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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宁民委主任,壮族之子——苏志刚 [打印本页]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6-19 00:54
标题: 南宁民委主任,壮族之子——苏志刚
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掀起的波浪不亚于50年代壮文起启航。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6-19 00:59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4-6-19 08:58
"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掀起的波浪不亚于50年代壮文起启航。"
????????
作者: 思木    时间: 2014-6-19 09:09
确实是好领导,但是在他背后还有很多人在默默付出努力
作者: wenliqan    时间: 2014-6-19 09:09
什么被删了?曝哪个不作为,让他们害怕了吧?
作者: daeghaij    时间: 2014-6-19 12:33
韦偃 发表于 2014-6-19 00:59
**** 该帖被屏蔽 ****

这里屏蔽掉的是什么“不和谐”的和谐内容了???
作者: resudshaha    时间: 2014-6-19 17:52
wenliqan 发表于 2014-6-19 09:09
什么被删了?曝哪个不作为,让他们害怕了吧?

不要太敏感~早晨我看过那个回复~没什么特别的~只是有些词估计用的不太合适~
作者: besteast    时间: 2014-6-20 23:58
确实是好领导,但是在他背后还有很多人在默默付出努力

作者: 粤西土著    时间: 2014-6-25 20:04
平心而论,南宁市民族工作还是挺好的。但还可以更好一些。
我相信,现代化中的南宁、现代化中的壮族,难免会遇到很多问题,产生很多困惑。但只要真正为各族群众着想,一定能在民族工作上做出好的成绩。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6-26 12:37
粤西土著 发表于 2014-06-25 20:04:26
平心而论,南宁市民族工作还是挺好的。但还可以更好一些。
我相信,现代化中的南宁、现代化中的壮族,难免

南宁民委与自治区民委比,你觉得谁比较做得好些!
作者: besteast    时间: 2014-6-26 20:54
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掀起的波浪不亚于50年代壮文起启航。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8-30 12:31
besteast 发表于 2014-06-26 20:54:11
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掀起的波浪不亚于50年代壮文起启航。

走向法制化,是历史的进步
作者: 覃戈    时间: 2014-8-30 14:26
我走过半个南国,不论是福建的浙江,广东或者福州还是闽南三市,他们公交系统都会有当地方言的报站广播,在公交上随处可感受到当地的语言和文化
作者: 覃戈    时间: 2014-8-30 14:28
更正:我走过半个南国,不论是福浙江,广东或者建的福州亦或是闽南三市,他们公交系统都会有当地方言的报站广播,在公交上随处可感受到当地的语言和文化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8-30 16:01
覃戈 发表于 2014-08-30 14:26:59
我走过半个南国,不论是福建的浙江,广东或者福州还是闽南三市,他们公交系统都会有当地方言的报站广播,在

支持!自治区民委,民语委应当让壮语文走上法治化!这也是符合国家宪法的条例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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