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我者,南粤孤客也!
众贝侬不仿再回过头去看看64楼和97楼我所写的话,其实我是希望大家通过讨论和争辩,变得更加聪明、更加睿智的。我贴过一个跟帖,讲的是权威的灌输并不是学习的好办法,只有讨论并加以实践才可以把学习效率从10%左右提高到80%左右。通过这场变幻无穷的辩论,相信大家一定对法制跟民主和自由的关系有了深层次的认识:法律就在身边,岂能熟视无睹?!
我们对别人、对政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最好不要直接定性定论,而要善于经过调查研究,用加减乘除把数据拿出来,让人看了心服口服,并认识到那个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性。在中国现有的人情、国情和体制框架之下,这是比较明智的做法,也只有这样做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根据我了解的情况,有关社情民意并非政府不了解,只是政府要做的事情千头万绪,只能按轻重缓急逐步办理。在我认识的政府官员当中,加班加点拼命干活的占绝大多数,有不少人还经常通宵达旦地干活。为什么呢?因为机构改革精简了一半人马,而政府的日常事务却没有相应减少。大家一定已经知道,深圳政府为了确保公务员的身体健康,强迫执行法定的公休制度。可见现在的公务员劳动负荷已经达到了怎样的地步。
当然,这并不意味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就不存在,但对于这些问题,政府也了解得十分透彻,可以说,政府对这些问题的阐述要比任何网站都要深刻和全面,也在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既然是这样,批评政府官僚和腐败有实际意义还是协助政府解决问题有实际意义,就显而易见了。同时,必须看到,几千年的封建残余是无法在较短的时间内肃清的。贝侬们所说的理想与现实永远存在矛盾,大概也是这个意思吧。
我在别的帖子里说过,官民互动是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机制。目前,政府也在向这个方向努力,培育社会中介组织,以使社会中介组织能够承担起相应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贝侬们准备好自己管理自己了吗?准备管理什么?怎样进行管理?如果还没有准备的话,该怎么准备?何时可以准备好?是20年以后?是50年以后?还是100年甚至更长远的时间以后?
没有任何组织不是以一定的规约加以管理的。事实上,即使是最抽象、最自由的组织,只要允许不同的立场、观点、个性等个人的东西存在,换句话说,只要允许多样性存在,那么,大家普遍认可和遵守的管理规约就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如果我们建立起自我管理的社会中介组织,那么,我们是否能够建立起一套超越于现实的管理规约?那样的管理规约会是怎么样子?
在这场以“知识交换”为主旋律的辩论中,贝侬们有各种各样的非凡表现,这种表现证实,我们彼此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如果在真实生活当中大家面对面时也这样自由地表达自己的个性,那么,我们可能建立的自我管理的社会中介组织是否能够安全地坐落于差距这么巨大的基础上?
不管怎么样,我真诚感谢贝侬们对我的中肯评价,虽然有许多评语跟我的本意和真实的人品相距甚远。我也很欣赏那些默默无语的贝侬,他们的沉默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丰富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