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能力 ,责任义务,权利 [打印本页]

作者: 广西西    时间: 2011-7-3 16:30
标题: 能力 ,责任义务,权利
能力,责任义务,权利这三个,我认为能力最重要了,壮族人有权利学习壮语,但是壮族人却没有能力推广母语,可见能力的重要性,如果我没有权利去做,但是我有能力去完成,因此我认为法律应该改了,自治区政府规定:壮族有学习壮语的权利,区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去推行壮语教育
作者: 越裔引强    时间: 2011-7-3 18:21
比侬错了,权利有资格之意,如果连资格都没有,那能力又有什么意思?
作者: 山级公路    时间: 2011-7-3 19: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Ronghyebyeb    时间: 2011-7-3 19:58
比侬错了,权利有资格之意,如果连资格都没有,那能力又有什么意思?
对!是这样的.

作者: 广西西    时间: 2011-7-3 20:25
话是这样说,但是如果光有权利,没有能力,那么这个权利相当于没有,如果你的利益被侵害,法律武器你买不起,就是说你没有那个能力,就是说这个权利对你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没有用了。香港岛在法律上中国是没有权利收回的,但是中国有能力收回,并且不承认之前的条约,现实中我认为能力比权利重要,比如我有足够的能力去争取属于我的权利
作者: Ronghyebyeb    时间: 2011-7-4 18:54

这能力也要看是什么能力哪方面的能力咯,没掌权的能力,别的能力,

再大也是工具,再多有时也只能耙田梨地.


作者: 敢山壮    时间: 2011-7-16 08:45

区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去推行壮语教育!

说得好!






欢迎光临 僚人家园 (http://bbs.rauz.net.cn/)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