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求助]问一个法律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1-6-8 20:48
标题: [求助]问一个法律问题
如果我觉得《南国早报》使得我受了侮辱,我精神上受了伤害。
我可以向法院起诉《南国早报》吗 ?
或者我可以向法院起诉《南国早报》那个漫画作者吗?
贝侬说说!
作者: 土人香草 时间: 2011-6-8 20:53
可以去问下学过法律的比侬,可能可以哦。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1-6-8 20:57
以下是引用土人香草在2011-6-8 20:53:56的发言:
可以去问下学过法律的比侬,可能可以哦。
如果可以,我们为什么不起诉《南国早报》或者起诉那个漫画作者?
我们只要求道歉,而人家却一个屁不放,我们怎样做是不是自取其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6-8 20:57:50编辑过]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1-6-8 20:59
以下是引用土人香草在2011-6-8 20:53:56的发言:
可以去问下学过法律的比侬,可能可以哦。
张淳诉廖汉波、梁越、张声震、梁庭望、黄....名誉权纠纷案
不是相似的性质吗?
作者: 山之凤 时间: 2011-6-8 21:00
污辱罪和诽谤罪都是针对特定的人,不符合。
这些污蔑壮族的人鬼得很啊,知道法律空白点在哪。
作者: 三生石 时间: 2011-6-9 00:49
建议在南宁聚会讨论,找个起诉切入点。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1-6-9 09:28
以下是引用山之凤在2011-6-8 21:00:48的发言:污辱罪和诽谤罪都是针对特定的人,不符合。
这些污蔑壮族的人鬼得很啊,知道法律空白点在哪。
就是说,我们不能走法律途径了?
作者: EWEI 时间: 2011-6-9 15:26
淡定........侍机而动.........
作者: 南虎 时间: 2011-6-9 18:37
该报是某档的喉舌,按照目前的制度,哪个法院敢受理?比登天还难。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1-6-9 20:26
以下是引用南虎在2011-6-9 18:37:09的发言:该报是某档的喉舌,按照目前的制度,哪个法院敢受理?比登天还难。
他法院受不受理是他们的事情。要不要起诉是我们的事情。
如果“哪个法院敢受理?”,不就是笑话看笑话而已。有什么了不起!
作者: 力量我的精神 时间: 2011-6-9 21:15
请大龄来回答吧。
个人告,应该属于主体不适格。
作者: 那迷 时间: 2011-6-10 16:30
支持!
作者: 石灰岩 时间: 2011-6-23 19:55
问题是,你怎么举证你能够代表这个被污辱的人群。
作者: 常州律师 时间: 2011-7-1 16:00
可以起诉漫画作者和《南国早报》的,这个有法律依据的啊!
作者: 后牛 时间: 2011-8-28 02:49
可以的,你可以找出证据 就如方舟子那样就厉害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8-28 2:49: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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