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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执行长 时间: 2012-9-29 16:29
标题: 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
2012年9月11日下午,南宁市法制办召开《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论证会。南宁市法制办、南宁市民委、南宁市民语委相关领导及科室人员,以及壮文、法律等方面专家代表参加了论证会。南宁市民委分管领导对《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的目标、依据、过程以及内容进行了说明。
会上,与会专家就《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内容、适用范围、可操作性以及法律依据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对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的社会使用管理进行立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及现实意义,但《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适用范围仍有需进一步的商榷,可操作性方面仍需进一步细化。南宁市法制办和南宁市民委、南宁市民语委工作人员对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记录,并就专家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会后,南宁市民委和南宁市法制办将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尽快推动《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立法工作。
《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为南宁市人民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2009年9月底,南宁市民委完成《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送审稿)起草工作。2011年下半年,《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送审稿)经过了南宁市法制办的审查。为完善该办法,根据《南宁市规章制定程序办法》的规定,南宁市法制办召开了此次专家论证会,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论证。(南宁市民委 陆建宇)
作者: 沙南曼森 时间: 2012-9-29 17:00
以下是引用pcy109在2012-9-19 17:25:18的发言: 南宁市召开壮汉两种文字管理“论证会”
9月11日下午,南宁市法制办召开《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论证会。该市法制办、市民委、市民语委相关领导和科室人员,以及壮文、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代表参加了论证会。
会上,与会专家就意见稿的内容、适用范围、可操作性以及法律依据等方面提出了意见。该市法制办、市民委、市民语委工作人员对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记录,并就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会后,该市民委和市法制办将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意见稿,尽快推动《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
《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为该市市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同年9月底,市民委已完成《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送审稿)起草工作,2011年下半年,经过了市法制办的审查。
(原载《广西民族报》作者:南宁市民委 陆建宇)
引自 http://www.rauz.net.cn/bbs/dispbbs_20_46456_1.html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9-29 17:05:32编辑过]
作者: vc226 时间: 2012-9-30 00:29
人家都没学过,看不懂,搞这种东西干什么,倒不如弄壮文进义务教育课程的方案实在,尽会做些应付式的东西,浪费公帑。
作者: 伤疤好咯 时间: 2012-9-30 11:03
标题: 回复:(vc226)人家都没学过,看不懂,搞这种东西干什...
假大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9-30 11:03:31编辑过]
作者: 精神指导者 时间: 2012-9-30 12:09
确实,不搞壮文教育,那这就是个形式主义而已
作者: wenliqan 时间: 2012-10-10 22:49
以下是引用精神指导者在2012-9-30 12:09:20的发言:确实,不搞壮文教育,那这就是个形式主义而已
是呀,确实的壮文基础教育都没有,壮语频道也没有,有的只是忽悠和愚弄.
作者: 童话荏苒 时间: 2012-11-19 15:33
标题: 哈哈
武鸣前两天有一个壮语节目已经开播啦!
作者: 童话荏苒 时间: 2012-11-19 15:49
有些条款确实是迫于法制要求去设立的,但是这些罚款什么的基本都是针对各单位,不针对个人。有些条款也可能被误读或者误解了,大家还是冷静下来,有问题有建议就电话或者邮箱给他们,这样才能让他们改进呀。相信看到这么多贝侬对壮文方案如此关心,虽然有小小激动,也是令人高兴的事情。壮族贝侬们得团结起来,认真发现问题,给出合理建议才是王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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