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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问一个法律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1-6-8 20:48
标题: [求助]问一个法律问题

如果我觉得《南国早报》使得我受了侮辱,我精神上受了伤害。

我可以向法院起诉《南国早报》吗 ?

或者我可以向法院起诉《南国早报》那个漫画作者吗?

贝侬说说!


作者: 土人香草    时间: 2011-6-8 20:53
可以去问下学过法律的比侬,可能可以哦。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1-6-8 20:57
QUOTE:
以下是引用土人香草在2011-6-8 20:53:56的发言:
可以去问下学过法律的比侬,可能可以哦。

如果可以,我们为什么不起诉《南国早报》或者起诉那个漫画作者?

我们只要求道歉,而人家却一个屁不放,我们怎样做是不是自取其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6-8 20:57:50编辑过]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1-6-8 20:59
QUOTE:
以下是引用土人香草在2011-6-8 20:53:56的发言:
可以去问下学过法律的比侬,可能可以哦。

张淳诉廖汉波、梁越、张声震、梁庭望、黄....名誉权纠纷案

不是相似的性质吗?


作者: 山之凤    时间: 2011-6-8 21:00

污辱罪和诽谤罪都是针对特定的人,不符合。

这些污蔑壮族的人鬼得很啊,知道法律空白点在哪。


作者: 三生石    时间: 2011-6-9 00:49
建议在南宁聚会讨论,找个起诉切入点。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1-6-9 09:28
QUOTE:
以下是引用山之凤在2011-6-8 21:00:48的发言:

污辱罪和诽谤罪都是针对特定的人,不符合。

这些污蔑壮族的人鬼得很啊,知道法律空白点在哪。

就是说,我们不能走法律途径了?


作者: EWEI    时间: 2011-6-9 15:26

淡定........侍机而动.........


作者: 南虎    时间: 2011-6-9 18:37

该报是某档的喉舌,按照目前的制度,哪个法院敢受理?比登天还难。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1-6-9 20:26
QUOTE:
以下是引用南虎在2011-6-9 18:37:09的发言:

该报是某档的喉舌,按照目前的制度,哪个法院敢受理?比登天还难。

他法院受不受理是他们的事情。要不要起诉是我们的事情。

如果“哪个法院敢受理?”,不就是笑话看笑话而已。有什么了不起!


作者: 力量我的精神    时间: 2011-6-9 21:15

请大龄来回答吧。

个人告,应该属于主体不适格。


作者: 那迷    时间: 2011-6-10 16:30

支持!


作者: 石灰岩    时间: 2011-6-23 19:55
问题是,你怎么举证你能够代表这个被污辱的人群。
作者: 常州律师    时间: 2011-7-1 16:00
可以起诉漫画作者和《南国早报》的,这个有法律依据的啊!
作者: 后牛    时间: 2011-8-28 02:49
可以的,你可以找出证据              就如方舟子那样就厉害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8-28 2:49: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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