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宁市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以“综合示范村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动壮文“进村入屯”,做好壮文保护、传承和使用工作。
抓住传承壮文好时机
2013年下半年,南宁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12个县区打造12个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综合示范村,提出综合示范村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量力而行,具有鲜明的地方民族特色和统一的主色调。在综合示范村的建设上,要求各个县区的综合示范村因地制宜,凸显民族特色,如:邕宁区按照“特色要鲜明、文化要传承、产业要支撑”的设计理念,突出壮族文化,尽量保留农村原貌,在原有基础上精雕细琢,实现“每一个转角都是一张明信片”的效果。南宁市民委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决策,全力支持综合示范村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把壮文的传承和保护工作融入其中,力争做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
深入基层一线调研
为全面掌握综合示范村情况,南宁市民委组织领导干部赴各个县区调研,进行座谈交流和实地查探,并向项目负责人及县、镇、村干部了解开展示范村建设进展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通过分析梳理一线资料,提出了如何围绕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工作目标,在建设、设计上体现民族特色及壮文的传承保护等方面的具体实施意见,如:在示范村屯的门牌、宣传标语等位置要标注壮文,让壮文近在眼前,家喻户晓。
力促壮文进村入屯
为推动壮文“进村入屯”,南宁市民委今年从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安排120万元资金,下拨给各县区每个示范村10万元,从资金上给予保障。从2012年对少数民族语文标准化考试的首次探索和尝试的壮语文水平试点考试,到2013年5月《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再到2014年助力综合示范村建设,推动壮文进村入屯,南宁市民委、民语委在壮文的传承、保护和使用上做足了功夫。此次南宁市民委以综合示范村建设为契机,推动壮文进村入屯,并以示范村为辐射带动作用,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壮文传承、保护和使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实现了壮文由城市进入农村,从机关入村屯,相信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壮族群众熟知使用壮文。
(南宁市民委 韦元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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