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质询]Duhhenj贝侬请进,请问是谁赋予“壮语茶楼”如此之心胸? [打印本页]

作者: 红棉树    时间: 2005-3-4 18:06
标题: [质询]Duhhenj贝侬请进,请问是谁赋予“壮语茶楼”如此之心胸?

今天下午打开电脑,登陆QQ之后,条出一个窗口,截图如下:

我不曾主动退出任何QQ群,因此感觉到十分蹊跷,于是查看该QQ群是什么群,原来是原来由Duhhenj版主建立的“壮语茶楼”,其前身是“纯粹僚语空间”。这个群的建立之初的情况,可以参考以下这个帖子: [注意]纯粹僚语空间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1&ID=8321&page=1

既然我不曾主动退出过“壮语茶楼”QQ群,那么只有一条可能了,有人将我“请”出了这个群。在此我不禁想质问一下“壮语茶楼”QQ群的建立者Duhhenj贝侬,是谁赋予了这个群如此的心胸?将我从这个群里“请退”的理由是什么?如果说是嫌我绝少发言而占一个名额的话(说难听点就是占着茅坑不拉屎),理由是不充分的,因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该群目前也只有20个左右的网友,而一个QQ群的免费名额则是100名网友,超过100名网友参与,才需要QQ群创建者花费Q币去购买名额。或者说一天之内“壮语茶楼”QQ群已经发展到了100名会员的上限,没有办法只好将平时比较少说话的会员请出去,腾出名额让那些积极发言的人加入?

我的QQ(364168)上截止上次登陆QQ为止(今天凌晨),QQ群聊状况是加入了8个QQ群,分别是“僚人家园”、“僚人家园-2”、“布依在线”、“壮语茶楼(之前叫‘纯粹僚语空间’)”、“布依语言在线教程”、“德保贝侬”、“TOP-DBS(‘德保街头’街舞组合)”、“华服网”等。现在被请退出“壮语茶楼”则是7个。这些QQ群,包括两个僚人家园QQ群在内,没有一个是我自己创立的。我最近几个月工作、生活都很忙碌,连上网都忙着网站更换数据库的事情,登陆QQ几乎都是隐身,极少有在QQ群上露面的,包括两个“僚人家园”QQ群。这些都是大部分最近有登陆上述QQ群的贝侬都可以作证的,并非只是在“壮语茶楼”里极少发言。但是,这不代表我以后也不会不在这些群里发表言论。如今,作为壮族在线站长,僚人家园管理员,作为壮文推广工作、立法运动的热心人,不被那些“华服网”“TOP-DBS”等与壮族文化基本上没有关系的QQ群所请退,却被一个本来应该旨在推广壮文的QQ群所请退,这就是我最不能理解与接受的,因此向该QQ群的建立者Duhhenj贝侬提出质问,希望能够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

最后,方便的话请代我向“壮语茶楼”里的各位贝侬特别是每天坚持用壮语聊天的常客“壮家人(特田栏钟)”贝侬、“龙旗飘飘(marsuncle)”、“魔鬼(Duzfangz)”等贝侬等问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4 18:12:29编辑过]

作者: 三寒四温    时间: 2005-3-4 18:28
说不定下次就该到我了,关注中。
作者: bill    时间: 2005-3-4 19:14

被请出去了~~幸好我没在这个群里,不过正因为我不在这个群里,不是很了解情况。

我们家园的一号群现在有104人,超出的四个名额是我用Q币充的,每天都有好多新来的贝侬要进来而无法通过,群里也有不少平时很少说话甚至都没说过话的,不过我尊重他们的自由,既然进来了,在不主动退出的情况下是不会把人家请出去的(捣乱除外),不知“壮语茶楼”QQ群有什么特殊的规定,红棉树居然被“请”了出来,希望群主能给个合理的解释!

[Dx_Au03]
作者: marsuncle    时间: 2005-3-4 19:53
我来说两句,“壮语茶楼”创建的宗旨不说自明,也没什么特别的规定。请大家莫妄加猜测。个中原因还是由当事人自己处理为好。
作者: 茂    时间: 2005-3-4 20:05
壮文的推广工作,从政府的冷却,到现在民间意识的抬头,最需要壮族之间的团结。而我认为团结最重要的还是统战工作和宣传工作,不懂得统战工作、宣传工作的只能永远只窝在自己的壮文应用小圈子里。毋庸质疑僚人家园是迄今为止在民间壮文化自发兴起的力量当中少有的一股倔力,说难听点没有僚人家园的努力根本就不可能有如今网络上壮文的落地开花,某些人自立门户后却自绝于僚人家园,实在是不懂得团结、统战工作的意义。
作者: 红棉树    时间: 2005-3-4 20:27
以下是引用marsuncle在2005-3-4 19:53:32的发言: 我来说两句,“壮语茶楼”创建的宗旨不说自明,也没什么特别的规定。请大家莫妄加猜测。个中原因还是由当事人自己处理为好。
那请问marsuncle贝侬,什么是“当事人”?这个“当事”的“事”到底是什么事情?无缘无故、没有打任何招呼地情况下被“请”出该群,我这个“当事人”该如何处理?请明示。
作者: Duhhenj    时间: 2005-3-4 20:33

不是吧?吓我一跳!我以为红棉树可以理解我的(至少应该想到我会跟他说明这一切的,不过今天比较忙,呆会还要加班呢,来不及跟他说了),居然上纲上线,晕倒中!个位贝侬不要误会,我和红棉树之间没有任何的私人恩怨,也没有任何的成见!我把他退出群的原因在这里不方便说,希望大家不要再渲染这件事情了,拜托了,贝侬们,小事一桩,说多了会伤感情的 ,,,,,,,,,加班去了,不说了,理解万岁!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05-3-4 20:38

我还未加入该群。本人还没学会壮文聊天。如果我以学习的态度加入该群,多旁听少插话,贝侬们会欢迎我呢?


作者: 红棉树    时间: 2005-3-4 21:16
以下是引用Duhhenj在2005-3-4 20:33:25的发言:

不是吧?吓我一跳!我以为红棉树可以理解我的(至少应该想到我会跟他说明这一切的,不过今天比较忙,呆会还要加班呢,来不及跟他说了),居然上纲上线,晕倒中!个位贝侬不要误会,我和红棉树之间没有任何的私人恩怨,也没有任何的成见!我把他退出群的原因在这里不方便说,希望大家不要再渲染这件事情了,拜托了,贝侬们,小事一桩,说多了会伤感情的 ,,,,,,,,,加班去了,不说了,理解万岁!

既然不方便说,我认为妥当的方式应当是先和我打过招呼,再如此执行,我就不会“上纲上线”(当然我不认为这是什么上纲上线)了。虽然我到现在还是不完全明白事情缘由,但是至少知道Duhhenj贝侬对我没有任何成见,所以还是愿意接受这个模糊的说明。


作者: Duhhenj    时间: 2005-3-4 21:42

虽然现在很忙,我还是要上来要回答一下沙南的提问,我的群从来都没有拒绝旁观者(我在回某个“壮语聊天群在哪里?”的帖子里已经说明过了,不过好像没有什么人看,所以现在也翻不出来了),实际上现在群里有很多旁观者,也有几个贝侬要我教学壮文,但是能力有限,而且我的壮文也是自学的,不是很标准,再加上最近工作比较忙,都没有时间教,非常的惭愧中!还好有特田(daegdenz)、蜻蜓(duzbeih)、龙(duzlungz)和魔鬼(duzfangz)在里面撑着,非常感激!


作者: byaraiz    时间: 2005-3-6 06:22
嘿嘿,群是哪个建立的,哪个就是全权者,全权者想让谁呆就让谁呆,群相当于他的私人空间,不象这里有规章制度的管理可言。这样的壮文空间,看来无法容纳不同意见者,那样的壮文空间不去也罢,天下之大,僚人之众,不依仗这种最终只能成为小小圈子的壮文空间。
作者: Duhhenj    时间: 2005-3-6 20:52

楼上还有完没完了,我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我之所以把红棉树退出群,是有原因的,而且红棉树已经表示理解。(至于事先没有跟他说,是因为我以为我和他之间的信任感已经达到了这种相互理解的程度,看来我估错了)。我是否是心胸狭窄,容不得他人意见,我想认识我的人都很清楚我的为人,家园里和我频繁交往的人也不少,我头脑简单,做事情也懒得动脑,甚至很少记得街道的名称(这点仙子应该体会很深),要说到搞心计,我玩不过你们任何一个。

我今天终于有时间认真地看了这个帖子,真是不看不知道啊,真是心寒呐!很惊讶!也很失望!一个本来很小的误会,被扩大成这种样子,所谓的贝侬在不明实情的情况下,不是来调解,而是火上加油,冷嘲热讽,表演得很好看!前面几楼在我没有出面解释之前冷嘲热讽还可以原谅,可是11楼真的很过分,你到底有什么目的呢?

当我的QQ终于可以建群的时候,我没有把群建立成同学群(我所有的老同学至今都没建立群),而是把群建立成壮语聊天,我图什么?说白了就是想召集一些热爱壮文的朋友一起聊天,互相交流,顺便教一些想学壮文的朋友,至于什么推广壮文,为族人服务的之类的我还真没想过,我也自知我没有这么伟大。

“做人要里留后路,不要赶尽杀绝好不好”,还左一句贝侬,右一声贝侬的,有这么深的仇恨吗?难道都是假的?


作者: 越色僚人    时间: 2005-3-6 21:30

这个帖子,沉没(沉默)是金,嘿嘿。


作者: 凌波    时间: 2005-3-7 14:54
以下是引用越色僚人在2005-3-6 21:30:21的发言:

这个帖子,沉没(沉默)是金,嘿嘿。

难得越色僚人沉默啊.


作者: 越色僚人    时间: 2005-3-7 17:15
以下是引用凌波在2005-3-7 14:54:28的发言:

难得越色僚人沉默啊.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没中灭亡啊。哈哈。
作者: 琪琪    时间: 2005-3-10 12:27

只是被退出一个QQ群,小问题而已嘛,不必生气,人家把QQ群做起来,当然要看人家的脸色,不过有人说红棉哥哥心胸狭窄我可不同意,说话要有理由,不要莫须有的罪名~~!!!!


作者: 凌波    时间: 2005-3-11 22:39
以下是引用琪琪在2005-3-10 12:27:50的发言:

只是被退出一个QQ群,小问题而已嘛,不必生气,

既然是小问题,为什么在这里小题大做呢??

其实我还是觉得当事人应该反思一下。


作者: 琪琪    时间: 2005-3-12 12:55
以下是引用凌波在2005-3-11 22:39:51的发言:

既然是小问题,为什么在这里小题大做呢??

其实我还是觉得当事人应该反思一下。

理不辨不明,并不是在小题大作。看起来僚网象是只要一团和气,有不同意见不可以提,这违背家园的原则吧。


作者: 潭    时间: 2005-3-13 12:04
以下是引用琪琪在2005-3-12 12:55:53的发言:

理不辨不明,并不是在小题大作。看起来僚网象是只要一团和气,有不同意见不可以提,这违背家园的原则吧。

难道不是小题大做吗??

我个人认为,在对待这样的问题时,楼主的第一个反映应该找当事人私下询问是怎么回事。这个QQ群是Duhhenj 私人建立的,谁可进谁可出,这是个人支配问题吧。虽然他是在家园里公布了号码并欢迎大家进去,但这并不代表着这个群也要接受家园的管理吧,这两者没有从属关系吧。可是楼主一句话:Duhhenj贝侬请进,请问是谁赋予“壮语茶楼”如此之心胸?让人的感觉是,他在质疑,谁给你这个权力啊??你以为你想踢我出来就能踢我出来吗??你有这个权力吗?

莫名其妙。

对,理不辩不明,像楼主这样身份头上一大堆头衔(作为壮族在线站长,僚人家园管理员,作为壮文推广工作、立法运动的热心人)的人更要讨一个说法了,否则不明不白被踢出来,心里多憋屈啊。但是私人之间的事情是不是可以私下商量解决呢?大家都是贝侬,不是仇人,更不是党派要相互倾轧,话还可以好好说的。 但是像这样来势汹汹劈头盖脸长篇大论的质疑未免夸张了,在这里一公布这样的事情就是有意将小事夸大了,就差没上纲上线了。

还有,僚人家园向来都是可以提不同意见的,希望琪琪多看别的版块,尤其是四海民族谈天说地之类的,就会很清楚家园的管理模式。

另外,我想知道,是哪个人说了你的红棉哥哥心胸狭窄呢?我看完了整个帖子,几乎都是向着你哥哥的帖子,形势大好啊,有谁说他心胸狭窄了吗??还是你想说是谁有这个想法了但是没敢说出来呢?

很久没上来了, 没想到一上就看到这样的帖子,给我感觉是地方相护主义很浓啊。我挺失望的。

一番胡言乱语啊,有谁看不惯尽管找我骂。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05-3-14 01:58
这事没人跟我具体说过。不过我猜也能猜个七八分了。我也认为给它沉了算了。各位贝侬别再为它怄气了。
作者: 南桥赏鱼    时间: 2005-3-14 02:48

哈哈,回19楼,回顾这个帖子和相关的帖子给我感觉是也是地方相护主义很浓啊,不知道是谁无缘无故说德保的“蛤蚧”是“横行霸道”的(说这个话的,已经是明显的地方相护了,因为是妒忌别的地方有本事嘛,但自己没本事,只好用语言侮辱别人了)。还有,难道,只会指责别人不应该把事情弄大,也不反省发生的原因是什么么?只会指责别人郑重其事来质问,也不反思某些人在踢人之前也不打声招呼么?这样会让人有暗算的感觉哦。


作者: Duhhenj    时间: 2005-3-16 00:03

莫名其妙!你们这样子记仇的啊?你们无缘无故被别人说成是“蛤蚧”关duhhenj什么事啊?duhhenj有护着那个人了吗?在论坛里的哪个贴子里面有?其他人有护着那个人了吗?那一句是,我怎么没看出来?这么会迁怒于人,看来所有与那个人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都要被你们这样“株连”了,原来如此!怕怕了!你们无论如何说我都可以,但是也请不要“株连”其他人,我承受不起!我现在终于觉得我之前的草率和大意是件好事情,要不然就不会有这个贴子,让我看清这么多事情。

要说妒忌你们德保,我想要是不上这个网站,不跟这里的人有交往,有可能我这辈子都不知道德保具体在哪里(你也可以说我孤陋寡闻,我承认)?都是些什么人在那里生活?

这是我最后一次在这个贴子里说话(其实我早说过不再跟这个贴子了,但是没想到你们联想也太丰富了,打击范围也太大了),但是我希望更多的网友来顶这个贴子,家丑更要外扬,要不然怎么能知耻而...(不好意思,忘记这个成语怎么说了)!而且这个贴子不该沉,要是沉了也就违背了发贴者以及这个贴子的初衷!

你们继续!


作者: 清风客    时间: 2005-3-16 13:46

说来说去,吵来吵去,作为旁观者,我真的不明白。

是不是这样:红棉莫名其妙从群里“请”出来了,于是有点气咻咻的质问DUHHENJ,而后者认为前者可以理解,况且自己忙(还有懒得解释),也就没有说明。所以,众位贝侬只好七嘴八舌地嚷开了。所谓话不说不明,理不辩不清,有什么不可以讲清楚的呢?

这个帖子我是不会再跟了。无聊。


作者: nnnwood    时间: 2005-3-16 16:49
和气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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