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古属百粤之地。秦始皇三十二年(公元前214年),秦王朝统一岭南地区后,设桂林、象、南海三郡,南宁属桂林郡。
公元前206年,秦将赵佗建立“南越王国”,南宁为其辖地。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武帝重新统一岭南,置苍梧、郁林、合浦、南海等郡,南宁地属郁林郡领方县所辖。三国时,南宁属吴,后来又先后归西晋、东晋、宋、齐、梁、陈6个朝代管辖。
东晋大兴元年(公元318年),从郁林郡分出晋兴郡(隶属广州),下辖晋兴等8个县(相当于现在的邑宁、武鸣、隆安、宁明、龙州、靖西等县及百色市一带),晋兴郡治设在晋兴县城,即今南宁。此为南宁建制之始。从此,南宁成为相当于地市一级政权机关驻地。
隋文帝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改晋兴县名为宣化县。隋炀帝改州为郡,南宁仍为宣化县地,归郁林郡。
唐武德四年(公元612年)改宣化县为南晋州(属岭南道)。贞观八年(公元634年),南晋州更名为邕州,设邕州下都督府。此为南宁简称“邕”之起源。
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邕州为朗宁郡。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复改朗宁郡为邕州。
唐咸通三年(公元862年),分岭南道为东、西二道。今广东属岭南东道,治所在广州,广西属岭南西道,治所在邕州(今南宁)。岭南西道节度使亦驻邕州,统辖原属邕、容、桂三管之地。这是南宁作为省级政权机关驻地的开始。从此,南宁成为广西政治和军事中心、祖国南疆重镇。
五代十国时,邕州先归楚。后晋天福七年(公元942年),改邕州为诚州,仍归楚。后周广顺元年(公元951年)复名邕州,归属南汉。
宋朝统一全国后,邕州隶属于广南西路,下辖宣化、武缘等7县,今南宁仍为昌州、宣化县治所。
宋代的邕州建有新城,城垣大约是从现在的南门口沿南环路向东北,过电信大楼、金融大厦旁,向北到工人文化宫附近,再折向百货大楼、新华路,转向当阳路,接临江路,再转回南门口。新城采用了砖石结构。
元朝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改邕州为邕州路,下辖宣化、武缘两县,兼镇左右两江溪峒。元泰定元年(公元1324年),改邕州路为南宁路(取南疆安宁之意)。南宁由此得名。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南宁路为南宁府,府治宜化县城,即今南宁,隶属广西布政使司。
清朝实行行省制,改布政使司为广西省,省会定在桂林,南宁府隶属于广西省分巡左江兵备道,所辖州、县,基本上沿袭明朝。今南宁为南宁府宣化县辖地,并为府治、县治治所。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革命党人迫使广西提督同意南宁宣布独立,废宣化县,以府长理事,直属广西军政府。民国2年6月撤南宁府存南宁县,同时在武鸣设邕南道,直属于省军政府,下辖南宁、武鸣等10个县及3个土州和8个土司;10月,广西省政府从桂林迁至南宁。民国15年,广西省撤道设行政区,南宁区辖邕宁、宾阳、横县、永淳、扶南、绥绿、隆安、同正、上思等9县。民国16年7月设南宁市政府,与邕宁县政府合署办公;11月,撤销市级建制。民国20年,成立南宁市政工程处,重新筹划建市工作。民国23年9月,广西省政府委员会行政会议划定南宁市区域:东至葛麻岭、军校一带;南至津头村,西至秀田村、乎西新村;北至大王坟、金牛桥。同年11月,广西省改按数码称区名,南宁为第九区。民国25年(1936年),广西省会由南宁迁桂林。民国31年4月,原第八、第九区合并为第四行政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在南宁。
抗日战争期间,南宁两次遭日军侵占。抗战胜利后,南宁曾筹划建市,后以邕宁县财政困难,建市计划告吹。建国前,南宁城分为兴宁、邕西、邕南、德邻、邕北、模范、宁武7镇(由原来的10个镇合并)。
1949年12月4日,南宁解放。将南宁城及附近的16个自然村从邕宁县划出,成立直辖广西省的南宁市。1950年1月2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办公;2月初,南宁市郊扩大至21个自然村并设郊区工委(辖3个区)。1950年2月8日,广西省人民政府成立,省会设在南宁。1952年10月将城区划为四、五、六区(后改二、三、四区)。1955年7月,南宁市人民政府改称南宁市人民委员会;12月25日撤销城区建制,成立13个街道办事处。1957年,增设3个街道办事处。1958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南宁市成为自治区首府。1958年7月,设立江宁、兴宁、永宁3个市辖区,撤销大部分街道办事处,保留少数边远街道办事处作为其所在区的派出机构。1958年9月,南宁专署和南宁市实行统一领导,即将南宁市划归南宁专署统一领导。1961年5月,南宁市与南宁专署分开,直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1962年1月撤销城区建制,在市人委设立街道工作委员会。1968年4月13日,成立南宁市革命委员会,取代市委和市人民委员会,1979年8月设立新城、永新、江南、朝阳、衡阳5个市辖区。1980年4月朝阳区改称兴宁区,衡阳区改称城北区;6月28日第七届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撤销南宁市革命委员会,恢复南宁市人民政府。1982年8月2日,国务院批准将南宁地区邕宁县的那龙、江西、坛洛3个公社划归南宁市管辖。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将原属南宁地区的邕宁、武鸣两县划归南宁市管辖,1984年1月移交,4月,南宁市人民政府正式接管。至此,南宁市共管辖5城区1郊2县。
1992年6月15日,国务院决定南宁市为对外开放城市,实行沿海开放城市政策。南宁市跨进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欢迎光临 僚人家园 (http://bbs.rauz.net.cn/)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