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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给广西民族教育立法的一点建议 [打印本页]

作者: 执行长    时间: 2018-9-4 17:25
标题: 给广西民族教育立法的一点建议
听闻《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十分欣慰,的确,当今在汉语立法之后的强势,或多或少直接影响导致壮语急转直下没落。
我们不提倡固步自封,但无古不成今,不传承自己千百年来的语言文明,我们的民族就会成为无根之木,成为历史的罪人。

丢掉了自己民族语言文化,既丢掉了民族的根,也丢掉了民族的魂。失去了就很难再找回来!值得我们深思 !!!!今天我们壮族自治区进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立法无疑是壮族人民百年来最庄严肃穆的大喜事,并将永载史册,这是壮语言文化传承的最高诠释。。礼!礼!!礼!!!
在立法方面,我们可借鉴其他兄弟民族自区的成功经验,走出我们壮区特色符合自已的路子:
借鉴一、《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共五十条,里面明文规定,写清楚,不搞“模拟两可”。
第二条 重点强调:“蒙古族”以学校教育为主以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
第八条 重点强调:设置民族教育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民族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 重点强调: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独立设立民族幼儿园、中小学校;和,散杂居在当地普通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班。
第十三条 重点强调:县级以上在民族中等职业学校,独立开设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班。
第二十条 重点强调:实施以蒙古语授课为主加授汉语或者以汉语授课为主加授蒙古语的双语教学
第二十三条 重点强调:实行“蒙古语文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制度,这是最大的亮点,不能搞了蒙古语学习,没有拿来考试,计学分。失去这条,一切都变得没意义。
第三十条 重点强调: 中小学校校长和教师实行免费培训
第四十二条 重点强调:高等学校的蒙古语授课为主加授汉语学生,减收百分之二十学费
第四十三条 重点强调: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每年应当从录用计划总数中,划定不低于百分之十五的职位用于蒙古语授课大学毕业生。
借鉴二、《吉林省少数民族教育条例》共计二十六条,内容也是清晰了明
第四条:直接使用“必须执行”少数民族的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有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机构
第十三条:少数民族学生可以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
第二十一条:少数民族教育补助专项资金,并以不低于当地财政收入增长的比例逐年增加
壮语一一我们这个古老的民族文化传承的纽带,目前正一天天被淡化、被遗忘,就像珍稀动物一样处于灭绝的尴尬境地,我们确实到了该深刻反省的时候了,立法指导不能有失偏颇,没有操作性,没有刚性,不要为了立法而立法。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8-9-4 22:46
广西立法,没有那么一点点刚性的

作者: 少年芭莱    时间: 2018-9-6 08:59
希望领导能看到人民的心声,而不是闭门造车。
作者: 少年芭莱    时间: 2018-9-6 09:06
从广西法制办网公示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壮汉双语条款,也不过短短的190个字(含符号),几乎是一笔带过,没有什么可操作性的要求,没有一点点规则。
作者: 少年芭莱    时间: 2018-9-6 09:09
连最基本的《壮文方案》都不提,我操,这是要干嘛???????????????
作者: 执行长    时间: 2018-9-6 10:27
本帖最后由 执行长 于 2018-9-6 10:30 编辑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8-9-6 09:09
连最基本的《壮文方案》都不提,我操,这是要干嘛???????????????

应该会把《壮文方案》放进去的。
一,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体现壮语为主及其少数民族的教育促进条例。
二,《壮文方案》是国务院通过的方案,理应得到重视,相信官方会考量。
三,如果没有《壮文方案》那这个条例就是花架子的条例,因广西已经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条例》。再立法也没什么用。




作者: 执行长    时间: 2018-9-6 10:44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8-9-6 09:06
从广西法制办网公示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壮汉双语条款,也不 ...

是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草案)》这一制度设计过于粗疏,规定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够,发布之后,会造成实际管理中法律援引的困难,标准体系内容不完善 覆盖面不够广,仅仅靠公民个人的自觉遵守是远远不够的。
作者: 北柳上川    时间: 2018-9-8 17:59
本人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草案)》谈不上科学立法,民族教育立法不应该太粗、过于笼统含糊、缺少操作性,立法就是如何使之细化,让人们有引用之条款。

一、民族聚集区学校应当以(民族语言为主)与国家通用语言相结合进行办学。重点发展民族学校的双语教学工作。
二、民族聚集区县级教育部门应当设有专业的民语管理部门与人员。
三、民语教育经费应当有保障,不管是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资金支付还是当地政府支付,或自治区支付都要有明确的描述,不能一笔带过。
四、我们的民语考试制度要明确写进条例。高考、中考、小考要有壮语测试的内容,在考试按多少百分比计入总分,这样才能激发了学生学习本民族语言的兴趣
五、教师、校长的培育如何实行?
六、我们的民族语言教育能否与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挂钩?要让人民看到希望!不然还是无用论!民语要对少数民族学生上学、升学、就业都有优惠政策
七、高等学校教育的民族语授课,我们的学子是否有优等?
八、《壮文方案》呢?

从公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来看,以上的内容通通没有或只是轻描淡写。如果我们一始设计这个制度时,就一心使壮语有法规保障,民族教育可依法治教,那就成为现实,
如不依法开展民语教育,即追责又会影响晋升、考核。那将会人人守法,人人依法办事,相信法律落地自然水到渠成。
作者: 勒布农    时间: 2018-10-3 17:43
Cingfouj Yaeuh vunz gyanh.
作者: 执行长    时间: 2018-10-16 15:37
少年芭莱 发表于 2018-9-6 09:09
连最基本的《壮文方案》都不提,我操,这是要干嘛???????????????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只字不提国务院发布的《壮文方案》。呵呵这帮人也牛了
作者: ychuang112    时间: 2018-11-13 10:42
执行长 发表于 2018-10-16 15:37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只字不提国务院发布的《壮文方案》。呵呵这帮人也牛了

广西民语委这个机构都被撤销了,壮语和壮文也是呵呵了
作者: 执行长    时间: 2018-11-13 19:06
ychuang112 发表于 2018-11-13 10:42
广西民语委这个机构都被撤销了,壮语和壮文也是呵呵了

没有撤,是并到“广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我觉得是好事。因为广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身也没什么吊事,让他们参与到民语委也是给民语工作增添动力!
作者: wx_GJjdV6QL    时间: 2018-11-15 15:02
执行长 发表于 2018-11-13 19:06
没有撤,是并到“广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我觉得是好事。因为广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身也没什么吊事 ...

既然这个所谓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本来没什么事做,现在多了一些民语工作,人家才是不爽。有哪个领导说是合并的?是职能划归,可没说民语委划归
作者: 少年芭莱    时间: 2019-3-6 17:17
这部法律可以说是一部烂尾的法律,没有一点点可操作性。

作者: 吴金琳_c4baS    时间: 2020-5-27 09:04
作为壮族人我要自觉努力学习传播母语文化,只有了解学习自己的母语文化,才会找到民族文化自信才会有作为一个壮族人的自豪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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