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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我们有权利知道------ [打印本页]

作者: 撞山色    时间: 2004-10-13 18:20
标题: [建议]我们有权利知道------

  我们有权利知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的框架内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利用了(1)赋予的哪一项权利,又利用这些权利制定了本民族区域自治的哪些规章、条例(2)?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又执行了(1)的哪一项规定、(2)的哪一项规章、条例?执行得怎么样?

  三、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又是否作出过敦促以上两者的有关《决议》?

  我们有权利知道!关注壮族命运的人也应该,更必须知道!

  如果我们不知,那我们去质询!如果我们没有条件质询,那我们鼓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去质询!行动吧,贝侬!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13 18:22:44编辑过]

作者: 浪人    时间: 2004-10-13 22:35

我从来不知道有什么权利,只知道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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