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文摘]中国少数民族拉丁字母新文字的创制及其命运 [打印本页]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13-3-18 17:09
标题: [文摘]中国少数民族拉丁字母新文字的创制及其命运
本帖最后由 沙南曼森 于 2013-3-18 17:22 编辑

摘录《中国文字概略》(聂鸿音,语文出版社1998年4月)第四章“音符文字”第五节“拉丁文字体系”部分内容如下:

拉丁文字体系是对古代拉丁文字及其全部后裔文字的总称。拉丁字母大约在公元前7世纪左右从希腊字母的西支中脱胎出来,此后的2500年间,它先后作为古代罗马文明、基督教文明和现代科技文明的载体,在人类文化史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当今世界上所有的现用文字中,拉丁式文字是流传范围最广、使用人口最多的一种,它的足迹已遍及整个美洲和大洋洲、欧洲的大部以及亚洲、非洲部分地区。即使是在具有悠久汉字使用传统的中国,20世纪拉丁系文字的文种数量也超过了汉、印度、粟特、阿拉伯诸系文种的总和。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1949年为界,可以把中国的拉丁系文字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19世纪末期以来由西方传教士设计的文字,第二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政府组织设计,并经政府部门批准试验推行的文字。这两大类文字虽然都采用了拉丁字母,但其文化内涵却截然不同——前者完全是基督教文化的产物,后者则反映了新中国政府主动吸收外来先进科学技术的愿望。

长期以来,西方传教士在中国的活动一直被看成帝国主义文化侵略的一个重要内容,中国人甚至不愿把他们的活动当作客观的史实详细地记载下来;再加上多数传教士一生不以著述为务,因此我们现在很难找到这方面的综合性史料汇编,这使得我们还不能确切地回答传教士们在中国设计的少数民族文字方案究竟有多少种。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新创制的少数民族文字,则实际试用的范围有限,时间还短,其间又中断了十余年,有关资料一时不易寻觅齐全。……

传教士文字最初仅用于宗教活动,后来民间也有人用来记账和写信,但真正能熟练运用的人不多,一般是能读不能写,其读物也主要只有《圣经》和《赞美诗》。20世纪下半叶以后,随着基督教在中国的势力的减弱,一部分传教士文字已趋消亡,目前还有人使用的主要有以下5种:

载瓦文……
景颇文……
拉祜文……
撒喇文……
傈僳文……

上述的几个民族都是所谓“跨国境民族”,除中国的云南省外,他们还有大批族人居住在缅甸、老挝、泰国的北部地区。传教士文字在这三个国家中的普及程度高于中国,直至20世纪末期还不断地有出版物问世。……

20世纪中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组织专家为景颇族、拉祜族、佤族和傈僳族设计了更为科学的拼音文字,在一定范围内试行,但老文字并不都就此而消亡,这里面最典型的例子是傈僳文。调查资料表明,从20世纪80年代以后,专门使用老傈僳文的人数急剧增多,目前已对学习新傈僳文的人数形成了压倒优势,这当然是因为傈僳族人大都信仰基督教,而他们所读的经文都是用老傈僳文写成的。

20世纪50年代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试验推行一批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为了区别传教士设计的“老文字”,人们习惯称之为“少数民族新文字”。这些主要有以下15种:[作者注:本节介绍的新文字不包括以下两类:一,地方上自行设计但尚未正式获准推行的,如白文方案、瑶文方案等;二,20世纪60年代曾试验推行,但在80年代又正式停止使用的,如拉丁式维吾尔文、拉丁式哈萨克文等。]

壮文  以壮语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广西武鸣话为标准音。文字方案初创于1955年,1957年经国务院批准,1980年再次修订,废除了其中的非拉丁字母符号。修订方案于1982年经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于同年公布推行。

布依文  以布依语黔南土语为基础方言,以贵州望谟县的复兴镇话为标准音。文字方案初创于1956年,1957年经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试验推行,其后于1981年和1985年两次修订,修订方案仍在试行中。


黔东苗文……
湘西苗文……
川黔滇苗文……
滇东北苗文……
傈僳文……
哈尼文……
佤文……
拉祜文……

纳西文  以纳西语西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云南丽江县大研镇土语为标准音。文字方案初创于1957年,修订于1981年,经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和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同意,在丽江县试验推行。

景颇文  以云南德宏州的景颇语为基础方言,以盈江县铜壁关区的恩昆话为标准音。现用的景颇新文字方案是1957年在传教士老文字的基础上改进而成的,在某些地方照顾了国内外景颇族群众的文字使用习惯,仍然不标声调。

载瓦文  景颇族载瓦支系的文字,以云南潞西县西山区的龙郡话为标准音,适用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潞西县、陇川县、瑞丽县、盈江县、梁河县和畹町市。文字方案初创于1957年,修订于1983年,同年开始试用,1987年经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推行。

侗文  以侗语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贵州榕江县车江乡章鲁寨话为标准音。文字方案创制于1958年,同年经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试验推行,目前仍在试行阶段。

土文  以土族语互助方言的东沟音作为标准音参考点。文字方案创制于1979年,1981年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试验推行。1986年,青海省人民政府认为试行工作已基本完成,可以以积极慎重的态度逐步推广。现在,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已将土文用于基础教育和扫盲。

为原来没有文字或没有通用文字的少数民族创制文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的一项基本建设。为做好这项工作,政府有关部门于1956年开始组织了数百名专业人员进行了少数民族语音普查,同时在此基础上设计了三十余种新文字方案。1957年,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所起草了《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经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讨论上报国务院。国务院第63次全体会议讨论修改通过了这个文件。文件内容如下:

“(1)少数民族创造文字应该以拉丁字母为基础;原有文字进行改革,采用新的字母系统的时候,也应该尽可能以拉丁字母为基础。
(2)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相同或相近的音,尽可能用汉语拼音方案里相当的字母表示。
(3)少数民族语言里有而汉语里没有的音,如果使用一个拉丁字母表达一个音的方式有困难的时候,在照顾到字母系统清晰、字形简便美观、字母数目适当、便于使用和教学的条件下,根据语言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以下办法表示:(a)用两个字母表示一个音;(b)另创新字母或者采用其他适用的字母;(c)个别情况也可以在字母上附加符号。
(4)对于语言中的声调,根据实际需要,可在音节末尾加字母表示或采用其他办法表示或不表示。
(5)各民族的文字,特别是语言关系密切的文字,在字母形式和拼写规则上应该尽量取得一致。”

中国少数民族新文字的创制都尽可能地向文件中的五项原则靠拢。为了表示少数民族语言里有而汉语里没有的音,有的文字方案在初创时借用了少量的基利尔字母或国际音标,也有的方案临时设计了几个新字母,这些非拉丁的符号都在后来的修订方案中取消了。……

新创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字尽管还存在个别理论上的缺陷,但是其科学性和实用性都已大大超出了以前的传教士文字,这是有目共睹的。这些文字大多数尚处在试验推行阶段,虽然地方各级政府用新文字编写了一批小学教材和扫盲读物,有的还出版了报纸和杂志,可是由于各地区各民族的文化背景不尽一致,再加上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曾一度中断推行工作,所以当前的新文字普及情况是参差不齐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以下第五章的第三节还将详细谈到。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13-3-18 17:10
本帖最后由 沙南曼森 于 2013-3-18 17:27 编辑

另摘录《中国文字概略》(聂鸿音,语文出版社1998年4月)第五章“文字规范和文字改革”第三节“20世纪下半叶‘新文字’的命运”部分内容如下:

20世纪50年代以后,中国涌现出了一大批“少数民族新文字”,若把仅经短期试用的文种也算在内,其总数估计在20种以上。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设立民族语言文字研究指导委员会,指导和组织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研究工作,帮助尚无文字的民族创制文字,帮助文字档不完备的民族充实其文字。为解决少数民族文字问题,政府采取了以下基本原则:对于没有文字或者没有通用文字的民族,经过调查研究之后,根据本民族自愿自择的精神,帮助他们创制一种拼音文字,或者帮助他们选择一种现有的适用的文字。新创制的拼音文字,在汉语拼音方案公布之前,基本上以拉丁字母作为试行字母。各民族均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同时,不论已有民族文字或尚无文字的各族人民,凡是自愿学习和使用汉语汉文或者其他民族文字的,各级人民政府均应予以保障和帮助。大量“少数民族新文字”就是在以上基本原则的指导下主要由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负责设计,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试验推行的。

20世纪50年代设计并试行的新文字没有推行几年便告中断,直到80年代才重新提上日程。在这短短的几十年间,有的文字被宣布废止了,有的文字正显示逐渐退出群众生活舞台的颓势,有的文字还在一定范围内继续试行,也有的文字则已完全进入了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种种事实迫使人们思考这样的问题——各文字的设计指导思想和推行手段都无二致,为什么其命运却如此不同?

从文字设计的初衷考虑,我们可以把全部新文字分成三类,即“新创的文字”、“改进的文字”和“改革的文字”。“新创的文字”指为那些原来没有文字或没有大范围通用文字的民族创制的拉丁式的文字,例见本书第四章第五节;“改进的文字”指在原有通用文字的基础上修订、规范而成的文字,如1955年试行的新傣文,1980年开始推行的彝文规范方案等;“改革的文字”指以取代原有民族文字为目的而新创的文字,这些文字分别以基利尔字母和拉丁字母为基础。其中基利尔字母文字有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锡伯文,除蒙古文于1955年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决定推行,又于1958年停止推行外,其他的文字方案均公布于1957年2月9日的《新疆日报》,其后并未正式推行。拉丁字母文字有凉山彝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除凉山彝文于1957年由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试行,1980年又被规范彝文取代外,维吾尔、哈萨克文字方案(草案)均公布于1960年3月21日的《新疆日报》,1964年经国务院批准推行。198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又决定恢复全面使用维吾尔、哈萨克的阿拉伯字母老文字,会议认为:“几年来实践证明,在全区推行维吾尔、哈萨克新文字的条件尚不成熟,而新老文字长期并行不利于维吾尔、哈萨克民族科学、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在全面使用老文字以后,新文字仍可作为一种拼音符号予以保留,并在必要的场合使用,对新文字继续进行研究,使其不断完善”。

40年的历史证明,新创的文字多数推行正常,改进的文字存废参半,而改革的文字则无一例外地在原有文字的抵抗面前败下阵来。至于这里面的原因,以前曾有人认为是新文字系统本身的问题,从而提议今后在字母系统的选择、字母或字母组合与音位的对应关系以及正字法上多加斟酌,尽量提高文字的科学性。可是多文种的综合对比却越来越使人们看到,所谓“文字的科学性”在这里似乎是不起什么作用的。

首先,如本书前面所强调的,文字系属与语言系属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对应关系,也就是说,没有一种文字只能记录某一个语系或某一种类型的语言,而不能记录其他语系或其他类型的语言。当前使用面最广的拉丁字母自不待言,就是我们所用的汉字,略加改造之后也可以很方便地被用来记录属阿尔泰语系、粘着语类型的契丹语和女真语,新疆多种民族使用的阿拉伯字母也可以很方便地被用来记录属汉藏语系、孤立语类型的汉语。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改革文字的前途实际上和使用的文字系属没有直接的关联。

其次,字母形体是否简明美观也不会直接关系到文字的命运。所谓“美观”,无非是俗话说的“看着顺眼不顺眼”,其实冷静地想来,“顺眼”或者“不顺眼”往往取决于人们的习惯,其间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

最后我们必须承认,表音的精确与否也不是决定文字命运的主要因素,因为就文字系统的科学性而言,出自当代一批专业语言文字工作者之手的任何一种新文字都大大地胜过老文字,而这些新文字在“不太科学”的老文字面前竟显得如此软弱无力,这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至此我们可以相信,在决定新文字命运的诸多矛盾中,其主要矛盾是并不表现在文字学或语言学领域,推行新文字的阻力来自直接使用这种文字的群众,而群众中虽然不乏识文断字的知识分子,但毕竟没有多少真正的语言学家。

至今为止,还没有详尽的统计资料能够表明群众对于文字的选择趋向,有关这方面的知识还只能从零星的调查结果及各文种推行情况的对比中归纳出来。作为初步的结论,我们可以认为少数民族群众对待文字问题实际上是在不自觉地遵循着这样三条规律:一,在改革文字的时候,他们倾向于选择国家官方语言的文字;二,在不能使用国家官方文字的时候,他们倾向于使用本民族宗教的文字;三,在没有全民族宗教的情况下,他们才倾向于使用简明易学的文字。……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如果一个少数民族原来已有汉字系统的文字,那么不管这种文字的实际普及程度如何,新创拉丁字母文字在这个民族中所遇到的阻力都比原无文字的民族大得多,这也是由于该民族群众感到他们的原有文字更接近中国官方文字的缘故。在中国的所有拉丁字母新文字中,壮文的推行情况是最好的,但我们也知道,广西民间始终有一批群众在坚持使用汉字式的“方块壮字”,而且随着20世纪末期汉民族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汉壮民族间文化交流的增加,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方块壮字的人数还在逐步增多,这可以视为外界条件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刺激了壮族群众内心中关于“官方文字”的潜在取向。

然而,中国的情况完全不同于前苏联。以中国的官方文字——汉字来为少数民族设计新文字虽然从理论上讲并非绝对不可以,但谁都知道,这样做要比设计拉丁字母新文字困难千百倍,在设计和推行中可能遇到的种种问题都是人们事先所难以想象的,因此我们说,以拉丁字母为基础来为少数民族设计文字,乃是在汉字不堪利用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最佳选择

在不能使用所在国家官方文字的时候,我们前面谈到的第二条规律就开始起作用——群众倾向于使用本民族宗教的文字。这个问题在信仰三大国际性宗教的民族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至今为止,几乎所有推行少数民族新文字的调查结果都表明,在没有全民族宗教的群众中推行新文字,比在有全民族宗教的群众中推行新文字所遇到的阻力小得多,效果当然也好得多

前面谈到的第三条规律最容易理解——在第一条和第二条都不成其为问题的时候,人们倾向于使用简明易学的文字。中国的拉丁式少数民族新文字有些在公布之后不久就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文字方案都比修订前简明易学,推行的情况也好一些,可以认为这是适应了群众要求的必然结果。

根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律,我们可以把中国20世纪下半叶新文字的推行情况分为三个等级:第一,在有全民族宗教的群众中进行文字改革,希望他们使用一种既非国家官方文字又非本民族宗教文字的文字,这种尝试最不成功;第二,在有全民族宗教的群众中进行文字改进,希望他们使用一种虽非国家官方文字但与本民族宗教文字同类型的文字,这种尝试的效果稍好一些;第三,为没有全民族宗教的群众设计一种非官方文字的新文字,这种尝试的成功可能性更大。当然进一步推论,为没有全民族宗教的群众设计一种与官方文字同类型的文字,其推行成功的可能应该最大。不过如前所述,中国的官方文字——汉字目前还是很难承担起这项任务的。正因为如此,中国的文字改革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必然要面对或多或少的阻力,而很难期望在短期内取得像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那样的革命性效果。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13-3-18 18:27
引用我2003-4-18 2:39:08在『壮兄们,你们热爱拉丁文字吗?http://www.rauz.net.cn/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91』第5楼的回帖作为参考:

我喜欢拉丁化文字,我从来不认为拉丁化文字是垃圾文字,就像我从来不认为阿拉伯字母系统文字、印度字母系统文字和汉字系统文字是垃圾文字一样。

在此,转抄《世界文字发展史》(周有光著,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年4月)部分内容如下:
第四卷 字母文字(下)
第十七章 拉丁字母的国际传播
六 拉丁字母的技术应用
不用拉丁字母作为正式文字的国家,都有本国共同语的法定的或惯用的拉丁字母拼写法,用于国际交往。拉丁字母实际上已经成为国际通用字母。
拉丁字母符形最简单、辨认最醒目,这是它的技术性优点。但是,它的成为国际通用字母,主要是由于它的社会性优点。它在2000年间已经成为多数国家的文字。它代表着人类的科技文化。它的出版物、打印机械、传信设备,数量最多、应用最便。它是世界上极大多数小学生所熟悉的字母,学习数理化非学不可。
1.拉丁字母的应用层次
拉丁字母的利用分为三个层次。
A.正式文字层:作为全国共同语的正式文字;殖民地或新独立国家沿用宗主国语文作为官方文字。
B.辅助文字层:作为国内少数民族语言或方言的文字;作为国际交往应用的第二语言的文字。
C.技术符号层:作为非拼音文字的注音和转写符号;作为国际信息交流的电脑传信符号。
2.拼写法的国际标准化
拉丁字母作为国际信息交流的电脑传信符号,是信息化时代的新发展。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给每一种非拉丁化文字制定一种拉丁化标准拼写法,便利国际信息交流。例如,中国的《汉语拼音方案》已经在1982年成为拼写汉语的国际标准(ISO7098)。不久将来,全世界各国的图书馆和资料库将由电脑联系成一个世界网络,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利用标准化的拉丁字母拼写法查到全世界的图书资料,真正做到“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

从上文可以了解到,“国内少数民族语言或方言的文字”是作为“辅助文字”存在的,地位已经够低的了,居然还有人说三道四,不知安的什么心?!
实际上,关于拼音文字,“正确的公式”应该是:“技术性(拼音方案 + 正词法)+ 流通性 + 法定性 = 拼音文字”[《中国语文纵横谈》周有光著,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年]。对于拉丁化文字而言,拉丁字母仅仅是“拼音方案”的一个组成部分,还远远不是“拼音文字”。不知某人有什么理由说拉丁化文字不能够是“民族文字”?!
作者: bracwx    时间: 2013-3-18 18:32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授人以渔,不如授人以欲。”
这是汉族的哲学,这才是治民之道。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13-3-18 18:43
黑与白之间,有灰色地带;黑与白之外,更有五彩缤纷。——这是我的QQ个性签名栏上的原创语句,不是抄来的。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13-3-18 19:02
本帖最后由 沙南曼森 于 2013-3-18 19:12 编辑

全拉丁化壮文方案,我支持它、维护它,是因为我赞成它。在论坛里,我摆我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我还摆其他人在这方面的论述,包括中国互联网普及之前的相关论述,比如本帖1楼、2楼、3楼的内容。

再转贴2010年一个帖子的内容反映我的观点:

现行壮文有哪些用处(http://www.rauz.net.cn/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9148

中国境内的文学作品、应用文书、教材、试卷多数是用汉语文写成,中国现代传媒上的图文影音信息、新闻通讯、广播影视作品多数是用汉语文发布,大量的自然科学与技术知识、社会文化与历史知识通过汉语文承载和传播,中国境内僚人(包括壮族、布依族等)学习掌握汉语文的重要性是很明显的。在这种情境下,壮文还能有什么用处呢?我们不妨先看看汉语拼音的用处。
根据《汉语拼音用处多》(李乐毅著,语文出版社2000.07),汉语拼音的应用主要地可以归纳为以下十一个方面:
(一)在推广普通话方面的应用
(二)在语文教育方面的应用
(三)在新闻出版方面的应用
(四)在编序和检索方面的应用
(五)在编制型号、代号方面的应用
(六)在邮电和其他通信方面的应用
(七)在信息处理方面的应用
(八)在拼写专名方面的应用
(九)我国少数民族文字改革的共同基础
(十)在对外汉语教学方面的应用
(十一)拼写汉语的国际标准
参照《汉语拼音用处多》的目录及内容,结合自己的观察和理解,我认为现行壮文主要有以下用处:
(1)用于推广壮语标准语
(2)用于壮、汉双语教育
(3)用于壮、汉双文标牌、横幅、字幕
(4)用于出版单语文或多语文书刊
(5)用于编、译壮语广播电视节目所需稿件
(6)用于记录或创作壮语文学作品
(7)用于将壮语词句输入电子计算机并在互联网上传播
(8)用于拼写壮语专名
(9)作为壮语方言及相关语言新创拼音方案的基础
(10)作为方块壮字的注音或转写方案
壮族人多数以壮语为母语,但壮族人多数不掌握壮文。正因为如此,我们更需要讨论壮文的用处,解决壮文推广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壮文的用处不少。贝侬认为壮文还可以有哪些用处呢?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13-3-19 08:06
“作为初步的结论,我们可以认为少数民族群众对待文字问题实际上是在不自觉地遵循着这样三条规律:一,在改革文字的时候,他们倾向于选择国家官方语言的文字;二,在不能使用国家官方文字的时候,他们倾向于使用本民族宗教的文字;三,在没有全民族宗教的情况下,他们才倾向于使用简明易学的文字。”

“在中国的所有拉丁字母新文字中,壮文的推行情况是最好的,但我们也知道,广西民间始终有一批群众在坚持使用汉字式的“方块壮字”,而且随着20世纪末期汉民族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汉壮民族间文化交流的增加,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方块壮字的人数还在逐步增多,这可以视为外界条件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刺激了壮族群众内心中关于“官方文字”的潜在取向。”

这是2楼帖子中的两段话。作者根据新文字学习、培训人数及作品数量、应用场次等统计数字认为“壮文的推行情况是最好的”,这说得不太对,因为就算统计数字(绝对数)都是正确的而且排名第一,一旦考虑壮族巨大的人口基数,就可以很明显地知道壮文的普及比例(相对数)其实微不足道。

作者总结的三条规律,壮族的部分群众和部分知识分子自觉不自觉地适用第一条,即“在改革文字的时候,他们倾向于选择国家官方语言的文字”。其实,古壮字的应用范围一直比较窄,只有极少数人掌握(历史上壮族多数是文盲、少数是半文盲、极少数是知识分子,这里强调的是相对数)而且不能异地通用,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壮族算不上“原来没有文字的少数民族”但应该算是“原来没有通用文字的少数民族”。但由于参与讨论文字应用问题的都是知识分子或汉文脱盲者,而文盲、半文盲无从参与讨论,所以那些掌握或认同古壮字的壮族知识分子会认为20世纪50年代中央政府对壮族推动的是“改革文字”,而非“为原来没有文字或没有通用文字的少数民族创制文字”,应该适用作者所说第一条规律而不是第三条。

我们在这个论坛曾多次讨论到古壮字的应用现状和发展前景,其中引起关注的至少有三种观点:一是拼音壮文为主,方块壮文为辅,选择部分方块壮字编入壮文教材在课堂上教学;二是方块壮字为主,拼音壮文为辅,待方块壮字完成规范化后编制壮字教材作为汉语文课的补充教材,同时将拼音壮文作为方块壮字的注音、转写方案并在课堂上教学;三是废除或搁置拼音壮文,只推行方块壮字,重点在中小学生和民间歌手中推行,待方块壮字完成规范化、信息化工作后编制教材施行。

现在,我们应该可以进一步讨论这些问题。
作者: 想家的人    时间: 2013-3-19 10:13
还是支持标准壮文的。就算是要改,那有些事只能边做边改了,不然等哪里等得及?关键是达成行动努力的一致共识。
作者: Stoneman    时间: 2013-3-20 03:16
支持标准壮文
作者: 山泉    时间: 2013-4-7 03:53
支持拼音壮文,方块字太难学了。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13-4-19 17:06
引用旧帖子的内容如下:

http://www.rauz.net.cn/bbs/rauz-16920-1-15.html
[原创]僚文有什么用?

沙南曼森 发表于 2005-12-14 00:08:00

僚文有什么用?——这个问题不少贝侬问过,我自己也思考过。现在,我认为僚文可以有如下一些用途:
(一)记录僚语人名、地名、动植物名、器具名以及其他僚区特有事物的名称,还有僚语特有的动词、副词、形容词等。
(二)记录僚语神话、传说、故事、歌谣、谚语等口头文学。
(三)创作僚语诗歌、剧本、小说、演讲稿等书面文学。
(四)编写僚语新闻广播稿件、科技教育稿件、政策宣传稿件等。
(五)翻译应当向僚区传播的文学作品、科普作品以及政策、法律文件等。
(六)翻译新词术语使之符合僚语规范以便向僚区批量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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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南曼森 发表于 2005-12-14 20:54:00

尽管汉字和汉语拼音不足以记录僚语特有的词汇,但用国际音标来记录还是绰绰有余的,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推广、应用与僚语相适应的僚文呢?我认为关键在于,对普通使用者来说高分辨率的国际音标难学、难记、难印,在电脑上的输入和显示则需要专门软件支持,实在不好直接当作民族文字来进行记录和写作。

这时候,就涉及到了另一个问题,即僚人是否有必要使用“民族文字”的问题。我认为上列僚文第二、第三项用途(即“记录僚语神话、传说、故事、歌谣、谚语等口头文学”和“创作僚语诗歌、剧本、小说、演讲稿等书面文学”)应能回答这个问题——如果没有自己的民族文字,相关的记录和创作都要依靠汉文、英文这样的外族、外国文字,僚语的特色和意境得不到体现,那就不能叫僚语文学了,僚语文学甚至僚人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就受到了制约。

或许有贝侬会说,想要尽可能地“原汁原味”,那就采用录音、录像等现代手段去承载僚语文学、僚人文化呀。这个想法是很好,但怎么实施呢,要僚区每个家庭配备录音机、录音笔、摄像机等现代工具吗?这显然是不经济的,别人几元钱(纸和笔)能办到的事我们为什么要百倍千倍地付出呢?

“本民族有语言无文字,通用汉文”这样的描述不应该被我们看作是一种荣耀。在当今世界,无文字的文化被视为落后的文化,无文字的民族被视为落后的民族,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奉行文化投降主义,主动放弃自己的语言和文化,积极迎接异文化的侵蚀、同化,那样倒是可以跑步进入“先进民族”行列,但我认为那样的言论和行动是对本民族文化不珍惜、不负责的表现,也是对全球文化多样性进行破坏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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