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瑞(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编辑);突发公共事件危机管理中的媒体沟通、应用和形象塑造
致 歉
南国早报5月30日9版刊登一幅“安防金点子”的漫画,内中对话有不妥言辞,是作者考虑不周、编辑把关不严所致,主观上并无恶意。目前早报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和经济处罚,并责成当事人作出深刻检查。对发生这件事,我们深表歉意。早报将以此为鉴,杜绝此类差错再次出现,努力为营造广西民族团结的和谐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南国早报
201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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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委对此事件的处理进展通报:
今天上午(5月31日),自治区民委监督检查处已将有关情况向南国早报办公室负责人反映。今天下午,南国早报负责人到自治区民委汇报他们已采取的措施(如向自治区有关部门报告、批评教育作者和编辑人员、决定相关处罚等),下一步还会呼应网民,接受批评,吸取教训。
自治区民委工作人员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维护当前广西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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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草注:这封道歉信是以跟帖的方式出现的,笔者一开始怀疑它的真实性。不过,据壮族在线网站(www.rauz.net.cn)有关版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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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草在这里接受他们的态度,也祝《南国早报》越办真好。
但是应广大网友的要求,香草认为,《南国早报》还是要促成在报纸或其它媒体上发布正式的公开道歉函事宜。同时多登载介绍“夹壮人”优秀文化的文章,以弥补“夹壮人”受到的精神伤害。
古有将我们的“村”(mbanj)和野“蛮”(man)联系在一起的,把我们美妙的母语当“鸟语”“兽音”的,今有以“夹壮”蔑视我们落后,甚而将“夹壮”和“坏人”联系在一起的。这都是长期以来以“中央”自居、习惯俯视四周、对他者文化轻视和偏见的结果。
需要强调的是,“夹壮人”要求发展自己的文化传统、要求平等的生存权益,并不等同于想分裂国家。相反,“夹壮人”自古以来就有中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传统,努力为丰富中华民族多姿多彩的文化添砖加瓦,广西“四个模范”的树立,“夹壮人”的贡献功不可没!而无知和偏见,无端制造这些不和谐的事件,只会破坏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削弱“夹壮人”的国家认同观念。
请肇事者三思。
漫画上的文字是可以改动的。当时,如果编辑人员细心点,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强烈点,把漫画上的文字改动一下,就不会出现这种现象。
以跟帖的方式致歉,很象骗小朋友似的,小朋友哭了,随便丢颗糖安慰一下。
难道南国早报把夹壮人当成小朋友吗?
没有报纸的公开刊出,都是骗儿童的,,,,,
六一到了
要在报上公开道歉!
如果这件事情得不到妥善的解决,丑化少数民族形象的事件可能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比如瑶族的什么舞蹈事件,还有我们的布洛陀、瓦氏夫人。在“文明人”眼里,少数民族就是乱性的、野蛮的、落后的、不开化的。而“夹壮”即是他们认为的不“开化”现象之一。这其实就是陈修龄事件的一个延伸,这件事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是根植于那些自以为是的“文明人”内心对所谓“未开化”人群的根深蒂固的偏见造成的。
古有将我们的“村”(mbanj)和野“蛮”(man)联系在一起的,把我们美妙的母语当“鸟语”“兽音”的,今有以“夹壮”蔑视我们落后,甚而将“夹壮”和“坏人”联系在一起的。这都是对他者文化轻视和偏见的结果。
需要强调的是,“夹壮人”要求发展自己的文化传统、要求平等的生存权益,并不等同于想分裂国家。相反,“夹壮人”自古以来就有中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传统,广西“四个模范”树立,“夹壮人”的贡献功不可没!而无知和偏见,无端制造这些不和谐的事件,只会破坏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削弱“夹壮人”的国家认同观念。请肇事者三思。
致 歉
南国早报5月30日9版刊登一幅“安防金点子”的漫画,内中对话有不妥言辞,是作者考虑不周、编辑把关不严所致,主观上并无恶意。目前早报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和经济处罚,并责成当事人作出深刻检查。对发生这件事,我们深表歉意。早报将以此为鉴,杜绝此类差错再次出现,努力为营造广西民族团结的和谐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南国早报
2011年5月31日
尽管以上的道歉对我们壮族人民来说还是不够满意,但还是显示出我们民族团结的力量,如果没有同胞们的强烈谴责,恐怕到现在连这样的“道歉”都看不到。同胞们,继续团结起来。
Yienghneix lujluj lajlaj loengh vunz, ndi baenz nauq!
Yaek ok bauqceij boizlaex hawj gyoengq boux raeuz!
既然是报纸出了事情,就必须得用报纸的形式赔礼
不是网上的事网上了那么简单。
不能息事宁人,更不能敷衍了事!
这个是我们每一个热爱壮语文化的立场!僚人家园也要坚定这个立场!
我相信我们的所作所为是正义的,这是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维护广西民族团结局面所尽的责任。
所以,仅仅满足这么一个IP的网络道歉是不妥的,我们需要的是郑重的登报书面道歉。无需多言!
至于广西此类问题层出不穷,溯其根源,恐怕不难!
我们的ZF,我们的有关部门,不应该再这样糊弄这片土地上的这份宝贵的文化了!
该行使的职能就应该去行使!
成天“大话西游”不是长久之计!
Guengjsae banban mbouj yawj vah saw bouxnoix hwnjda, hauhneix guh nyapceiq lai!
Yienghneix lujluj lajlaj loengh vunz, ndi baenz nauq!
Yaek ok bauqceij boizlaex hawj gyoengq boux raeuz!
既然是报纸出了事情,就必须得用报纸的形式赔礼
不是网上的事网上了那么简单。
不能息事宁人,更不能敷衍了事!
这个是我们每一个热爱壮语文化的立场!僚人家园也要坚定这个立场!
我相信我们的所作所为是正义的,这是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维护广西民族团结局面所尽的责任。
所以,仅仅满足这么一个IP的网络道歉是不妥的,我们需要的是郑重的登报书面道歉。无需多言!
必须登报书面道歉!
我一早说过,如果他们不在报上公开刊登致歉信,那么说明他们只想不了了之的处理方式,这样的态度是忽悠壮族人民的态度,起不到警示作用,以后他们的报纸辱壮事件会不断出现的,如果他们真诚向壮族人民道歉,那么请他们在自己的报纸上刊登致歉信才显得诚恳。
Yienghneix lujluj lajlaj loengh vunz, ndi baenz nauq!
Yaek ok bauqceij boizlaex hawj gyoengq boux raeuz!
既然是报纸出了事情,就必须得用报纸的形式赔礼
不是网上的事网上了那么简单。
不能息事宁人,更不能敷衍了事!
这个是我们每一个热爱壮语文化的立场!僚人家园也要坚定这个立场!
我相信我们的所作所为是正义的,这是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维护广西民族团结局面所尽的责任。
所以,仅仅满足这么一个IP的网络道歉是不妥的,我们需要的是郑重的登报书面道歉。无需多言!
正确!支持!
我认为不应该这样上纲上线。这样的言辞,同样是不应该的。
我一早说过,如果他们不在报上公开刊登致歉信,那么说明他们只想不了了之的处理方式,这样的态度是忽悠壮族人民的态度,起不到警示作用,以后他们的报纸辱壮事件会不断出现的,如果他们真诚向壮族人民道歉,那么请他们在自己的报纸上刊登致歉信才显得诚恳。
对!
[em60]我认为不应该这样上纲上线。这样的言辞,同样是不应该的。
这不是上纲上线! 这是知法犯法!把壮族人【讲话夹壮的人】说成是坏蛋的形象代表,这是应该是辱壮的言语,国家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我认为【南国早报】的言词行为已构成对壮族人民的歧视!是故意犯罪行为!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国家是不容忍这样的违法行为能够免以处法!除非没有了民族领导机构或且是这些机构的领导人是法盲!或且壮族人民都是法盲!或且国家法律对【南国早报】社有保护免以处罚的功能!
香草,你干嘛要转人家这种非正式的“致谦信”,给人误以为是那个草包报社的正式道谦信。再说,有哪个壮族贝侬会接受这种避重就轻、没有主送对象的“致谦信”???
好想拿一包狗屎去拍那个报社大门。
古有将我们的“村”(mbanj)和野“蛮”(man)联系在一起的,把我们美妙的母语当“鸟语”“兽音”的,今有以“夹壮”蔑视我们落后,甚而将“夹壮”和“坏人”联系在一起的。这都是长期以来以“中央”自居、习惯俯视四周、对他者文化轻视和偏见的结果。
需要强调的是,“夹壮人”要求发展自己的文化传统、要求平等的生存权益,并不等同于想分裂国家。相反,“夹壮人”自古以来就有中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传统,努力为丰富中华民族多姿多彩的文化添砖加瓦,广西“四个模范”的树立,“夹壮人”的贡献功不可没!而无知和偏见,无端制造这些不和谐的事件,只会破坏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削弱“夹壮人”的国家认同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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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出了全体壮族人、僚人的心声!!!!
""“村”(mbanj)和野“蛮”(man)联系在一起的""
在西双版纳地名直奔上都是以"勐""曼mbanj"开头的,他们很有民族意识,不仅没有得到歧视,反而是特色的自豪,同是兄弟的傣族就是不一样,还是反思族人"奴隶"性格吧
同感。
的确不妥。也许别人问他,有可能还反咬说是我们自己编撰的。
这件事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无意的”,而是根植于那些自以为是的“文明人”内心对所谓“未开化”人群的根深蒂固的偏见造成的。
自身强大是我们的战略, 好的结果才是每件事的结果,这是我们的战术,我们会不断努力
李启瑞(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编辑);突发公共事件危机管理中的媒体沟通、应用和形象塑造
[日期:2011-06-07] |
广西民族大学校庆60周年学术讲座
主讲人:李启瑞(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编辑)
题目:突发公共事件危机管理中的媒体沟通、应用和形象塑造
时间:2011年6月8日(星期三)下午3:30
地点:科技楼报告厅
专家简介:李启瑞,高级编辑,硕士生导师,现任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编辑,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002年到广西日报社任总编辑、社长以来,作为广西日报社领导班子里的班长,和全体员工一起走过了极不平凡而成绩卓著的道路。近十年来,面对复杂的经济社会形势和飞速变化的媒体格局,本人能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引导报业结构调整,由本人提出的“开拓性引导舆论,创造性经营媒体”已成为集团报业经营的核心理念。从2002年的3报2刊1网1工厂,发展到今天的8报3刊3网3工厂13公司,从广西日报社到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年经营收入已突破8亿元,集团已成为广西最有影响力的新闻出版企业,是广西文化企业的排头兵。
本人先后主编和参与编著教材、著作6部以上,并在多家全国性重要报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所采编的作品两次获中国新闻最高奖——中国新闻奖,一等奖一次,三等奖一次。其中主编的《我们错了》一书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肯定,如今销售已超过5万册,成为畅销书。
大家到报社散步
“我那里”禁止“散步”,这个是有法律支撑的,傻眼了吗?
“散步”不是去“我那里”登记就可以了的,是要被“我”批准的。我干吗要批准你,我傻啊我?批准了要负责,不批准你我屁责任都没有!
“公开道歉”和“检讨书”都要在网上登载,不然还得跟他们理论。不能一味地追求稳定和谐让这事情含糊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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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草转的一位教授的话.
要在报上公开道歉!
支持!
要求公开道歉!!!!!!!!!!!
要求公开道歉!!!!!!!!!!!
这是起码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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