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壮文立法的思考与借鉴 [打印本页]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3-12-17 15:33
标题: 壮文立法的思考与借鉴
本帖最后由 韦偃 于 2014-7-19 17:55 编辑

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修正)
2002年5月22日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后发布。
其中;
第一条 藏语文是自治区通用的语言文字。为了保障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强调了藏语文是西藏自治区通用的语言文字)

第六条 义务教育阶段,以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开设藏语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适时开设外语课程。
1988年7月1日实行法令,第三条  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的藏族学生,必须把藏语文列为主课,其它课程原则上以使用藏语文教学为主;积极创造条件,在招生考试时,做到以藏语文授课的课程用藏语文答卷。藏族小学生全部使用藏语文教学在不影响藏语文教学的前提下,从高年级开始增设汉语文课。中学、中专和大专院校的藏族学生的语文课,以藏语文为主,同时学习汉语文,学习全国通用的汉语普通话;其它课程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行用藏语文教学;有条件的中学还应增设外语课。汉族学生以学习汉语文为主,各种课程用汉语文教学,到适当年级增设藏语文必修课;还应增设外语课。

第七条 自治区应当采取措施,扫除藏族公民中的中青年的藏文文盲
。(藏文文盲再次教育)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3-12-17 15:34
本帖最后由 韦偃 于 2013-12-17 17:32 编辑

第十一条 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驻区外常设机构的公章、证件、牌匾应当同时使用藏文和国家通用文字。城市公共场所设施、招牌、广告等用字应当同时使用藏文和国家通用文字,并应书写规范、工整,译文准确。(公章、证件、牌匾、城市公共场所设施、招牌、广告,也要使用藏文

第十二条 自治区企业生产的在区内销售的商品包装、说明等应当同时使用藏文和国家通用文字。自治区内的各类服务行业的名称、经营项目、标价、票据等同时使用藏文和国家通用文字。(国企商品包装、说明书。各类服务行业的名称、经营项目、标价、票据。也要使用藏文)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3-12-17 15:35
本帖最后由 韦偃 于 2013-12-17 17:32 编辑

第八条 自治区鼓励和提倡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文字。藏族干部职工在学习使用藏语文的同时,应当学习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职工也应当学习使用藏语文。(汉族也应当学习使用藏语文)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3-12-17 17:30
本帖最后由 韦偃 于 2013-12-17 17:36 编辑


以前也有提到“多年来西藏自治区学校教育中藏语文教育不受重视、藏语文教学体系不能建立、藏文师资力量薄弱、藏语文课程大量缩减等问题,分别制定了相关规定,对解决这些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3-12-17 17:43

作者: wenliqan    时间: 2013-12-17 18:46
广西领导都是吃屎的,狼心狗肺
作者: weijiaoxian    时间: 2013-12-17 21:10
广西的官是没权利
还是没能力???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3-12-18 09:37
一是没有历史的传承。
二是民众冷漠。
三是政府不给力。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3-12-18 11:46
weijiaoxian 发表于 2013-12-17 21:10
广西的官是没权利
还是没能力???

其实专家、学者、民间人士呼吁壮文立法声音很高,广西各主流媒体也有呼吁加大力度保护民语,对壮语即将要消失的忧虑,而声援。中国现在为了保护国语(民语-汉语),不惜弱化世界通用语言“英语”考试,这些都是对中国文化的一种保护。壮族自治区应该 响应潮流,该有所作为!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3-12-18 11:50
本帖最后由 韦偃 于 2013-12-18 12:03 编辑
度莫 发表于 2013-12-18 09:37
一是没有历史的传承。
二是民众冷漠。
三是政府不给力。


其实民众也不冷漠,壮文立法万人签名,今年更有贝侬上书自治区民语委(《壮文民间爱好者关于请求“意译”官方壮文公共表达的建议信》),各地贝侬都在为壮语不断消失也担忧,这些都是民众的积及参与!最主要的还是要看我们政府如何引导!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3-12-18 11:58
在壮族自治区现代化的进程中,语言和教育的二元模式从一开始就存在着潜在的冲突,它集中表现在人们对壮汉语两种语言文字价值的判断上,在对壮语文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上出现了偏差,表现在思想上是严重缺乏对壮语文地位的认识,表现在学习上是壮语文课大幅度缩减,壮语授课体系迟迟不能建立,表现在使用上是壮语文的使用日渐萎缩,等等。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及时颁布壮语文法规,在壮族自治区重新确立壮语文的地位,建立以壮语文为主,壮汉并用的语言学习和使用法规,可以扭转人们的错误认识,有利于促进壮语文自身的发展和进步。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3-12-18 12:23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自治区民语委)于1954年成立,1986年前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行政单位,1986年改为正厅级事业单位。2013年1月,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确定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相当正厅级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有: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起草全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http://www.gxmyw.com.cn/dwgk/gk/jgzn/2013/1016/21.html

希望我们的民语委,通过今年壮文考试摸底后,看到初级壮文考及格率12.5%,平均分才33.6分,“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上有新动作!引导民族语言文字教育工作朝良性方向发展。
作者: 红水河畔    时间: 2013-12-19 11:55
哀其不身幸,怒其不争。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3-12-19 12:43
红水河畔 发表于 2013-12-19 11:55:53
哀其不身幸,怒其不争。

唉!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3-12-20 20:45

作者: LwgGwnzMbanj    时间: 2013-12-23 15:16
其待民语委发力
作者: 执行长    时间: 2013-12-26 12:10
可以有更大的作为
作者: 北柳上川    时间: 2013-12-28 17:02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LwgGwnzMbanj    时间: 2013-12-31 16:24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1-3 12:36
壮族自治区民语委“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
作者: bouxwarrior    时间: 2014-1-24 12:27
僚人一天不有权力,都给哈当的话,我看是遥遥无期的,壮真的缺乏一个ORG(词语敏感)来组织一帮人团结,我们壮族是五个自治区最松散的。看看其他四个,尤其是吐蕃和突厥是闹得最厉害的,结果会闹的孩子有奶吃啊!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3-3 12:06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4-21 22:18
韦偃 发表于 2013-12-18 11:58:20
在壮族自治区现代化的进程中,语言和教育的二元模式从一开始就存在着潜在的冲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5-4 17:34

作者: 僚族Daegdiz    时间: 2014-5-12 12:22
强制推广武鸣标壮还激起各地的方言保护意识,任重道远!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5-12 13:29
僚族Daegdiz 发表于 2014-05-12 12:22:38
强制推广武鸣标壮还激起各地的方言保护意识,任重道远!

嗯!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6-2 16:41

作者: vc226    时间: 2014-6-24 21:59
僚族Daegdiz 发表于 2014-5-12 12:22
强制推广武鸣标壮还激起各地的方言保护意识,任重道远!

问题在于并没有强制推广呀,如果强制推广就不会是今天壮语的这种困难的局面了。何况任何方言都说自己才有资格做壮语标准语的话,这将是没完没了的争论,变成“强制推广东兰、都安、巴马、金城江、凤山、德保、大新、龙州、平果等等标准壮”激起各地的方言保护意识。还是少做无谓的争论,至少保住壮语的一点血脉的好。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7-19 17:58
vc226 发表于 2014-6-24 21:59
问题在于并没有强制推广呀,如果强制推广就不会是今天壮语的这种困难的局面了。何况任何方言都说自己才有 ...

有道理,任何一种标准在新推出来之前都会有不同的声音,需要时间磨合接受!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9-2 11:28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9-3 08:33
记得去年民语委已到贵州,云南,新疆……等地调研过民语立法,相信也已获得可借鉴的经验。
作者: gwangking    时间: 2014-9-3 18:25
区级立法,确定壮人说壮语,维护壮人的权利.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9-3 18:32
gwangking 发表于 2014-09-03 18:25:53
区级立法,确定壮人说壮语,维护壮人的权利.

立法的前提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三十七 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9-3 18: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八条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9-9 18:54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4-11-1 18:14
值得壮族自治区学习借鉴的一部法律
作者: 北柳上川    时间: 2014-11-2 09:22
韦偃 发表于 2014-11-01 18:14:19
值得壮族自治区学习借鉴的一部法律

区民语委应当借鉴藏文立法的亮点
作者: 执行长    时间: 2014-11-2 19:52
藏文的推进普及出很大的力气,赞一个!希望壮文也能借鉴。
作者: 执行长    时间: 2015-3-3 12:57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5-3-5 14:18
新年新希望,越努力越幸运,为壮语立法而努力呼吁
作者: 执行长    时间: 2016-5-25 23:38

作者: 少年芭莱    时间: 2016-5-26 13:05
是到了该立法的时候了!

作者: 少年芭莱    时间: 2016-5-26 22:08
执行长 发表于 2014-11-2 19:52
藏文的推进普及出很大的力气,赞一个!希望壮文也能借鉴。

能借鉴一半都不错了

作者: 少年芭莱    时间: 2016-5-27 13:20
韦偃 发表于 2015-3-5 14:18
新年新希望,越努力越幸运,为壮语立法而努力呼吁

共勉,共同努力!

作者: 少年芭莱    时间: 2016-5-27 13:21
执行长 发表于 2014-11-2 19:52
藏文的推进普及出很大的力气,赞一个!希望壮文也能借鉴。

要像藏语那么努力,早就普遍推开了。

作者: 少年芭莱    时间: 2016-5-28 08:13
民族语文,只有接地气,立规矩才能有效的推动。

作者: 少年芭莱    时间: 2016-5-28 08:31
韦偃 发表于 2013-12-17 17:30
以前也有提到“多年来西藏自治区学校教育中藏语文教育不受重视、藏语文教学体系不能建立、藏文师资力量薄 ...

讲出真实版的壮语现状

作者: 少年芭莱    时间: 2016-5-28 15:55
红水河畔 发表于 2013-12-19 11:55
哀其不身幸,怒其不争。

加油!!

作者: LwgGwnzMbanj    时间: 2016-5-29 12:44
执行长 发表于 2013-12-26 12:10
可以有更大的作为

是义务,职责所在。

作者: 少年芭莱    时间: 2016-5-29 12:45
壮语授课体系迟迟不能建立,表现在使用上是壮语文的使用日渐萎缩

作者: 少年芭莱    时间: 2016-5-29 13:09
韦偃 发表于 2014-11-1 18:14
值得壮族自治区学习借鉴的一部法律

力度,深度!

作者: 少年芭莱    时间: 2016-5-30 13:45
LwgGwnzMbanj 发表于 2016-5-29 12:44
是义务,职责所在。

拿人民的工资,要对得起人民!

作者: 情况太复杂了    时间: 2016-6-1 13:03
从《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就知道了他们的思考和能借鉴的程度了
作者: 少年芭莱    时间: 2016-6-1 13:17
情况太复杂了 发表于 2016-6-1 13:03
从《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就知道了他们的思考和能借鉴的程度了

坚决反对起名: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广西是中央法定的壮族自治区域,是广西主体民族而不是少数民族。

强烈要求命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作者: 少年芭莱    时间: 2016-6-1 13:19
情况太复杂了 发表于 2016-6-1 13:03
从《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就知道了他们的思考和能借鉴的程度了

不相信民语委会那么低能,更不会相信他们与中央唱反调。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6-6-1 13:21
情况太复杂了 发表于 2016-6-1 13:03
从《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就知道了他们的思考和能借鉴的程度了

民语委应该不会视线短浅,省与自治区都分不清。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6-6-1 13:25
情况太复杂了 发表于 2016-6-1 13:03
从《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就知道了他们的思考和能借鉴的程度了

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出台,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是指,要给民语出台法律保驾护航。相信会命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作者: 少年芭莱    时间: 2016-6-2 15:11
韦偃 发表于 2014-1-3 12:36
壮族自治区民语委“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

支持!!!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6-11-30 18:41
据说广西成立壮汉双语教育局?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7-11-20 21:48
壮文、立法。在其维、藏、蒙、民族语言文化面前就是渣

作者: 韦偃    时间: 2017-12-11 19:18
藏文立法大手笔

作者: 执行长    时间: 2018-1-14 15:00
这个立法全方位,无死角,成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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