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民族节日放假7天 [打印本页]

作者: 执行长    时间: 2013-4-5 11:01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民族节日放假7天
公元2009年2月25日是西藏传统藏历新年,为了让西藏广大干部职工过好传统新年,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藏历新年列为自治区法定节假日,决定每年藏历新年放假7天。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精神,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09年藏历新年放假7天,放假时间为2009年2月23日至2009年3月1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有关部门获悉,西藏其他地区藏历新年放假基本按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放假通知执行。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规定在执行全国性法定节假日的基础上,将“藏历新年”、“雪顿节”等藏族传统节日列为西藏自治区的法定节假日,“藏历新年”和“雪顿节”各放七天长假,如当年“藏历新年”和春节长假不重合,西藏的干部职工就能比其他省区市干部职工每年多享受14天的假。
作者: 执行长    时间: 2013-4-5 11:14
可惜是,西藏自治区而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新年!!

壮族;三月三?????
作者: wenliqan    时间: 2013-4-5 12:55
壮族的声音小,所以没人理会.
作者: 三水八木    时间: 2013-4-5 16:43
壮族主要是新年(和汉族一样)、七月十四,然后到三月三。
作者: EWEI    时间: 2013-4-5 20:07
还以为是我们的.........................................................
作者: 那迷    时间: 2013-4-6 01:22
空喜一场            悲哀一晚           
作者: 桂西布依    时间: 2013-4-6 10:51
对,我们应该 “七月十四”和“三月三”各放7天长假。

七月十四是我们民族仅次于春节的节日,没有放假,我们都淡忘了。
每年的三月三,是我们祭祖的时间
自从清明放假之后,我们这边好多寨子都改到清明祭祖了
要是自治区法律规定放假的话,那就好了

应该联合贵州的布依比侬一起向人大和中央民委提议才行。
作者: 甲林广告    时间: 2013-4-7 00:33
为尊重少数民族习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条例》有关规定,经黔南州政府研究,从2011年起,决定对布依族、苗族共同传统节日“六月六”、苗族“四月八”分别放公休假1天,同时“建州节”(8月8日)也放公休假2天。这样,黔南州每年就比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多4天。

我们布依族“四月八”、“六月六”都过,不过既然是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那就一个民族顶一个节日,公平合理,哈哈!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3-4-7 11:40
甲林广告 发表于 2013-4-7 00:33
为尊重少数民族习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条例》有关规定,经黔 ...

这么好啊。。
广西能有一天就不错了!
作者: 卑逼上流    时间: 2013-4-7 14:4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是汉人政府
作者: 卑逼上流    时间: 2013-4-7 14:50
梁大岭:广西落后原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是汉人政府

作者: Ronghyebyeb    时间: 2013-4-7 15:16
还以为是......
空喜一场
作者: bouxwarrior    时间: 2013-7-24 16:08
僚人对比吐蕃人来说,我们就是被汗区别对待。

会闹得孩子有奶吃啊!台湾香港那些地方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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