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是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中国民族民主革命。在这场伟大的斗争中,孙中山先生站在国家和民族的高度,阐释了与传统民族观有本质区别的民族主义,使之成为中国近代民族运动的一面旗帜。中国各民族人民受其影响,积极地投入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实现民族独立和解放的斗争,取得了空前的胜利。但是,由于袁世凯为代表的封建北洋军阀集团窃取革命成果,以及蒋介石国民党政府背叛民族主义,中国各民族的艰苦奋斗,最终既未能推翻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统治而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与解放,又未能消灭封建军阀而实现国内各民族的自由与平等。
第一节 孙中山先生的民族主义及国民党政府的背离
一、同盟会的民族主义及孙中山先生的解释
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辛丑条约签订以后,由于帝国主义加深对华侵略,清政府彻底投降帝国主义,中国社会诸矛盾空前尖锐。已沦为“洋人的朝廷”的清政府,成为中国各种进步势力的众矢之的。因此,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反对封建制度和民族压迫,在推翻清王朝腐朽统治的基础上是一致的,孙中山先生所倡导和领导的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由是勃然兴起。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在革命形势的推动下,中国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开始把分散的革命力量统一起来。同盟会一经成立,就成为中国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的政治核心,对辛亥革命产生领导作用。它通过诸方面将资产阶级领导的辛亥革命推向高潮,“自革命同盟会成立之后,予之希望则为之开一新纪元……从此革命风潮一日千丈”①。
同盟会不同于拜上帝会和义和团,在其纲领中鲜明标明了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的性质。它的纲领最初规定为“驱逐挞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②。后来在《民报》发刊词中,将十六字纲领概括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即传统称呼的旧三民主义,关于民族主义,是指“驱逐靴虏,恢复中华”。它从字面上是对朱元璋的反元朝口号的沿袭,但内容上却有本质区别,蕴涵着积极的近代资产阶级民族革命思想。
孙中山先生是三民主义的创始人和辛亥革命公认的领袖。
1894年(光绪二十年),他在兴中会誓词中第一次提出“驱逐靴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他在东京军事训练班誓词中又丰富了自己的思想,完整地提出“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纲领①,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这一纲领被规定为同盟会的宗旨和纲领。因此,关于民族主义,孙中山先生的阐释才具有最高的权威性。
按照孙中山先生的阐释,“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包含双重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反满,就是推翻清朝政府,改变它一贯推行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政策。孙中山在大量文章中宣传和阐释反满,尖锐批判和揭露清政府的罪恶,“满洲政府,穷凶极恶,今已盈贯,义师所指,覆没政府,还我主权”②。在宣传反满革命的同时,孙中山比较明确地区分了“种族革命”与“民族革命”。他指出:“民族主义,并非是遇着不同族的人便要排斥他……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假如我们实行革命的时候,那满洲人不来阻害我们,决无寻仇之理”③。他还驳斥民族革命是要尽灭满洲民族的错误认识,明确表示:“这话大错。”在有些场合,孙中山甚至表示联合满族人民的意愿。同盟会成立时,有人极力倡导种族革命,孙中山当即反对,他认为“满洲腐败,我辈所以革命,即令满人同情于我,亦可许其入党”④。尤其重要的是,孙中山并没有把民族主义局限于反满,而把它与“创立共和”的民权主义紧密联系起来,“革命宗旨,不专在对满;其最终目的,尤在废除专制,创造共和”⑤。正是基于这些认识,孙中山将民族主义与传统华夷之辩的民族观区别开来,“惟前如有明及太平天国,只以驱逐光复自任,此外无所转移。我等今日与前代殊,于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之外,国体民生尚当与民变革,虽纬经万端,要其一贯之精神则为自由、平等、博爱”⑥。这里已经蕴涵民族平等的思想萌芽。
民族主义的第二层含义是指独立。所谓独立,既明指从满族统治者的统治下实现独立。又隐寓反对外来侵略,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力独立自主的中国。孙中山从总体上认识到:“中国现今正处在一次伟大的民族运动的前夕,”⑦。号召“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中国之政治,中国人任之”。这里涵盖了独立的双重含义。尽管孙中山没有直接了当地提出反帝白号,但从一个侧面阐释了民族主义所隐含的反对外来侵略、争取中华民族独立的思想。他尖锐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方今强邻环列,虎视鹰瞵,久垂涎于中华五金之富、物产之繁。蚕食鲸吞,已效人尤,至于踵接;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⑧。继而号召中华民族奋起抗争,“庶我子子孙孙,或免奴隶(于)它族”。他反复告诫人们,“我们如不急起驱除之,外国列强则将在不久替我们赶走满族。那么,我们将成为另一统治民族的奴隶”⑨。反对满族贵族的民族压迫和帝国主义的侵略的思想,已经跃然于纸上。
孙中山对民族主义的认识,已经超越传统的民族观,但他没有于此止步。辛亥革命总爆发后,他从各民族参加反满革命的实践中逐渐认识到中国多民族一体性,在其民族平等思想萌芽的基础上提出了各民族一律平等的主张,从而更加丰富了民族主义的内涵。他首先阐释了“中华”多民族统一的思想,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中,孙中山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统一。”①。还在各种场合进一步阐述这一思想,“中华民国之建设,专为拥护亿兆国民之自由权利,合汉。满、蒙、回、藏为一家,相与和衷共济”②,“政治改革,五族一家,不分种族”③。“五族一家”的思想,不仅涵盖了汉族,而且包含了满族在内的中国各民族,明确无误地揭示了中华诸民族统一于“中华”的思想。这是孙中山民族主义的重大进步。基于这种认识,孙中山先生提出了主权属于各民族和各族人民一律平等的主张。他宣布中华民国为中国各民族所共有,“今我共和成立,凡属蒙、藏、青海、回疆同胞,在昔之受制于一部者,今皆得力国家主体,皆得为共和国之主人翁,即皆取得国家参政权”④。同时明确表示:“今日共和政体,人人自由,五族平等。”⑤。并将各民族平等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⑥孙中山关于民族平等的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尚属首次阐释,意义极为重大。
孙中山的旧民族主义,既区别于“华尊夷卑”观念,亦截然不同于单纯以反满为目标、标榜“种族革命”的大汉族主义,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中国各民族的利益,因而得到各民族人民较为广泛的拥护,成为反对清朝封建统治和捍卫中华民国斗争的一面旗帜。但是,亦应指出,旧民族主义存在许多缺陷,它没有明确提出中华民族反对帝国主义的主张,对国内各民族的涵盖还偏于狭窄,至于如何保证各民族一律平等,缺乏具体的规定。然而这些缺陷与旧民族主义的进步性相比,则属于次要的。
二、1924年孙中山先生对民族主义的重新解释
辛亥革命最终以袁世凯窃权而告失败。中华民国名存实亡,军阀专政代替了清王朝的统治。中国社会诸种矛盾继续存在,中国的民族问题没有得到任何方面的解决。残酷的现实教训了孙中山,使他重新考虑中国问题,重新认识中国的民族矛盾,重新寻求救国救民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他尖锐地批判由于军阀专制,五族共和纯属空谈,“五族共和者,直欺人之语。”对中国多民族状况也有更深入的认识,他指出:“这五族的名词很不切当,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这些思想无疑是对三民主义的发展,反映孙中山先生永无歇止的探索精神。但是,促使孙中山民族主义飞跃发展的是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俄国十月革命后,孙中山从俄国革命中看到了中国革命的希望,认识到“中国革命的唯一实际的真诚的朋友是苏联”①,确立了争取苏联援助、学习苏联革命经验的方针,共产国际、苏俄政府和中国共产党及时地向孙中山伸出援助之手。经过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不懈努力,孙中山所领导的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联合建立革命的统一战线。由于苏俄和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孙中山重新阐释了三民主义,确立起新三民主义。关于民族主义,孙中山既发扬了旧民族主义的精华,又以崭新的内容发展了它,使民族主义进入一个新阶段。
在重新阐释民族主义时,孙中山明确指出民族主义“有两方面之意义,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②。所谓中国民族自求解放,是就中华民族与世界其它民族之关系而言,主要是针对帝国主义侵略统治中华民族而言。孙中山先生解释说,民族主义“其目的在使中国民族获得自由独立于世界”③。即在国际上得到独立、自由、平等的地位。孙中山认识到:由于帝国主义武力、政治和经济的侵略,以及与军阀的相互勾结,“其结果是使中国失其独立与自由”④。“中国民族,遂久沦于次殖民地地位”⑤。因此,要实现民族的自求解放,“则非排除帝国主义者政治经济等等之侵略不可”⑥。基于这一认识,孙中山坚定而明确地提出联合民众反抗帝国主义的主张,只有实现与民众的联合,“中国民族之真正的自由与独立始有可望矣”⑦。这一主张的提出,极大地丰富了孙中山新民族主义的内涵,增强了民族主义的革命性。它开始切中中国民族问题的要害。
所谓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是就国内各民族之关系而言的。对此,孙中山在原来民族平等主张的基础上作了更为切实和深刻的阐释。他首先指出辛亥革命后,由于军阀专制,国内民族平等未能实现,“国内诸民族因以有杌陧不安之象”⑧。出现民族分裂的严重问题。针对这种形势,孙中山更加明确和完整地申述国内民族平等的主张,宣布“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于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之革命获得胜利以后,当组织自由统一的(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⑨。民族自决权的提出,是孙中山对民族主义的重要发展,也是解决国内民族平等问题的理论依据,其进步性不言自明。但是,孙中山对民族自决权的阐释不是孤立片面的,相反他从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实际出发,指出民族自决权的行使要与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维护国家民族统一紧密结合,“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非许其分割,尤非许其一方脱离中国,一方归附他国”⑩。而且民族自决要服从于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这一根本目标及建立自由统一的国家,在这里孙中山否定了以民族自决权为借口实行国家和民族分裂的言行。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孙中山发展了“中华民族”概念,明确主张“合汉、满、蒙、回、藏五族,为中华民族”①。在阐释民族主义时,孙中山还根据中国各民族实际状况,提出了相对于汉民族的“少数民族”概念,这或许是中国历史上对少数民族最实际、最不带民族偏见的界定。
孙中山对新三民主义中民族主义阐释,弥补了旧民族主义的缺陷和不足,使之更加符合中国民族的实际。他把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与争取中华民族独立和解放的全民族运动结合起来,把实现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与国民革命运动结合起来,标志孙中山终于找到了彻底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新道路。
三、蒋介石国民党政府对孙中山先生民族主义的背离
1925年(民国十四年)孙中山先生逝世后,国民党内右派势力抬头,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新军阀不顾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公然于1927年(民国十六年)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从而彻底断送了国民革命。蒋介石成立南京国民党政府后,标榜自己继承孙中山的遗志,实行三民主义,实际上却完全背离其思想内核,以三民主义的招牌推行军阀专制之实际。
国民党政府对民族主义的背离,反映在对待国内民族问题和中华民族与世界其它民族的关系两个方面。反对帝国主义以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是孙中山新民族主义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是,国民党政府却投靠帝国主义,完全抛弃反对帝国主义的主张,牺牲中华民族独立与解放这一根本利益而保护蒋介石集团的一已私利。
在对待国内民族问题上,国民党政府自称:“我国民政府仍一本我国父的遗教……务使国内各宗族一律平等;并积极扶助边疆各族的自治能力和地位。”②实际上是推行大汉族主义。蒋介石在民族观上表现出强烈的大汉族主义,他不承认除汉族外中国其它民族共同体的存在,认为这些民族只是“宗族”,而“中华民族是多数宗族融和而成的”③。甚至视少数民族为“边民”。这与孙中山先生的民族观大相径庭。至于孙中山所倡导的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更是为国民党政府所践踏。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国民党政权除加强其独裁的经济统治外,还大力推行强制同化政策,正如周恩来同志所指出的,“蒋介石的民族观,是彻头彻尾的大汉族主义。在名义上,他简直将蒙、回、藏、苗等称为边民,而不承认其为民族。在行动上,也实行民族的歧视和压迫”④。
国民党政府对民族主义的背离,既是对孙中山先生新民族主义的背叛,也是对中国各民族根本利益的践踏,必将遭到全国各民族人民的反对。
当然了,既是大家庭,必然有家长;所谓同化,也总会擎出一个“化”的标准,不可能真是任意互动、随其自然,“化”到哪里是哪里。汉族是中国境内最大的民族,与其他民族相比,汉文化在整体上又明显高出一头;即便爱新觉罗氏当皇帝,通行的也基本是汉族的主流文化,以致清朝统治越久,满人的汉化就越普遍:在这种种情况下,绝大多数民族主义思想家提倡的“同化”和“大民族”,就很自然是以汉族为主,以汉化为方向。他们也从来不讳言这一点。 中华民国建立以后,就更不用说了,从孙中山 1921年“拿汉族来做个中心”式的同化方案, 到毛泽东1951年“大家庭”的论断, 都是一以贯之,以汉族为本的。所以,“五族共和”也罢,“社会主义大家庭”也罢,实际上都是走的老路:用汉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来同化其他民族。时至今日,中国大陆的广袤的土地上,你找不到一处不通汉语的非汉族村寨,与此同时,非汉族的语言文字已经大多从实际生活中消失。 因为汉族是中国境内最先大规模接受“西化”的民族,这一各民族“汉化”的过程,又可以顺理成章地被解释为“前现代”被“现代”同化的过程, 而更容易得到普遍的赞同。
在今天这样一个“全球化”席卷世界、“美国模式”所向无敌的时代,如何评价现代中国这一大规模的民族同化的历史过程,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情。 我在这里只想指出一点:中国民族主义的这一种对内偏重同化的倾向,正从一个方面极大地助长了现代所谓“国家利益”的观念的形成和普及。而这种看轻乃至抹煞社会内部各种――阶层的、地区的和民族的――利益差别的“国家利益”, 又反过来充当了那种强调国家之间必然冲突的观念的重要基础。于是,你就看到了,中国民族主义在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的不同的偏向(对外强调冲突,对内强调同化),恰恰是非常有力地互相支持的。
右江贝侬的这句话正是解释了有的人的双重标准的理论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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