僚人家园

标题: [转]《南国早报》的致歉信 [打印本页]

作者: 土人香草    时间: 2011-6-1 08:39
标题: [转]《南国早报》的致歉信

致 歉

       南国早报5月30日9版刊登一幅“安防金点子”的漫画,内中对话有不妥言辞,是作者考虑不周、编辑把关不严所致,主观上并无恶意。目前早报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和经济处罚,并责成当事人作出深刻检查。对发生这件事,我们深表歉意。早报将以此为鉴,杜绝此类差错再次出现,努力为营造广西民族团结的和谐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南国早报
                                                                                                                                      2011年5月31日

————————————————————————————

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委对此事件的处理进展通报:

        今天上午(5月31日),自治区民委监督检查处已将有关情况向南国早报办公室负责人反映。今天下午,南国早报负责人到自治区民委汇报他们已采取的措施(如向自治区有关部门报告、批评教育作者和编辑人员、决定相关处罚等),下一步还会呼应网民,接受批评,吸取教训。

自治区民委工作人员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维护当前广西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的局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草注:这封道歉信是以跟帖的方式出现的,笔者一开始怀疑它的真实性。不过,据壮族在线网站(www.rauz.net.cn)有关版主介绍:

南国早报有关负责人在发帖之前已经向壮族在线网站管理人员电话通报了报社对作者、编辑、值班主任等人做出的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关于登报道歉,该负责人解释说登报道歉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为及时通报处理情况和积极互动表达善意,他们决定先在这里注册ID发表致歉书。

 

————————————

香草在这里接受他们的态度,也祝《南国早报》越办真好。

但是应广大网友的要求,香草认为,《南国早报》还是要促成在报纸或其它媒体上发布正式的公开道歉函事宜。同时多登载介绍“夹壮人”优秀文化的文章,以弥补“夹壮人”受到的精神伤害。



      如果这件事情得不到妥善的解决,丑化少数民族形象的事件可能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比如瑶族的什么舞蹈事件,还有我们的布洛陀、瓦氏夫人。在“文明人”眼里,少数民族就是乱性的、野蛮的、落后的、不开化的。而“夹壮”即是他们认为的不“开化”现象之一。这其实就是陈修龄事件的一个延伸,这件事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无意的”,而是根植于那些自以为是的“文明人”内心对所谓“未开化”人群的根深蒂固的偏见造成的。

     古有将我们的“村”(mbanj)和野“蛮”(man)联系在一起的,把我们美妙的母语当“鸟语”“兽音”的,今有以“夹壮”蔑视我们落后,甚而将“夹壮”和“坏人”联系在一起的。这都是长期以来以“中央”自居、习惯俯视四周、对他者文化轻视和偏见的结果。

     需要强调的是,“夹壮人”要求发展自己的文化传统、要求平等的生存权益,并不等同于想分裂国家。相反,“夹壮人”自古以来就有中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传统,努力为丰富中华民族多姿多彩的文化添砖加瓦,广西“四个模范”的树立,“夹壮人”的贡献功不可没!而无知和偏见,无端制造这些不和谐的事件,只会破坏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削弱“夹壮人”的国家认同观念。

     请肇事者三思。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6-1 11:57:19编辑过]

作者: 土著虎尾    时间: 2011-6-1 08:50

漫画上的文字是可以改动的。当时,如果编辑人员细心点,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强烈点,把漫画上的文字改动一下,就不会出现这种现象。


作者: bill    时间: 2011-6-1 08:51
希望能看到更有诚意的道歉。
作者: 越裔引强    时间: 2011-6-1 08:58
算是有点回音,不过我们需要更真诚的。。。
作者: 土人香草    时间: 2011-6-1 09:02

以跟帖的方式致歉,很象骗小朋友似的,小朋友哭了,随便丢颗糖安慰一下。

难道南国早报把夹壮人当成小朋友吗?


作者: 蝶朵    时间: 2011-6-1 09:28
而且也没说他们哪里不对啊。这样泛泛的说…………哪个知道哪里有问题啊~~~~~~~~~~
作者: 那迷    时间: 2011-6-1 09:58

没有报纸的公开刊出,都是骗儿童的,,,,,

六一到了


作者: Ronghyebyeb    时间: 2011-6-1 10:08

要在报上公开道歉!


作者: luhaide    时间: 2011-6-1 10:28
需要派有抗议队伍去《广西日版》社才得了
作者: 土人香草    时间: 2011-6-1 10:40

     如果这件事情得不到妥善的解决,丑化少数民族形象的事件可能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比如瑶族的什么舞蹈事件,还有我们的布洛陀、瓦氏夫人。在“文明人”眼里,少数民族就是乱性的、野蛮的、落后的、不开化的。而“夹壮”即是他们认为的不“开化”现象之一。这其实就是陈修龄事件的一个延伸,这件事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是根植于那些自以为是的“文明人”内心对所谓“未开化”人群的根深蒂固的偏见造成的。

     古有将我们的“村”(mbanj)和野“蛮”(man)联系在一起的,把我们美妙的母语当“鸟语”“兽音”的,今有以“夹壮”蔑视我们落后,甚而将“夹壮”和“坏人”联系在一起的。这都是对他者文化轻视和偏见的结果。

     需要强调的是,“夹壮人”要求发展自己的文化传统、要求平等的生存权益,并不等同于想分裂国家。相反,“夹壮人”自古以来就有中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传统,广西“四个模范”树立,“夹壮人”的贡献功不可没!而无知和偏见,无端制造这些不和谐的事件,只会破坏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削弱“夹壮人”的国家认同观念。请肇事者三思。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6-1 11:40:14编辑过]

作者: 白莲人氏    时间: 2011-6-1 10:57
如果《南国早报》不敢在其报纸上公开登报道歉,消除影响,那么它现在所谓的“道歉”就是想蒙混过关,结果怎样,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 luhaide    时间: 2011-6-1 11:04
由于壮族地区当地汉语报纸不发达,广西各县与乡镇的报纸基本都是《南国早报》,城镇居民还有本市报纸,不一定看《南国早报》,所以《南国早报》每天的读者40%是壮族人,《南国早报》的广告信息直接或间接面向2000多万的壮族同胞,从建材、 财务、 教育、饮食、医疗、铺面转让等信息《南国早报》与商家的生存与发展是离不开2000万壮族同胞,壮族人对《南国早报》的收入贡献率不低于30%,但是多年来《南国早报》从来没有感谢过我们这个民族,还公然侮辱我们民族,我们应该建立自己的《壮文日报》,减少外族语报纸的毒害,我们有2000万的读者,世界70%的国家的人口低于2000万,要相信我们的能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6-1 11:04:35编辑过]

作者: 白莲人氏    时间: 2011-6-1 11:11

致 歉

南国早报5月30日9版刊登一幅“安防金点子”的漫画,内中对话有不妥言辞,是作者考虑不周、编辑把关不严所致,主观上并无恶意。目前早报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和经济处罚,并责成当事人作出深刻检查。对发生这件事,我们深表歉意。早报将以此为鉴,杜绝此类差错再次出现,努力为营造广西民族团结的和谐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南国早报
2011年5月31日

尽管以上的道歉对我们壮族人民来说还是不够满意,但还是显示出我们民族团结的力量,如果没有同胞们的强烈谴责,恐怕到现在连这样的“道歉”都看不到。同胞们,继续团结起来。


作者: 地球人    时间: 2011-6-1 11:49
明明是【辱壮言语】改为【不妥言辞】!明明是【违宪之罪】改为经微差错!蔑视壮族人不懂中国法律?这个事件很明显是故意的!是配和国际政坛变化,为打击南海周边国家,试探壮族人民反应的的一招试应手!是故意的违宪犯罪行为!【南国早报的领导应负完全责任】,不能再给他吃壮民的大米干污辱壮民的事!
作者: 勒丁布壮    时间: 2011-6-1 12:01

Yienghneix lujluj lajlaj loengh vunz, ndi baenz nauq!

Yaek ok bauqceij boizlaex hawj gyoengq boux raeuz!

既然是报纸出了事情,就必须得用报纸的形式赔礼
不是网上的事网上了那么简单。
不能息事宁人,更不能敷衍了事!
这个是我们每一个热爱壮语文化的立场!僚人家园也要坚定这个立场!
我相信我们的所作所为是正义的,这是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维护广西民族团结局面所尽的责任。
所以,仅仅满足这么一个IP的网络道歉是不妥的,我们需要的是郑重的登报书面道歉。无需多言!



作者: 勒丁布壮    时间: 2011-6-1 12:04

至于广西此类问题层出不穷,溯其根源,恐怕不难!

我们的ZF,我们的有关部门,不应该再这样糊弄这片土地上的这份宝贵的文化了!

该行使的职能就应该去行使!

成天“大话西游”不是长久之计!

Guengjsae banban mbouj yawj vah saw bouxnoix hwnjda, hauhneix guh nyapceiq lai!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6-1 12:06:06编辑过]

作者: 南虎    时间: 2011-6-1 12:10
QUOTE:
以下是引用勒丁布壮在2011-6-1 12:01:08的发言:

Yienghneix lujluj lajlaj loengh vunz, ndi baenz nauq!

Yaek ok bauqceij boizlaex hawj gyoengq boux raeuz!

既然是报纸出了事情,就必须得用报纸的形式赔礼
不是网上的事网上了那么简单。
不能息事宁人,更不能敷衍了事!
这个是我们每一个热爱壮语文化的立场!僚人家园也要坚定这个立场!
我相信我们的所作所为是正义的,这是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维护广西民族团结局面所尽的责任。
所以,仅仅满足这么一个IP的网络道歉是不妥的,我们需要的是郑重的登报书面道歉。无需多言!


必须登报书面道歉!


作者: dong126888    时间: 2011-6-1 12:11
必须在南国早报上刊登更为诚挚的道歉,要不然不会得到壮族人的谅解,如若不然南国早报就是累积民族厌恨的罪魁为首。
作者: 桂西布依    时间: 2011-6-1 12:33
南国早报必须在这几天之内登报想所以的壮族人道歉。
作者: 伤疤好咯    时间: 2011-6-1 12:40
我不接受这种形式的道歉!
作者: 王峒淦    时间: 2011-6-1 13:01
持续关注中。
作者: 德保。西读    时间: 2011-6-1 13:10
[em60][em60][em60][em60][em60][em60][em60]
作者: wenliqan    时间: 2011-6-1 13:17

我一早说过,如果他们不在报上公开刊登致歉信,那么说明他们只想不了了之的处理方式,这样的态度是忽悠壮族人民的态度,起不到警示作用,以后他们的报纸辱壮事件会不断出现的,如果他们真诚向壮族人民道歉,那么请他们在自己的报纸上刊登致歉信才显得诚恳。


作者: wenliqan    时间: 2011-6-1 13:19
QUOTE:
以下是引用勒丁布壮在2011-6-1 12:01:08的发言:

Yienghneix lujluj lajlaj loengh vunz, ndi baenz nauq!

Yaek ok bauqceij boizlaex hawj gyoengq boux raeuz!

既然是报纸出了事情,就必须得用报纸的形式赔礼
不是网上的事网上了那么简单。
不能息事宁人,更不能敷衍了事!
这个是我们每一个热爱壮语文化的立场!僚人家园也要坚定这个立场!
我相信我们的所作所为是正义的,这是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维护广西民族团结局面所尽的责任。
所以,仅仅满足这么一个IP的网络道歉是不妥的,我们需要的是郑重的登报书面道歉。无需多言!


正确!支持!


作者: 萧萧瑟瑟    时间: 2011-6-1 14:43
网络道歉有屁用!
作者: 粤西土著    时间: 2011-6-1 17:17
QUOTE:
以下是引用地球人在2011-6-1 11:49:22的发言:
明明是【辱壮言语】改为【不妥言辞】!明明是【违宪之罪】改为经微差错!蔑视壮族人不懂中国法律?这个事件很明显是故意的!是配和国际政坛变化,为打击南海周边国家,试探壮族人民反应的的一招试应手!是故意的违宪犯罪行为!【南国早报的领导应负完全责任】,不能再给他吃壮民的大米干污辱壮民的事!

我认为不应该这样上纲上线。这样的言辞,同样是不应该的。


作者: 干笑    时间: 2011-6-1 18:00
QUOTE:
以下是引用wenliqan在2011-6-1 13:17:37的发言:

我一早说过,如果他们不在报上公开刊登致歉信,那么说明他们只想不了了之的处理方式,这样的态度是忽悠壮族人民的态度,起不到警示作用,以后他们的报纸辱壮事件会不断出现的,如果他们真诚向壮族人民道歉,那么请他们在自己的报纸上刊登致歉信才显得诚恳。

对!

[em60]
作者: 地球人    时间: 2011-6-1 18:29
QUOTE:
以下是引用地球人在2011-6-1 11:49:22的发言:
明明是【辱壮言语】改为【不妥言辞】!明明是【违宪之罪】改为经微差错!蔑视壮族人不懂中国法律?这个事件很明显是故意的!是配和国际政坛变化,为打击南海周边国家,试探壮族人民反应的的一招试应手!是故意的违宪犯罪行为!【南国早报的领导应负完全责任】,不能再给他吃壮民的大米干污辱壮民的事!

我认为不应该这样上纲上线。这样的言辞,同样是不应该的。

这不是上纲上线! 这是知法犯法!把壮族人【讲话夹壮的人】说成是坏蛋的形象代表,这是应该是辱壮的言语,国家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我认为【南国早报】的言词行为已构成对壮族人民的歧视!是故意犯罪行为!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国家是不容忍这样的违法行为能够免以处法!除非没有了民族领导机构或且是这些机构的领导人是法盲!或且壮族人民都是法盲!或且国家法律对【南国早报】社有保护免以处罚的功能!


作者: maniachhz    时间: 2011-6-1 18:49
这种歧视性事件,都没人相关执法者公正执法,更不用说其它方面的事件。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1-6-1 19:16
南国早报》的致歉信,不是他们自己发,而是我们 [转],这不是开玩笑吗?
作者: 山之凤    时间: 2011-6-1 20:03

香草,你干嘛要转人家这种非正式的“致谦信”,给人误以为是那个草包报社的正式道谦信。再说,有哪个壮族贝侬会接受这种避重就轻、没有主送对象的“致谦信”???

好想拿一包狗屎去拍那个报社大门。


作者: 勒布巴哈    时间: 2011-6-1 21:23
如果这件事情得不到妥善的解决,丑化少数民族形象的事件可能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比如瑶族的什么舞蹈事件,还有我们的布洛陀、瓦氏夫人。在“文明人”眼里,少数民族就是乱性的、野蛮的、落后的、不开化的。而“夹壮”即是他们认为的不“开化”现象之一。这其实就是陈修龄事件的一个延伸,这件事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无意的”,而是根植于那些自以为是的“文明人”内心对所谓“未开化”人群的根深蒂固的偏见造成的。

古有将我们的“村”(mbanj)和野“蛮”(man)联系在一起的,把我们美妙的母语当“鸟语”“兽音”的,今有以“夹壮”蔑视我们落后,甚而将“夹壮”和“坏人”联系在一起的。这都是长期以来以“中央”自居、习惯俯视四周、对他者文化轻视和偏见的结果。

需要强调的是,“夹壮人”要求发展自己的文化传统、要求平等的生存权益,并不等同于想分裂国家。相反,“夹壮人”自古以来就有中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传统,努力为丰富中华民族多姿多彩的文化添砖加瓦,广西“四个模范”的树立,“夹壮人”的贡献功不可没!而无知和偏见,无端制造这些不和谐的事件,只会破坏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削弱“夹壮人”的国家认同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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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出了全体壮族人、僚人的心声!!!!


作者: ashan100    时间: 2011-6-1 22:39

""“村”(mbanj)和野“蛮”(man)联系在一起的""

在西双版纳地名直奔上都是以"勐""曼mbanj"开头的,他们很有民族意识,不仅没有得到歧视,反而是特色的自豪,同是兄弟的傣族就是不一样,还是反思族人"奴隶"性格吧


作者: 王峒淦    时间: 2011-6-1 22:55
QUOTE:
以下是引用度莫在2011-6-1 19:16:20的发言:
南国早报》的致歉信,不是他们自己发,而是我们 [转],这不是开玩笑吗?

同感。


作者: 贝侬楼    时间: 2011-6-2 08:21
严重关注!!!!!!!!!!!![em72]
作者: 想家的人    时间: 2011-6-2 10:12
什么时候《南国早报》才能正式刊报道歉?!

作者: Ronghyebyeb    时间: 2011-6-2 12:41
道歉不是求来的也不是等来的!!!!!!!!!!!!
作者: 2012    时间: 2011-6-2 19:06
这个道歉信是从哪里转过来的啊?没搜到。。
作者: maniachhz    时间: 2011-6-2 20:40

作者: 靖西    时间: 2011-6-2 21:08
可悲。。
作者: 土人香草    时间: 2011-6-2 21:29
看来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哦。。。。。。。。。
作者: 梁显宁    时间: 2011-6-2 22:15
不登报道歉不算结束,看他所谓的“流程”和“时间”要到什么时候,一周结束不见动作的话就是屁话。支持散步
作者: 梁显宁    时间: 2011-6-2 22:17
QUOTE:
以下是引用度莫在2011-6-1 19:16:20的发言:
南国早报》的致歉信,不是他们自己发,而是我们 [转],这不是开玩笑吗?

的确不妥。也许别人问他,有可能还反咬说是我们自己编撰的。


作者: 2012    时间: 2011-6-3 02:07
ZF的想法大概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按常态,如果正式刊登道歉信,反可能把事情越弄越大,不符合维稳的一贯作法。
作者: 濏涩回归    时间: 2011-6-3 22: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618    时间: 2011-6-5 17:30

这件事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无意的”,而是根植于那些自以为是的“文明人”内心对所谓“未开化”人群的根深蒂固的偏见造成的。

自身强大是我们的战略, 好的结果才是每件事的结果,这是我们的战术,我们会不断努力


作者: 深深海洋    时间: 2011-6-5 21:20
汉人讲夹汉英语,即中式英语也就是坏人了?
作者: 蛊毒    时间: 2011-6-7 15:32

李启瑞(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编辑);突发公共事件危机管理中的媒体沟通、应用和形象塑造

[日期:2011-06-07]
[字体: ]

广西民族大学校庆60周年学术讲座

主讲人:李启瑞(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编辑)

题目:突发公共事件危机管理中的媒体沟通、应用和形象塑造

时间:2011年6月8日(星期三)下午3:30

地点:科技楼报告厅

专家简介:李启瑞,高级编辑,硕士生导师,现任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编辑,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002年到广西日报社任总编辑、社长以来,作为广西日报社领导班子里的班长,和全体员工一起走过了极不平凡而成绩卓著的道路。近十年来,面对复杂的经济社会形势和飞速变化的媒体格局,本人能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引导报业结构调整,由本人提出的“开拓性引导舆论,创造性经营媒体”已成为集团报业经营的核心理念。从2002年的3报2刊1网1工厂,发展到今天的8报3刊3网3工厂13公司,从广西日报社到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年经营收入已突破8亿元,集团已成为广西最有影响力的新闻出版企业,是广西文化企业的排头兵。

本人先后主编和参与编著教材、著作6部以上,并在多家全国性重要报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所采编的作品两次获中国新闻最高奖——中国新闻奖,一等奖一次,三等奖一次。其中主编的《我们错了》一书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肯定,如今销售已超过5万册,成为畅销书。


作者: 越僚    时间: 2011-6-7 15:45
有人说这个事情是漫画作者和报社无意识的行为,如果真是这样,问题就更值得思考,说明这个社会存在根深蒂固的多少数民族的歧视,有人再骨子里歧视少数民族,歧视异己文化,实现民族平等和谐共处任重道远。是有意为之,反而好办,立法规范就可以了。
作者: 深深海洋    时间: 2011-6-7 18:43
QUOTE:
以下是引用梁显宁在2011-6-2 22:15:16的发言:
不登报道歉不算结束,看他所谓的“流程”和“时间”要到什么时候,一周结束不见动作的话就是屁话。支持散步

大家到报社散步


作者: 伤疤好咯    时间: 2011-6-8 12:55
标题: 回复:(深深海洋)以下是引用梁显宁在2011-6-2 22:15...

“我那里”禁止“散步”,这个是有法律支撑的,傻眼了吗?

“散步”不是去“我那里”登记就可以了的,是要被“我”批准的。我干吗要批准你,我傻啊我?批准了要负责,不批准你我屁责任都没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6-8 12:56:17编辑过]

作者: yeheyu12    时间: 2011-6-8 17:28
应在报上道歉才对的
作者: 土人香草    时间: 2011-6-8 17:55

“公开道歉”和“检讨书”都要在网上登载,不然还得跟他们理论。不能一味地追求稳定和谐让这事情含糊过去.

_____

香草转的一位教授的话.


作者: obnobn    时间: 2011-6-8 22:18
QUOTE:
以下是引用Ronghyebyeb在2011-6-1 10:08:31的发言:

要在报上公开道歉!

支持!


作者: 贝侬班    时间: 2011-6-11 13:34

要求公开道歉!!!!!!!!!!!


作者: 土著虎尾    时间: 2011-6-11 14:20
QUOTE:
以下是引用贝侬班在2011-6-11 13:34:46的发言:

要求公开道歉!!!!!!!!!!!

这是起码的要素


作者: 浪人    时间: 2011-6-13 14:22
笑比哭好,还是笑吧!
作者: 红河枫    时间: 2011-6-15 00:11
guh neix com roengz bae la?????????????????????????????
作者: Luegviet    时间: 2011-6-20 13:08
好久没上网看报纸了,今天才知道,难道没有下文了?
作者: 百越后裔    时间: 2011-6-29 10:56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中庸之道    时间: 2011-6-29 18: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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