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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4年我区高考各民族考生的优待政策 [打印本页]

作者: 晓浏    时间: 2004-6-3 21:03
标题: 2004年我区高考各民族考生的优待政策

2004年我区高考各民族考生的优待政策

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外),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总分降20分。

对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等12个民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的资源、凌云、西林3个县以及防城港市的防城区、东兴市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20分。

对融安、灌阳、蒙山、上思、百色市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靖西、那坡、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忻城、象州、武宣、凭祥、上林、隆安、马山、扶绥、崇左市市辖区(江州区)、大新、天等、宁明、龙州等33个山区和边境县(市、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10分。

对防城港市的防城区、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等8个边境县(市、区)以及享受边境县待遇的德保县、扶绥县、崇左市江州区、防城港市港口区的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倾斜政策,在上述已降分的基础上,再降10分。

除上述50个县(市、区)外,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降7分。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降5分。

以上资料摘录自《广西壮族自治区200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二○○四年三月编


作者: Ayingj    时间: 2004-6-3 21:36
Bouxcuengh  mbouj ndaej  gya fen liux !
作者: 晓浏    时间: 2004-6-3 22:17
祝壮家学子从容应考、力压群雄、为族争光~~~
作者: 南粤孤客    时间: 2004-6-4 08:34

从这则消息看,广西政府民族政策也是与时俱进、不断调整的。高考招生的降分照顾,看似以民族成份划线,而实质上已经是按照教育资源的差距来划线,用降分的方式来弥补教育资源事实上的不公正,所以无论是哪个民族,凡为区内居民都得到了比较合理的降分照顾。


作者: 浪人    时间: 2004-6-4 10:14

应该说在优待上,壮族并没有特别的照顾,但很多地区的人们总认为壮族得到了什么特别的照顾。呵呵!怎么就不看括号后面(含汉族)这几个字?

再说了,在广西各民族中,我认为汉语水平最低的恐怕是壮族了。像回族就不说了,苗族、毛南族、仫佬族、彝族、水族、仡佬族等操起官话远远比壮族好多。呵呵……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04-6-7 22:13

以下内容摘自《南国早报》2003年5月21日 5版 时政新闻

高考又来临 加分知多少

本报南宁讯 (记者邱璇)每年高考总有一些考生因品学兼优、技能突出等原因而获得加分投档,还有少数民族考生和满足其他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可降分投档。那么,今年的考生哪些可以加分,哪些可以降分投档呢?

可以加分投档的应届毕业生有: (1)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加10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加1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获得者,加10分;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获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称号的考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加20分;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加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的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分数不得超过20分。

可降分投档的考生有: (1)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外)对瑶、苗、侗、毛南、仫佬、回、彝、京、水、仡佬等10个世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和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等12个民族自治县和享受自治县同等待遇的资源、凌云、西林3县以及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20分。 (2)对融安、灌阳、蒙山、上思、百色市市辖区、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靖西、那坡、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辖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忻城、象州、武宣、凭祥、上林、隆安、马山、扶绥、崇左、大新、天等、宁明、龙州等33个山区和边境市、县、市辖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10分。 (3)对防城港市的防城区、东兴、那坡、靖西、龙州、凭祥、大新、宁明等8个边境市、县、区的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倾斜政策,在原来降分的基础上,再降10分。 (4)除上述县(市)外;区内其他县(市)的壮族学生,总分降7分。 (5)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降5分。 (6)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可降10分; (7)对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总分降10分; (8)对烈士子女总分降低10分; (9)对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女无儿户的女儿考生,总分降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只取其中降分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降低分数不得超过30分。

[以上内容由沙南曼森扫描、校对]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04-6-7 22:36

对照了2003年和2004年广西区高考加分、降分政策,基本没什么两样。

不知哪位贝侬可以找来2002年以及更早的相关内容,放到这里对照一下,以便了解这些年相关政策的变化。


作者: 威明    时间: 2004-6-14 12:25
不要说这个了,桂东南,桂北的农村的汉人大多反对此政策,高考中,0.5分都是不得了,更别说五分十分了。我们不要得了好处还卖guai。
作者: chinee    时间: 2004-6-14 15:21
由此可见,国家的政策日益合理和完善,诸位朋友不要太过悲观。
作者: 拉拉121    时间: 2004-6-18 14:36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降5分。

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他们绝大部分母语恐怕已不是本民族语言,所以没有必要给予降分的照顾,哪怕只是5分。时代在发展,形势在变化,政策也应与时俱进,如果还是按民族成分而不是考虑到现实状况制定政策,一方面会增加民族矛盾,另一方面,并没有起到保护本民族文化的作用。个人认为,对他们的照顾应该有一个前提,就是该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必须通过本民族语言的相应考试,达到确实掌握本民族语言之后方可给予降分照顾。这样,这些地区的汉族考生也就没什么不满的,同时也有利于保护我们的壮族文化。

这些观点只是针对以上地区的我们壮族考生,各位贝侬认为如何?


作者: 季人    时间: 2004-6-18 16:58

这样还是不妥。为什么要用语言而不是其他来作为衡量标准呢?比如某人虽然不会写壮文,但是会跳师公舞行不行?这也同样是弘扬本民族文化啊。 优待政策的初衷是为了缩小少数民族地区和汉族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这种优待虽然最终落实到个人身上,但着眼点还是群体而非个人。所以细化到用语言考试来区分个体的程度,我觉得没有必要。

说实话,给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政策确实有不够合理的地方,而且未必能达到这种政策原本的目的。因为这些受到优待的考生在接受高等教育之后,很多并不会回到家乡(很惭愧我就是其中之一)。 大体上来说,这种优待仅仅是对少数民族的安抚,在另一方面则很容易引起了汉族的不满。 最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水平,使这些地区的考生能和其他地区的考生具备公平竞争的实力。另外就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高等教育,为本地区增加更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当然这些都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非一日之功。


作者: 山谷散人    时间: 2004-6-18 19:28

加什么分啊?

我当年就没得加!

我能哪样?


作者: 南岛    时间: 2004-6-19 00:02

对于加不加分都名列前茅的人,这个政策是没什么意义的。对于考分在录取线上下的人,这个政策当然很要紧。

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水平短时间内显著提高是不太可能的,所以加分、降分政策还有它继续存在的理由。广西的降分投档基本上是以地区为标准的,这里面没有损害到同一地区汉族考生的利益。问题的焦点应该是降分投档中的那5分、7分。降分投档5分、7分照顾到的那部分少数民族考生,其实情况也不一致,如贺州、钦州、贵港、横县、邕宁、武鸣、柳江、柳城等地的壮族考生,他们多数是以壮语为母语的;如柳州、南宁城区的侗族、仫佬族、瑶族、苗族考生,他们可能是以民族语为家庭用语的;而各地城区的异族通婚家庭,他们的子女多数以汉语方言或普通话为家庭用语;有些少数民族家庭,则可能刚从山区、边境和自治县迁来,子女并没有得到跟迁入地学生同样的基础教育和语言文字上的便利。


作者: marsuncle    时间: 2004-6-19 00:40
政府过于注重高等教育,忽视普及教育.高等教育不可能是全民的,只有普及教育才可能面对大多数人.对少数民族而言,双语制普及教育才是迫切需要的,出多少个大学生并不能说明太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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