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逛街的时候无意中看到的,当时这个商场人来人往,还有很多老外,此女子的举止让我差点晕过去了!
由于当时没带相机,只好用手机拍下来,所以效果有些朦
[attach]4444[/attach] [attach]4445[/attach]这女孩这样也算正常啊,也许鞋子硌脚,难道她应该穿着鞋子踩凳子?
贝侬真是太注意形象了。
也是的哦,本来嘛,现今这个社会象她这个样子并不算为过吧,比她过分的多着呢。
OH, NO! 绝对不能够接受。NEVER。
可能我是用自己的职业标准来衡量,所以觉得难以忍受吧。
的确这种举止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不以为然的,可是有没有人注意到我所说的这件事是发生在一个大商场里?别说有很多外国人当时在场,我们自己人看了也觉得实在不雅,身为一个社会人,应该注意自己本身最起码的道德标准,社会形象,当你走到大街上,身处公众场合,就应该适当注意自己的个人礼仪,因为,这是对别人、对自己最起码的一个尊重!
CRAZY !!!!
在公众场合应注意自己的形象,不要做一些影响市容的姿态,那里毕竟不是你的家。
年轻人们~以后取了个这样的老婆就........
找根面条上吊死了算了.....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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