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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强烈要求南宁公交站牌使用壮文事宜,上民族报头条了!! [打印本页]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8-22 10:33
标题: 强烈要求南宁公交站牌使用壮文事宜,上民族报头条了!!
本帖最后由 韦偃 于 2014-8-22 10:35 编辑
南宁市即将更新的公交站牌实行中英双语站牌引发网民持续热议
日前,区内外各大媒体纷相报道:为做好世锦赛服务,南宁市将于9月20日前对全市2500个公交站点的公交站牌进行更换,统一标识版面并实行中英双语站牌,其中服务世锦赛的重点公交线路将实行中英双语报站。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广大壮族群众的关注和网民持续热议及质疑: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的南宁,缘何“厚英”而“薄壮”,新的公交站牌只加注英文,却不加注壮族的法定文字壮文呢?近日,本报特约记者专访了南宁市民委、南宁市民语委负责人。
记者:2013年7月1日施行的《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彰显壮语言文字合法地位,曾被网民评为2013年度广西民族文化发展最有影响力的事件之一。《办法》的实施取得了哪些明显成效?
南宁市民委负责人:一年多来,南宁市民委通过各级媒体宣传报道、参加广西政务公开日活动及南宁电台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等,对《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办法》贯彻执行专项集中检查,会商相关部门协同推动重点领域的壮文应用工作。如,会同市交通局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壮语文应用工作,发挥窗口服务行业在壮语文社会应用中的示范作用。目前,各大汽车客运站候车大厅楼顶标牌更换壮文、汉文两种文字标牌工作已进入初步设计阶段。
同时,为了推进壮文在各领域的应用,结合市委、市政府在全市12个县区打造12个辐射带动作用强、具有鲜明地方民族特色的综合示范村的工作,市民委从2014年度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力促壮文进村入屯,把壮文作为重要的壮族文化元素符号运用到综合示范村的规划设计及建设中,让壮文近在眼前,广为群众知晓。
可以说,《办法》实施一年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市政府办公厅带头落实《办法》,自去年底即在南宁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名称、《南宁政报》名称同时使用壮文、汉文,是全区14个市唯一一个在政府门户网站名称中同时使用壮文、汉文的城市。据不完全统计,南宁市市级国家机关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书写单位名称牌匾、刻制公章的比例超过76%;一些事业单位不仅按照规范要求在单位名称、公章中同时壮汉两种文字,甚至在内设机构名称标牌也全部更新为壮、汉两种文字标牌。如,市第四人民医院十几个科室标牌全部更新为壮汉两种文字标牌;市区主要街道路牌均已使用壮文;自治区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民族博物馆、科技馆的招牌、标牌均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在“壮族三月三”庆祝活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会等大型会议、重大活动所使用的标牌、横幅均使用壮汉两种文字。
南宁市民语委负责人:《办法》发布施行后,市民语委于去年底编印了《办法》宣传手册、翻译服务指南和《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翻译申请表》等2万多份发至各县区党委、政府及600多个市直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为市民政局提供1600多条街道里巷路名的壮文翻译服务。今年上半年累计为160多家单位、企业及35个行政村翻译牌匾、公章等430多块(枚);会议横幅、台卡60多条(个);创建宣传海报2篇,内容200多个字。此外,市民语委两名工作人员也通过了广西行政执法人员(委托)资格考试。
记者:南宁市将于近期更换的中英双语公交站牌是否属于《办法》调整和规范范围?
南宁市民委负责人:考虑到当前我市壮文的普及情况和大范围推行社会用字壮汉文同时使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现实情况,《办法》只选择把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遵守负有更多义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具有更好示范作用的公共场所、设施界定为强制实行社会用字壮汉文同时使用的范围。《办法》第六条规定,“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名称的招牌、标牌”应当同时使用壮文、汉文两种文字。交通运输领域的壮文应用工作是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经与市交通局多次研商就如何推进壮语文在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问题,双方已对相关事项达成初步共识。但是,由于目前公共场所没有一个法定的定义,从我国各级各部门颁布实施的现行有效的涉及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公共场所禁烟等法律法规看,公共场所都不是广义上的公共场所,其范围有所限定且对具体公共场所的规定各地不一,我市公交站点及公交站牌是否属于《办法》所规定的强制使用壮文范围,有待于在下一步通过制定《办法》的配套文件中,对相关条文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出补充规定和解释,以保障《办法》的有效实施。
南宁市民委负责人:总的来看,《办法》执行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法规配套建设滞后、工作措施不得力、落实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现南宁壮族常住人口接近400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56%,约占全区壮族总人口的23%。无论是市区、还是农村地区,壮语仍然是当前南宁壮族群众日常生活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一种情感的依托和身份、价值认同的重要标识。推动《办法》全面实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了进一步推进《办法》的实施,我们将在《办法》执行情况专项集中检查活动结束后,将《办法》执行情况专题报告市政府,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对不符合《办法》有关规定的招牌、标牌,将按照《办法》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在今后工作,我们将遵循语言文字的发展规律,依法行政,整合和发挥社会资源共同做好壮文的推行使用,谋求新的突破。感谢广大壮族群众对民族语文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大家一起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有什么意见建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直接向负责壮文社会使用日常管理工作的市民语委反映,电话5530431。(潘炳辰)
http://www.gxmzb.net/content/2014-08/22/content_7714.htm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4-8-22 10:55
方便洋人,却无视土著人。算什么?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8-22 11:03
南宁市民委负责人讲述到;在执法过程中遇到法律定义上不够清晰,办法中的“公共场所”没有一个法定的定义,从我国各级各部门颁布实施的现行有效的涉及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公共场所禁烟等法律法规看,公共场所都不是广义上的公共场所,其范围有所限定且对具体公共场所的规定各地不一,我市公交站点及公交站牌是否属于《办法》所规定的强制使用壮文范围,有待于在下一步通过制定《办法》的配套文件中,对相关条文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出补充规定和解释,以保障《办法》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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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下一步通过制定《办法》的配套文件中,明确注解;“公共场所”指的是提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经济、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卫生、休息、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参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或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的定义并核发为依据标准。
作者: pcy109 时间: 2014-8-22 11:03
网友们动作真快!报社上午忙于打包分发报纸到全区,计划忙完即将电子版发到这里家园,没想到贝侬先“动手”了。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8-22 11:13
南宁市民委方面在检讨;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法规配套建设滞后、工作措施不得力、落实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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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检讨是好的,也符合中央倡导的,自我批评、查找问题,但更重要的是要在这不足的前提努力改善,拿出整改的对策。
作者: Sawmos 时间: 2014-8-22 11:17
对公交站牌的事,非常失望!doek nais lai!
支持壮文、汉文、英文三语标识。
对现有的路牌壮文也非常失望,saw dwg Sawcuengh, vah mbouj dwg Vah Cuengh
作者: Sawmos 时间: 2014-8-22 11:19
希望随着《办法》的慢慢执行,能有效gaij ndei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8-22 11:22
现在,南宁所实施的是全区所有民委(民语委)下一步要做的,大家现在都在观望!也是在给自治区级民语委估计今明两年内要出台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壮语文管理办法》提供经验。
作者: pcy109 时间: 2014-8-22 11:35
本帖最后由 pcy109 于 2014-8-22 11:41 编辑
也许南宁市民委、民语委的工作与网友的期望有一些差距,但我觉得有几点还是要客观地评价:
第一,南宁市民委、民语委已经做了不少实事。施行《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参加广西政务公开日活动及南宁电台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时“引进壮文”等等,这些都不是信手拈来、轻松做到的活儿。
第二,态度非常端正,对于网民的意见、建议,以积极的态度解释、解答,尽管一些工作暂时与网友的期望有距离,但没有回避吧,还给网友留电话了呢。特别是民族报约稿说想“上头条”之后,得到积极回应。
第三,据了解,南宁市公交车站牌“上壮文”与否,并非已经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而且市交通局还乐于与市民委沟通、协作“——经与市交通局多次研商就如何推进壮语文在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问题,双方已对相关事项达成初步共识”。记者还了解到,市民委、民语委的同志都还在努力!当然,报道是要报“已经发生的事实”,所以正在努力的不便公开报道。
谢谢!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8-22 11:51
pcy109 发表于 2014-8-22 11:35
也许南宁市民委、民语委的工作与网友的期望有一些差距,但我觉得有几点还是要客观地评价:
第 ...
支持;在相比与其它13市来说,的确是做了很多实事。态度也非常端正,这点我也亲身体会,因为我也打了投诉电话,现在南宁市民委、民语委还通过报纸公开电话,也是希望公众参与进来,群策群力的方针努力推进工作!!要是能同时上马壮语文(壮文/壮语)就好了,即符合宪法,也符合常理!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8-22 12:03
很有意思,也让人联想无限的南宁市民委负责人一句词;谋求新的突破。
是否比我们预期的还要好,谋求新的突破,是不是意味着,公交车、地铁、出租车、车站、等将上马壮语音播报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8-22 12:08
pcy109 发表于 2014-8-22 11:35
也许南宁市民委、民语委的工作与网友的期望有一些差距,但我觉得有几点还是要客观地评价:
第 ...
记者还了解到,市民委、民语委的同志都还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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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玩说书的“想知道结果如何、请听下回分解”该死的,要在吊大家的胃口,我猜是要上马壮语音播报。
作者: 阿依呀 时间: 2014-8-22 14:13
为各位关注壮族民族文化权利发声呐喊的贝侬感到骄傲!
不过我个人认为,贝侬们和广西区各级民委的关系,应该是相互支持和鼓励的关系,即使我们可以有其他的渠道去表达我们的诉求,但是关于民族事务行政职能的施行和法令的设立及实施,还是得回到各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这些行政机构来执行,这是行政机构内部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规律,不了解这些工作流程和政府工作规律,则无助于相关问题的解决。
既然贝侬们只有通过民委,才可能让自己的诉求在行政层面得到改变和施行,那么我们只需要表达我们的诉求,并监督相关的行政部门来解决就可以,假如相关部门解决不了,也没有一个合理解释,则可以逐级往上去投诉或者公开表达。中间可能要注意的是,政府行政机构在政策执行层面肯定会有各种各样的行政系统内部的限制存在,各位贝侬假如有可能,也应该给各级民族提供支持和帮助,最大的支持和帮助就是持续不断的给各级民委表达贝侬们在《民族区域自治法》框架内的合法权利得到具体体现,比如壮语卫视和壮语广播的开通、公共场所壮语文字的体现、行政系统壮语的法定宣传使用等等。
我不建议用谩骂对立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只有持续不断的去表达我们寻求民族文化权,并监督民委相关部门去落实,这才是我们应该站的位置和做的事情。而贝侬们能坚持多久,就是对民委工作最大的支持和动力。加油!
作者: Sawmos 时间: 2014-8-22 14:19
pcy109 发表于 2014-08-22 11:35:35
本帖最后由 pcy109 于 2014-8-22 11:41 编辑
也许南宁市民委、
有很多差距,路牌、门牌、公章上的壮文基本上是音译的桂柳话,唉
作者: Sawmos 时间: 2014-8-22 14:22
阿依呀 发表于 2014-08-22 14:13:15
为各位关注壮族民族文化权利发声呐喊的贝侬感到骄傲!
不过我个人认为,贝侬们和广西区各级民委的关系,
是的。但是需要民委、民语委行政更公开、透明,贝侬们才能知道困难在哪里。
作者: pcy109 时间: 2014-8-22 15:12
pcy109 发表于 2014-08-22 11:35:35
本帖最后由 pcy109 于 2014-8-22 11:41 编辑
也许南宁市民委、
有很多差距,路牌、门牌、公章上的壮文基本上是音译的桂柳话,唉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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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急吃不得热豆腐!公交车站牌问题还没解决,又想到“桂柳话”去了。
作者: Sawmos 时间: 2014-8-22 16:08
pcy109 发表于 2014-8-22 15:12
pcy109 发表于 2014-08-22 11:35:35
本帖最后由 pcy109 于 2014-8-22 11:41 编辑
是很急啊。公交站牌的事,需要其它部门配合;而壮文规范的事,应该是民语委内部自己的事,并不矛盾,不冲突。现在急的就是,壮文若是铺开了,但都是“桂柳式”的,以后成了定势,不是增加了更改的困难?
作者: 古榕 时间: 2014-8-22 17:41
saw dwg Sawcuengh, vah mbouj dwg Vah Cuengh先有再说,有都没有何谈壮文发展!
作者: 被遗忘的人 时间: 2014-8-22 21:16
大家把壮文努力学好,只有用的人多了,政府才会重视。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8-22 21:41
被遗忘的人 发表于 2014-08-22 21:16:09
大家把壮文努力学好,只有用的人多了,政府才会重视。
猛的一看,好像有点道理。但细看,就发现大问题了。这是狗屁道理?凭什么叫我们自学,你去叫政府关闭汉校,然后叫汉人自学汉语文,自学成才。想想结果会如何!正因为我们没有得到,国家本来就赐予我们有权力的壮语教育而没有得到,我们更应该呼吁政府为我们的弟弟妹妹,侄子侄女,子孙后代能够得到母语教育。
作者: laep 时间: 2014-8-22 22:46
今天算是看清某些人的面目了,别人的话都是狗屎,只有他的话是真理,什么卵毛逻辑?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当然就会有不一样的回答,把其他呗侬都打残了,剩你一个人在这里吠好不好?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8-23 00:13
laep 发表于 2014-08-22 22:46:30
今天算是看清某些人的面目了,别人的话都是狗屎,只有他的话是真理,什么卵毛逻辑?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当
使用到“打残”,让你“吠”。这是多大的仇恨啊
作者: 那迷 时间: 2014-8-23 02:38
扯谈!
凭什么让我们自学而他们有公费支出?
作者: 孤A上林 时间: 2014-8-27 10:44
pcy109 发表于 2014-8-22 11:35
也许南宁市民委、民语委的工作与网友的期望有一些差距,但我觉得有几点还是要客观地评价:
第 ...
梁大岭:公交站牌是公共场所的站牌,不是私人场所的站牌,这是很明确的,除非脑子没有一点洋人逻辑,全是甲骨文象形逻辑。交通局不是日本殖民局吧?也不是汉殖民局吧?如此刁难壮民族,不是破坏民族团结,变成交英局?通汉局?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是南宁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如有不明,扯卵蛋了,由南宁市人民政府解释明确不就OK了?南宁市人民政府不是扯卵蛋的政府吧?
作者: 纳美人 时间: 2014-9-24 02:05
广西是壮族人的广西,又不是英美人的广西,用英文指示民委去做汉奸吗?岂有此理!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9-25 21:09
纳美人 发表于 2014-09-24 02:05:45
广西是壮族人的广西,又不是英美人的广西,用英文指示民委去做汉奸吗?岂有此理!
壮奸还是汉奸?
作者: 欢欢 时间: 2014-9-27 11:21
被遗忘的人 发表于 2014-8-22 21:16
大家把壮文努力学好,只有用的人多了,政府才会重视。
扯淡,蒋介石去台湾的时候,台湾人只会讲日语,也没见蒋介石说等他们自学好中文后再来普及。这是有法律依据的,就算只有一个人看得懂,该写就得写,放在那里看这也要放,这种问题没有商量的余地。
作者: 冷涩 时间: 2014-10-14 18:54
好好学习壮文。
作者: bouxwarrior 时间: 2014-10-15 16:31
WEI呗侬讲得对,支持上壮文字,看不懂也要上啊!实质上壮族文字很好学,拉丁文字嘛。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10-15 23:11
bouxwarrior 发表于 2014-10-15 16:31:55
WEI呗侬讲得对,支持上壮文字,看不懂也要上啊!实质上壮族文字很好学,拉丁文字嘛。
支持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5-1-8 18:29
作者: 勒布巴哈 时间: 2015-1-14 16:18
民族问题、特别是民族语言文字问题,算不算是民族问题的头等大事??
作者: 勒布巴哈 时间: 2015-1-14 16:20
韦偃 发表于 2014-8-22 21:41
猛的一看,好像有点道理。但细看,就发现大问题了。这是狗屁道理?凭什么叫我们自学,你去叫政府关闭汉校 ...
说的很好!支持!!让汉文学校也象壮文学校这样关闭了,然后再对汉民族说:汉语都没人用了、没人会了,路牌等还写汉文做什么,呵呵.................希望能够实现这样的设想,民族平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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