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民族政策导读 [打印本页]

作者: pcy109    时间: 2012-7-14 08:58
标题: 民族政策导读

【政策导读】

 

    广西各级民委认真贯彻文件精神

    积极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进企业

      自治区民委政策法规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民族工作,2011年底,国家民委和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意见》,国家民委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民族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配合好全区“学用政策抓落实、强化执行促跨越”活动深入开展,本文着重梳理推进我区民族工作进社区进企业的政策文件,供大家在学习和实践中具体应用。

    一、民族工作进社区进企业文件精神

    (一)《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也是各民族交流交往的重要平台。当前,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民族分布和交往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城市和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不断增加,各民族居住在同一社区的现象日益普遍,社区民族工作任务日趋繁重。各地各部门积极应对,不断探索,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社区民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一些社区的民族工作也存在着基础比较薄弱、服务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方法和机制亟需创新等问题。

    为加强社区民族工作, 20111214,国家民委和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意见》。文件规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握两个共同的主题,以宣传教育、保障权益、完善服务为着力点,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国形成一个比较健全的社区民族工作网络。文件指出,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的重点任务在于:一是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和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与团结意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二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提供各族群众需求的便捷服务。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开展对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四是促进各民族的交流交往、互助合作。开展咨询和培训工作。开展多姿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五是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社区工作者,形成一支能够发挥特殊作用的骨干队伍。六是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提高预防和处理矛盾纠纷的工作水平。定期排查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法律尊严。

    同时,要加强对社区民族工作的领导。一是强化学习,加紧研究,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创新社区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各级民委、民政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社区民族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配备专(兼)职干部,培育少数民族联谊组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三是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分类指导。

    (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民族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

国有企业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多年来,国有企业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伴随着民族地区的资源开发和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国有企业与民族地区的关系日益密切,一些企业的少数民族职工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日益繁重。

    20111223,国家民委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民族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的民族工作要做到: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国有企业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切实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把创建活动纳入国有企业发展总体规划。二是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切实履行责任,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中发挥重大作用。三是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重视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使用工作。四是尊重少数民族职工的风俗习惯。国有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尊重少数民族在饮食、婚俗、丧葬等方面的特殊风俗习惯,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五是建立健全民族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民族工作进社区进企业工作初显成效

    (一)突出基层作用,着力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

近年来,我区各地坚持把社区民族工作作为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1.深入开展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区14个市都已把创建活动纳入试点社区整体建设,在试点社区调查掌握社区少数民族成分、人口数量、从业情况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等情况。

    2.强化社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各市结合各类节庆活动,通过板报展、交流联谊活动等方式,长期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如桂林市仅今年以来,在8个直属单位、26个社区(村委)、1个企业共悬挂宣传横幅34条,张贴宣传标语100多条,制作宣传板报10块(其中2块获全市评比的一等奖)。

    3.吸纳资源形成社区民族工作综合力。各市吸纳辖区内热心单位、学校、企业和少数民族知名人士,加入有关社区的“民族之家”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整合资源,制定规章,为少数民族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如南宁市建立社区义工和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参与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今年以来共有200多名志愿者在社区开展服务活动。

    4.将为少数民族群众做实事办好事作为社区民族工作的主要载体。各市民委利用社区贴近群众、联系群众的特殊优势,从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协调处理,为少数民族群众办理暂住证、流动人口生育证明,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就业经商、医疗手续等,用真情让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通过营造民族团结氛围让他们体会到民族团结和睦的重要性。如南宁市今年共为220多名少数民族群众和流动人员进行了培训,协调解决有关事项400多件。梧州市通过社区的“民族之家” ,建立了困难少数民族群众档案,及时协调帮助他们化解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做到对少数民族家庭有难必帮,重病必探。

    5.着力为社区少数民族群众构建交流平台。全区14个市在有条件的民族团结示范社区已逐步建立图书室、资料室、咨询室等场所,在辖区范围内协调开放群众性活动场所,建立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经常开展自娱自乐的文体活动,交流沟通各族群众之间的感情。如贵港市民委和石羊塘社区共同投入3万多元,建立并完善了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阵地“一窗六室”,即民族团结宣传橱窗和图书室、文化娱乐室、便民服务室、书画摄影艺术展览室、文化创业技能学习室、体育活动健身室,丰富了社区少数民族居民和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建设。

    6.加强队伍建设,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全区各地把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作为民族政策宣传落实,监测民族关系状况,研判和评价民族舆情的重要手段,及时、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如南宁、桂林、梧州、贵港、钦州、百色、贺州、河池等市在有关社区中,定期排查影响民族团结、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不断完善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认真制定和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力争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社区。

    7.积极开展民族文化进社区活动。全区各市(县、区)民族工作部门联合文化和体育部门,通过开办百姓大舞台、社区文艺演出、联欢会等形式,为社区和企业文体爱好者提供展示才艺的舞台,受到社区群众的欢迎,活跃了社区的文化生活,增进了各族群众相互间的了解,促进了民族团结。如崇左市围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丰富社区文化”主题,广泛开展各族群众参与度高、影响力大的广场文艺晚会等社区文化活动。通过主题鲜明、特色浓郁的民族文艺作品,在寓教于乐中把民族团结思想根植在社区群众心中,增强社区各族居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积极主动探索,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民族工作

    开展国有企业民族工作是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一项新内容。为此,我区各市民委积极主动与国资委对接,探索适合我区国有企业民族工作的方式方法。

    1.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各市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国企民族工作。在试点国企中设立固定民族专栏橱窗,定期出版,宣传民族政策。如贺州市重点抓好灵峰社区和灵峰药业有限试点单位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以点带面促进工作。

    2.推进国有企业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我区国有企业认真落实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带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帮助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如南宁市威宁公司自觉做好管辖范围内各民族群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下属租赁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973名租户、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管理的9500多经营户,多数为少数民族租户(经营户)。面对他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公司及时了解情况,努力为他们协调解决。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断加大在民族聚居地区的资金和设备投入,推广良种、科学种蔗,为少数民族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3. 重视培养和使用企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十分重视国有企业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任用。如钦州市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实际,探索构建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模式,充分发挥市、县(区)、镇三级党校、行政学院主阵地作用,认真抓好少数民族干部的理论武装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整体素质。2012年上半年,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人事、卫生、教育、农业等部门举办专业资格、专业技能、疫病防治等培训班次共29期,培训少数民族干部1126人次。同时,钦州市还结合民族地区特点和扩大就业的实际,举办民族传统泥兴陶加工、特种设备安全等培训班共6期,共培训少数民族学员1739人次。

    4.做好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我区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和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切实要求国有企业努力做好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对企业少数民族员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尊重他们的民族习俗,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员工在综合教育、技能培训以及岗位就业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并定期听取少数民族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排查和调解企业内部各种涉及民族关系或涉及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问题。

    5.积极落实国家民品企业优惠政策。发展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是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体现,是民族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多年来,我区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认真落实国家民品优惠政策,积极促进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满足了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特殊需要。如钦州市民品企业之一的钦州力顺机械有限公司,2011年办理流动资金优惠利率贷款4000万,按季度均获得了人民银行的贴息,促进了企业的发展,该企业按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生产的山区用碾米机、粉碎机供不应求,深受各族群众的欢迎。

    三、民族工作进社区进企业的成功经验

    (一)近年来我区各地的经验说明,尽管政策施行的时间还不长,但城市社区与国有企业的民族工作已取得一些初步成绩,说明了这一政策在实践层面上的积极意义。

    这两个文件虽是去年底下发的,但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在社区工作中推进民族政策,在企业中开展民族工作,却已有了好些年,尤其是在直辖市、各地省会城市、较大城市以及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工作起步都是较早的。而在我区,2011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召开了全区城市民族工作会议之后,大大推动了民族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进程,这个工作被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日程。民族工作部门率先启动,把民族工作全面转向城市和农村、企业与学校,一起抓、两手硬,并力求在制度建设、干部培训、职能落实等方面,与有关部门进行配合协调,共同推动其进程。

    因此,我区各地社区、国企的民族工作有声有色,扎实开展,各市每年都会定期地组织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城市社区组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开设各类培训班,提供就业、医疗、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信息和咨询服务,尽力协助解决社区和企业中各族群众、职工的实际困难,扶弱济贫,保障权益;组织民族节庆和特色文化活动,宣扬优秀民族文化与道德价值观,培育良好民族关系与交流交往渠道;运用国家的有关政策,对国企、民企予以政策性的帮助与扶持;各市还通过构筑社会合力,组建民族工作专家队伍、信息员队伍,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排查和调解可能影响民族团结的不稳定因素,对建立我区和谐、融洽、繁荣、进步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正是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区各地城市乡镇、国企、社区的民族工作呈现出一种稳步发展的态势,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更加为各族群众和职工所了解,对党和政府的决策与面临的问题更加关注,在社会层面上营造了一股注重民族团结,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福祉,共同奔向小康前程的氛围。

    (二)工作经验之谈

    1.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促进民族工作进社区进企业。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是做好民族工作进社区进企业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该项工作才能在正确道路上继续前进。

    2.要建立民族工作进社区进企业的社会协调机制。民族工作进社区进企业,涉及社会事业的方方面面,需要政府部门、社区、企业和各族群众的共同努力。实践证明,只有相关部门协调,社区、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配合,不断搭建和创新民族工作进社区进企业的工作平台,才能使民族工作进社区进企业常抓常新、不断开拓新的路子。

    3.要把民族工作进社区、进企业,与坚持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各民族的相互尊重是民族团结的前提。因此,进一步加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在基层巩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有利于社区和企业各民族群众、职工知晓党的民族政策,有利于加强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

    4.要把民族工作进社区、进企业与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切实解决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是开展民族工作进社区、进企业的具体体现。民族工作部门通过在社区和企业分别建立“民族之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协调处理,为少数民族群众办理暂住证、流动人口生育证明,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就业经商、医疗项目等,保障他们的经济权益,提高社区和企业民族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加深了少数民族群众与政府的感情。正因为有这样扎实的工作和群众的思想认识,才使得我们民族工作进社区、进企业的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并在探索中稳步前行。

      (原载《广西民族报》2012年7月13日第7版)


作者: Honghlaj    时间: 2012-7-14 21:19
QUOTE:

2.推进国有企业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我区国有企业认真落实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带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帮助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如南宁市威宁公司自觉做好管辖范围内各民族群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下属租赁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973名租户、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管理的9500多经营户,多数为少数民族租户(经营户)。面对他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公司及时了解情况,努力为他们协调解决。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断加大在民族聚居地区的资金和设备投入,推广良种、科学种蔗,为少数民族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3. 重视培养和使用企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十分重视国有企业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任用。

1、企业的工作,主要就是经营工作。“酒”往不同的瓶子装,还是“酒”。去年装的是“八桂先锋行”、“党组织建设年”、“项目建设年”,今年可以装“先锋示范城”、“学用政策”、“解放思想”……,当然也可以装“发展民族经济”。事实上,主观上突出“民族”特色的,我不知道有多少。

2、民族干部培养,企业不是重点,是党政机关。现在党政机关大量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而且是领导位置居多,一开会,会遇到不少带湖南口音作指示的。长此以往,壮族自治区恐怕不姓“壮”,而是姓“湘”了。


作者: 执行长    时间: 2012-7-14 23:10
做到0.5就不得了!“嘛”先生拿到民族模范区大奖,还管你壮人民死活!!!
作者: 伤疤好咯    时间: 2012-7-15 11:24
假大空..............
作者: gangjdoj    时间: 2012-7-15 14:30

新闻联播都几十年了,一样的调调,每天都在开会,哪条落实了哪条没落实。谁知道。

这些规定都会随时变卦的。就拿现在热议的养老来说。当初实行计划生育后,国家说好帮养老。现在呢已经打出口号了,自己养老。最近还出口号了,不仅自己要养老,还要干到死(推迟退休问题),官员们说推迟退休没问题,工人们说有问题。。问题在哪,官员们工作轻松,退休了就领不到比工人高数十倍的薪水;而工人们呢,干到快干不动了,还被“逼”继续干,榨完最后一滴汗,领着比官员低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薪水。你说电视上采访的那个工人也跟官员一致口径说:“现在人民身体素质强壮了,再多干几年或几十年也没有问题……”你说他讲的是真话吗。




欢迎光临 僚人家园 (http://bbs.rauz.net.cn/)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