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大壮族聚居的农村地区,供奉或者祭拜的神灵很多,土地神、灶公(灶神)、社公(社神)都是供奉或者祭拜的对象,而且还有”吃社“的风俗。所谓的“吃社”,指每个村子都有一个或者两个“社公”,每到春社或者秋社这两个节日的时候,共同供奉这个“社公”的家庭每户的户主聚集在一起,凑钱搞起好酒好菜共同去祭拜“社公”,求“社公”保佑平安、丰收。拜祭完毕后在社公前集体就餐。壮族人对“社公”是非常敬畏的,在“社公”前是不敢造次的,连“社公”林的树枝干枯了也没人敢去捡回家烧火,我们小时候到“社公”林去摘枇杷吃,上树之前先要拜过“社公”,摘下枇杷后先要拿点枇杷供奉了“社公”后才敢吃。(稍后献上我们村的“社公”的照片,其实是一个简单的石头浮雕,一尺多高的石头,雕刻出人的上半身:人的头部五官和手,这在我们那边是很好的了,好多村子拜祭 “社公”也许是一棵大树,也许是一面崖壁。)
其实,共同供奉一个“社公”的村民还有一个民间组织——“社”,这个“社”相当于一个村民互助组织,在某个村民家办理丧事时,同一个“社”的村民一起到主家那去帮忙做事,量点米,打点奠仪,这点钱物在现在看来算不上什么,在过去穷苦的时候,是帮了很大的忙的。如果是同一个村不属于同一个“社”的村民,就是量点米,打点奠仪,去看望慰问一下,吃个饭,不用做事的。
“社”这个组织下面还成立了“十友”这个二层的组织,所谓“十友”,就是同一个“社”的每家每户抽一个青壮年人,一般是男子,一般轮流上,每次抽十六到二十人,专门帮办丧事的主家办理下葬事宜的,包括抬灵柩出葬(俗称:抬龙杠),葬前挖坑,葬完后圈坟。这体现了一种互助精神,主家正处在悲痛之中,这正需要族人或者同一个“社”的村民来帮忙打理。
如果是平路的话,十六个人抬灵柩是很轻松的,要是上山路陡,就要旁边的人来帮忙才能上去,那是很辛苦的事。
不是吧,贵港没有哪个壮村和客村没有"社"吧?我们的小屯有两个,东西各一个.不知楼主说的"十友"是不是我那里说的"sib maengz".办丧事确实跟楼主说的一样
有的地方有风水林,一般是村头的老树,是不给动的。还有一些是村民房屋后山的林木,有两种功能,一个是水土保持,保证水源充足;一个是防止后山石头松动滚落时,有树林挡住减轻灾害后果,也是不给砍的,但是可以每年统一在某天上山捡干柴。
有的地方有风水林,一般是村头的老树,是不给动的。还有一些是村民房屋后山的林木,有两种功能,一个是水土保持,保证水源充足;一个是防止后山石头松动滚落时,有树林挡住减轻灾害后果,也是不给砍的,但是可以每年统一在某天上山捡干柴。
似乎壮族地区都由这样的观念。
一直想弄清楚,每一个壮族村寨里供的这个“社”其本元是什么,供的到底是哪一个神?
一直想弄清楚,每一个壮族村寨里供的这个“社”其本元是什么,供的到底是哪一个神?
『看到“社”字,人们一般会想到“社会”“社团”之类或大或小的集体组织。而“社”字却是由“示”和“土”组合而成的,这是为什么呢?
“社”字原本表示“土地神”,它的古文字写作Ω,是土块的形象,与“土”字形体相同。后来在“土”的边上加上与神灵有关的“示”,这才形成与“土”字字形不同的“社”。
在中国古代,土地神是十分重要的神灵。汉语中的“社稷”一词是国家的代名词,其中“稷”指谷神,而“社”就是“土地神”。土地神、谷神之所以能够指称“国家”,是因为土地和粮食是国之根本,祭祀它们也就自然是国家最重大的事情。也许是为了增加对普通民众的吸引力,在祭祀活动中,渐渐地加入了一些具有交际娱乐功能的集体活动,如社戏等。鲁迅小说《社戏》里就描写了这样的活动。这样一来,在社祭活动这个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人们便会有组织地集结在一起。这就使“社”逐渐产生了“社会”“团体”之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祭祀”内容逐渐退场,“社”的本来含义也逐渐被人们遗忘。现在人们说到“合作社”“供销社”“出版社”“通讯社”“报社”等等“社”的时候,谁还会想到“土地神”呢?』
——摘自《咬文嚼字》2009年第12期的文章《“社”与土地神》(作者:文士其)。
另外,『“示”就是祭台』(摘自《咬文嚼字》2009年第5期的文章《“祭”:手持鲜肉洒酒于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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