以琼浆献祭,他们认为如无此香草则祖先不受。因屡贡郁草,名为郁人,可见郁人(瓯或产里之后)是种植郁金香的能手。其它各氏族部落或善驯牛,或善养羊,或善打鱼,或善植桂,皆各有一技之长。

在语言上,各部古越语又都有一定的差距,形成不同方言土语区。在《方言》里,有“南楚之南”、“南楚之外”语言区,即指岭南有独立的语言。在岭南内部,又有“桂林之中”方言区、西瓯方言区及骆越方言区等“膊,兄也,荆扬之间谓之膊,桂林之中谓之猛。”“,短也。……桂林之中谓短。”关于西瓯语,《方言》卷一载:“允、、恂、展、谅、穆,信也。……西瓯、毒尾、黄石野之间曰穆。”骆越居地较广,方言土语较多,“言语各异,重译乃通。”
     

在习俗上,也各有特色。“古损子产国,生首子,辄解而食之,谓之‘宜弟’。”此语出于《墨子?节丧》(下),该文载:“越之东,有沐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其大父死,负其大母而弃之,曰:‘鬼妻不可与同处’。”《鲁问篇》载此俗时,沐被称为“啖人之国”。《汉书》追叙:“骆越之人,父子同川而浴,相习以鼻饮。”因有浴俗,故称交趾。又有一俗,喜文其额,被称为“雕题交”。史载瓯人“被发文身,错臂左,瓯越之民也。”骆越人在打鱼时,“又有一牛出湖中,以鸡酒为祭,便获鱼倍。若不设此祀,则渔得牛粪而已。”

壮族先民各氏族部落的最大特点,是社会组织联系松散,互不相属。商代初年瓯、佳等各部之所以独自向商王朝进贡,名称并列于史籍,是因为它们彼此间尚未结合成紧密的联盟,各自为政。在史诗《布洛陀》中,对此也有所反映:“从前无道路,各处不交往。”各氏族部落之间的缓冲地带比较广阔,不必经常往来。后来“王(布洛陀)用泥土接,连成路漫长。”彼此互相接近,于是逐步发生矛盾和部落战争,这是社会组织从松散到严密过程中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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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部落联盟组织


    


    

氏族、胞族、部落的繁衍和分化,在民间文学中有侧面的反映.据神话《布洛陀和姆六甲》,其发展分化可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姆六甲时代,大地上仅有她一人,当属母系氏族时代;继之是布洛陀时代,他是姆六甲之子,同时也是她的丈夫。他兄弟四人,老大duzbyaj(雷公,tu31pja55),老二duzngieg(蛟龙,tu31ηi: k 33 ) ,老三Bouxroegdaeuz (布洛陀,pou42γok33tau31),老四duzguk(老虎,tu31kuk55)。这时已进入父系氏族时代。四兄弟实际是四个氏族。其后是布伯时代,他是布洛陀的弟子,他的时代当是12氏族强大的时代。到了伏依兄妹时代,已经不是12部,大地的东西南北都有人类了。神话中这种由少到多的分化,正好和考古学材料在发展方向上互相吻合,互相印证。有些神话的篇章,从微观上生动地描绘了这种分化的情形。《祖宗神树》中说,布伯以后,人口逐渐增多,挤在一块不易谋生,于是决定分批到各地去另谋出路。临行前三老商定,为了将来子孙能互认旧宗,分别前要种木棉树、大榕树和枫树作纪念。以后子孙不论分散到哪里落脚,都要种这三种树作为标志,并做五色糯米饭款待亲人。子孙无论走到什么地方,只要看见三种树中的任何一种,吃到五色糯米饭,便可以互认兄弟了。另一篇神话《艾撒艾苏》说,艾撒、艾苏是兄弟俩,原来住在文山一带的纳波。后来人多了住不下,又受到雷公的骚扰,只好决定去寻找“幸福快乐”的地方。两兄弟途中历尽艰辛,艾撒胆怯了,停下来和猴子成了亲。弟弟艾苏继续往前行,沿途和猛虎进行了多次殊死的搏斗,终于找到了斯奥斯波这个好地方。他又返回纳波,把弟兄们带到那里去。这两个神话用艺术的手法,从侧面反映了氏族分化的过程,并描述了这种分化必然造成的氏族、部落迁徙。这是符合历史演进规律的,因为“随着部落的增殖,每个氏族又分裂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氏族,这些氏族如今也作为单个的氏族而存在。”当这种增殖导致生活来源紧缺时,迁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在壮族先民中,这种迁徙是时有发生的。

氏族社会的上述分化,并不是平静地进行的,而是伴随着不断的矛盾,部落战争,不断的分化、兼并和组合。在美洲印第安人那里,亲属部落间的联盟,常因暂时的紧急需要而结成,随着这一需要的消失即告解散,有的又重新团结为永久的联盟。但彼此常常为不绝的战争所削弱。壮族先民的社会发展也是如此,从商周到春秋战国,部落间的争斗此起彼伏。甚至延续到秦汉。汉朝皇帝曾想用兵制止,朝臣谏曰:“越人……自相攻击,而陛下发兵救之,是反以中国而劳蛮夷也。”太史公曾经慨叹:“瓯骆相攻,南越动摇。”瓯骆为两大部,一南一北,它们之间的攻伐非同寻常,频繁而激烈,连赵氏王国也为之动摇,可见其规模之大和战争激烈的程度。赵佗为了稳住南越,用了很大精力来制止这种部落争斗,史载“粤人之俗,好相攻击,前时秦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使与百粤杂处。会天下诛秦,南海尉它居南方长治之,甚有文理,中县人以故不耗减,粤人相攻击之俗益止,俱赖其力。”相攻击成积习,可见由来已久。赵佗长治之法,除了用财物收买之外,还“以兵威边”。在战争中,各部不断重新组合。雷氏族与鳄氏族结成联盟,又产生蛙氏族;雷氏族与鸟氏族联合,使雷神变为人身鸟形:鸟咏、鸟翅、禽腿、禽爪。12 部兼并更加明显,先是鳄部把鱼部吞并,而后水牛部又把鳄部兼并。在神话史诗《布伯》 里,斗争双方一方为雷王,它联合了鱼氏族、马氏族和猪氏族。另一方为布伯,他联合了蜘蛛氏族、龟氏族、竹氏族、石头氏族,甚至华夏的伏羲也加入了这场战争,站在布伯一边。葫芦氏族似乎是中立的,但也参加了战争的部分进程。战争十分激烈,最后甚至几乎造成人类的灭绝,重新换世,双方都付出巨大的代价。最后雷公让步了,同意兄妹结亲延续人类。但它被布伯砍断了肢体,接上一禽腿禽爪换了另一副模样。而布伯则牺牲了,壮族先民的神谱世系被拦腰砍断了,从伏羲那里重新开始,以伏羲女娲为繁衍后代的始祖。这场神话里的部落战争,很有一些“瓯骆相攻,南越动摇”的影子。闻一多指出,洪水神话中“兄妹之父与雷公斗争”,“雷公发洪水”,“不过是一种战略,或战祸的顶点,所以可以归并为战争。”这恰与“古代社会的名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原则相合。”
     

经过分化、兼并和组合,形成了若干部落联盟。这些联盟的具体情形,今天难以详察。但综合各方面的材料,仍然可以看出部分部落联盟的痕迹。其中比较著名的有以水牛部落为首的部落联盟;竹部落为首的部落联盟;鸟部落为首的部落联盟;蛙部落为首的部落联盟等等。其中以西瓯部落最为强大。岭西各部在西瓯的怀集之下,结成了庞大的部落联盟,甚至已开始越过这个阶段,到达军事民主制时代,这个庞大的联盟有以下特征:

1.有一位战时军事首长西瓯君,他被公认为领袖人物,各部服从他指挥,以便与秦军抗衡。

2.在对外作战时,以西瓯之名作为统一的旗帜出现,西瓯成了当然的盟主和代表,其它各部落对外不再另立旗号,因而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团体。

3.内部实行军事民主制,有自己的最高议事会。当西瓯君阵亡,不实行世袭制,而是“相置桀骏以为将”。就是召开具有最高权力的民主会议,公推贤能。

4.联盟内部组织已相当严密,而且训练有素。已经能运用一些有效的战略战术,与强大的秦军抗衡达数年之久,击毙秦军统帅尉屠睢及毙伤秦军数十万。

5.联盟有相当的经济实力,能支撑长达数年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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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氏族部落的解体

商周时期,岭西地区已进入新石器时代晚期和青铜时代初期。特别是春秋战国时代,壮族社会已进入青铜时代。这期间生产工具有了较大改进,生产力有较大提高,生产有了较大发展,从而导致生产关系的变更。父系氏族公社逐步演化为农村公社,私有制产生,原始社会开始解体。

商周时期的石器遗址和墓葬,提供了生产力水平的客观依据。新石器时代晚期,桂南形成了独特的大石铲文化,其中以邕宁、扶绥、隆安等地的丘陵地带最为密集,出土了大批的大型石铲、石犁。这种形体硕大、制作精致、造型独特、功能优良的大石铲的大量出现,是这一地区铲耕农业发展的标志。农业的发展,社会剩余产品的日益增加,为农业与手工业的分工和私有制的出现以及社会财富占有的不平等创造了物质条件,最终导致原始社会制度的瓦解和阶级社会的产生。

西周末年至春秋战国时期,是壮族古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其社会生产力有飞跃性的发展,主要标志是青铜文化的产生与发展。这一时期,中原地区的青铜器通过湘楚走廊源源不断地传入瓯骆地区。在中原青铜文化的影响下,贩骆工匠也逐步掌握了青铜冶铸技术,开始铸造青铜器。青铜文化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的重要标志之一,同时也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在当时瓯骆地区,青铜器乃是一种稀有贵重之物,绝不是普通人所能享用,只有氏族部落首领才能拥有。他们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和权力,控制着日益增多的社会财富,掌握着商品交换过程中的贵重物品,接受中原王朝的赏赐物。另一方面.随着农业与手工业的分离,社会上有一部分人从农业部门中分离出来,专门从事各项手工业生产。原来的氏族部落首领控制产品的支配权和占有权,进而拥有对生产者的支配权,以剥削他们的剩余劳动。随着社会财富的日益增多,氏族部落首领便逐步蜕变为奴隶主。特别是技术难度大、工艺流程繁多而且精密的青铜铸造业,没有奴隶主的组织分工是难以完成的。青铜铸造业的发展,又进一步加速了阶级分化和奴隶制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他又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

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亚细亚方式,将在大石铲和青铜工具的进军中从氏族公社的母腹中诞生。

壮族地区氏族公社的解体,是从它内部财产继承方式的变更和私有制的出现开始的。财产的私有是和父系氏族公社的发展密切相关,在武呜鸣出土的西周铜器上,出现了男性形象的族微。在花山崖壁画上,人们看到的是一个男性的世界,虽然“正面人像大部分性别不明显,只有个别图像胸部两例略作弧形外突,似表示女性。”但在众多的侧面人像中,能定为女性的寥寥无几。正面人像动作刚劲,有明显的男子气质,这当是父系氏族的生动写照。“由子女继承财产的父权制,促进了财产积累于家庭中,并且使家庭变成一种与氏族对立的力量;财产的差别,通过世袭显贵和王权的最初萌芽的形成,对社会制度发生反作用。”壮族是一个农业民族,因而首先是土地的私有。在氏族时代,土地是公有的,大家集体劳动,产品均分。由于生产工具的改进,公有的土地已不需要那么多的人来耕种,甚至家族或个人都可以担当,于是氏族公社暂时把土地分给各家经营,但重大的劳动依然集体进行。天长日久,土地便归家庭所有。壮族称“财产”为daemznaz(tam31na31),意为田地,(直译是塘田),可见田地是最早的个人财产。与私有制产生相适应,其社会上层建筑也就出现了雒王、雒侯、雒将等等统治阶级。

关于财产分配的不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私有,在墓葬中相当分明。以武鸣马头乡西周末年至春秋的墓葬为例,这些墓葬虽然在形式上仍属于族墓性质,但它已有四个变化。首先,墓葬明器较多的墓穴处于墓地的坡顶中心,而较小的则分布在其四周,表明墓主生前已经有了地位大小和贵贱之分。第二,随葬品多少不均,三分之一的墓穴空无一物,其墓主身份可能是最低的。其它墓穴大多数仅有少量明器,有的是一件陶器,有的是一件铜器,墓主可能是自由民,拥有少量财产;少数墓穴中陶器、铜器、玉器三者兼有,数量较多,最多的达10多件,墓主当是氏族部落的首领,氏族公社的贵族,“他们凭借自己的权力和地位。占有他人财产,而后又用于随葬。”特别是元龙坡顶中央的316 号墓,随葬品有铜矛、铜刀、夹砂陶罐、陶釜、陶钵、玉环、玉雕饰,并且有一定的组合,显示出首领或贵族的身份。第三,墓坑规格大小不一,差别较大。元龙坡316 号墓的墓室长达350厘米,宽160厘米,深240厘米,四周还有宽40厘米,深80厘米的两层土台,二层台以上的填土中有49 块天然砾石,显得与众不同,相当特殊,而小墓穴长不到2米,宽60厘米,相差甚远。第四,随葬品的规模、价值、质料不同,显示出财富的多寡及地位之尊卑。如147 号墓出土的牛首提梁铜卣,器盖和腹部饰夔纹,纹样为浮雕,花纹繁缉,镌刻精细,价值非凡,非一般人所能拥有。安等秧出土的铸有精细花纹的铜矛,也非一般氏族成员所能配备,因为它带有权杖的性质。至于各式环、钏、管、珠、穿孔玉片等玉器,也不是常人所能得到的。玉器向为贵重之物,在阶级社会中常常作为特权阶层的标记.在马头墓葬中,有玉器作随葬品的墓穴仅是少数,这就证明墓主拥有某种特权。

其它地点的明器,也说明了私有财产的产生和氏族公社的解体。恭城县嘉会的鼎、编钟、尊、,平乐县银山岭的鼎、盘,田东锅盖岭的铜鼓、玉块、玉环、玉管,皆非寻常百姓之物。古所谓“钟鸣鼎食之家”,就连一般富人也难以企望,而为较大的首领、贵族所享有。就这些产品的价值而言,一般平民是无法购置的。特别是来自中原的物品,价格昂贵,即使作为馈赠品,也不是一般交易,在本地铸造的产品,也需要相当的财力,如铜器的铸造,要耗费大量的铜矿石,要有冶炼设备,还要延请技艺较高的工匠,颇耗资财和时日,这只有那些有一定特权的公社贵族,才能驱使一般公社成员为其效力。而氏族制度本身久远的血缘关系以及伴随形成的有关制度,又给这种最初的剥削披上了氏族的外衣,罩上了神秘的迷雾,从而“合法”而“自然”地进行下去。

这些作为氏族制度异己力量的产生,在花山崖壁画上也有直观的体现。花山崖壁画可以说是壮族古代氏族公社解体初期的形象反映。画面所反映的社会现象带有双重的性质,一方面,它是父系氏族公社生活的写照。在这里,男子居于主导地位。人与人的关系还保留着氏族社会那种酋长与氏族成员亲密关系的旧有习俗。那些有特别标记的首领形象,受到了氏族成员的拥戴和欢呼。以《广西左江流域崖壁画考察与研究》中图60为例。中间是特大的人物形象,其左侧、左上方、右上方、右侧都有成组的小人像向他欢呼,而且多数侧身,高举双手,众星拱月般围绕着他,有的还敲锣打鼓。这一中间的巨人,显然是一位首领人物,周围则是氏族或部落成员。首领与成员之间还没有对抗关系。相反是热烈的,似是出于内心的尊敬和激情,虽然不是亲切的。正如恩格斯所说的:“文明时代最有势力的王公和最伟大的国家要人或统帅,也可能要羡慕最平凡的氏族首长所享有的,不是用强迫手段获得的,无可争辩的尊敬。”类似情形,我们还可以从图162139404453545688144等许多画面中找到。特别是图44,中心人物与周围人物浑然一体,如绿叶扶花,生动自然。

但是,当我们仔细分析这些画面时,便会发现在和谐之中已经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在表面的热烈之下,已生长着一种氏族制度的异己力量,标志着父系氏族公社已悄然产生质变,走到它的尽头。

第一,画面土人物的位置大多已有尊卑之别,象征首领人物的人像居于众星拱目的中心,或高居于众人上方,位置显要。如临摹图44,中心人物独占一大块岩面,上、下、左、右簇拥着几队人像,大多为侧身,只有下方为正面,对比鲜明。临摹图53 ,右下方两首领,左下方两首领,左上方的首领,均居于众多小人物围绕的中心。临摹图60,中间大人像赫然显目,周围有四对人马.呈风车形绕他旋转。临摹图88,大人像不仅居于中心地位,而且高出同一排图像。临摹图144,三个中心人物被众多小人像半月形簇拥。临摹图215216,中心人像被不多的小人像从四方环绕。临摹图261294的大人像显示出唯我独尊的傲然气势。这些大人物图像不仅位置明显,而且都是正面人像,无侧身,地位独特。

第二,个体大小差别较大。个体不多的中心人像,一般都比较高大,大小之比最小为2:1,一般为3:l4;1,高度差距最大是临摹图308,达到9:1。身体宽度一般为2:13: l

第三,首领人物身上一般都有特别标志,有的有环首刀,有的佩剑,有的既有环首刀又有长剑,有的还手提短剑。头部多数做了特别的加工,如绘上头饰,手分五指。有的头上高挑羽翎,个别人像头上似乎顶着猎物。

第四,财产多寡不同,显贵身边往往有铜鼓、铜锣和奔犬(在足下方),有的还有羊角钮钟。这些鼓当属重器,标示出权力和地位。也有的铜鼓是作为乐器和礼器的,但像临摹图56右上方、10下方、36右上方、39左下方等部位的铜鼓,明显的属于个人所有。

第五,大人像之间也不平衡,分有等级。如彩版11,中心人物头顶猎物,足下方有怪兽,腰挎环首刀,右手悬短剑。左侧铜鼓,一共五件财富,在其左上方的首领人像则仅有铜剑和怪兽。右上方八、九个特殊人物,多数一剑一鼓,少数一剑一兽,个别仅一剑或一兽而已。临摹图215有一剑、一环首刀、一鼓、一锣,也比较特殊。一般人像个体小,线条简单粗糙,有发型和手指的不多,徒手欢呼,一无所有,明显的处于陪衬的地位。

总之,从花山崖壁画上,我们已经看到在氏族公社和谐平等的群体中已开始发生分裂,私有财产的产生,促使了它的解体。私有财产一且产生,必然以一种不可扼制的力量瓦解氏族旧有的血缘关系,促使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产生和发展,以便使财产留在父系家庭内。于是发生了一些后人难以理解的民俗现象。女性由主动变被动,嫁到了男方的家庭,于是发生各种无力的抗争,如壮族妇女过去普遍有哭嫁之俗,姑娘上轿前后,哀哀而哭,把夫家上自公婆下迄夫婿,统统骂一番。过门后,次日即回娘家,过着不落夫家的生活。宋代,壮族还有入寮之俗,嫁娶日,男方在半路搭起若干寮房,女方出嫁时不到夫家,先在寮房与夫婿居住半年。届时丈夫要驯服妻子,要手刃若干奴婢,使妻子畏惧不敢反抗,然后才接到夫家。寮房实际是母权制到父权制、血缘家庭到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一种妥协,一种过渡,一种缓冲。但是,这些妥协是无法阻止的,妇女遭到了“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她嫁到了某一氏族之后,即使丈夫死亡,为了把财产保存在氏族以内,她必须同她第一个丈夫的同氏族人结婚而不得同别的任何人结婚。这就是过去壮族某些地区残存“兄终弟及”的转房制度的由来。

一夫一妻制产生的同时,氏族公社也已发生了变化,只剩下一个躯壳。作为从原始氏族制到奴隶制的过渡,农村公社取代了父系氏族公社。在岭西,板nbanj(村ba:n55)、弄rungh(γuη33)实为较小邑,峒doengh ( toη33)实为较大邑。邑当是农村公社。壮族古代的农村公社作为一种过渡性的社会经济组织,它是由一群氏族的家庭组成的,但由于各氏族和胞族的成员相互杂居,已经一代比一代厉害了。农村公社内也常常包括其它氏族的成员,因此,氏族的血缘纽带发生了断裂。公社的特点是土地归全公社所有,耕地分给各家使用。这种分散经营,为下一步完全变为私有奠定了基础。从解放前桂西各地的情形看,壮族的土地私有并不彻底,私有的只是较好的业已耕种的土地,荒地、山、山林、牧场往往尚属公有。其它财产如牲畜、农具、住宅等则为家庭私有,这从上面所列举的墓葬明器亦可说明。“民垦食其田”当是土地公有私耕的记载。花山崖画上的犬,墓葬中的农具,神话《布伯》中用以让雷公滑倒的干栏,当是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生产物和住宅私有的明证。壮族古代农村公社的劳动组织,保留有氏族时代集体劳动的浓厚痕迹,即劳动强度较大的春耕秋收,捕捉较大的野兽,建造干栏,一般是集体进行的,其它则分散劳动。这种劳动方式的残余形态被称为“多饶”doxraeuh ( to42γau33),意为“相约互助”,有些地方称为“滚泄制”,意为同村人无偿互助。其做法是:春种农忙时,全村不分姓氏和贫富,每家每日出一人(富家出长工或妻妾),也不讲究劳力对等,挨家挨户轮流耕种,一般一家一天,轮到某家,人们一早便自动带上劳动工具汇集主家地里,或耕或种,妇女儿童干轻活,如点种培土;男子干重活,如耕地、开垅、运肥。各人应干什么活,约定俗成,无人分派督促。主家如经济宽裕,可管三餐,其中晚餐有酒肉干饭。如无力招待则各人回自家吃饭,大家不会计较。也有的由各家带些米或酒肉资助主家。轮一遍,剩下少量地块及零星农活,以及以后几个月内的除草、施肥,则由各家自己完成。“多饶制”可以说是氏族公社及农村公社劳动组织形式的活化石,直到解放前依然存在。例如南丹拉易乡、月里乡,“一向就有一种组织劳动力的换工习惯”, “起于何时,已不可知。”这种形式南丹称之为“打背工”。残留这种形式的地方,一般来说也同时残留土地公有的痕迹,即蒸尝田、荒地、荒山、山林等皆属公有,族人可以随意开垦、砍柴或放牧。类似这样的农村公社的痕迹,在解放前桂西农村并不少见。由此可以推断,农村公社曾是社会走上文明门槛的桥梁。正是在这种经济组织的内部,产生了瓦解氏族公社的种种因素。在这里,不仅土地开始转化为私有,而且“货币、债权人、债务人以及逼债等找到立足之地。这些因素不断积累,造成了两极分化,氏族公社的解体,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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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壮族先民与夏楚文化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漫长的历史时期里,各民族在经济和文化上互相交流,互相影响和吸收,互相促进,为开创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丰富和发展中华民族灿烂多姿的文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并且形成了我国多元一体的格局和谁也离不开谁的亲密关系。特别是作为中华民族的核心和主体的华夏文化以及楚文化,以其特有的先进性和开创性,不断地向四面辐射传播,对推动我国周边各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促进民族的团结与融合,产生着积极的作用和深刻的影响。岭南地区的瓯骆民族也是如此。

第一节 先秦史籍中的壮族先民及其分布

先秦史籍对壮族或壮侗语族诸民族先民的记载不少,但称谓复杂,时而以地名称之,时而以其地特产称之,时而以其民的某种特殊风俗称之,时而以语言特.载称之,时而又以其中某些氏族部落的自称称之,而且全部出自中原华夏文人之笔下,他们大多译自当地民族的语言,不同时代的人又有不同的译写,所以难免会出现许多混乱纷繁的称谓。但只要属于岭南古地或古越人,就同壮族先民有密切联系。

《逸周书?王会解》载:“伊尹受命,于是为四方令,曰:臣请正东符娄、仇州、伊虑、沤深、九夷、十蛮、越沤,剪发文身,请令以鱼皮之之酱、绞盾、利剑为献;正南瓯、邓、桂国、损子、产里、百濮、九菌,请令以珠矶、玳瑁、象齿、文犀、翠羽、菌鹤、短狗为献。”

伊尹,是商朝的第一任大臣,曾助商汤攻灭夏朝,建立商朝,厉佐汤、卜丙、仲壬,是振兴商朝的功臣。以上一段言论,是他秉承商汤的意旨而发布的。时间大约在公元前17 世纪初,距今为3600 多年前。

伊尹说的“沤深”、“越沤”(即“瓯越”)以及正南诸古国,均为越人地名,或分支族名,同壮族先民及壮侗语族诸民族先民有或多或少的联系。

“桂国”,古国地名。因特产桂树而得名。故知“桂国”为壮族先民岭南越人地。

“损子”,古国地名,亦称“唤人国”、“瞰人国”,也在今广西、广东一带。《墨子?节葬篇》云:“楚之南,有啖人国者。”因民间有“食老”、“食长子”的神话传说而得名。《后汉书?南蛮传》谓:“今乌浒人是也。”今壮族、布依族民间还流传“食老”的神话传说。证明“损子”国,亦属壮族先民分布区域。

“陆梁”,古侯国,为岭南越人的一支。《史记,秦始皇本纪》 载云:(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 年),发诸尝道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陆梁,诏以为列侯,自置吏,受令长沙王。”其名称可能是译写于古越语称“山谷”、“山后”为“陆梁”的缘故。解放后,考古工作者在湖南长沙发现有“陆梁尉印”一件文物,证明“陆梁”为岭南越人的一支,因其地在百越之北境,故秦始皇南并百越,必先取“陆梁”,进而南并百越,置桂林、象郡、南海。

“产里”,徐松石在《 泰族僮族粤族考》 中说:“产里,国都于临尘,今广西邕宁县西,后迁居云南车里(今西双版纳),车里、撤里为产里之谐音。其国人为傣族先民,亦为越人的一支,壮傣古代同源,西迁者为傣,留居当地者为壮,二者关系密切。”

“百濮”,亦称“濮”、“濮人”、“卜人”。我国南方古族名。分布在江汉之南,或楚国西南。最早见于《尚书?牧誓》,为商周之际参加周武王“伐封”会盟的8 个少数民族之一。周匡王二年(前611 年), 与糜人伐楚。周景王二十二年(前523 年),楚为舟师以伐濮。隋唐之后,滇西南亦有濮人(元以后称“蒲”)活动之记载。“百淮”即“百越”,为壮侗语族诸民族先民。

“越沤”,即“越瓯”,亦作“欧越”,以“剪发文身”为特征,包括以后的东越、西越、东瓯、西瓯诸部,《逸周书》所载的“越沤”,指东部越人即句吴、于越、东瓯诸部。其文化特征与西南、西瓯、瓯骆诸部相同,与壮族先民亦有密切关系。

《逸周书?王会解》还载有:“路人大竹,仓吾翡翠。”

“路人”,王云五在《逸周书集训校释》(丛书集成初编本)中谓:“路音骆,疑即骆越。”如此说成立,则“骆越”早在商周之际,已著名于南方,向商朝进贡大竹。战国时的著作《周礼》卷38 载:“象胥、掌蛮、夷、闽、貉、戎、狄之国,使掌传王之言而谕说焉,以和亲之。”其中的貉当为貉越人。骆越之骆,也可写为貉、雒。

“仓吾”,亦作“苍梧”,金文已见其名,或因族而名地,或因地而名族,位于西江下游今广东肇庆、德庆、怀集、连山、连南、连县,广西梧州、昭平、平乐、富川、钟山、贺县及湖南江永、江华等地。宋人罗泌《路史》谓“仓吾”为古国,注谓自广东至湘潭。近人徐松石在《泰族僮族粤族考》 中谓“仓吾”蛮为“僮古佬”、“牂牁僚”的谐音,乃是“僮族”的一种自称。以上两说虽未取得有力的佐证,然其为壮族先民岭南越人的一支是可信的。余谓“仓吾”的“吾”字与“瓯”、“乌”字同音,与以后“西瓯”、“乌浒”人的居地也一致,当是仓吾—→西瓯—→乌浒的字面演变罢了,是越人中稻(、蒿)图腾的一支,当然是壮族和壮侗语族诸民族的直系先民。

《管子》卷8《小匡》载:“余乘车之会三,兵车之会六,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南至吴、越、巴、牂牁、爬、不庾、雕题、黑齿,荆夷之国,莫违寡人之命。”这段记载了春秋齐桓公称霸中原期间(前685—前642 年),齐国〔 位于今山东)之南诸国名或部落名称,有的用国名如吴、越,有的用族名,有的用文化特征名。其中,牂牁、雕题、黑齿诸古国、古族,同壮族先民有密切关系。

牂牁”,《太平御览》卷771引《异物志》 云:“处牂牁江(北盘江——红水河)上,因以江名国。”其国“有一小山,在海内,小而高,似系船栈,俗谓之越王牂牁。远望甚小而高,不似山,近望之为一株树在水内。”明李攀龙《送别间员外使黔中》诗亦有“牂牁万里越王台,北眺中原秋色来,红嶂忽山三楚断,海天不尽百蛮开…… ”等语。总之,先秦时期的“牂牁”为越人之一支,故其首领称“越王”,分布在北盘江——红水河流域(今壮族、布依族聚居区),为壮族或布依族的直系先民。

“雕题”,《礼记》卷12《王制篇》载:“南方曰蛮,雕题交队,有不火食者矣。”《正义》注云:“以丹青雕刻其额也。”这就是文面,与“越人剪发文身”是一样的.说明所谓“雕题”国者,是流行“文面”习俗的越人部落。同壮族和壮侗语族诸民族先民有密切关系。

“黑齿”,《三国志》载云:“倭国东南有黑齿国”,其民湮齿使黑,蛮夷之风俗,倭国就是现在的日本。日本的东南,当为东南亚各国。其实,湮齿使黑的风俗,有嚼槟榔习俗的民族都属于这一类。槟榔树是一种常绿乔木,属棕梅科植物。其果性温,味苦辛,分红、白二种.槟榔有消积、行水、杀虫、刺激等功能,对于牙齿有保护作用。因槟榔汁呈红黑色,久嚼者其齿便如同经过墨染而成漆黑色。这便是古籍中所说的“黑齿”或“漆齿”。古时岭南越人最喜爱嚼槟榔。唐人刘询《岭表录异》亦云:交(州)、广(州)之人“自嫩及老,采实峡之,以不娄藤兼之瓦屋子灰,竞咀嚼之。”近现代我国部分壮族、黎族、傣族、哈尼族及东南亚许多民族都还保留有这种习俗。故知先秦时期的“黑齿”国应是岭南越人的分布区域,与壮族先民也有密切关系。

此外,在先秦古籍和中原地区出土的西周东周青铜器铭文中,常见的有“南夷”、“南蛮”、“南瓯”、“南海”、“南国”、“交随”等古地名或古族名,多泛指岭南少数民族或其地区,虽非专指某个民族,亦同壮族先民岭南越人有密切关系。例如“南海”,秦置郡前乃泛指岭南沿海地带,包括今广东、广西、海南等地。

上述这些称谓,都同壮族先民有或多或少的联系,故要根据不同的史籍、不同的内容进行具体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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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岭南瓯骆人与中原华夏人的接触


    


    

据早期古籍记载,早在华夏民族形成以前的传说时代,距今约四五千年前,中原地区一些著名的部落或部落联盟之首领尧帝、舜帝、禹帝,就频繁地同岭南越族先民(以下概称“先越人”有所接触。《尚书?尧典》载;“(尧)申命羲叔,宅南交。”《礼记?少问篇》亦载:“虞舜以天德嗣尧,……南抚交。”《史记?五帝本纪》进一步说:舜何禹“定九州,各以其职来贡,不失厥宜。方五千里,至于荒服,南抚交。”同书甚至说:“(舜)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史记?夏本纪》则云:“或言禹会诸侯江南,计功而崩,因葬焉,命曰会稽。会稽者,会计也。”这里所说的“南交”、“交”,都是泛指岭南越人地区,而“会稽”乃百越活动的中心,苍梧、九疑为西瓯人居地。这些记载表明,先华夏族与先越民族曾经有所接触,彼此有所了解。

夏末商周之时,中原地区首先进入奴隶制社会,建立了强大的王朝,社会经济和文化都得到迅速的发展。于是,以夏王朝辖区居民为中心的华夏民族也逐渐形成,从而以崭新的面貌和迅猛的态势向周围比较后进的地区扩展,同周围各个原始的氏族部落或部落联盟或古代民族发生交往,因为无论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诸方而,华夏民族都比周邻民族先进。所以在交往过程中,它总是占据主导地位,把自己地区称为“中国”,而称周围民族为“蛮、夷、狄、貊”;它对周围民族采取的军事行动,称为“征”、“伐”、“并”,而周围民族对它采取的军事行动则被称为“侵犯”、“入寇”;周围民族给它的物资特产称为“贡”、“献”,而它给予周围民族的物品则称为“赐”、“赏”、’‘赏赐”,体现着不平等的关系。但是,这种交往,特别是非军事的和平交往,客观结果是积极进步的,一方面使华夏族更多地吸收周围民族的先进成分,包括人种、地域、经济、文化、技术等等,使华夏族的地域日趋扩大,人口日愈增多,文化也越来越发达,从而使它成为世界上发达最早、势力最强的民族之一,这是中国各个民族包括原非华夏民族所共同缔造的;另一方面,也给周围民族带来很多先进成分,从而促进了周围少数民族的发展,这种相互影响、吸收、同化、融合的进程,在华夏与岭南越族之间进行的事例是很多、很频繁的。

根据《逸周书》卷七《王会解》记载,商代的第一任皇帝汤询问其大臣伊尹曰:“诸侯来献,或无马牛之所生,而献远方之物,事实相反不利。今事吾欲因其地势所有献之必易得而不贵,其为四方献令。”伊尹受命,于是为四方令曰:“臣请正东符娄、仇州、伊虑、瓯深、九夷、十蛮、越沤、剪发文身,请令以鱼皮之之酱、蛟盾、利剑为献;正南瓯、邓、桂国、损子、产里、百濮、九菌,请令以珠巩、玳瑁、象齿、文犀、翠羽、菌鹤、短狗为献。”同书又云:“路人大竹,长沙鳖”, “仓吾翡翠”。接着又补充了一句:“自古之政,南人至众皆北向。”“北向”者,北献也。所谓“贡献”,实际上是通过民族上层之间进行的“以物易物”的交换,南方越族向商朝进贡上述珍贵物品,商国则“赐”予他们各种先进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这种交换有利于双方的接触、融合和发展。

《说文》禾部“”字注释引用伊尹的话说:“饭之美者,玄山之禾,南海之耗。”解字云:“,稻属。”由此可知,商朝初年,岭南越人曾把大米作为“贡品”,作为越人与华夏人之间的交换物资,而且取得伊尹的赞美,认为稻米是饭食中之最美者。

根据《竹书纪年》己载,周宣王时,王命至于南海;周成王二十四年(前1001年)于越来宾;二十五年,大会诸侯于东都,四夷来宾;周穆王在位期间〔前947——前928 ),周王大起九师,东至于九江,架鼋鼍以为梁,遂伐越。到春秋战国期间,越人同中原华夏人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接触就更多了,彼此的关系也更加密切。《管子?小匡》记载,齐桓公曾对管仲说道:“余乘车之会三,兵车之会六,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北至孤竹、山戎、秽貉,拘秦夏.西至流沙、西虞;南至吴、越、巴、牂牁、爬、不庚、雕题、黑齿。荆夷之中,莫违寡人之命。”而后吴、越也曾一度北上会盟诸侯,称霸中原。这种会盟,既有政治、军事上的较量与扩展,也有经济、文化上的相互渗透。

在语言方面,越人与华夏人之间的相互吸收与融合也是很明显的。

壮侗语族诸民族先民越人的语言,吸收华夏语成分更加广泛。有的越人支系,因吸收华夏语的成分日益众多,以至由量变而逐步发生质变,最后演变成为一种新的汉语或汉语中的一种方言,如今粤语、闽语、沪语、客家语、平话、湖南江永语等等。以粤语为例,粤语的主要基因是古越语,而后吸收来自北方华夏语的古汉语、楚语等多种成分而形成今汉语的一种方言。故今粤语无论语音、语法与基本词汇,一方面保存有古汉语特点,另方面又保存有浓厚的古越语成分,后者表现为同壮侗语族诸民族语言的共同成分例如在语音方面,粤语和壮侗语族语言的声母数量很接近,喉、鼻、唇、舌韵母齐全,表达上富于变化。两者均有长短元音之别。两者声调基本相同,都有八个声调以上,平、上、去、入四声阴阳分明,舒声和促声俱全。两者韵尾都以p t k m n 、习为特点。壮侗语族语言的" m—”、“n—”、“η—”、“l—”各有阴阳两调读法,粤语也有这个特点。在语法上,两者都有“将形容词放在动词之后作补充成分”, “将形容词放在名词之后作修饰成分”的特点,例如粤语谓“我多买这两本书”为“我买多两本书”,谓“大水”为“水大”,谓“干菜”为“菜干”,谓“客人”为“人客”,谓“公鸡”为“鸡公”,谓“生鱼”为“鱼生”, 谓“先走”为“行先”等等,与汉语语法结构迥异,而与壮侗语族语言完全相同。在基本词汇上,两者相同之处也很多。例如l10 的数词,如“鸡”都称“kai5 ”。又如今广东地区,常见的地名,都冠以“那”、“罗”、“都”、“思”、“古”、“谭”、“良”、“布”、“博”、“番”(板)、“栏”等字,用汉语解释,则不得要领,然而用壮侗语族语言解释,则十分贴切。可是这些地区距离现代壮侗语族诸民族居地相当遥远,他们不可能到此地命名,显然是其先民越人遗留下来的语言。

湖南江永县上江坪及其近邻流行的“女书”中,有相当一部分词语和语法结构与汉语古今语法结构的一般规则迥异。这一类词语和语法结构显然不是汉语固有之物,也不可能是汉语本身发展的新成分,而是来自别的民族语言。有些词语和语法结构同现代壮侗语族诸民族语言相同,但又不可能是在宋代以后才因受到壮侗语族民族语言的影响而形成的,而只能是壮侗语族诸民族之先民 百越民族语言的历史遗留。
     

从人类学和社会学上看,越人与华夏人的相互吸收与融合也是明显的。古为越人居地的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东、湖南,今皆成汉族居住地,难道越人都远走高飞了吗?不是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一部分可能西迁或进入海南岛,大部分则纳入来自北方的华夏人及其后裔,经历长期的共同居住、互相通婚、学习、交流、影响,逐步融合在一起,形成了新的汉族共同体。仅据民间流传的姓氏、家谱,或许难以证明两者的结合,因为北方汉人经济文化先进,政治地位又高,而南方越人并无本民族文字记载,也没有姓氏、家谱可资考察,且从越王勾践之后,在政治军事上一蹶不振,日落千丈,在那民族压迫的年代里,自然就会被来自北方的华夏——汉族所逐步同化。

当然,在历史上的某个时期或某个地区,北方来的华夏——汉族被越人同化融合的事例也是有的。例如春秋时期的吴国统治者,据说与周人同为姬姓,为周人分支。《史记?吴太伯世家》 、载:“(吴)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楚地越人)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吴越春秋吴太伯传》亦云:太伯、仲雍“二人托名采药于衡山,遂奔荆蛮。”这固然是民间传说,史学家不尽信之。我们姑信吴太伯确系来自北方的周族,来后也不得不入乡随俗,“断发文身”, “自号句吴”。唐人颜师古在《汉书?地理志注》中云:“句音钩,夷俗语之发声也。”说明太伯、仲雍来到越人地区后,很快就学会越人语言,穿越人服装,随越人风俗,一句话,为当地越人所同化融合.《吴越春秋》卷上载吴王寿梦之言时亦说:“孤在夷蛮,徒以椎髻为俗。”这里所说的“夷蛮”,就是越人。

许多古籍记载于越统治者的民族成分时,也说他们是夏人后裔。此说虽有假托之嫌,纵然属实,也与吴的统治者一样,早就同化融合于当地越人之中了。《荀子?儒效篇》载云;“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非天性也.积靡使然也。”同书《荣辱篇》亦云:“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是非知能材性然也,是注错习俗之节异也。”这些古籍记载,一方面说明时人是把夏、越、楚视为中原及其以南的三大族系,不可混同;另方面又认为个人族属是经常发生相互转化的,而长期居住异地,入乡随俗,就是族属转化的条件。所以,颜师古在《汉书?地理志注》中引赞言曰:“自交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不得尽云少康之后也。”就是说,百粤的基本成分是越人.至所谓云少康之后者,只是少数人,此言极是。事实上,到越王勾践时期,这些人不管祖籍何地,先人何族,早已“入乡随俗”,转化为越人了。
     

在这种相互转化、融合的进程中,早期由于越人地区以越人占优势,故以中原华夏人转化融合成越人为主;而后来,由于华夏汉族日益众多,且因其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在经济、文化、技术上占优势,故又逐步变被动为主动,“喧宾夺主”,变“入乡随俗”为“移风易俗”,从汉人姓氏,认汉人祖籍,从而使当地越人转化为华夏人,这个过程当然是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这就是古百越地为何今多半已成汉族的地区的重要原因。

民族之间的自然同化融合是积极的、进步的,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反之,如果是强迫同化,则会激起民族的强烈反抗,从而加深民族之间的隔阂、矛盾和分裂,在人类历史上是消极的、反动的,于社会发展不利的。


    


    


    
中原华夏文化的南传及其对岭南越族文化的影响,从考古资料发现,大致可分为商周时期和春秋战国时期两个阶段。


    


    


    
商周时期


    


    


    
如前所述,早期古籍中就有“南交”、“交(趾)”、“桂国”、“瓯”等岭南地名或族名的记载。在周代的一些青铜礼器上,也常见有“南夷”、“南国”、“南瓯”等铭文。这些文献记载与铭文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一种信息:即岭南越人与中原商周王朝已有了较为频繁的交往和比较密切的联系,否则岭南及当地越人就不会为中原人所知并载录入籍。这一看法与考古发现也是吻合的。


    


    


    
解放以后,考古工作者先后在瓯骆故地的兴安、灌阳、荔浦、忻城、宾阳、武鸣、横县、陆川等地,发现了一批商周时期的青铜器,器形有卣、、尊、钟、戈等;在全州县零陵故城遗址还发现周代的陶扇。这些青铜器和由扇的形制和花纹装饰特征与中原地区常见的同一时期的同类器物基本相同,说明它们是由中原地区传入的.是中原文化传入瓯骆地区的明证。


    


    


    
商周青铜器传入岭南瓯骆地区的途径,大概有两种可能:一是由岭南越人向商周王朝贡献土特产品后,商周王朝以青铜器作为赏赐由瓯骆人携带而归。二是随着商周王朝势力的向南扩张延伸,其青铜器亦随之渐次向南递进,瓯骆人与内地人通过湘楚走廊进行交换,使商周青铜器得以进入岭南的瓯骆地区。因为近年来,考古工作者在湖北省黄阪盘龙城发现并清理一处商代中期的城址,并发掘出大批青铜器和陶器;在湖南省也已发现了20多处商代遗址,零星发现的商周时期的青铜器达300多件,其分布点遍及湘北、湘中及湘南,最南边已到达衡阳和长宁;在江西省也发现多处商代遗址及大批青铜器。这些发现表明,当时商王朝的统治势力已越过长江天堑,到达与岭南瓯骆居地仅有一山之隔的湘江流域以及越城诸岭北麓。瓯骆聚居的岭西地区与湖南毗邻接壤,溯湘江而上,即可进入广西北境;顺漓江而下,又可抵达岭南腹地。商周文化及其青铜器主要就是通过湘桂走廊传入瓯骆地区。岭南瓯骆人与中原华夏人的接触交往以及华夏文化的南传,并为瓯骆人所接受、吸收和融合到本地土著文化之中的另一表现形式是岭南的几何印纹陶。在瓯骆故地的广西全州、灌阳、兴安、平乐、富川、钟山、贺县、昭平、苍梧、梧州、岑溪、平南、容县、北流、浦北、合浦、钦州、武鸣等县市,发现了大批的以几何印纹硬陶为特征的古文化遗存,出土的陶器多为胎质细腻、陶质坚硬、火侯颇高、纹饰规整的轮制模印硬陶。常见的纹饰有云雷纹、穷曲纺、夔形纹、回形纹、方格纹、米字纹、网纹、席纹、漩涡纹等。其中前5 种纹饰是中原地区商周青铜礼器上常见的最流行的花纹装饰。殴骆地区陶器上的这类纹饰,其基本造型和风格特征与中原商周青铜器上的同类纹饰基本相同。显而易见,这应是瓯骆人与中原华夏人接触交往、并且受其文化影响的结果,正是华夏文化的传入和影响,极大地促进了欧骆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原大地社会大动荡、大变革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国经济和文化空前发展繁荣和民族大融合的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的奴隶制开始崩溃,封建制开始产生。中原文化也以更加迅猛的态势向四周少数民族地区扩展传播并对封闭落后的少数民族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产生着巨大的影响。

这一时期,岭南瓯骆越族与中原地区的关系在前期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两地的经济交往和文化交流日趋频繁,岭南的土特产品不断运到中原,中原文化亦以更新更快的态势传入岭南地区。可作佐证的是目前在瓯骆地区发现的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器的数量和种类都比前期增多,分布地点更为广泛。其青铜器除了零星出土外,还有成批青铜器出自墓葬。1972 年在恭城县加会秧家村的一处墓葬里,共发现各种青铜器31件,包括鼎、尊、钟、、剑、戈、钺、镞、斧、兽首柱形器及车马器等。1985 年在武鸣县马头乡元龙坡清理发掘了89 座春秋时期墓葬,出上了一批青铜器,器形有斧、矛、刮刀、镞、凿、镦、匕首、铃等,并出土了一批铸造钺、斧、镦、镞等青铜器的石范。战国时期的墓葬及其出土的青铜器则更多,在全州、兴安、灌阳、平乐银山岭、象州罗秀、贺县铺门、柳江白露、宾阳韦坡、武鸣安等秧、田东锅盖岭及德保等地,都发现有战国时期的墓葬和青铜器。在出土的青铜器中,除一部分为本地的瓯骆工进铸造外,大部分是中原地区传入的,充分反映了瓯骆民族与中原华夏民族的密切联系以及中原先进文化对岭南欧骆文化的影响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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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现代壮族体质形态的渊源


    


    

通过对广西史前人类骨骼和现代广西壮族活体的调查和研究,我们基本上了解了广西史前人类和现代广西壮族的体质特征。那么,它们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何?

1984年,蒋廷瑜、彭书琳在《广西古人类的发观与研究》一文中。曾将广西现代壮族的体质特征与柳江人、甑皮岩人、昙石山人、河宕人进行了比较,指出甑皮岩人与现代广西壮族相比,二者在最小额宽、垂直颅面指数、面角、眶指数、鼻指数等方面十分接近,二者均属中眶型、阔鼻型,这意味着现代壮族很可能有甑皮岩人的血统。壮族在头长、头长高指数、头宽高指数、颧宽、上面高、鼻根指数等项更接近于较甑皮岩人晚的河宕人,显示了这种渊源关系。再往前追溯,甑皮岩人在接近阔上面型的上面指数、阔鼻型的鼻指数、低的鼻根指数和突颌型的齿槽面等方面,表现出若干赤道人种倾向,恰与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柳江人接近。这表明新石器时代的甑皮岩人是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的继承和发展。这种继承关系表明,生活在广西新石器时代的居民是土生土长的。因此,壮族是广西的土著民族,其渊源不仅可追溯到甑皮岩人,而且与柳江人也有密切关系。

朱芳武、卢为善和雷一鸣也曾将壮族颅骨的主要特征与我国旧石器时代晚期山顶洞人和柳江人颅骨化石进行比较,认为壮族与柳江人比较接近,而与山顶洞人相去甚远。在壮族颅骨主要特征与我国新石器时代的9个颅骨组的比较中,现代壮族与甑皮岩组最为接近,其他依次为华县组、下王岗组、大汶口组、昙石山组、半坡组.而与西夏侯组、河姆渡组相距较远。这表明现代壮族在其体质形态发展过程中可能与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柳江人及新石器时代的甑皮岩人有一定的继承关系。

如前所述,现代广西壮族与华南、东南亚乃至美拉尼西亚、密克罗尼西亚和波利尼西亚的一些民族在体质上比较接近,而甑皮岩人、鲤鱼嘴人乃至柳江人等在体质特征上,虽与现代南亚种族有一定的差别,但属于蒙古人种东南亚种族的范围。据统计分析,在龙胜平安、马山勉圩和大新旧州3地壮族中,其头型,按长宽指数分类,过长头型为0.27%,长头型为11.50%,中头型为44.1%, 短头型为33.29%,过短头型为10.15%,超短头型为0.95%,最多为中头型,其余短头型、长头型、过短头型、超短头型、过长头型依次减少;按长高指数分类,低头型为2.98%,正头型为10.28%,高头型为86.74%,最多为高头型,其次为正头型,低头型最少;按宽高指数分类,阔头型为17.86%,中头型为33.02%,狭头型为49.12%,狭头型最多,其次为中头型,阔头型最少。其面型,按形态面指数分类,过阔面型为2.85%,阔面型为16.37%,中面型为30.45%,狭面型为83.82%,过狭面型为16.78%,狭面型最多,中间型按近狭面型,其余过狭面型、阔面型、过阔面型依次减少。按鼻指数区分鼻型,属超狭鼻型者为0.41%,狭鼻型为32.53%,中鼻型为65.36%,阔鼻型为2 .98%,中鼻型最多,其余狭鼻型、阔鼻型和超狭鼻型依次减少。而在柳江人、甑皮岩人和鲤鱼嘴人中,其头型,按长宽指数分类,属超长头型为7.14%,特长头型为21.43%, 长头型为28.57%,中头型为35.71%,短头型为7.14%,与现代壮族一样也是中头型最多,不同的是长头型、过长头型多于现代壮族,而短头型较少;按长高指数分类,广西史前人类中,属低头型者为14.29%,正头型为57.14%,高头型为28.57%,最多为正头型,其次为高头型,与现代壮族一样也是低头型最少。按宽高指数分类,广西史前人类中,狭头型为16.67%,中头型为66.67%,阔头型为16.67%,中头型最多,狭头型和阔头型所占比例相同。其面型,按上面指数分类,广西史前人类只有阔、中、狭三种上面型,阔上面型占44.44%,中上面型占33.33%。狭上面型占22.22%, 阔上面型最多,狭上面型最少。按全面指数分类,广西史前人类中,属过阔面型者占33.33%,阔面型33.33%,中面型16.67%,狭面型16.67%,阔面型和过阔面型一样,比较多,中面型和狭面型比例相同,比较少。按鼻指数区分鼻型,广西史前人类中,狭鼻型12.5%,中鼻型12.5%,阔鼻型37.5%,超阔鼻型37.5%,阔鼻型和超阔鼻型比例相同,比较多,中鼻型和狭鼻型所占比例也一样,但如果考虑到广西史前的发展趋势,即由长头型向中头型和短头型发展,由低头型向高头型发展、由阔面型向狭面型发展、由阔鼻型向狭鼻型发展的趋势。那么,现代壮族与史前人类之间的密切关系还是有踪可循的。

朱芳武1989年曾将其在马山县勉圩村调查的现代壮族颅骨材料与黄河中游地区的半坡人,黄河下游地区的大坟口人及西夏侯人,汉水流域的下王岗人,华南的昙石山人、甑皮岩人、河宕人及河姆渡人共计9个新石器时代人类群,以及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与柳江人颅骨化石的主要特征项目的均值作比较分析,结果认为,现代壮族与甑皮岩人最接近,其他依次为华县人、下王岗人、大汶口人、昙石山人、半坡人、河宕人,而与西夏侯人、河姆渡人相距较远,在壮族颅骨主要特征与我国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及柳江人的比较中,现代壮族与柳江人比较接近,而与山顶洞人相去甚远。

我们将马山勉圩现代壮族颅骨的颅最大长、颅最大宽、额最小宽、鼻高、鼻宽、眶高(左)和眶宽(左)7 个项目与柳江人、甑皮岩人、河姆渡人、河宕人、昙石山人、白石岩人和鲤鱼嘴人,以及泰国的班清人,越南I和老挝I作同类项的比较分析,并计算它们之间的欧氏遗传距离和种族相似系数。从测量对比可以看到,现代壮族与白石岩人最为接近,其他依次为老挝I 、班清人、河宕人、越南I、柳江人、昙石山人、鲤鱼嘴人和河姆渡人。现代壮族与老挝I最为接近,依次为白石岩人、班清人、越南I、甑皮岩人、河宕人、鲤鱼嘴人、河姆渡人和昙石山人。

以上分析表明,现代壮族在其体质形成过程中,与岭南地区和东南亚地区的某些新石器时代人类有一定的继承关系,而其根源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柳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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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史前社会及文化艺术


    


    


    

从目前已发现的众多的人类化石、旧石器时代遗存和新石器时代遗存可知,瓯骆地区曾经历过漫长的原始社会阶段。在原始社会里,壮族先民制作和使用的生产工具主要是石器和木器,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只有依靠集体的联合力量,才能猎取和战胜野兽,战胜自然,获得生存。如果没有这种集体的联合与协作,单个人独立活动不是被野兽吞噬,也会由于伤病或种种原因找不到食物而饿死。在旧石器时代,瓯骆地区的原始人类基本上过着采集和渔猎生活。因为瓯骆地区地处亚热带,气候温暖,雨水充足,江河横流,植被茂盛,各种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非常适于原始人类居住和生活。人们使用简单的工具,就可以获取日常生活需要的食物,维持自身的生存。当然,最初时原始人依靠自己的双手,运用最原始的工具,向大自然索取食物,采集各种野生植物的果实、根茎和菌类来维持生活,有时还猎捕一些动物,以补充采集食物的不足。在生产劳动实践中,人们逐步学会了用石块、兽骨制成矛、梭镖、弓箭、鱼叉等捕捉各种动物和鱼类。在这种生产劳动中,人们的组织程度也逐步提高,懂得依靠集体的力量,使用经过改进的生产工具,就可以猎捕数量较多的各种动物。在瓯骆地区的许多旧石器时代遗址里,不仅发现有个体较小的豪猪、猴、鼠、鸟、鱼、鹿等动物的骨骸,而且还发现许多大型凶猛的动物骨骸,包括象、犀牛、野猪、鹿、牛、貘、虎等,表明他们是用集体的力量才能捕获的。到了旧石器时代晚期,壮族地区的原始人类的狩猎能力已有了较大提高,渔猎开始成为人们主要的生产活动,捕获物构成人们食物的主要来源。进入新石器时代,壮族地区的原始先民还学会了驯养动物和栽培植物,出现了原始的家畜饲养业和原始农业。这是人类社会生产从主要以索取现成的自然物,发展到主要由人们来生产物质资料的开始。尽管如此,由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仍然很低下,家畜的伺养和农业生产尚处在原始的初创阶段,人们的生活主要仍是以狩猎捕鱼捉螺捞蚌来维持,其收获只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没有太多的剩余产品,因而其食物只能实行平均分配。这就决定了当时的社会必然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包括生产工具、住房、土地、牲畜、森林、河流等均为氏族集体所共有。

原始社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在近、现代的壮族社会中,还可以看到它的残余形态。如直到解放前,许多壮族乡村中还保留有集体共有的山林、坟地、水田(蒸尝田)、池塘、庙宇、祠堂、戏台。

由于原始时代生产力的低下、生产方式的原始和生产工具的简陋,其生产效率还很低,收获也不稳定,这就需要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参加劳动,才能获得食物和其他生活资料,勉强维持生活。原始人类的共同劳动是以简单协作的形式进行的,就是许多人共同进行同一种生产劳动,以完成单个人不能完成的工作。如要捕获一头犀牛、野牛或鹿,没有多人的共同围捕是难以完成的。后来,原始人在共同劳动中,逐渐出现了自然分工,即按性别和年龄的简单分工。一般是身强力壮的男子担负着狩猎、捕鱼和开垦土地的劳动。他们成群地拿着棍棒、鱼叉、石刀、石斧、石矛、弓箭等工具,在山林里追捕野兽,在湖河中捕捞鱼类,在荒坡上砍伐树木;每当与其他氏族集团发生冲突时,他们还负责保卫集体财产和本氏族成员的安全。妇女主要采集野生的果实,掘取植物的根茎、摸捡浅水里的螺蛳,同时还要管理家务,为大家烧煮食物,缝制衣服,抚育孩子和照料老弱病残。妇女们担负着十分繁重的社会任务,对整个社会起着重大的作用。老人经验丰富,会制造生产工具,传授生产劳动经验和照管幼童。小孩们则参加一些辅助性劳动。桂林甑皮岩遗址内侧发现的成堆石料和石器半成品,很可能是老年人留守洞里兼制作石器所遗留下来的。由于当时生产力低下,收获不稳定,人们须各尽所能,共同劳功,平均分配,才能生存。因而,原始人的社会地位是平等的,即使是氏族首领,也是义务性的,并不享有特权。瓯骆地区贝丘遗址发现的墓葬,其葬式和随葬品没有悬殊差别,正是反映了当时劳动产品平均分配,没有财产占有不均和人人平等的社会面貌。这种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原始制度,至今在壮族民间一些生产活动中仍可窥见其遗风。例如壮民们秋收后上山打猎,谁发现了大野兽,众猎手与猎狗便一同围追堵截。当野兽被击毙或捕获后,凡到场者都可以分到一份兽肉,包括发现和追捕野兽的猎狗,谓之“见者有份”,只是击毙野兽的猎手可多得一份。壮族中残存的村老制度和“打背工”(即农忙时互相帮助)形式,亦是原始氏族或部落制度的遗俗。

从横县西津遗址、钦州独料遗址和扶绥中东大石铲遗址发现的陶制的女性生殖器和男性石祖、男性生殖器以及桂林甑皮岩和西津贝丘遗址发现的母子合葬墓可知,瓯骆地区的原始社会也经历了母系氏族制和父系氏族制社会发展阶段。

瓯骆地区的原始居民世世代代生活在岭南这块山川秀丽、物产丰富的土地上,与大自然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顽强地生存下来,并且不断开拓进取,从自然王国走向必然王国。先民们以自己的聪明智慧和勤劳双手推动着物质生产的发展,创造了壮族历史上最早的文化艺术

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先民们逐步积累了同自然界作斗争的经验。他们已懂得按照生产劳动的实际需要,有意识地制造和改进生产工具。百色盆地右江沿岸发现的数量众多、类型丰富的打制石器,即生动地反映了这种情况。自1979年以来,考古工作者先后在右江两岸的岭坡上发现了70多处打制石器地点,采集和发掘出数以千计的打制石器。先民们已懂得根据渔猎生产的实际需要,选择形体适中、便于打击的砾石制成各种工具,而每种工具又按照生产的要求,制成不同的形制。例如砍砸器,有的似手斧状,器身椭圆,一端单向打击成扁薄的利刃;有的呈盘状,器身厚重,周边一面加工,锋部秃钝:有的呈多棱形,或为三角形;磨光石器的制作更是形式多样。凡此说明,人们的思想对生产劳动中的客观需要作出符合实际的反映。

在生产劳动中,先民们还根据对自然界某种因果关系的初浅认识,发展了家畜饲养业和原始农业。他们根据野生的猪、狗、牛、羊等各种动物不同的生长和生活习性,把它们饲养成家畜。与此同时,先民们还根据对于当地气候、土壤、植物种子等相互关联的肤浅认识,先是移植野生植物,而后发展到栽培谷物。经过不断的观察、摸索、试种,逐步发展到能种植多种农作物。总之,先民们对待客观世界的现实态度,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起着促进人们战胜自然,改造客观世界的积极作用。

瓯骆地区的原始居民生活在生产资料公有、集体劳动和平均分配的氏族部落之中,很自然地把自己的全部生活同氏族、部落联系在一起。若脱离了集体,单个人是难以生存的。因而在他们的头脑里还没有形成私有观念,没有个人主义,有的是互助、团结和维护集体利益的思想和习惯。他们在思想、感情和行动上,始终无条件地服从氏族、部落集体生活的需要。氏族成员生前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因而也认为死后仍是集体的一员,所以死者都毫不例外地被埋葬在本氏族的墓地里,即使是死于他处,以后也要移骨埋葬于同一墓地里。瓯骆地区各贝丘遗址中的墓葬及其中的二次葬,就是当时的氏族丧葬制度的产物。这是一种朴素的集体主义思想,与当时的社会制度相适应。这种限于氏族、部落范围的集体思想,起着维护原始公社氏族制度的重大作用。但它又是很狭隘的,没有超出氏族或部落的范围。由于利害关系,他们往往把别的氏族部落视为敌人,所以氏族或部落之间常常发生冲突和战争。

另一方面,由于当时人们的认识能力和生产力水平都很低下,其思想要正确地反映客观是十分困难的。因此,他们虽然有对待客观世界的现实态度,但遇到许多不容易理解的自然现象时,必然产生对客观世界歪曲的、不正确的反映,唯心主义思想便由此而产生。例如,先民们还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和身体内部器官的作用,所以对于梦中出现的景象不可能理解。于是,就产生了一种以为人不仅有身体,而且还有一个不同于身体的灵魂的观念,灵魂存在于人的身体之中,人的感觉、思想都是受灵魂支配,而当身体入睡或残废时,灵魂就离开身体继续活动,“灵魂不灭”观念就是这样产生的。原始人从这种灵魂不灭的观念出发,推衍出自然界中凡是有生命乃至无生命之物,也都各有其灵魂,而且可以离开其载体活动,于是形成了“万物有灵”观念。各贝丘遗址的墓葬及其所流行的屈肢蹲葬、用石子围成墓圹、火烧墓坑以及用石块、石器、蚌器或骨器随葬的习俗,既是壮族先民祖先崇拜观念的反映,也是灵魂不灭观念的具体体现。先民们相信人死后灵魂还和生前一样继续生产和生活,因而应依俗而葬,以慰藉亡灵,祈求庇护。

先民们对许多自然现象也不能正确理解。他们看到天地日月、山川河流、雷电风雨、飞禽走兽等等自然现象,既给人带来生存之利,又常常给人严重威胁乃至祸害,因而产生了一种恐惧和神秘感,以为自然现象和人一样,是有意识的,并受着一种具有人格和意识的超自然力量所支配,作用于人类。为了求福禳灾,趋利祛祸,人们对之产生敬媚、崇拜的心理,进而出现祭祀祈求仪式,以达到逢凶化吉之目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等原始宗教信仰由此而形成,“由于自然力被人格化,最初的神产生了”。直到现在,壮族民间还保留着对太阳、月亮、土地、雷神、水神、树神等自然物的崇拜。

先民们长期的劳动实践和集体生活,不断地给他们以新的感受,也不断向他们提出新的要求。这样,原始的文化艺术,就像种子一样,在先民生活的沃土里破土而出。经过人们的辛勤与智慧的培育,茁壮成长,成为鼓舞原始人的斗志和渲泄情感,寄托愿望、陶冶情操的一种手段或形式,它反映了原始人类智慧的发展。新石器时代是人类的文化艺术发展的重要时期,许多文化与艺术门类(包括神话、宗教、音乐、舞蹈、绘画、雕刻、文字等等)都是在这一时期萌芽、形成或发展起来的。这是因为新石器时代是原始氏族或部落组织的确立和日臻成熟、组织制度日趋严密的时期,人们的一切活动乃至心理素质无不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氏族或部落的支配。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说明,一切文明的伟大成就,无不建立在有组织的社会文化活动及生产分工的基础之上。而新石器文化的历史作用正在于使原始人类逐步适应较大规模的社会生活的约束性要求,这就为后来文明种子的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准备了有机的土壤,奠定了坚定的基础。壮族地区原始文化艺术的发展也是如此。


    


    


    

一、神话


    


    


    

神话是壮族原始文学成就的代表,是古代先民智慧发展的产物。从壮族民间流传的神话传说中,如创世神话《布洛陀》、《布伯》,开天辟地的神话《盘古》、《姆六甲》,解释和探索大自然奥秘以及与大自然做斗争的神话《太阳、月亮和星星》、《保洛陀》、《妈勒访天边》、《特康射太阳》、《水珠》、《杀蟒歌》、《岑逊王》等等,都可以看到原始神话的内核,反映了远古先民对自然现象的朴素理解,表现了人们幼稚的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幻想。民间文学家将这时期的原始文学称为“布洛陀时代的文学。”这一时期人们创作的神话,给后世壮族人民以强大的思想影响,鼓舞着人们战胜各种困难的斗争勇气,并且对后代壮族文学的影响也是很深远的。


    


    


    

二、舞蹈


    


    


    

舞蹈是壮族原始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沧海桑田,岁月流逝,我们已无法知道其原始舞蹈的真实风貌,但从舞蹈艺术的发展规律来看,新石器时代无疑是壮族地区原始舞蹈产生发展的重要时期。原始舞蹈起源于劳动,来源于生活,当人们在生产获得丰收时,自然欣喜若狂,共同欢呼跳跃;当人们举行集体祭祀活动时,必须欢歌狂舞,以娱媚鬼神,祈求功利,并且以歌舞渲泄情感。尽管舞蹈的动作还很简单粗犷,原始古朴、规模宏大的左江崖壁画上那一组组动作规范、粗犷豪放、造型生动的舞蹈形象,就是壮族原始舞蹈的生动反映。这些崖壁画虽然所反映的是战国秦汉时期骆越人举行宗教祭祀活动时以集体舞蹈媚神娱人的景象,但其艺术的积淀早在战国以前已产生,是骆越先民舞蹈艺术的集中表现。


    


    


    

三、绘画


    


    


    

从目前的考古发现来看,壮族地区的绘画艺术至迟在新石器时代已经萌芽。目前所能见到的只是刻划于陶器上的各种纹饰图案。早期的纹饰线条杂乱无章,后来逐渐出现有规则的各种线条,并由各种不同的线条构成水波纹、几何形纹、圆圈纹、云雷纹、三角纹、叶脉纹等等,其图案也由单一的线条发展到多种线条、多种花纹相组合。线条的娴熟运用,为后来绘画艺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形象生动、构图规范、内涵丰富的左江崖壁画艺术,同样是原始的绘画艺术及其审美观念积淀的结果。


    


    


    

四、雕塑


    


    


    

壮族地区的雕塑艺术,同样发端于新石器时代。目前所见的载体主要为陶器、石器和骨器。陶器的制作过程,包含着泥塑艺术的因素。原始先民在制作陶器前,首先要选择质地细腻,可塑性强的粘土为原料,为防止其干裂,人们还懂得在陶土里掺和石英砂、草杆、蚌壳粉等耐火材料,经反复搓揉,捏成条状,然后以“泥条盘筑法”制成各种形状的器皿,器坯制成后,将里外抹平,表面饰以花纹。其或敞或直或敛的器口,圆形的器腹,或平或圆的器底,厚薄匀称的胎壁,无不需要造型与形塑的艺术手法才能完成。因而,泥塑艺术应由此而萌芽或产生,其影响自然也是深远的。石器的制作也是如此。特别是壮族地区别具特色的大石铲,与其说是一种石制工具,不如说是一种造型优美、工艺精致的艺术品。从石铲的选料、切割到琢磨,其对称和富有曲线的线条,独特多变的优美造型,没有艺术的匠心是难以完成的。这是原始先民在生产实践中不断摸索、创造与改进的结果,是他们审美情趣升华的体现。无论是陶器、石器乃至骨器的制作,原始先民们虽然主要注重于其实用性,但随着人们审关意识的升华,在考虑其实用性的基础上,开始自觉地追求其造型的完美性,使之受到美的规律的制约,将艺术的因素融入各种创作之中,给人以美的享受。这种实用性与艺术美的有机结合,在原始先民的生活中随处可见,如人们用石头、兽骨、贝壳等制成的环、笄、珠,坠等装饰品,随身佩带,表现了先民们对于自然和生活的热爱以及对美的刻意追求。诚然,原始人寓艺术创作于生产与生活之中,其质态是朴素粗稚的,其形式也是简单和含蓄的,并且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但它们毕竟开辟了壮族早期艺术的先声,对后来壮族艺术的发展产生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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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壮族渊源及其与毗邻族群的关系


   


   


   

民族来源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间题,本民族人民重视它,其他民族人民也想了解它。要正确探究壮族的起源,除了历史文献的记载之外,还必须依靠人类学、考古学、语言学、民族学、地名学、民俗学等学科的综合研究,互相印证。

民族的形成和发展是错综复杂的,古今民族并非完全都是直线简单的甲=乙,乙=丙,然后是甲=丙的等同关系。在古代,因交通不便,各民族的相互交往和接触有限,甚至有的与世隔绝,再加上社会条件和科学文化水平的制约,对民族的认识必然会有一个由粗到细、由浅入深的过程。时代的不同,对民族的识别也会有某些差异。因此,我们必须注意到民族发展的客观变化,也要留意人们主观上对民族认识的深刻程度。当我们知道了主观和客观上的异同,就能把握住民族发展的脉络,古今民族的嬗递关系。现今民族历史的研究成果表明,壮、布依、傣、侗、仫佬、毛南、水、黎等民族都有历史渊源关系,犹如一株大树一样,大家同一根源,随着时代的发展,生长出支干,分化出不同的民族。


   


   


   

第一节
    
历史文献中的壮族先民及其分布


   


   


   

关于壮族的来源,有各种不同的说法,在壮族民间较广泛流传的说法有几种:一种认为,他们的祖先是从山东白马街(县)迁来广西的。1052年,宋朝名将、枢密副使狄青统率大批官军,到广西镇压侬智高反宋起义,战事平息后,狄青部下便留居广西,子孙繁衍至今。另一种认为,他们的祖先因世道混乱,从原籍江西珠玑巷迁移到广西谋生,人口日滋。这两种说法,都有宗祖簿或族谱为“证”。民间的其他说法,也有宗祖簿或族谱为凭,甚至还有墓志铭为和“证”,表明他们的先祖是从其他省份迁移到广西一带的,如壮族中的大姓岑氏,有的记载说:“有岑氏者,祖传汉征南将军裔。”别的说法虽然不同,但相同的一点是,他们的祖先是汉族,所操语言乃士语,并非少数民族语言。

还有一种见诸历史记载的普遍说法是,“南丹溪洞之人呼为僮。其始未尝至省,元至元间(12801294年),莫国旗南国纳土,自是僮人方入省地。”“僮自元至元间,方入省地,近日编入版图者,谓之熟僮,性略驯。其远者,谓之生僮,梗化不可制服。”

另一说是,“僮性质粗悍,露顶跣足,花文短裙,鸟言夷面,自耕而食,又谓之山人。出湖南溪洞,后稍入广西古田等县,佃耕荒田,聚种稍多,因逼胁田主,占据乡村,遂蔓延入广东。”

于是有人把上述后两种记载揉合成一种说法,即壮族是元代至元年间,从湖南迁徙到广西古田(今永福县)的。

上述诸论,只是以点代面之说,并不全面。我们暂且不说更早的历史,仅在唐代,壮族先民,所谓的“西原蛮”黄乾曜、黄少卿等人领导的西原人民就活跃在左江一带,起兵反抗唐王朝。宋代,侬智高及其部众数万人,居住在左江、右江一带。后来驰骋广西、广东、云南,侬氏的后裔,是今天壮族的一个组成部分。狄青统兵入桂之前,侬氏的族众已生息在广西、云南。狄青统领的部下,在战事平息之后,班师而还,留居广西的极少,且是男性,他们的配偶必是当地的土著。而侬氏的后裔,现今均操壮语。因此,即便有少数狄青士卒留下,经过历史的发展,他们早已融入壮族中。元代以前,壮族已生息在广西、云南,认为壮族是元代才从湖南迁入广西的,是以局部代替全局的片面看法。上述记载只说明,古田的壮族是从湖南迁来的,而不是整个壮族从湖南迁来的。但上述记载也表明,元代时壮族的分布面较广,湖南也有。

那么,大量的宗祖簿或族谱的记载,又如何理解呢?由于历代封建统治者采取民族压迫、强迫同化政策,侮辱、歧视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在政治上无权,在经济上受压榨,在教育上受排斥。壮人或为了保存自己的性命,或为了在权利上能与汉族平等,不少人便隐瞒了本来的民族成分,谎报自己是汉族,是说土话的汉人。恐空口无凭,于是又编造出有字有据的宗祖薄或族谱。这种扭曲的历史状况,遂使不少的壮族子孙数典忘祖。国民党统治时期官方只承认僮族(壮)分布于义宁(今永福)、龙胜、钟山、忻城、宜山、罗城县,人口共18858人,且“大半已与汉族同化”。直至新中国成立初期,很多壮族人还自称是汉族或土人,会讲土语的汉人。由于贯彻执行了党和政府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政策,他们才勇于恢复原来的民族成分。因此,50年代,壮族人口急剧增长,1952年桂西壮族自治区成立,1953630日第一次人口普查,仅广西就有壮族6496885人,1957年为7088048人,4年增加591165 人,与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情况形成天壤之别的对照。

人类经过了漫长的原始社会阶段,由原始群发展到血缘家庭,经过氏族(母系氏族、父系氏族)、部落发展阶段,为民族的出现和形成奠定了基础。原始社会瓦解后,人类社会又前进了一步,民族出现了,“劳动本身一代一代地变得更加不同,更加完善和更加多方面。除打猎和畜牧外,又有了农业,农业以后又有了纺纱、织布、冶金、制陶器和航行。同商业和手工业一起,最后出现了艺术和科学;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

商代至战国时期的1300多年,中原地区的华夏族与岭南一带的越人已有交往。但是,由于交通工具简陋,受山川阻隔的影响,当时文献记载较少,因此,对壮族先民的情况,记载十分简略。我们只能根据有限的文字记载和考古发掘资料,粗略地看到他们的一些情况。

商周时期的甲骨文中已有“越”字出现,写作“戊”,后来才演变成“走”字边的“越”。在古籍中,越与粤通用,百越亦可写作百粤。百越一词最早见于战国末年秦国的相国吕不韦召集门下众宾客编著的《吕氏春秋?恃君篇》:“扬汉之南(汉代高诱注:扬州汉水南),百越之际(高诱注:越有百种),敝凯诸夫风余靡之地,缚娄、阳禺、欢头之国,多无君。”在古汉语里,百亦可释为众多的意思,百越即支系众多的越人。

百越分布在什么地方呢?《汉书》卷28下《地理志》说,“粤地,牵牛、婺女之分野也。今之苍梧、郁林、合浦、交、九真、南海、日南,皆粤分也。”唐代训诂学家颜师古注:“臣瓒曰:自交至会稽七八千里,百粤杂处,各有种姓。”这段文字记载和注释说明,在长江以南从江浙到越南北部的广大地区,分布着许多不同支系的越人。

百越各部计有:在江苏、浙江的于越;在浙江、福建、安徽、江西交界处的山越;在福建的闽越;在广东的南越;在广西北部、中部、东部和广东西部的西瓯;在广西东南部、西部、云南东部,广东西南部和海南省及越南北部的骆越;在云南南部和西南部、老挝北部、缅甸掸邦一带的滇越;在越南清化一带的越裳。

在百越诸部中,哪一个与壮族有渊源关系呢?

周代青铜器铭文中已有“仓吾”一词的记载。仓吾即苍梧。战国时期撰写的《战国策?楚策》载:“楚南有洞庭、苍梧。”《后汉书》卷86《南蛮传》亦说,楚悼王用吴起为相,“吴起相悼王,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汉书音义》说:“苍梧越中王,自命为秦王。”表明分布在苍梧的居民是越人,其地域在今湘、桂、粤3省区交界一带。

苍梧人是百越人中的哪一支呢?后来的南越王赵佗曾以他居住的广州作为中心来计方位说“……且南方卑湿,蛮夷中西有西瓯,其众半赢,南面称王。”苍梧位于广州的西南,当为西瓯人。西瓯人矮小,故称半赢。与我国的北方人相比较,壮人体质矮小,与西瓯人是相一致的。

舜曾到过苍梧。舜“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

商周时,周边各族向商周王朝进贡,其中就有“苍梧翡翠”。在广西南部的路人(可能即骆越人)向周成王贡献大竹。

地名是地理实体的语言符号,是人类活动稳定的印记。人们在某地居住、活动时,为了生产、生活交往方便而命、取地名,有的村屯人虽他迁,村名仍留存,附近村民还不忘其名,世代相传,延续至今。因此,地名便成为某民族在某地曾经活动过的印记。1982年,广西进行地名普查,收集到7万多条壮语地名。这么多的壮语地名,说明壮族是岭南土生土长的民族。壮语地名均以古壮字记载或借汉字表壮音,较多见的是那、纳字地名,是田的意思。板、班字地名,是村子的意思。弄、(山弄,山上弄下)、龙、陇、隆字地名,是石山之间平地的意思。洞、垌、峒字地名,是四周环山中间有一块平地的意思。念、、南字地名,是水的意思。巴、岜字地名,是石山的意思。驮字地名,是江河的意思。古、果字地名,是棵(树)的意思。布字地名,是泉水或山坡的意思。百、北字地名,是口的意思。禄字地名,是山谷的意思。兰字地名,是房屋、家的意思。(山更,山上更下)字地名,是山岗的意思。发字地名,是对面的意思。更、肯字地名,是上边、上面的意思。拉字地名,是下面的意思。六字地名,是山谷、水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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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瓯骆故地的新石器时代人类及其文化

大约跟今1万年前.瓯骆地区的原始社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新石器时代。由于生产工具的改善和进步,使社会生产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原始居民增强了与大自然、野兽斗争的本领,经营的范围比以前广阔得多,从而使生活来源有了某些保障。在这一历史时期里,原始居民的经济生活也相应地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其文化亦更为丰富多彩。更重要的是,由于亚热带地理气候的特殊性,使所有这一切变化都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特征。

第一节 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进步的主要标志

综观瓯骆故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比起前期的旧石器时代文化有了明显的进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原始居民的活动范围进一步扩大,其文化遗址比旧石器时代明显增多.而且分布范围更加广泛。目前壮族地区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已达四五百处,在广西桂林、柳州、梧州、钦州、玉林、 河池、南宁、百色以及云南文山等地区,都发现有这一时期的文化遗存,其中又以桂江、柳江、浔江、郁江和左右江下游流域发现的遗址最多。

二、出现了原始村落。发明了杆栏式居住建筑,原始居民己过着较为长久的定居生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先民们逐步脱离了长期赖以栖息的天然住所一岩洞,在附近的河谷台地上乃至丘陵一带劳作和居住。从壮族地区江河两岸发现众多的文化堆积厚达二三米的贝丘遗址以及横县西津、秋江、邕宁县长塘,扶绥县敢造等贝丘遗址里发现的墓葬可以看出,当时的原始居民应是以氏族为单位,在河畔的台地上“依树积木”构建寮棚定居。因为当时上述地区尚是地广人稀,丛林茂密,野兽横行.加上炎热多雨的气候,原始居民们要在这样艰险的自然环境里定居,必须建造离地而居的房屋,才能保障自身的生命安全。因此简陋的寮棚式干栏,即如史书所说的“巢居”、“构木为巢”或“结栅而居”,便应运而生。

三、发明了石器的磨光技术。石器的磨光技术是石器发展史上的一次革命,它是人类历史从旧石器时代(即打制石器)进入新石器时代的主要标志之一,同时也是原始社会生产力提高的一个重要表征。因为石器磨光技术的发展是原始人类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经过不断地摸索.有意识地对传统石器工具进行改革的结果,其优良性能是能加宽石器的刃部,增大其使用面,并使之扁薄锋利,达到提高劳动效率的目的;同时还能使所制作的石器器形趋于规范及其使用功能的定向化,它还开创了磨制抛光工艺的先河,为后来的磨制抛光工艺的广泛运用奠定了基础。壮族地区原始居民的石器磨光技术曾经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在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如桂林甑皮岩、柳州鲤鱼嘴、南宁豹子头等遗址出土的磨制石器有的仅为刃部磨光,而通体磨光者,也多保留有打击疤痕,反映了磨光技术尚处在初创阶段。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期和晚期,其石器的磨光技术才有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这一时期的遗址所出土

的磨光石器不仅数量多,种类亦丰富多样,而且器形规整,制作精致,特别是广西南部地区出土的大石铲,不仅个体硕大,造型美观,规整对称.而且通体光滑如镜,其石器的磨光技术和制作工艺已发展到十分精巧的程度,为国内外所罕见。

四、发明了陶器。在桂林甑皮岩和柳州鲤鱼嘴遗址的下文化层以及南宁豹子头等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里,都发现有陶器(),这些陶器均为手制的红褐色或灰褐色夹砂粗陶,器形尚较简单,只有圆底的釜、钵、罐类.外壁饰有绳纹和划纹。遗址出土的木炭、兽骨或螺壳标本经作C14年代测定,结果为距今,9000年左右.也就是说,广西桂林甑皮岩等遗址出土的陶器()是目前我国发现的年代最为古老的陶器. 陶器的发明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壮族地区旧石器时代的结束和新石器时代的开始,是壮族先民富于创造和勤劳智慧的结晶。因为在陶器发明之前,人们制造的各种器物,虽有精湛的制作技巧,但都只是改变材料的形状,却没有改变其材料的任何性质。陶器则不然,其泥质器坯经过烧制,使之发生了化学变化,变成一种新的物质——陶。有了陶器.人们就可以用它来炊煮食物和烹饪菜肴,有利于食物的消化,增进人体的健康

五、发明了原始农业。新石器时代早期,壮族先民的经济生活虽以渔猎生产为主,但贝丘遗址出土的各式石斧、石锛,石棒、石磨盘、蚌刀等耕作、收割和谷物加工等工具,说明当时已出现了原始农业,这是妇女们在长期的采集过程中,将野生植物进行人工栽培和种植的结果。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随着大石铲、石锄、石犁等新型工具的普遍使用,壮族地区的原始农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耕作范围已由原来的江河两岸逐步扩大到附近的丘陵地带,耕作方法也有了改进------由刀耕火种发展为锄耕农业。

六、出现了家畜的饲养。在新石器时代早期的贝丘遗址里,出土有大量的牛、猪、鹿、羊类动物骨骼,仅桂林甑皮岩遗址出土的猪骨就有67个个体。经鉴定,其中有一部分系人工饲养。①

七、丧葬形式已趋制度化。在广西桂林甑皮岩,柳州鲤鱼嘴,横县西津、秋江、邕宁长塘、扶绥敢造等贝丘遗址里,都发现有集体丛葬的墓地,而且流行屈肢蹲葬,说明当时的丧葬已约定俗成。

八、发明了原始纺织。在壮族地区诸多的遗址里,出土有各种形式和质料的算盘珠形或圆饼形纺轮,此外还发现了许多与原始纺织有关的网坠、骨针等遗物。说明当时人们已懂得利用野生植物纤维来纺线结网或织布。

综上所述,新石器时代是壮族古代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时期,是壮族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一个承前启后的时代。上述的诸多成就是壮族先民在与大自然进行长期艰苦的斗争实践中,不断开拓进取的成果,是他们勤劳与智慧的结晶,反映了壮族古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并且对后来壮族社会的发展,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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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甑皮岩人及其文化

甑皮岩人遗址位于广西桂林市南郊独山西南面。1965年考古工作者在桂林地区进行文物普查时发现并作了试掘,发现不少石器、陶片和5具人骨骼。1973年进行正式发掘,在厚达2.6米的文化堆积层内,含有大量的螺蚌壳、兽骨、灰烬、炭屑等物,还发现埋葬密集的人骨架和石器、陶片、骨器、蚌器等新石器时代遗物.在洞内里侧的石板上还存放有一堆石器半成品和石料。经对不同深度的木炭标本进行C14年代测定,上部标本的年代为距今7680150年,下部标本的年代为距今9000150年。也就是说,甑皮岩遗址的堆积可分为两个时期的文化层,下层的年代约距今9000年,上层的年代约距今7500年左右。类似这样的既为居住地,又为墓地和石器加工场,而且保存也较完整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洞穴遗址,在壮族地区乃至华南地区尚较少见,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甑皮岩人遗址的面积约200平方米。在已发掘的60多平方米的范围里,共发现人骨架18具。其中保存较为完整、葬式也比较明显的有15具,其中10具为屈肢蹲葬;3具为侧身屈肢葬;2具为二次葬;其余3具因骨胳散乱且残缺不全,故葬式不明。其墓葬均处在松散的贝丘堆积之中,虽实行单个丛葬,但因贝丘堆积层结构疏松,故未见有明显墓圹,也没有发现葬具。在一位老年妇女和一位中年妇女身上撒有赤铁矿粉;一位老年男子身旁有2件蚌刀;另在一个中年男子、一个老年男子和一位老年妇女的头部附近发现有鹅卵石和青石板,其他未见有随葬品。经对14具人头骨进行鉴别,其中有3具属未成年个体,5具属成年女性,6具为成年男性。在11具成年人头骨中。有10具为中老年人,1具为壮年人。另外,至少有4具成年人头骨上有人工挫伤的痕迹。其头骨特征表明甑皮岩人属蒙古人种,与现代分布在华南、印度支那和印度尼西亚等地的南亚种族比较接近。其头骨上若干“赤道人种”的特征是继承和发展了我国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体质特征的结果。甑皮岩人遗址出土的石器以打制为主,打击方法比较简单多单面加工,除了石片石器中的刮削器略有修整外.其余多没有进行第二步加工,具有旧石器时代的传统特点。其器形种类也较少,只有砍砸器、盘状器、刮削器三种,与壮族地区旧石器时代遗存中常见的打制石器,无论在制作方法和器形上都有诸多相同之处。磨制石器较少,只有斧、锛、矛、穿孔器、砺石等,而且以刃部磨光的居多,通体磨光的很少,说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还很低,石器的磨光技术尚处在初创阶段,而且还保留着浓厚的旧石器时代的传统。甑皮岩人还利用动物的肢骨磨制成骨锥、骨镞、骨鱼镖、骨针、骨笄等;利用蚌壳制成蚌刀、蚌铲、蚌勺和蚌饰等生产生活用具另外,甑皮岩人已会制作陶器,其陶器均为手制的夹砂粗陶;胎厚达2. 6厘米,而且火候较低,颜色不均,表明是露天烧造。其器形主要有敞口、直口或敛口的罐、釜、钵、瓮等。陶器表面纹饰简单,仅有绳纹和少量篮纹、划纹和席纹,反映了制陶工艺的原始粗糙。

甑皮岩人遗址的文化堆积以及内含人量的螺蚌壳及兽骨、灰烬等物说明当时的原始居民曾在此岩洞里居住了相当长的时间.从出土的骨鱼镖、骨镞、石矛以及大量的螺蚌壳、鱼骨、兽骨来看,当时甑皮岩人的经济生活仍以渔猎和采集为主。渔猎和采集的对象除了江河沼泽里的螺、蚌、鱼、鳖类之外,还有丛林里的鸟兽类,其中既有豪猪、鼠、鹿、鹿、羊、苏门羚、猴、山灵猫、食蟹蠓、鸟等较小型的动物,也有牛、象、野猪、豹、貉等大到凶猛的动物,说明当时人们猎取对象的众多和狩猎能力的提高,并且出现了可用于远距离射杀或投刺的弓箭、矛枪、鱼漂等工具。特别是弓箭的发明,是甑皮岩人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明显标志.因为“弓、弦、箭已经是很复杂的工具,发明这些工具需要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较发达的智力,因而也要同时熟悉其他许多发明,”当然,从民族学资料看,原始人围猎大型凶猛的野兽,更多的还是使用一端削尖的长木棒。这种尖木棒既可近刺也可远掷.狩猎效果优于石器。此外,甑皮岩人已开始饲养家畜。据动物学家对发掘出来的40个猪个体的头骨或颚骨进行鉴别,1岁以下的幼猪个体有8个,1-2岁之间者26,2岁以上者6个,而且像野猪那样既长且粗壮的犬齿少见,犬齿槽外突的程度很差,门齿一般都较细弱。这些现象显示在人类驯养条件下,猪的体质形态的变化。也就是说甑皮岩人在狩猎过程中,已懂得将捕获的幼猪进行人工饲养。他们开创了瓯骆故地家畜饲养业的先河,并且说明猪是壮族先民最早饲养的一种家畜,同时也是我国迄今发现的年代最早的一种家畜。甑皮岩人将野猪驯养成家猪,增加了生活资料的来源,使人们因意外原因无法捕获猎物时,可宰杀所饲养之猪维持其基本的生活需要,不使食物断绝。此外,从遗址里出土的许多石斧、石锛、蚌刀等生产工具来看.当时,甑皮岩人可能已发明了原始农业,即人们在采掘自然界中的各种植物茎和果实的实践过程中,掌握了它们的生长规律,而后将之进行人工种植。原始农业的出现与发展,为人们物质生活的改善和定居以及手工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丧葬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原始居民“灵魂不灭”或“祖先崇拜”观念及其原始宗教的一种载体。甑皮岩人遗址发现的排列密集、葬式统一的墓葬,说明当时的丧葬制度已经形成。人骨架四周无明显坑迹和葬具,而且极少随葬品,又说明当时生产力的低下,丧葬方法的原始和死者生前社会地位的平等。在18具人骨骼中,唯有2具妇女的骨骸上撒有赤铁矿粉,这种特殊的丧葬礼仪,似表明妇女在当时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寓含着深沉的原始宗教意义,显示着甑皮岩人对红色的崇拜和对生命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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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鲤鱼嘴人及其文化

鲤鱼嘴人遗址位于柳州市南郊的大龙潭北面的鲤鱼嘴山岩下,1980年调查发现,尚存面积60平方米,文化堆积层厚1.5---2. 1米,内含密集的螺蚌壳、兽骨、灰烬以及石器、陶片、骨器、蚌器等新石器时代遗物.经发掘,发现该遗址堆积中存在两个不同时期的文化层相叠压,即下文化层为粘结的黄褐色土,厚100---170厘米,内含有密集的个体硕大、颜色发黄的螺蚌壳以及兽骨和一组人骨架,同时还出土一批打制石器、石核、石片和一件刃部磨光的石器以及少量的夹砂陶片;上文化层为结构疏松的灰褐色土,厚14-40厘米.内含大量螺壳和兽骨,但螺壳的个体比下文化层小,且颜色发白,出土打制石器、石核、石片、磨光石器、骨器、蚌器、陶片等。自鲤鱼嘴遗址的下文化层的年代早于桂林甑皮岩人遗址的下文化层.约为新石器时代早期;上文化层的年代则为新石器时代早期的中晚期阶段。鲤鱼嘴遗址是瓯骆故地迄今发现的具有较为明确的两期文化层相共存的一处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它的发现,不仅对壮族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分期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揭示壮族地区新石器时代早期的文化面貌,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在已发掘的60平方米的范围内的下文化层上部,共发现6具人骨骸.其中4具为仰身或俯身屈肢葬,其他2具因骨骼不全.故葬式不明。人骨架四周未见有明显墓坑,亦无葬具和随葬品.说明当时的丧葬制度虽已形成,但其葬法仍很原始。

鲤鱼嘴遗址下文化层出土的石器共47件,除一件为刃部磨光的石斧和一件穿孔器外,其余45件均为打制石器,器形有砍砸器、刮削器和尖状器,制作方法比较简单,主要采用直接打击法单向加工,保持着旧石器时代的传统。磨制石器不仅数量少,而且仅有刃部磨光,其它部分仍保留着打击疤痕,反映当时的石器磨制技术尚处在初始阶段。出土陶片仅有8片,皆为手制,除一片为泥质陶外,其余7片均为夹砂红陶,而且火候很低,质软,胎壁厚薄不均,表面饰粗、细绳纹,说明当时的制陶方法还很原始。所有这些,反映了新石器时代早期的文化特征,即石器仍保持着旧石器时代晚期的风格,但又出现了少量的刃部磨光的石器和制作方法原始粗糙的陶器等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因素。其上文化层出土的石器和陶器,无论是种类还是制作技术,都比下文化层有着明显的进步,其主要标志是磨制石器的数量和器形增多,而且几乎均为通体磨光;其次是陶器中除了下层所见的夹砂粗陶外,泥质陶的数量明显增多,而且胎壁较薄,纹饰多样,除了下层所见的绳纹外,还有划纹和弦纹。此外,还发现有下文化层未曾见到的蚌刀。

鲤鱼嘴人是柳州一带继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之后出现的一批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居民。从遗址依山傍水的位置和遗址堆积中含有大量的螺壳兽骨等情况来看,当时人们的生活仍是以渔猎和采集经济为主,而且应是按照性别和年龄的自然分工,妇女主要在大龙潭一带的浅水中捕捞螺蛳、蚌类以及鳖、龟、鱼、螃蟹等,青壮年男子则到附近的山林中狩猎,获取的兽类有鹿、猪、牛、豪猪、犀牛、竹鼠、猴、熊等动物。由于大龙潭一带的天然食物资源比较丰富,也较容易获取,加之有岩穴作为住所,所以当时人们已过着较为稳定的生活,他们平时在一起共同生活和劳动,死后也埋葬于自己的氏族墓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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