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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区出台《壮语文课程标准》(试行) [打印本页]

作者: pcy109    时间: 2012-8-24 09:09
标题: 我区出台《壮语文课程标准》(试行)

               我区出台《壮语文课程标准》(试行)

 

为加强壮汉双语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壮汉双语教育科学发展,近日,自治区下发通知,将《壮语文课程标准》(试行)印发各地,要求我区壮族农村地区壮汉双语学校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壮语文课程标准》(试行)共分前言、课程目标、实施建议3部分。课程标准在“总目标”之下,按预备班、1-2年级、3-4年级、5-6年级、7-9年级5个学段,分别提出阶段目标。在各个学段内对壮语文的识词与书写、阅读、作文、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各个学段相互联系,循序渐进,最终全面实现总目标。

    据了解,壮汉双语教育是壮民族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开设壮语文必修课课程的目的是利用母语开发壮族儿童智力;保证壮族学生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壮汉结合,以壮促汉,提高文化水平;传承和弘扬壮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原载《广西民族报》20128242  作者:自治区民委   石 煜)


作者: 土人香草    时间: 2012-8-24 10:54
重要的是能在基础教育中占有一席之地,不过好象很难。建议在成年人中,尤其是歌手、歌师和仪式专家中进行推广可能更好。
作者: 执行长    时间: 2012-8-24 18:51
希望能真正落实!----------
作者: alata    时间: 2012-8-24 21:17

我预感不废除桂柳官话发音,不系统纠正混乱错误语法的话,最后还是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作者: 后牛    时间: 2012-8-25 02:00

谁说不竞选的?高晓松吗?那个也不能全信

奥巴马当年刚竞选的时候跟他竞争的对手就是个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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