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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族“政治化”、“文化化”和“自我表达” [打印本页]

作者: wisher    时间: 2012-12-15 18:45
标题: 民族“政治化”、“文化化”和“自我表达”
某周五顺道去民大听一个讲座,美国副教授沙伯力讲”旧与新—去政治化模式与自我表达模式的选择“。
其大意是在美国、印度,没有少数族裔自治,政府正在减少给少数族裔团体的优惠政策,视少数族裔为个体国民,等同于其它的国民。这就是去政治化的过程。少数族裔可以组建一些民间社团,向政府表达自己的意愿。
不过,沙伯力认为,中国目前的民族自治效果还可以,不应该取消自治体系(”去政治化“),而是尝试建立民间表达。——其实在我听来,该老头观点不明确。

目前在少数民族政策上,国内有”去政治化“,倡导去掉民族政治自治,而用多元文化共存、认同中华主流文化的”文化化“模式。北大的马戎《族群问题的“政治化”和“文化化”》说:”中国应当从自己几千年处理族群关系的传统中吸取宝贵经验,同时也应当借鉴欧美各国处理该国种族、族群问题的策略,把建国以来中国在族群问题出现的“政治化”趋势转变为“文化化”的新方向。“简而言之,所谓”文化化“就是用主流文化凝聚各民族,模糊民族属性。

中国目前承认少数民族政治自治,类似于”政治化“。但这种模式在广西这里有名无实:壮语没有纳入学校教育,壮族文化在衰退;自治制度无非是培养了一批高度认同主流文化的壮族精英,政治上远无自治。

这种状况近期很难改变,较为可行的出路可能在民间的自我组织,组建一些团体,在”文化“上有所发展。

以上纯属空谈误国。

作者: 土人香草    时间: 2012-12-15 18:50
简而言之,所谓”文化化“就是用主流文化凝聚各民族,模糊民族属性。
中国确实在做这一努力,而且好象还挺成功。壮族就是一个好例子。
作者: wisher    时间: 2012-12-15 19:23
土人香草 发表于 2012-12-15 18:50
简而言之,所谓”文化化“就是用主流文化凝聚各民族,模糊民族属性。
中国确实在做这一努力,而且好象还挺 ...

是比较成功。不过目前中国少数民族基本上是地域聚居,有了聚居,还是回保留语言和催生新的本地文化。只是,在我老家,壮族农村在改革开放后基本出于文化荒漠,山歌也没人唱了。
作者: 土人香草    时间: 2012-12-15 19:29
我的家乡,山歌倒是重新唱起来了。七月底我就去参与了一个祝祝寿仪式对歌。
现在一到陇峒,都喜欢人对歌,可惜年轻人太少。都是中老年人。
作者: 梁显宁    时间: 2012-12-16 05:17
本帖最后由 梁显宁 于 2012-12-16 05:25 编辑

大陆根本无文化平等,没有多元文化的生存土壤——不论是政治上还是主流文化上,谈什么“去除政治化”?

在大一统的“主流文化”胁迫下,去掉民族区域自治,跟政治层面的同化有何区别?

最有趣是其中一条提法“多元文化共存、认同中华主流文化的”,既然“多元文化共存”,为何又要“认同中华主流文化”呢?这是什么逻辑?

在关于某些变革上,一些大陆学者总是强调“国情”或“不能照搬西方那套”,为何在民族区域自治上就没有“国情”了,而且“西方那套”照搬的这么快?

这些学者能不能分享一下“照搬西方那套”時的评判基准?让我们这些好奇的人一窥其中的奥妙和玄机?

作者: 土人香草    时间: 2012-12-16 10:02
梁显宁 发表于 2012-12-16 05:17
大陆根本无文化平等,没有多元文化的生存土壤——不论是政治上还是主流文化上,谈什么“去除政治化”?

...

赞,宁总是比很多学谓“学者”更清晰地看到问题本身。
作者: wisher    时间: 2012-12-16 12:33
梁显宁 发表于 2012-12-16 05:17
大陆根本无文化平等,没有多元文化的生存土壤——不论是政治上还是主流文化上,谈什么“去除政治化”?

...

中国区域自治,比较明显的是西藏和新疆,其它地方没有自治之实。学者认为,前苏联民族自治政策,培养了后来的政治独立势力。他们害怕中国的自治也养虎为患。将来的趋势将是政治上弱化自治,文化上强化同化。在这个背景下,文化上能保持自我延续的民族才有发展。
作者: 越裔引强    时间: 2012-12-16 12:54
本帖最后由 越裔引强 于 2012-12-16 13:01 编辑

在我看来,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无论新疆、西藏,还是内蒙、宁夏与广西,都是基本一样,形式大于内容!随着“自治”几十年而出现的许多“正统”学者所担忧的“分裂”趋势,不是因为实行自治政策的结果,恰恰相反是因为执行不力所致。由于“自治”流于形式,少数民族文化的生存权利、生存空间得不到制度设置中应有的保障,受到挤压、受到挑战,少数民族群体利益受到影响,才会出现各种利益诉求,才会组织起包括暴力行动在内的许许多多合法、非法的利益表达活动。
作者: wenliqan    时间: 2012-12-16 19:04
越裔引强 发表于 2012-12-16 12:54
在我看来,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无论新疆、西藏,还是内蒙、宁夏与广西,都是基本一样,形式大于内容!随着“ ...

同感.如果少民有平等的权限发展传承自己的民族语言文化.那么矛盾相对没有那么尖锐了.
作者: 舍人    时间: 2013-1-27 01:54
好久没有看见“下鱼”了。
作者: 靖西壮壮    时间: 2013-1-27 11:34
镜花缘里的两面国,在天朝不是听其言,而是要观其行。

作者: 季人    时间: 2013-1-27 19:28
回顾历史,美国少数族裔的权益都是通过政治斗争获得的。
再者,所谓“少数族裔可以组建一些民间社团,向政府表达自己的意愿”不也是政治活动的一种形式吗?

“用主流文化凝聚各民族,模糊民族属性”和“多元文化共存”从根本上就是矛盾的。如果都融入主流文化了,哪里还有多元文化共存?
作者: 涩人    时间: 2013-2-4 22:03
壮族应该格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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