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人为的差别,不仅不利于国人间、各民族间的团结,而且还会造成相互 间的猜忌、不和与疏远。而且一个人一旦被划规为某个集团或民族的人後, 哪怕他原本是另一个集团或民族的人,哪怕他也拥有另一个民族的血,但时 间一长,很自然地就会偏向他所属的集团或民族。过几代後,恐怕就会忘了 自己原来的民族,恐怕就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他民族者了。
中国几千年来曾有过很多汉人被匈奴人抓到戈壁沙漠去了的历史。几年,几 十年,几百年之後,每次草原上的异族挥动大军南下屠杀中国人时,在那 残暴的野兽之中会没有他们的子孙吗?中国历史上也曾有过很多东北的汉人, 以及被女真抓去的汉人加入到满族。在那些入关的满清八旗队伍中,在扬 州、嘉定、四川进行大屠杀的刽子手里,难道没有原本是汉人的“ 旗人”吗?
数年前,从《朝日新闻》的一则报道得知,由于我国实行少数民族优惠政 策,从83年至90年的几年间,从汉族主动改为其他民族的逾五千多万 人(不包括新生儿),使我非常震惊。翻开《人民日报》,也有这样的报 道:“很多人甚至以姓氏为依据来改民族成分。例如一些人以自己姓马为 理由而要求改成回族。……有的人为了证明自己是少数民族、甚至编出7、 800年前、自己的亲戚中有那个曾和少数民族结婚的所谓证据来以证明 自己是少数民族”。
这难道不值得我们猛醒和深思吗?
一位在某部门工作的朋友是“壮族”,但他自己说他的祖先是从山东迁入 广西的。50年代划民族成分时,将他家所在的村子划为“壮区”, 他也就自然地成了“壮族”。高考时还多加了20分,毕业後分到现在的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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