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建立“小社会” [打印本页]

作者: 琪琪    时间: 2005-3-10 11:01
标题: 建立“小社会”
呵呵,红棉哥哥“小社会”啊,支持!!!小妹有个想法:建议在家园建立各种虚拟机构,例如把理事会改成元老院,处理违规、申诉的地方改为家园法庭,法官由网民普选产生,由首席执政官任命,各位版主作为执政官,管理员就是首席执政官。请理事会好好研究。
作者: 琪琪    时间: 2005-3-10 11:11
对了,注册用户就叫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作者: 宛世    时间: 2005-3-10 11:46
呵呵,你想睁着眼睛看着自己民族渐渐的消失吗?
作者: 越僚    时间: 2005-3-10 11:51
标题: 建立“小社会”

支持楼主的建议,我们可以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社会”模拟学习民主制度建设,民主其实就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遥远。

僚人家园理应由僚人来管理,其他人都是客人(邀请的除外),不应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原则,


作者: 琪琪    时间: 2005-3-10 12:06
以下是引用越僚在2005-3-10 11:51:58的发言:

支持楼主的建议,我们可以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社会”模拟学习民主制度建设,民主其实就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遥远。

僚人家园理应由僚人来管理,其他人都是客人(邀请的除外),不应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原则,

同意,小妹考虑不周,这只是个建议,我只说了个大方向,具体还得大家多多提案。
作者: 琪琪    时间: 2005-3-10 12:10
以下是引用越僚在2005-3-10 11:51:58的发言:

支持楼主的建议,我们可以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社会”模拟学习民主制度建设,民主其实就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遥远。

僚人家园理应由僚人来管理,其他人都是客人(邀请的除外),不应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原则,

同意~~!!!小妹只是说了一个方向,具体操作还得贝侬们多多发提案。


作者: 红棉树    时间: 2005-3-10 13:23

琪琪小妹真是奇人啊,居然把我们论坛的动向都摸清楚了。


作者: 琪琪    时间: 2005-3-10 14:06

红棉哥哥,你们真的想这么做吗,我还以为我是第一个这么想的,真失败!


作者: 红棉树    时间: 2005-3-10 14:28
以下是引用琪琪在2005-3-10 14:06:35的发言:

红棉哥哥,你们真的想这么做吗,我还以为我是第一个这么想的,真失败!

呵呵,不瞒你说,写《宁为小社会,不做大党派》一文,就是为家园向“社会模型”的转型做铺垫。不过你也真够厉害了,这都能看出来,一点都不失败。
作者: med    时间: 2005-3-10 14:40

琪琪真有想法,前几天我还和红棉探讨这个问题,刚想提出来,你比我还快啊!!!对公民的规定可以参照《罗马法》中的《市民法》和《万民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10 14:41:52编辑过]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05-3-11 02:40
如何发挥理事会的作用,我认为是当前的首要议题。
作者: byaraiz    时间: 2005-3-11 06:18

支持建立小社会

[Dx_Au08]
作者: 南粤孤客    时间: 2005-3-11 18:05

有了“小社会”理念做铺垫之后,我们整个网站管理水平如何提升和优化,看来各位贝侬都在认真考虑啊,这很令人振奋,时时鼓励我永葆振兴僚人的信心。 鉴于前面各位贝侬意见的启发,我想有几个基本问题一定要先考虑,所谓先抓住关键部位,就能纲举目张了!这些最基本的问题是: 1、出资人的权限。要开办一个像样的网站,就必须有一定金费来源的保障——筹款。那么出钱人对网站到底应该有多少说话的机会和权利?不给他们有,钱的来源就会断送,给太多的权利,办站的宗旨和方向就可能都受制于出资人了,我们就可能成了金钱的奴隶了。所以,如何设计好一套有效方案,让出资人有一定的权利,既能鼓励他们出资,又不能完全把网站给他们全权控制。这是必须考虑的问题。是解决谁给钱来办网站的问题! 2、管理队伍的架构。这个队伍是存在的,保证了网站发展到了今天。但是,很多管理上的东西,都是“自由化”的,谁管什么地方,怎么管,透明度不高,职责不分明;如何保证管理团队的长期稳定,保障管理者的积极性长盛不衰等都需要从制度设计上去改进。如果再这样“自由化”下去,迟早都会产生大矛盾的。我们现在形成的这个管理团队因矛盾而分裂了,是正常,但是确实是很哀伤的事啊,我一点都不想这样的局面出现!所以,应该有明确的制度化而不能继续“自由化”了。有了好的制度设计,矛盾的产生就会少,就算矛盾来了,也好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是解决怎么才能管好网站的问题!

3、社会力量的稳固支持。德保歌会有个顾问团,对调集社会力量支持歌会,并保证歌会顺利进行,所起的作用不可忽视。办我们的网站,可不要忽视了这次成功的经验,也要尽量调动这些学者专家和离退休干部组成一个相对稳固的支持团体。这是解决依靠谁督促把网站办下去的问题。

三大问题所涉及到的就是办好网站缺一不可的三股力量!三股力量能捆绑到一起了,就能“长治久安”了。而要绑到起来,并长久不分,就要靠制度的设计,让三者之间互相制衡,互相促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11 18:10:54编辑过]

作者: 爱僚    时间: 2005-3-14 11:09

1:用“捐款者”比用‘出资人“好。

2:所有理事会成员都只能有一票。

3:不是所有的捐款都可以接收。

4:不是所有的捐款人都可以成为理事会成员。


作者: byaraiz    时间: 2005-3-14 20:09
支持12楼意见!!![magic1]




欢迎光临 僚人家园 (http://bbs.rauz.net.cn/)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