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壮区政府主席应及时出面处理壮族人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地球人    时间: 2013-6-6 11:15
标题: 壮区政府主席应及时出面处理壮族人问题!

    壮区政府主席应及时出面,到非洲联盟总部和前往加纳国家政府处理壮族人加纳采金问题!这是事关人命的问题!是不得放缓和推辞的大问题!
   经济问题总是可以用人类可共同理解的方法去及时解决!比如:壮区政府主席应该及时与加纳国家政府联系,让他们保证壮族人在当地的合法暂住权和生命保护权!壮区政府可以通过帮助加纳政府和当地村民从事农业,办各种农业技术培训班,和农场等以换得壮族人民在当地的黄金开采权!通过文化交流,我们壮族人可去帮助他们村民办山歌晚会,唱山歌给村民们听,以换得他们的同情!总之,用心去感动,用心去做工作,我们壮族采金人才能安心的去开采我们要得到得财富!我们的壮区政府和人民要及时和想尽一切方法和努力去帮助和保护我们壮区的经济增长点,这才是重中之重!把我们的人民利益放到敌对的立场去看问题或且是事不关己的不负责任的态度都是对人民的犯罪!

   

加纳拘捕124名涉嫌非法采金中国公民
新华网阿克拉6月5日电(记者邵海军 魏梦佳)中国驻加纳大使馆确认,截至当地时间5日上午,共有124名在加纳涉嫌非法采金中国公民被羁押。目前,在押人员除个别患疟疾外,没有重病和受伤情况。
事件发生后,中国驻加纳大使馆临时代办周游斌紧急约见加纳总统府高级官员,表达中方对加方执法部门在采矿点以外的中方人员聚居点实施搜捕的严重关切,要求加方立即停止类似行动,给予中方在押人员人道主义待遇,保障其安全与合法权益。
加方表示,近期将暂停在非法采金矿点以外的地方抓捕非法采金人员,同时为有意回国的中国采金人员提供便利。
中国使馆领事官员已多次赴移民局拘留所探视被押人员,送去食品和饮用水等,安排医务人员对被押人员进行检查和治疗,派发药品。加纳华侨华人社团也积极为被押人员提供帮助。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5日在例行记者会后表示,外交部和中国驻加纳使馆高度重视此事,一直与加方保持密切沟通,要求加方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维护在加中国公民安全与合法权益。
中国驻加纳大使馆提醒,旅加中国公民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勿受网络不实信息误导。大使馆将协助有意愿回国的涉嫌非法采金中国公民有序撤离。


作者: datou200    时间: 2013-6-6 15:26
如果泰国政府出面,而某国政府没有出面,那这个就相当好看了。
作者: 土人香草    时间: 2013-6-6 15:47
本帖最后由 土人香草 于 2013-6-6 15:54 编辑

不管是在区内、国内还是国外,要挣钱的同时也要遵守当地的法律。

那些淘金者很多是非法在加纳开采别人的矿,而且吃野生动物、不计环保后果地开挖。他们和那些到咱们壮区开矿的"X人"有什么两样呢?

所以说,遭遇这样的结果很正常。

如果是正常活动在国外受到侵害,我们理当呼吁抗议,但是对这些淘金者,他们应该先自醒。

我只代表我个人观点。所以随便给我拍砖好了。
作者: 思木    时间: 2013-6-6 17:57
同意楼上观点
爱党爱国爱我族人都需理智
作者: 伤疤好咯    时间: 2013-6-6 18:36
土人香草 发表于 2013-6-6 15:47
不管是在区内、国内还是国外,要挣钱的同时也要遵守当地的法律。

那些淘金者很多是非法在加纳开采别人的 ...

我要拍你砖!我建议立即组建新狼兵,直捣加纳总统府,然后扶植开明的猷长当上总统。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13-6-6 19:04
虽然加纳共和国国土面积23.85万平方公里,仅比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面积(23.67万平方公里)大一点点,但是广西区主席是不可能直接与加纳政府谈判的,这种事情还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出面处理。
作者: 勒布壮    时间: 2013-6-6 19:04
datou200 发表于 2013-6-6 15:26
如果泰国政府出面,而某国政府没有出面,那这个就相当好看了。

牛鬼!泰国政府出面!英拉出面,那样才漂亮呢
作者: weijiaoxian    时间: 2013-6-6 21:30
datou200 发表于 2013-6-6 15:26
如果泰国政府出面,而某国政府没有出面,那这个就相当好看了。

是否可以请求泰国政府
毕竟大家都是僚人

某国是不会管我们贝侬的死活的

作者: Maenhak    时间: 2013-6-6 21:39
         
[虽然加纳共和国国土面积23.85万平方公里,仅比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面积(23.67万平方公里)大一点点,但是广西区主席是不可能直接与加纳政府谈判的,这种事情还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出面处理。]  

  不能把壮区的事情都推给中央去办的!中国有三十多个省,几千个市县,中央要管的事情是太多的,你壮族人的领导不管壮族人的事,去请谁能帮你办事呢?再说,人家非洲人也知道壮族人被别族人欺负又贫困的事,壮族领导能去帮壮族人办事,非洲人也会开面子的,现在中国很富,中国中央政府的领导很牛皮,很看不起非洲人!这样的领导去办这样的事情,谁给你面子?还是壮族自己的领导亲自出面比效好!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13-6-7 02:55
Maenhak 发表于 2013-6-6 21:39
[虽然加纳共和国国土面积23.85万平方公里,仅比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面积(23.67万平方公里)大一点点, ...

“要强调的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基本法在赋予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同时,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外交、国防等事务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并专门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这是体现国家主权所必不可少的,也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所必不可少的。”——摘自《香港外交国防等事务 由中央人民政府管理》(http://news.ifeng.com/gundong/de ... shtml?_from_ralated

高度自治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尚且如此,没有高度自治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凭什么在外交等事务上自助、自理呢?
作者: kxj    时间: 2013-6-7 12:33
对外事务中,根据自治法规定,除外交、军事之外的,壮族自治区可以和外国直接商讨、交流。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13-6-7 13:43
kxj 发表于 2013-6-7 12:33
对外事务中,根据自治法规定,除外交、军事之外的,壮族自治区可以和外国直接商讨、交流。

http://www.gov.cn/test/2005-07/29/content_18338.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7月29日   来源:中国人大网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自治机关的组成

  第三章 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第四章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五章 民族自治地方内的民族关系

  第六章 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

  第七章 附则



第三章 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第三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

  与外国接壤的民族自治地方经国务院批准,开展边境贸易。

  民族自治地方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第六章 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

  第六十一条  国家制定优惠政策,扶持民族自治地方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扩大民族自治地方生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自主权,鼓励发展地方优势产品出口,实行优惠的边境贸易政策。

————————————————————————————
全文没有提到外交、国防,仅提到对外经济贸易!
作者: 南粤孤客    时间: 2013-6-7 14:30
本帖最后由 南粤孤客 于 2013-6-7 14:31 编辑

在哪个国家生活就该遵守哪个国家的法律,这个是普世价值观!该不该否了?假如不遵守该国法律,就该按照该国法律程序来处置,对不对?不按照法律程序随意杀人,对不对?对于不遵守法律的是不是该一律斩杀?我们冷血的贝侬们想过这个问题没有?
作者: 南粤孤客    时间: 2013-6-7 14:39
土人香草 发表于 2013-6-6 15:47
不管是在区内、国内还是国外,要挣钱的同时也要遵守当地的法律。

那些淘金者很多是非法在加纳开采别人的 ...


您的想法很让人吃惊!前提是上林人在加纳的行为是触犯了该国的哪些法律?是死罪吗?通过法律程序来判定吗?这些问题我们都不很清楚啊!您真是理性得可怕啊!

就算上林人在加纳不遵守法律,就该斩杀吗?为什么不追问加纳人的执法手段有无问题?

作者: 南粤孤客    时间: 2013-6-7 14:42
本帖最后由 南粤孤客 于 2013-6-7 14:44 编辑

谁的生命都是可贵的,决不能任人随意杀人放火,也不能容忍谁杀人放火!宽容别人杀人和杀人者在心理信念上是一路货!
作者: Mfm1992    时间: 2013-6-7 15:05
土人香草 发表于 2013-6-6 15:47
不管是在区内、国内还是国外,要挣钱的同时也要遵守当地的法律。

那些淘金者很多是非法在加纳开采别人的 ...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理念我理解。

不过,我们对外来开矿者并没有武力驱赶呀,我们的贝侬为什么要遭受那样的待遇?难到全部都是他们想发财、打黑工的错吗?全世界偷渡去国外打黑工的何其多,有几个是冒着被扫射的危险的?
作者: kxj    时间: 2013-6-7 16:45
沙南曼森 发表于 2013-6-7 13:43
http://www.gov.cn/test/2005-07/29/content_18338.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理解法律要系统地理解,除了外交和军事,自治区有权自主安排教育、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对外交流活动。
作者: kxj    时间: 2013-6-7 17:00
kxj 发表于 2013-6-7 16:45
理解法律要系统地理解,除了外交和军事,自治区有权自主安排教育、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对外交流活动。

第四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积极开展和其他地方的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交流和协作。

  自治区、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和国外进行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交流。
作者: 农侬    时间: 2013-6-7 17:39
天哪!我们还是中国人吗!为什么我们的同胞初被黑鬼杀,网上的评论都说杀得好呢!中国政府在那里啊!我们的土地是中国的。但是我们的同胞被杀的时候。  中国海军在那里。不是说中国梦吗!大国梦吗!难道只是汉人中国的梦
作者: 农侬    时间: 2013-6-7 17:54
白人杂种知道中国政府不会管我们同胞的死活。叫黑人屠杀我们的。
作者: Mfm1992    时间: 2013-6-7 18:11
kxj 发表于 2013-6-7 17:00
第四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积极开展和其他地方的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交 ...

哦,有这一条很好。不过,它对解决目前的紧张局势有什么帮助呢?
作者: noeg鸟    时间: 2013-6-7 19:45
上林家属应该去广西外事办抗议,敦促外事办联合外交部加大协调力度,要求加纳政府文明执法,并制止本国土匪对我公民的疯狂射杀烧抢,保障我公民人身安全...敦促中国政府和外交部及时派出包机将滞留人员接回国...或者直接致电加纳驻华大使、领馆表达抗议..
作者: 那迷    时间: 2013-6-8 02:49
上林人与当地酋长合作开发,并不算直接违反该国法律,檫边球而已,只因触犯了某集团利益,自然被作为清除对象,但罪不致死,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实际上,该国政府并没有按协议办事,提前对上林人洗劫
作者: 南粤孤客    时间: 2013-6-8 10:21
各位贝侬该彻底明白了——这个世界没有我们僚人的救世主,只有我们自己拯救自己!
作者: Ljubik2    时间: 2013-6-9 04:23
call them... and ask them, why they killed those people?... but actually not just Cuengh people in Ghana, they also destroyed other factories of Chinese people...
and i think before beixnuengx come to other countries of other regions... at least learn a little local policy and culture... make sure you will survive in that place... and if beixnuengx wanna earn money from abroad...
better avoid those places as Ghana... check the culture in there... youq neix, gou mij siengj gangj... dandwg vunzghana lai youq Cunghgoz gunghcoz... youqdingh Bwzging, Shanghai... and now their government promised they gonna stop killing people from CN.

IF U GUYS WANNA ASK THEM... CALL THEM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Ghana in Beijing
Ambassador: H.E. Mrs. Helen Mamle kofi
Address: No. 8, San Li Tun Lu (Sanlitun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Postal Code: 100600
Tel: (+86)10 6532 1319, 6532 1544, 6532 2012
Fax: (+86)10 6532 3602
Office Hours for Consular Section: 09:00 – 13:00
Note: The Consular Section doesn't work on Wednesdays and the public holidays of Ghana and China.

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Republic of Ghana in Hong Kong
Address: Room 610,Wing On House, 71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ong Kong
Tel: (852) 2530 3448
Fax: (852) 2521 1029


作者: Ljubik2    时间: 2013-6-9 04:49
本帖最后由 Ljubik2 于 2013-6-9 04:53 编辑
土人香草 发表于 2013-6-6 15:47
不管是在区内、国内还是国外,要挣钱的同时也要遵守当地的法律。

那些淘金者很多是非法在加纳开采别人的 ...

agreed with your opinions of 90%... but the Ghanian should not killed those people... and it's happened...
to other beixnuengx: and some beixnuengx said re-attack them, ...i don't think the Chinese Gov. would re-attack them... but ask them for the economic compensation... but it's also complicated... if Beixnuengx really wanna get a job from other countries, so why don't beixnuengx come to the countries like E.U. or Australia... or South America for the job... avoid those places as Ghana... the culture is very different... they have their own WORLD... it's not like Capitalism or Communism...  AND DO NOT BREAK THE LAW...
作者: 粤西土著    时间: 2013-6-9 13:44
情理上,我也支持壮区的一个主要领导人出面交涉,但外交权一向归中央,地方无权插手,如之奈何呀
作者: 铜碗豆    时间: 2013-6-9 16:20
死心吧!这些人是绝对不会干这样的事的!当然,我们一定就此坚持呼吁,就其不可为而为之!
作者: Maenhak    时间: 2013-6-10 08:15
  Vunzcuengh boux lingjdauj cij rox ndoj youq gok dou hemq rourou ,cij rox youq ndaw laep yinx fwngz daeb din ,raen mbouj ndaej ndit ndat ,naj mbouj ndaej raen rongh !
作者: 涩人    时间: 2013-6-14 13:18
壮族自治区主席除了韦国清与成克杰敢为壮人讲话,其它的都是浮云。特别是陆兵最胆小。
作者: bouxwarrior    时间: 2013-6-15 16:20
汉族还是不行啊,我们壮族不够团结,比起其他四个民族,我们。。。。。。唉,悲哀。




欢迎光临 僚人家园 (http://bbs.rauz.net.cn/)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